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能打进长乐宫,大家便是一世富贵,打不进去,便都是反贼,死无葬身之地。
后面没有退路了。
侯敬德跳下马,嘶声怒吼:“羽林卫,随我来!”
一向沉稳的叶璘,此时也血脉偾张,他抽出自己腰里的佩剑,怒声道:“今日过后,荣华富贵都在眼前,杀!”
两千多个羽林卫还有一千多个叶家的家将,浩浩荡荡的朝着长乐宫的方向冲杀过去。
李信拔出青雉剑,准备跟着冲上去,魏王殿下一把抓住他的衣襟,微微摇头:“信哥儿,你莫要冲的太前。”
其实这会儿内卫已经无城可守,短兵相接的情况下,李信一身盔甲,再加上他手里这把青雉剑,是很难死的。
李信深呼吸了一口气,退回魏王殿下身后。
这位七皇子微微抬头,看向宫城里的四面烟火,听着四面的喊杀之声,微微有些出神。
“信哥儿,你说后世当如何评价我们?”
李信笑了笑:“若是我们胜了,自然就是光伟正的一战,宫中有奸佞作祟,殿下领着羽林卫入宫涤荡乾坤,还大晋一个朗朗世界。”
“若我们败了呢?”
李信摇了摇头:“大概是寥寥几个字。”
“承德十八年冬,魏王温领兵入宫谋逆,败。”
魏王殿下突然呵呵一笑:“那也不错了,最起码能在史书上留下姓名。”
他转头看向李信:“信哥儿,今夜我们胜算几何。”
李信毫不犹豫的说道:“如果就这么打下去,我们人数占优,是十成十的把握,问题是多久能赢下来,现在是戌时过半,还有五个时辰就会天亮,天亮之前如果我们拿不下来,城外的禁军就会支援进来,到时候我们便算是输了。”
内卫并不是一群酒囊饭袋,这是与羽林卫齐名甚至还要胜过羽林卫一些的军队,他们训练有素,武器精良,两卫每年都会举行校场比武,羽林卫输多胜少。
这么一支军队,如果他们只是固守,五个时辰之内,还真不是特别好拿下来。
这注定是一场鏖战,双方都在争分夺秒,只要禁军赶到之前,能打进长乐宫,把太子还有另外几个皇子捉住,再控制宫城,这场宫变就算是赢了。
魏王殿下幽幽的叹了口气。
“事到如今,我反而不知道咱们做的是对是错了。”
李信爽朗一笑:“殿下想这些做甚,咱们赢了自然就对,输了那就是错了。”
说着,李信拔出自己的佩剑,昂然道:“殿下,我去了。”
“明日第一束太阳照进长乐宫的时候,坐在长乐宫正殿的,便是殿下你了!”
李信翻身上了乌云马,这匹马虽然屁股受了伤,惊了一会儿,但是还是很听李信这个主人的话的,现在已经安静了下来。
李信从自己怀里取出一块黑布,蒙在它的眼睛上。
然后这匹大黑马越过羽林卫,狠狠地朝着内卫的人堆里撞了过去。
这一下撞翻了不知道多少人,但是乌云马的力气也有限,连续撞翻二三十人之后,也力竭停了下来,那些内卫哪里肯停手,一瞬间七八把内卫制式的横刀就捅在了乌云马的身子上。
这匹大宛马吃痛之下,引颈长嘶。
内卫阵型大乱。
沐英带着一队羽林卫,徒步冲了上来,口中低吼。
“接应李郎将!”
侯敬德手拿一把大枪,在战场之中舞出了一个五米左右的无人区,这个猛汉平日里一身烈气无处发泄,只能在班房里喝酒解闷,如今终于可以一展拳脚。
李信抽出腰里的青雉剑,狠狠一剑砍死了一个内卫,咬牙吼道:“兄弟们,我等一生富贵,便落在今天晚上了,是龙是虫,拼他一把罢!”
这些羽林卫右营少年人,顿时齐声嘶吼!
“杀!”
内卫本来人就少,又被李信用烈酒麻翻了一两百个,这会儿气势也有些低迷,便立刻处在了下风,被羽林卫压着节节后退。
但是他们后退的速度并不快。
或者说羽林卫推进的很艰难。
双方鏖战了一两个时辰之后。距离长乐宫还有接近一半的距离。
这会儿双方力气都消耗的七七八八了,李信只能给自己手下编队,按照之前在清河公主府排昼夜班的方式,分成两部分,轮流上前。
当初跟着李信在清河公主府做亲卫的那些人,如今最少也做到了队副,他们手底下各有一些人手,得到了李信的命令之后,很快就分成了两对,开始轮流上阵推进。Χiυmъ.cοΜ
战场上不住的在死人。
推进的速度也越来越慢。
李信额头有些冒汗了。
如今城外的禁军已经动了起来,如果真打到天亮,那就一点机会也没有了。
他站了起来,咬牙道:“兄弟们,他们也力竭了,再冲他们一次!”
羽林卫的人都暗自咬牙:“是!”
承德十八腊月十一的这天晚上,皇宫里注定彻夜无眠了。
整个宫城里,到处都是尸体,有的黑衣,有的红衣,弥漫着让人有些恶心的血腥味。
这场战斗,一直打到丑时末寅时初,还没有见到分晓,不过这会儿内卫已经没有剩下多少人,李信等人也要打到长乐宫附近了。
只要拿长乐宫,事情就成了!
但是最后这些内卫,死守长乐宫,羽林卫冲锋了好几次,都没有能拿下来。
李信看了看天色,心里暗暗焦急。
进了寅时了,再有一个时辰到了辰时,天光就会大亮。
到了那个时候,禁军就该进城了。
李郎将红了眼睛,低吼道:“再冲!”
这个时候,长乐宫里走出来一个胖子。
胖子浑身都在发抖。
…………………………………………
皇城里正在鏖战的时候,种家的家主种玄通,终于带着一队禁军的卫队,赶到了北玄门。
北玄门就是京城的北门,因为皇宫就是坐北朝南的,所以北玄门可以直通宫城,是所有城门里距离宫城最近的一个城门。
种玄通接了太子的求救令之后,立刻带着两千禁军,飞快赶到了北玄门,禁军只在京城十里开外的地方,他们在寅时左右,天还没亮的时候,就赶到了北玄门。
种玄通粗着嗓子说道:“宫中生了乱子,各位速度快一些,立刻进宫护驾,到时候都有你们一份荣华富贵。”
“是!”
禁军正准备从北玄门入城,突然听到了一声咳嗽声。
一个干瘦的老人,一人一枪,立在北玄门门口。
种玄通靠近之后,终于看清这个老人长相,连忙从马上跳了下来,对着他躬身行礼。
“晚辈见过叶帅。”
正是十几年没有出过家门的叶国公。
叶晟手持大枪,一身布衣,脸色漠然。
“辰时之后,才许进城。”
“否则,先问一问老夫的长枪答不答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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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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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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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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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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