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太康天子在内,都是这么认为的,否则他也不会特意给李信派了五百羽林卫撑排场。
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这是人之常情。
但是李信还真不是回来装逼的。
最起码不是特意回来装逼的。
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他并不是那个李信了,或者说不单纯是原来的那个李信了。
如果是原来的那个李信,有了如今的成就,估计第一时间就会回到永州清算当年的旧事,但凡骂过他一声野种的,就吊起来打一鞭子。
几个舅舅,直接吊在母亲坟前。
暴戾一点的,把外祖家抄了也是有可能的。
但是,如今的这个李信,没有这么无聊。
他只是很单纯的想要避一避京城的风口浪尖,很单纯的想给母亲修个坟,很单纯的想来西南办点事情。
如今的李大侯爷,甚至没有把当初死活不让母亲进祖籍的外祖还有舅舅们放在心上,他并不打算联系他们,也不打算上门去算旧账。
他真的只是回来修坟的。
祁山的山脚下,有一处简易的市集,虽然简陋,却是附近好几个村落买东西的地方,从前李信住在祁山上的时候,这个市集上的东西都是不肯卖给他们母子的,只有舅公经一趟手,这些山民才肯卖给他们东西。
为此,早年的李信没少来这里捣乱。
李信牵着钟小小的手,走在市集上,不时指着某个地方,跟小丫头说一些当年的旧事。
他们两个人慢悠悠的穿过这个市集,没有一个人敢出声认李信。
当初离开祁山的时候,李信是一个穿着补丁的穷小子,如今的李信身穿裘服,一身上下的衣裳就够普通人家一年甚至好几年的用度,这些人自然不会认为李信就是当初的那个野种。
直到李信走到山脚下的时候,才听到一个怯怯的声音。
“信……信哥?”
这是一个少年的声音。
李信回头一看,一个大概十五六岁少年人,一只手拎着一篮山货,应该是来市集卖东西的,他有些惴惴不安的看着李信,生怕认错了人。
尘封的记忆涌上心头。
这个男孩姓林,祁山山脚下猎户的儿子,比李信小两岁,今年应该是十…六岁了。琇書網
他的名字叫林虎。
早年李信和娘亲住在山里面,日子过的很苦,尤其是李信年纪小的时候,母子两个经常一年到头见不到荤腥,就是这家姓林的猎户,偶尔会送些东西到李信家里去,东西不会很多,但是也算心意。
后来李信长大了一些,能漫山遍野跑了,就自己去山里抓些野味,那个时候,林虎就是跟在李信的屁股后面,信哥信哥的叫。
母子两个人的生活才慢慢改善了一点点。
但是还是不行。
因为山脚下的人不认可他们,李信打到的东西,也卖不出去,只能通过舅公,或者林家人转手,才能勉强卖些钱。
总而言之,在另一个李信的记忆里,整个祁山,也就只有林家这么一户好人家。
林虎见李信不回答自己,以为认错了人,连忙低着头,准备离开。
李信对着他展颜一笑。
“虎子。”
林虎愣了愣,随即直接跳了起来,两只眼睛微红:“信哥,还真是你,那些人都说你回不来了……”
李信拍了拍他的肩膀,笑了笑:“是去京城寻亲,又不是送死,怎么就回不来了?”
林虎问道:“那信哥你找到你爹了么?”
李信摇了摇头。
“他死了。”
林虎信以为真,安慰道:“信哥儿你不用难过,反正这么多年没有他,咱也一样过来了,走,我爹昨天猎了头鹿,我让他不要卖了,去我家吃鹿肉去!”
李信微笑道:“我回祁山之后,还没来得及回家,等我回家里看看,给阿娘上个坟,就去你家找你去。”
林虎“诶”了一声,然后看了一眼李信手边的钟小小一眼,想问却没有问出口,提着手里的山货一溜烟跑远了。
他从小比李信吃得好,十二三岁的时间李信便打不过他了,不过这人没什么坏心眼,从小到大一直叫李信叫哥。
等到林虎走远之后,站在李信身后的几个大汉,才默默把按在刀柄上的手放下来。
这些是随身保护李信的羽林卫,这里山高皇帝远的,京城里那些希望李信死的人,未必不会在这里动手。
摇了摇头,李信踏上了上山的路。
祁山脚下有好几个村庄,但是山上却是很少住人,从前也就李信一家住在山里,就连林猎户也是住在山脚下的。
因此就没有路上山。
以前还有一条李信自己“开辟”出来的小路,但是一年多没有回来,这条小路也不见了。
几个便衣的羽林卫,很懂事的走在李信前面,抽出腰里的横刀,替李信开路。
到了快中午的时候,李信终于见到了记忆中的那座茅草屋。
这座茅草屋,是建在半山腰上的一块空地里,地方不大,连个栅栏也没有,比起卖炭翁的小木屋还要简陋。
这会儿是初春季节,一年多没有人住了的土坯墙上已经长了一些杂草,木制的房门上甚至还升了一株蘑菇出来,看的李信哭笑不得。
他指着这个茅草屋,对钟小小笑着说道:“丫头你看,这就是哥哥从小长大的地方了。”
钟小小紧紧的拉着李信的手,左右看了一会之后,开口道:“挺好的,这里不冷。”
李信把她抱在怀里,咧嘴笑了笑:“夏天的时候就不好受了,这里的蚊子可多了,能咬死人。”
山里的蚊子能咬死人,母亲是一个柔弱的女子,每年夏天都因为蚊子吃很多很多苦,经常一宿一宿的睡不着觉。
李信抱着小丫头,走到了茅草屋的后面,大概四五十步的地方,有一个不起眼的小土堆。
土堆前没有墓碑,土堆上长满了杂草。
李信把钟小小放了下来,先是把坟堆上的杂草清理了一些,然后他又整理了一番衣裳,跪了下来,对着这个小土堆恭恭敬敬的磕头。
“娘,儿回来看你来了…”
这一声娘,李信喊得水到渠成,很自然的就脱口而出,仿佛喊了十几年一样。
他低头叩头:“儿子现在过得很好,可以照顾自己了,您在地下,安心罢……”
钟小小也学着李信的样子跪了下来,给这个小土堆磕头。
她磕完头之后,抬头脆生生的说道。
“娘,小小也来看您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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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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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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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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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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