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到了南疆之后,没有什么收获,但是去总是要去的。
第二天一早,李信就咬着牙爬了起来,骑上那匹乌云马,勉强跟在平南侯府的队伍后面。
平南侯府的这一百多个人,虽然人人精擅马术,但是昨天他们跑了两百多里,各自的坐骑都有些吃不住,所以现在跑的并不是很快。
李信虽然骑术不精,但是他的大黑马却是神骏无比,可以让他很轻松的跟在平南侯府的队伍后面。
就这样,在大半个月之后,他们一行人,终于踏进了蜀郡的地界。
在这段时间里,李慎没有再跟李信说过半个字,两个人就像是陌路人一样,没有过任何沟通。
好在李慎虽然没有搭理李信,但是也没有难为他,就这么让他安安生生的到达了蜀郡。
蜀郡,也就是从前南蜀的故土,这儿比起中原地区,民风相对要悍勇一些,而且境内多山,许多山民至今不肯承认大晋的统治,躲在深山里,仍旧尊奉李家为巴蜀之主。
这也是南蜀李家能够绵延至今的道理。
经过大半个月时间的磨练,李信现在已经是一个熟练的骑手,跟上平南侯府的队伍不再是什么问题,只不过那几个御史台出身的监军使就没有李信这么能吃苦,大半个月下来,三个三甲进士已经病倒了两个,在半路歇息,只剩下一个三十岁出头的监军使,咬牙跟到了蜀郡。
这三个被派过来的御史台进士,都是三甲出身,在文官里头算是“文凭”比较低的,往往会被同僚瞧不起,不过即便如此,他们也不太喜欢跟李信这种武职混在一起,大半个月以来,他们就没有怎么跟李信说过话。
李信现在适应了骑马,悠哉游哉的坐在大黑马上,一边摸着大黑马油亮的后背,一边思索接下来该如何行动。
突然,官道之上烟尘四起。
一行百多骑,浩浩荡荡的出现在官道上。
隆隆马蹄声之中,有一百多个人翻身下马,毕恭毕敬的半跪在李慎面前,低头道:“侯爷。”
其余人等声音整齐,震耳欲聋。
“见过大将军!”
这个叫法其实是有讲究的,李慎的诸多头衔之中,数从一品的柱国将军最是显赫,因此常人都会称呼他为大将军,但是如果是平南侯府的自己人,就不会这么生份,多半会称呼一声侯爷。
这些前来迎接李慎的,正是盘踞南疆半个甲子有余的李家平南军。
蜀郡多山,是没有骑兵的生存土壤的,因此平南军绝大多数是步卒,有资格骑马的,多半都是平南军的高层。
李慎翻身下马,他身后的那些平南侯府部曲也跟着翻身下马。
李慎上前,把跪在最前面的一个壮汉扶了起来,然后淡淡的挥了挥手:“都起来说话。”
李侯爷转身看向为首的大汉,面色平静:“这里的战事如何?”
这个大汉姓李名延,是当年老侯爷李知节的义子,现在是南疆平南军的二号人物。
李延站了起来,面色恭谨:“回侯爷,南疆余孽很是猖獗,目前已经占了汉州府全府。”
汉州府一共有五个县,前段时间送到京城的战报,还只是说南疆余孽占了三个县,现在大半个月过去,他们就已经占领了汉州府全境。wWW.ΧìǔΜЬ.CǒΜ
李慎默默的点了点头,然后回头看了一眼不远处的李信等人,声音平静:“我知道了,先回锦城再说。”
李延恭敬低头。
“遵命。”
从身份上来说,他是李慎的义弟,但是李延这个人很懂规矩,在人前的时候从来不显露这一层身份,事实上就连平南军中,也只有少数几个高层知道李延的另一层身份。
李慎翻身上马,回头看了一眼李信等人,声音平淡:“诸位,李贼猖獗,已经占了整个汉州府,本将准备先回锦城去观望观望情势,等我平南军出兵的时候,会通知诸位。”
锦城就是南蜀昔年的国都,当年是叫做汉都城,别名锦城。
李知节破汉都之后,上报朝廷,改名锦城,从此之后,锦城就成了平南军的大本营,南疆李氏作乱,也没有敢从锦城附近起兵,而是从稍远一些汉州府做文章。
说着,他再也不搭理李信等人,直接翻身上马,被平南军赶过来迎接的一群人,簇拥着朝着锦城方向走去。
骑在马上的王默,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他对李信抱拳道:“李校尉?”
这是在问李信下一步他们该怎么办。
李信微微眯了眯眼睛,轻声道:“到了别人的地盘,只能规矩一些了,咱们跟上去吧。”
说到这里,他转头看了王默一眼,轻声道:“王大哥应该有办法传消息回京城?”
王默犹豫了一下,最后缓缓点头:“我们一行不止五个人。”
李信微笑道:“那就麻烦王大哥,把汉州府全部陷落的事情传回京城里去,记得在里面说明一下,李逆在南疆猖獗如斯,短短一个月之内占了我大晋六县,平南军却毫无作为,没有动用一兵一卒平叛。”
李信这几句话一点也没有说错。
李慎这次从京城回到蜀郡,只带了一百多个人,平南军主体一直就在南疆没有动过,但是这十万大军面对李逆暴动,没有丝毫作为!
他们是在等李慎回来。
王默抬头看了李信一眼,有些不确定的问道:“李校尉……这样好么?”
“有什么不好的?”
李信眯了眯眼睛,轻声道:“王大哥,陛下让我们来南疆,就是想让我们挑一挑李慎的毛病,我刚才说的这个毛病不大不小,刚好可以一说,送回京城里去,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在这个时候,如果李信给京城传消息说李慎勾结南蜀余孽,那京城里的人,包括承德天子在内都不会有人理他,但是这种小毛病还是可以告一下状的。
这种程度的小报告,就算李慎知道了,也不会直接跳脚。
王默沉默了一会,最终低头道。
“我知道了。”
李信骑上大黑马,意味不明的叹了口气。
“走吧,我们去看一看,这锦城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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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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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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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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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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