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柱国大将军一个人坐在原地,发呆了许久,大约一柱香之后,李慎把那块残破的玉佩放在了手里,负手朝着正堂走去。
路过侯府里一个小池塘的时候,李慎想把这块玉佩随手丢了,但是犹豫了一下,他还是没有丢出去,依旧收在了袖子里。
说不定以后还有用。
李慎整理了一番衣着,回到了正堂,对着仍旧在正堂喝茶的郑规行礼道:“岳父大人。”
郑规伸手给李慎倒了杯茶,缓缓说道:“他走了?”
“嗯,走了。”
李慎深呼吸了一口气,坐了下来。
郑规打量了一眼李慎的脸色,笑着说道:“看来你这个儿子,不愿意帮你。”
李慎淡然道:“他心很大,不愿意跟我们一个槽里吃饭,要自己单干。”
郑规诧异的看了李慎一眼。
“晋臣你的意思是?”
李慎呵呵笑了笑:“没有什么别的意思,就是他想要自己攒自己家底,不愿意跟平南侯府有什么干系。”
说到这里,这位柱国大将军微微皱眉:“没有李信帮忙,我还真的很难从京城里脱身,现在侯府周围到处都是宫里的人,地道也被这帮人给堵了。”
废太子莫名失踪之后,太康天子就察觉到了平南侯府里可能会有地道,因此他借着在永乐坊开暗渠的名义,派人把平南侯府四周都挖了一遍,彻底堵死了平南侯府的几条地道。
郑规皱了皱眉头。
“晋臣你要是出不了这座京城,那些世家估计不会信任李延。”
“所以小婿才要想办法出去。”
李慎低眉道:“李信这条路走不通,就只能试试走另外一条路了。”
郑规叉手,沉吟了一会儿,开口道:“晋臣,姬家的天子召我,你说我要不要去见一见他,也安抚一下他,免得他直接动手杀人。”
李慎含笑道:“岳父要去见,自去见就是,小婿不是多疑之人,咱们两家既然是姻亲,小婿就全然信任岳父。”
郑规叹了口气。
“记得少年时候,南晋还是个小国,那时我父到金陵来,都是姬家的皇帝亲自拜迎,谁能想到几十年后,南晋竟有了如此大势,随随便便派个少年人来,就把老夫打发了。”
“今时不同往日了。”
李慎面色严肃,沉声道:“岳父大人,而今大晋一统,天下甫安,人心已定,岳父万不可有倾覆大晋的想法,咱们要做的,是给大晋换一个皇帝,而不是改朝换代。”
“至于李信……”
平南侯沉默了一会儿,微微叹了口气:“事到如今,我也不得不承认他很厉害,如果早知道这样,我就应该早早的把他接到身边,随身带着,那李家以后我就可以放心了。”
郑规抬头看了李信一眼。
“你在南疆的那个儿子?”ωωω.χΙυΜЬ.Cǒm
“李朔虽然聪敏,但是性格柔弱,不适合为人主。”
说到这里,李慎眯了眯眼睛。
“而且他竟然背着我去见了李信,导致我们现在丧尽先机,这件事等我去了蜀郡,再与他好好算账。”
…………
离开了平南侯府之后,才刚刚到巳时,还是上午的时候,也就是说李信进去没过多久就出来了。
陈十六在门口牵着缰绳,见到李信出来之后,笑着说道:“侯爷这么快就出来了?”
从前李信去皇宫,或者是去陈国公府,一般都要待上半天,甚至是一整天时间,所以李信这么快就从平南侯府里走出来,让陈十六有些诧异。
“话不投机,没有什么好说的。”
李信翻身上马,对着陈十六开口道:“你先回家去吧,多陪陪你媳妇,近来每日跟着我,劳累你了。”
他们小夫妻两个,新婚燕尔,李信还是想让他们多相处相处的。
陈十六犹豫了一下,开口道:“侯爷去哪里,稍后我去找您?”
“不用。”
李信扯过缰绳,笑呵呵的说道:“放心,我不会有什么危险,论打架,你还不如我。”
陈十六承担的是跑腿的工作,论武力,他还真打不过练了两年拳的李信。
今时不同往日了,如今的李侯爷,只要两个,就可以打的过沐英。
李信上了大青马之后,直接朝着羽林卫大营走去。
自他从永州回来之后,他就很少再去羽林卫大营,毕竟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兵部,再后来又要忙着向叶晟拜师,现在得了空,他才能来羽林卫大营看一看。
顺便去等沐英从宫里回来。
毕竟羽林卫,才是他发家的大本营。
大半个时辰之后,李信在羽林卫大营门口住马,随便把缰绳扔给了一个羽林郎之后,李信在附近买了一坛烧春酒,提在手里。
“王郎将在哪里?”
从上次宫变之后,羽林卫一系的人就跟着鸡犬升天,侯敬德从羽林卫脱身,羽林卫左郎将就成了老校尉王钟。
如果是沐英做郎将还有些资历不够的话,那么王钟做郎将资历就太够了,事实上如果不是他这么些年酗酒,哪怕没有这个从龙之功,也早早的成了羽林卫郎将了。
“回中郎将,在东院值房呢。”
李信点了点头,提着这坛酒,去了东院的左郎将班房。
敲了敲门之后,里面传来一个不耐烦的声音。
“谁啊?”
房门被很粗鲁打开,一股酒气扑面而来。
李信微微皱眉。
记得他第一次来这个房间拜见侯敬德的时候,侯敬德那厮也是在班房里喝酒,莫非这羽林卫的左郎将,就注定是要酒鬼来做?
“王师父,我来看你来了。”
王钟瞥了李信一眼,随即负手转身,不咸不淡的说道:“你小子发迹之后,就见不到人影了,怎么,这会儿想起老头子来了?”
李信笑呵呵的把烧春酒摆在桌子上,微笑道:“王师父,这会儿你徒弟是真的发迹了。”
王钟掀开酒封,闻了闻,然后抬头看向李信,诧异道:“怎么着,从侯爷升国公了?”
李信白了这老货一眼。
国公这么好升,大晋这么多年也不会只有陈国公这么一个异姓国公了。
李信神神秘秘的说道:“我拜你的偶像做老师了。”
王钟表情更加疑惑。
“偶像是何物?”
李信无奈的叹了口气。
“前天,我拜叶国公做老师了,就是你经常跟我说的那个叶帅,当年带着你们打北周的那个。”
老王钟愣住了。
他拉着李信的袖子,声音颤抖:“真的?”
叶晟当年,可是举世无双的猛人,王钟作为他的旧部,都是打心眼里敬他如敬神。
李信微笑道:“王师传我武功,叶师传我兵法,王师父,以后你可以跟叶国公并肩了。”
“狗屁!”
王钟破口大骂:“老子传给你的是斗殴厮杀的法子,和市集斗鸡又有什么区别,哪里算得上是武功?”
他面色难得的郑重起来。
“叶帅如果要教你,那才真的是绝世武功!”
这个年代的武功,是指武事功勋,是所有男人梦寐以求的荣耀,而当年的陈国公叶晟,便一举破灭北周,拿到了泼天的武功,成为了大晋所有男儿的偶像。
李信也明白王钟在说什么,但是他心里多少有些疑惑。
那个老狐狸一样的叶老头,真有这么厉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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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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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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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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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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