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在这个还没有热武器的时代,冷兵器战争也十分残酷,论骑马射箭,汉人自然及不上这些游牧民族,而鲜卑人擅长的弓弩只要距离够近,甚至可以射穿大晋将士的盔甲,至于近距离搏杀,这些红着眼睛悍不畏死的鲜卑人,会直接跟你以命搏命,他们虽然不着铁甲,只穿简陋的皮甲,但是手中的弯刀却锋利无比,双方近身厮杀的情况下,镇北军并占不到什么便宜,甚至还会略输一筹。
镇北军唯一能够依仗的,便是蓟门关高高的城楼,凭借地势,可以用石块滚油对攻城的敌人造成大量的杀伤,然而不管是石块还是滚油亦或是金汁,在面对上万人这个人数级别之后,就会显得有些乏力,你一块石头能砸死三个人四个人,运气好一点砸死十几个人最多,这城楼上又能有多少块石头?
只要舍得死人,总是能够破城的。
而且鲜卑人攻城之前,一定会把一排汉人俘虏放在军阵的前方,充作人肉盾牌,抵挡蓟门关上的第一轮箭雨,这种手段听起来残忍下作,但是实际上已经是边关最常见的手段之一,常见到就连赵放这些镇北军将士在射杀汉俘的时候,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终于,这些鲜卑人抗过了城楼上的几轮箭雨,冲到了城墙根上,不过这时候城墙下已经躺了满地的尸体,大多是鲜卑部抓到的汉人俘虏,小办是鲜卑人。
这些鲜卑人冲到城楼之下之后,立刻架起云梯,一个个势如疯虎一般,拼了命的朝城墙上爬去。
在他们的身后,有人用鲜卑话和汉话轮番大喊。
“先登蓟门关者,赐牛羊千头,美人一百!”
鲜卑人从被叶晟赶出蓟门关外之后,便失了北周时候的官职制度,草原上这几十年都是部落形式,也没有什么爵位官职可言,但是牛羊跟女人,永远是草原上最珍贵的财产。
如今冲在最前面的,都是宇文昭王帐的人,他们比起其他三部的人,更愿意相信宇文昭的命令,因此即便死伤惨重,也都奋不顾身的朝着城墙上冲去!
赵放的都尉营,负责守卫其中一小段城墙,这位才二十岁出头的年轻都尉,用一把长弓射杀了几个鲜卑蛮子之后,见有几个鲜卑人爬了上来,他一把丢下手中长弓,从腰里抽出一把湛青色的长剑,他两只手握住剑柄,把长剑当成长刀,直接朝爬上来的鲜卑人头上砍去!
能够在这种乱局之中,登上城楼的,自然都是伸手敏捷之人,那个鲜卑人反应很快,抽出腰里的弯刀格挡,两把兵器碰在一起,长剑只停滞了一瞬间,就把弯刀砍断,这个勇猛无比的鲜卑勇士,被青雉剑直接砍掉了半个脑袋!
他瞪大了眼睛跌下城墙,死不瞑目。
赵放穿着粗气,提起李信借给他用的青雉剑,又砍杀了几个鲜卑人,同时,他的右肩也被敌人射了一箭,箭尖入肉半寸!
赵放咬了咬牙,恶狠狠拔下自己肩膀上的羽箭,鲜血顿时喷涌而出。
他环顾左右,看了看这段城墙上的局势,回头对着自己贴身的一个属下,高声喝道:“这里爬上来太多鲜卑人了,快去上报!让王将军增援我营!”
战场上,喊杀之声此起彼伏。
赵放半个身子被肩膀喷出的鲜血染红,不过他此时热血上涌,根本感觉不到疼痛,仍旧拿着青雉剑要去砍人,不过刚走没有两步,便眼前一黑,跌倒在了地上,不省人事了。
不是每个人都是叶茂那种无双猛将。
战场上的猛将兄,实在是太少太少了,叶家那种算是血脉传承,旁人学不来,事实上大多数人到了战场上,都是随时有可能丢掉性命的炮灰。
赵放也是。
他早年跟李信回到京城的时候,还是个身体孱弱的孩童,这几年虽然在军中操练的健壮了一些,也跟着李信练了几年正一拳桩,但是身子骨摆在这里,不可能练几年内家拳就能成猛将兄,事实上如果不是北上的时候,李信把自己早年的大将军内甲还有随身的青雉剑借给了他,此时钟小小已经是个寡妇了!
赵放不省人事,昏厥在了地上,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赵放左右看了看,发现自己躺在镇北军大营的一个帐篷里,而在这个帐篷里,还有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将军。
是镇北军的副将王敦。
叶茂离开镇北军之后,就是这位镇北军副将代为打理镇北军,那位大晋的宗室到了镇北军之后,王敦更是接过了几乎所有军务,这个中年将军,可以说是实际上的镇北大将军。
赵放认出了王敦,立刻就要站起来行礼,但是身子刚刚动了动,右肩就传来一阵刺骨的疼痛,他闷哼了一声,躺回了床榻上,额头上立刻渗出汗水。
王敦这才觉察到赵放醒了,他立刻走到赵放床榻前,沉声开口道:“赵都尉肩膀上的箭伤不浅,还伤到了一些骨头,最少要两三个月才能动弹,这段时间一定要静养,不然你这个右胳膊,可能就废了。”
赵放咬牙忍了许久,肩膀上的疼痛才好了一些,他用左手擦了擦汗水,开口问道:“将军……咱们……守住了么?”
“守住了。”
王敦叹了口气:“北蛮子昨天攻城,一直打到日落才撤兵,我军勉力支撑,总算是撑了下来,不过折损了不少人。”
“昨……昨天?”
王敦点了点头,开口道:“你昏睡了一天一夜。”
“当时将士领我去看你的时候,你的脸色苍白的跟死人一样,浑身都是鲜血,可把我吓坏了。”琇書網
王敦看了赵放一眼,有些无奈的说道:“当年李侯爷还有小公爷,都曾经嘱咐过我,让我好生照看你,你刚回家成婚回来,要是就这么死了,不知道多少人得找我的麻烦。”
说到这里,这个头发有些花白的老将军,开口问道:“听说赵都尉娶了李太傅的妹子?”
赵放勉强点头,缓缓说道:“义妹。”
“那也是天大的好事。”
说到这里,王敦看了一眼毫无血色的赵放,摇头叹了口气:“你有这份关系在,原是不用回来跟咱们一起拼命的。”
肩膀上阵痛传来,疼得赵放龇牙咧嘴。
他咬牙道:“在镇北军待了五六年,总不能……碰到事情便逃了。”
“要是真死了在这里。”
说到这里,赵放闭上眼睛,心里想起了当年交代他振兴家业的祖父,赵郡李氏家主李师道,又想起了永州祁阳县城里新婚之夜的红衣新娘,缓缓吐出了一口气。
“那就拉倒。”
“你可死不得。”
王敦伸手拍了拍赵放的左手,缓缓说道:“昨天我军守得十分惨烈,若宇文部再来几次,蓟门关就算是失手了,可朝廷派过来的主将毫无作为,连朝廷的半个援兵也请不来,只会躲在蓟州城里喝酒。”
说到这里,王敦恶狠狠的朝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
“若不是他有个好姓氏,便是一个废物!”
说到这里,王敦抬头看向赵放,沉声道:“赵都尉既然是李太傅的妹夫,应该可以联系到李太傅。”
“此事,叶公爷被关在京城里,镇北军这边传过去的任何消息,都会被朝廷先一步看到,赵都尉,我需要用你用来联络的人,给京城里的叶公爷,递一份信。”
躺在床榻上的赵放,因为肩膀上的疼痛,不住“嘶”气,他有些吃力的点了点头。
“将军要写什么……末将想办法,帮你送到京城里去。”
王敦立刻从腰里摸出一封书信,放在了赵放旁边。
“信我已经写好了。”
他起身,对着赵放抱了抱拳。
“有劳赵都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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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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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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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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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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