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三十年后的今天,这些北周残余仍旧是说汉话的。
只不过迫于无奈,他们只能重拾老祖宗旧业,开始了掳掠的生活。
没有办法,当年北周逃出关外的人总共大概有三四十万,到现在三十年过去了,人口不升反降,只剩下了三十万不到,不是因为“不努力”,而是因为粮食不够吃。
所以,他们只能一次次的铤而走险,入关掳掠。
历来中原王朝最头疼的就是这些让人厌烦的外族,一来是他们很是恶心,二来是言语不通,想沟通也没有办法沟通。
但是这个北周残部不一样,他们是说汉话的,很好沟通。
所以,他们内部就出了奸细。
当天午夜,大约六百轻骑从北面悄悄的摸到了小陈集烽燧。
这些人,几乎人人骑马,腰里配着弯刀,背上有一把短弓,身上是动物皮毛揉制成的皮甲,他们迅捷如风,呼啸着朝着小陈集烽燧冲了过来。
这个时代,没有热武器,所以烽燧的作用只是点燃烽火预警,然后用弓弩还击,但是这些轻骑的速度很快,往往很快就能绕过烽燧,去拿到他们想要的东西,
小陈集烽燧寂静无声。
这次劫掠的统领名叫宇文木青,三十多岁,一脸络腮胡子,放到三十年前还可以称得上是北周宗室,不过如今只能沦为土匪头子了,他在距离小陈集一千步的地方住马,皱眉看向不远处的烽堡。Χiυmъ.cοΜ
“奇怪,按理说这个时候,他们无论如何也应该发现我们了才是,怎么到现在都还没有反应?”
“没人发现不是更好?”
一个大汉在宇文木青的粗声说道:“小陈集那边的麦子刚刚割了,现在到处都是收成的粮食,咱们这一次只要能杀进小陈集,至少能拿到够部族吃两三个月的粮食。”
北周溃败之后,现在也变成了一片散沙,分裂成了一个个小部族,他们就是其中一个不大不小的部族,全族上下大概不到一万人。
这位三十多岁的统领深呼吸了一口气,冷声道:“是这个道理,不管这么许多了,拿下这个烽燧,小陈集的粮食就全部都是我们的,一直够我们吃到秋天!”
“咱们冲过去!”
想要绕过这个烽燧是不太可能的,因为如果没有迎敌就饶了过去,固然可以到达小陈集,但是事后就会被这个烽燧的边军围在关内,烽火点燃之后,他们就会被包围起来,一个也走不掉!
只能先杀人!
当他们冲到烽燧下面的时候,烽燧的烽火骤然被点燃!
烽燧的烽火,夜里才是火光,白天则是狼烟,此时烽火台上火光四起,几乎把附近照成了白昼。
一根根羽箭破空而来。
宇文木青大声嘶吼!
“他们早发现我们了,儿郎们,杀了他们,一家老小就都可以吃饱肚子!”
对于他们来说,战场没有什么可怕的,因为如果不赢,他们就要饿死,相比战死来说,饿死才是最可怕的。
小陈集烽燧的四百人,一边远距离放箭,一边开始布置绊马索,但是他们的射术毕竟不如这些弓马为家的外族厉害,只片刻时间,就出现了不少伤亡,一些人被残周的弓弩射穿了喉咙。
与此同时,在小陈集附近驻扎的李信等人,也看见了烽火,李信立刻爬了起来,命令手下的哨官击鼓。
羽林卫的纪律性还是很好的,尽管是深夜,但是片刻之后,四百个衣甲整齐的羽林郎,已经聚集完毕。
李信指了指不远处烽燧冒出来的火光,开口喝道:“兄弟们,烽火乍起,当是烽燧遭遇了敌人,我辈身为天子亲军,当为天子卫戍疆土,大家整理好佩刀弓弩,准备进发!”
这段话虽然老套,但是是必须要说的,必须要让这些羽林郎认为,他们是“遭遇”了敌袭。
李信手底下的羽林军,都是烈士之后,没几个胆小鬼,闻言都是神情振奋,跃跃欲试。
李信大声道:“大家听从王校尉指挥,不能擅自行动,违者立斩!”
“羽林卫有十七禁五十四斩,临阵退缩者斩!”
王钟立刻开始整理编队,这四百个人被他分成了四个小队,朝着小陈集烽燧进发。
小陈集距离烽燧,其实是有一段距离的,等到李信赶到烽燧的时候,烽燧将士已经跟残周的敌人纠缠在了一起。
满地尸体,有些还被火光点着,焦臭的味道很是难闻。
老校尉王钟呼喝一声,后面两排羽林卫立刻开始放箭。
羽林卫虽然没有上过战场,但是身为天子亲军,他们每天的训练量是非常大的,甚至还要胜过这些边军,射箭是最起码的本事,每一个羽林郎放在边军里,都可以做弓弩手。
箭雨呼啸落下。
两轮齐射之后,残周的敌人已经死伤了不少,许多人萌生的退意,开始准备骑马逃窜。
这些人人人有马,只要跑出一段距离,李信等人无论如何也是追不上了。
李信和沐英两个人,都坐在马上,参与了这场厮杀,朝着这些残周的敌人追了过去。
混乱中,李信抽刀一刀砍在了一个敌人的后背,那人猛然回头,怒目圆睁,就要对李信挥下弯刀!
李信手上用力,这个人立时毙命!
正在参与混战的宇文木青见势不妙,立刻大声呼喝:“他们有援兵,我们上当了,准备后撤!”
李信再次挥刀砍死了一个人,几个月的拳桩下来,他的力气和反应速度还要胜过常人一些,连杀了两个人,自己竟然没有受伤。
老校尉王钟,用长弓射杀了几个走远的敌人之后,几下就跳到了李信身边,喝道:“小子,借你的乌云马一用!”
说罢,他跳上李信的乌云马,和沐英一起,朝着那些逃跑的小股敌人追去。
李信深呼吸了一口气,对着自己身后的羽林郎大声喝道:“弟兄们,这里既是疆场,也是名利场,你们刀下的,就是一个个看得见的功劳!”
“杀人放火,升官发财!”
“动手!”
四百个黑衣羽林郎,如同黑虎下山一样,对着这些不及逃走的北周敌人冲杀了过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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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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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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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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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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