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并不是所有古代人都会骑马,马这个东西在任何时代很贵的,别说寻常人家养不起,小康人家也未必能养的起,就连两卫之中的许多人,也没有骑马的机会。
不过身为天子禁卫,王默等人都是会骑马的,而且各个都是专精的高手,这个身材高大的校尉,先是把李信扶到了大黑马上,然后把缰绳递在手里。
大黑马并不是怎么温顺,就连经常骑马的清河公主也有些驾驭不住他,此时被李信坐了上去,就开始躁动起来。
王默伸手拍了拍这个一人高的大黑马,忍不住赞叹了一声。
“好马!”
这个时代的马,与后世的车地位大致等同,一匹好马,与后世的超跑并没有什么不同,甚至还要更引人注目一些。
九公主牵过来的这匹马,是她从魏王府里顺出来的,乃是魏王殿下最心爱的几匹马之一,身上有大宛马血统,通体乌黑,没有一丝杂色。
它有一个名字,叫做乌云。
良马往往都脾气不是太好,因为脾气温和的马都跑不快。
在王默等人的教导下,李信花了小半个时辰的时间,才勉强可以驾驭这匹大黑马,不过坐在马身上的时候,仍然有些摇摇晃晃,不是特别娴熟。
平南侯李慎和平南侯府的家将,自然没有耐心等李信学会骑马,事实上他们看到李信开始练马的时候,脸上就纷纷露出冷笑,一路朝着西南去了。
等到李信学会骑马的时候,才发现李慎还有他那一百多个家将,早已经不见了踪影。
一旁的王默见李信差不多学会了,便翻身上马,沉声道:“李校尉不必慌张,我已经让一个兄弟跟上李侯爷,他会沿路做标记,咱们跟上就是。”
李信这才发现,原本五个内卫,只剩下了四个。
李信在马上勉强坐直了身子,对着王默抱拳道:“拖累王大哥了。”
王默微微摇头:“王某初入禁卫的时候也不通马术,当初为了学骑马,很是吃了一番苦头,李校尉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学会驭马,已经是很了不起了。”
他说到这里,看了一眼西南方向,沉声道:“李侯爷身边的都是精擅马术的好手,此时估计已经跑出了不近的距离,咱们快跟上去吧,不要走散了。”
李信微微点头。
他这趟去南疆,目的很是复杂,那位柱国大将军肯定是不太想让他跟着的,如果他自己跟不上队伍走丢了,李慎绝对不可能等他。
至于皇帝的圣旨,一句话就可以揭过去。
南疆余孽作乱,军情紧急,本侯爷急着赶路,没时间等一个不通马术的少年人。
只这一句话,李信连还口的机会都没有。
当下,王默一马当先在前面带队,其余三个人护在李信的左右还有后方,四个人把李信围在中间,朝着西南方向奋起直追。
这一追,就是一整天。
到了太阳落山,天色完全黑下来的时候,王默才在一个驿站面前停了下来,他去看了看驿站门口留下来的标记,回头对李信抱拳道:“李校尉,李侯爷他们今晚上应该是住在了这家驿站,咱们也进去把。”
李信勉强点了点头,从大黑马上跳了下来。
跑了一整天,这匹大黑马仍旧精神奕奕,但是李信却有些萎靡不振,任谁刚刚学会骑马就狂奔一整天,都会受不了的。
他刚刚跳下大黑马,就觉得两腿发软,大腿内侧火辣辣的疼。
这是骑马磨的。
常年骑马的人,大腿上都会磨出一层茧子,但是李信显然没有,他骑了一整天,大腿上的皮已经被磨破了。
大个子王默,伸手扶住了李信,不至于让这个少年校尉跌倒在地上。
李信苦笑了一声:“给羽林卫丢脸了,王大哥莫要见笑。”
王默低着头,轻声道:“李侯爷这一个白天,最少走了二百里路,这么远的距离,一个常年骑马的人都有可能吃不住,李校尉这个样子,再正常不过了。”
二百里路,大概是普通马匹载人的体力极限,如果想跑的更远一些,就要换马才能够完成。
刚才下马的时候,除了李信的那匹大黑马游刃有余之外,王默等人的马匹都在不住的喷白气,再跑下去,就会伤马了。
王默扶着李信,走到驿站的门口,低声道:“就算南疆的事情很急,也不至于这么个跑法,而且今天跑了这么一天,明天马儿可就跑不了多远了,李侯爷……是想甩开李校尉。”
王默是个武人,他都能看出来的事情,李信自然不会看不出来。
事实上,李信还挺想被这位平南侯甩开的,这样他就能回京城里舒舒服服的过日子了,但是李大校尉很清楚,如果他连追都追不上李慎,回了京城之后,或许七皇子会仍旧用他,但是承德天子那里,就不会对他再有任何圣眷了。xǐυmь.℃òm
承德天子今年才四十五岁,天知道他能够活多久。
李信可不想等个一二十年,等到七皇子登基的时候,才有应付平南侯府的能力。
况且,那位七皇子能不能登基,还是未知之数。
所以,他必须要把握住承德天子。
想到这里,李信深呼吸了一口气,轻声道:“不管他想干什么,咱们跟着他就是了,不管怎么说,陛下既然吩咐了,咱们就必须到南疆去。”
王默脸上露出一个笑容。
“我们自然不会有什么问题,就怕李校尉禁受不住。”
“都是大男人,吃些苦有什么禁受不住的?”
李信咬了咬牙:“王大哥莫非是看不起我们羽林卫?”
两卫之间的矛盾,持续了三十多年了,不过两卫同属天子禁卫,这矛盾并不尖锐,顶多算是兄弟之间的小打小闹,此时李信说出这句话,倒让大个子的王默哈哈一笑。
“李校尉好样的,不愧是我们禁卫的人,今天晚上早些休息,到明天才是你受苦的时候。”
他说的受苦,是李信大腿上的伤,今天刚刚受伤,还不会特别疼,但是明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就是最酸爽的时候了。
李信在王默的陪同下,勉强吃了几口饭之后,就进了驿站的一个房间里休息。
这驿站的环境很不好,有蚊虫不说,还有一些不好的味道。
李信睡到半夜,就被蚊子咬醒了,醒来之后,大腿上就传来了火辣辣的疼痛。
如王默所说,这疼痛,比睡觉之前,疼了十倍不止。
李信“嘶”的吸了一口凉气,再也睡不着了。
他从自己的房间里走了出来,想去院子里透口气。
月华铺洒下来,把这驿站的院子照成了月白色,同时,也照出了一个削瘦的影子。
李信抬起头,看向了这个影子的主人。
平南侯李慎。
月光下,李慎静静的站在院子里,似乎已经等了李信很久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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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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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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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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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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