林猎户也知道李信发达了,为了给李信腾地方,他便带着媳妇暂时借住到别人家,把自己家给空了出来。
当林猎户的儿子林虎,知道了李信如今做了大官之后,立刻成了李信的脑残粉。
他拉着李信的衣袖,央求李信也带他去做官。
坦白来说,并不是不行。
因为以李信现在的身份,安排人进羽林卫也就是一句话的事情而已,而且林虎的体格很壮,进羽林卫完全没有什么问题。
但是丑话要说在前头。
李大侯爷淡淡的看了林虎一眼,用祁阳方言说道:“虎子,我可以带你进羽林卫,但是有些话必须要跟你说清楚。”
林虎嘿嘿一笑:“信哥你说。”
李信面色严肃。
“我可以带你进羽林卫,但是不是进了羽林卫就可以做到我如今这个地步,你可能在羽林卫里干一辈子,也做不到一个校尉。”
李信能有今天这个成就,机会,运气,努力缺一不可,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这个时机,其他人要想有他这个际遇,最少也要等到太康皇帝老死的时候,下一代皇子夺嫡了。
而且太康皇帝已经早早的立了太子,便是几十年后,也未必会有这种机会。
林虎眼珠子转了转,开口问道:“那能让县尊对我作揖不?”
李信脸色一黑。
这是什么狗屁目标……
“只要你能做到校尉,就应该可以…”
“那我就跟着信哥干!”
李信摇了摇头,继续说道:“另外一点就是,做羽林卫会有危险,京城里的那些人,比山里的老虎要凶恶的多。”
林虎憨厚一笑,表示自己不怕老虎。
李信点了点头:“那你明天问一下林叔,他要是同意,我就把你带到京城里去。”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句话其实是一个很常见的现象,一个人只要能爬到一个很高的位置,他就自然而然的会带着着一大拨人一起起来,这些人或者是朋友,或者是学生,或者是家族。
其中,家族最多。
就拿京城里的宰相桓楚来说,桓相在京城里可以说是两袖清风,出了名的耿直清官,但是他在老家的家族,几十年来却已经发展成了一个庞然大物。
这种事情是不可避免的,你并不能用这件事就说桓楚是个伪君子,因为他可能没有给家里人任何方便,但是只要有他这个人在中枢,有这个名声在,家族自然而然就会兴旺起来。
李信也是这样。
说句不客气的话,以李信在新朝的地位,他可以捧起一个不逊色与桓家的大家族,但是很可惜,他没有父族……以后也没有母族了。
但是像林虎这种天生就是“亲信”的人,还是可以引他上路的,只要林虎足够听话,李信有把握在他四十岁之前让他做到羽林卫中郎将的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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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祁阳县待了三四天之后,李信终于等到了他一直在等的人。
沐英。
沐英比李信早几天离开京城,不过他是一个人回去,又有驿站沿途换马,因此速度比李信要快了不少,早早的就回了蜀郡。
按照李信之前和他的约定,两个人在这祁阳县里汇合了。
见到沐英的时候,是下午时分,李信正在祁山上看修坟的进程,一身黑衣的沐英,对着李信弯身道:“中郎将,我回来了。”
李信回头看了他一眼,把他拉到了一边。
“你一个人来的?”
沐英摇了摇头,低声道:“我父亲也跟着一起来了,只是怕你身边的人不干净,因此没有带过来,让他在县城的客栈里等着。”
沐英的父亲,就是南疆沐家的家主。
南疆的局势很是复杂,李信没有快刀斩乱麻的能力,那就只能抽丝剥茧慢慢来,南疆的沐家,就是第一根丝。
李信微微摇头:“可能不干净的人都在祁山的另一边驻扎,我没让他们跟过来,跟在我身边的二三十个人,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沐英笑了笑:“那我带你去见我爹?”
李信抬头看了看天色,犹豫了一下,最终摇头道:“罢了,求稳一些,晚上再去。”
沐英微微一笑,跟李信说了客栈的名字,就先回县城去了。
这里毕竟不是蜀郡,他父亲还需要靠他这个“官”护着才成。
好容易熬到了傍晚,李信换了一身稍微普通一点的衣裳,带着几个羽林卫,坐上马车,准备去县城里去。
然后他就看着一群大概四五十个人,朝着他们走了过来。
当先一人正是前几天被李信赶回家的肖修齐。
他引着一个老者,朝着林家的小木屋走过来。
就在今天下午,肖家终于打听清楚这位少年侯爷的来历,也终于明白过来这位少年侯爷,便是小女儿肖青兰私孕所生的那个野种。
虽然不明白这个野种为什么突然摇身一变成了靖安侯,但是肖家很清楚,他们必须把握机会。
肖家的家主肖明礼,也就是李信的外公,几乎没有经过任何考虑,就带着四五十个肖家人,上门认亲来了。
这是一个侯爷啊,一个十八岁的侯爷啊……
傍上了这么一个大腿,不说别的,最起码在永州府,肖家可以横行无忌了!
李信这个时候,本来准备上马车了,看到肖修齐之后,他先是愣了一下,随即明白这些人是来做什么的。
李大侯爷毫不犹豫的跳上了马车,对着赶车的羽林郎淡然道:“去县城。”
马车已经被几十号人挡住了去路,这个羽林郎犹豫了片刻,决定听从中郎将的命令,驭马撞过去。
肖老爷子咳嗽了一声,对着眼前的马车极其温柔的开口道:“信儿……”
马车里的李信,听得头皮发麻,几乎就要吐出来了,他掀开车帘,从马车里探出一颗脑袋。
冷冷的看了面前这个老者一眼之后,李信开口问道:“你是谁?”
“我是你外祖肖明礼。”
肖明礼回答的理直气壮,因为他的确是李信的外祖。
李信从马车上跳了下来,负手在后,上下打量了一眼这个老头子,最后“嗬嗬”一笑。
“如果本侯没有记错,先前我与肖修齐已经把话说的明明白白了,以后肖家与我,与我娘都不会有任何关系。”
“我没有去找你们的麻烦,你们应该在家里烧高香庆祝,现在你们反倒找上门来了。”
李信面色冷然:“本侯的的娘亲,是陛下亲封的二品郡夫人,位比王侯,何等尊贵?”
“你们肖家,配吗?”
这样当面打脸,是很不合规矩的,被打的人往往也会受不了。
肖明礼脸色阴晴不定,然后他用拐杖狠狠杵了杵地,怒声道:“去了趟京城,进了大户人家,便不认亲戚了!”
很好理解,一个少年人去京城前后不到两年的时间,摇身一变成了一个位高权重的侯爷,那么这就只有一个解释,这个少年人傍上了大腿。
想来想去,李信能够倚靠的,也就是自己家里曾经寄住的那个年轻人,勾走了自己女儿魂魄的那个负心汉。
这是很符合逻辑的想法,肖明礼想当然的以为李信是在京城继承了那个不知名父亲的一部分家业,或者是全部家业。
李信原本还算平静的脸色,瞬间变得极为难看。
他生气了,因为这个老头子提到了最让他生气的部分。
李大侯爷深呼吸了一口气,开口道:“本侯赶时间,暂时不与你们计较。”
这个少年侯爷几乎是低喝出声。
“让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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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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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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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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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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