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这段原本只需要一个时辰的路,他从中午一直走到了傍晚,因为他身上受伤了。
那个叶姓的小妞,虽然没有正面撞到他,仅仅的“擦”到了而已,但是快速奔驰的马匹,让他在得胜街上的青石路跌了好几米那么远,他的手肘还有膝盖的部分,被磨出了几个破洞,几道血口子鲜血淋漓。
这种伤口,刚刚受伤的时候是不怎么疼的,但是之后就会越来越疼,尤其是李信身上的衣衫很是单薄,因此他走回来就颇为艰难。
到后半段的时候,他已经不得不把那床新买的被子裹在身上,才勉强走回了这座山脚下的小木屋。
回到小木屋之后,李信一屁股在那个烧炭的炉子旁边坐了下来,此时,卖炭老者正在往炉子里填一些砍下来的老竹,房间里火气腾腾,让李信快要冻僵的身子渐渐暖和了起来。
卖炭老者先是看了一眼李信,然后看到了他腿上的猩红鲜血,咳嗽了一声说道:“被人给欺负了?”
这个世道并不太平,事实上因为没有信息化的原因,古时候任何一个朝代,治安都不会太好,像李信这样的少年人,一个人在外行走,给人打了或者是抢了,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李信对着火炉伸出手,把一双手弄得暖和起来之后,才深呼吸了几口气,对着卖炭老者勉强一笑:“没有,回来的路上,不小跌了一跤。”
那些撞自己的人,很显然非富即贵,那些人是卖炭老者这一辈子也接触不到的人,李信如果这件事原原本本的说出来,老者说不定会因为畏惧权贵,把他赶出去。
老人不动声色的看了李信一眼,声音沙哑:“那你这一跤可跌的不轻。”
没等李信回答,老人继续问道:“那些炭都卖出去了?”
李信点了点头。
“全卖出去了,一百文一块。”
说到这里,李信从自己的怀里取出了一串还剩下二三百文的铜钱,放在一旁的桌子上,然后他对着老头子灿然一笑。
“老丈,城里的那家人还继续要这种兽炭,以后都是一百文一块,咱们要过好日子了。”
崔九娘给李信的承诺,才是李信拒绝李淳“赔偿金”的底气,如果崔九娘没有给李信留下这么一条财路,那么中午的时候,无论李信心中如何气闷,他都不会拒绝李淳的那块金子。
人活在世上,脸面是很重要,心中的志气也很重要,但是在生死存亡面前,这些东西都显得不值一提。
听了李信的话之后,卖炭翁也是神情微动,他是看过李信弄得那些兽炭的,那些兽炭两块加在一起,都不会超过一斤,而以前的木炭,一斤只卖十文钱,也就是说,在李信手里,这些木炭,平白翻了二十倍的价钱。
老人家深深地看了李信一眼,沙哑的声音掩盖不住激动。
“你是个有本事的孩子……”
李信微微一笑,把身子往火炉那边靠了靠,然后缓缓闭上眼睛。
他在思考一个问题。
那就是白天自己碰到李淳的时候,心里为什么会这么气愤,按照道理来说,他刚来到这个世界没多久,跟李淳完全就是两个陌路人,要是按照李信以前只赚便宜不吃亏的性格,他说不定会直接躺在地上讹诈这个平南侯府的公子,绝不可能装什么大尾巴狼,拒绝那一笔不菲的赔偿金。
可是当时,他心里就是没来由的生出了一股怒气。
思来想去,大概是另一个李信的意志并没有完全消散的原因?
烤了一会火之后,李信吃力的挪动的受伤的胳膊,把自己背在身后的包袱打开,里面有一双沾了些泥土的棉鞋,还有一个不算特别厚实的袄子,李信伸手把卖炭妞喊了过来,轻声笑道:“来,妞妞,这是哥哥给你买的,穿上试试。”
这个时代的棉衣并不便宜,以至于李信赚到的那一贯钱,并不足以买两套衣裳。
这个世界上,固然有很多绝对的利己主义者,但是李信还没有到那种程度,他没办法看到一个五六岁的小丫头,浑身被冻的青紫,穿着草鞋走在漫天雪地里。
于是他给自己买了一床棉被,给小丫头买了一双棉鞋,一件棉衣。
反正只要熬过这个晚上,明天自己多弄些“兽炭”出来,就可以大致把三个人过冬的装备置备齐了。
卖炭妞瑟瑟缩缩的看了李信手里的棉鞋一眼,不怎么敢走过来。
穷苦人家的孩子,往往天生就会带着一些自卑心理。
这种自卑心理,会让一个人做事束手束脚,而且言行举止都很放不开,这也是寒门很少出贵子的原因之一,崔九娘之所以高看李信一眼,就是因为李信不卑不亢的态度。
李信笑眯着眼睛笑了笑,并没有强求,然后把鞋子还有棉衣塞到老者手里,自己抱着新买的那床棉被,一瘸一拐的回到了自己那张床上。
说是一张床,其实就是一些稻草铺成的“窝”罢了,昨天晚上,这个窝让李信彻夜难眠。xǐυmь.℃òm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被冻“死”的原因,李信变得格外怕冷。
不过现在有了一床温暖的棉被,让李信舒舒服服的进入了梦乡。
在梦里,另一个李信的记忆又如同一个个视频片段一样,摆放在李信面前。
在梦里,李信看到了这个倒霉孩子被平南侯府的人斥为野种,看到了平南侯府赶出来的家奴,看到了他跟舅公两个人,蜷缩在破庙里,浑身发颤。
于是,他在午夜惊醒了过来。
李信睁开眼睛,往温暖的被窝里缩了缩。
本来,他只是一个局外人,对于另一个李信的遭遇,也就是略有同情而已,可是现在,他居然有了一些感同身受的感觉。
他甚至能回想起,那个破庙里的寒冷。
李信缓缓闭上眼睛,心里有些复杂。
按照他原来的打算,他只想着挣点钱,然后看着能不能重新回到那个灯红酒绿的世界,如果不行,就在这个世界好好活下去,可是现在,他想帮一帮这个被活活冻死的倒霉孩子。
想到这里,李信轻声低语。
“如果有机会,我会试一试,但是也只是试一试而已,不保证能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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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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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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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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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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