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风雪正急。
“娃儿,冷不冷……”
“舅公,我不冷……”
外面下着漫天大雪,京城外的一间破庙里,穿的并不是很厚实的一老一少,正斜倚着破庙的矮墙,尽力的躲避着从四处吹过来的寒风,可惜的是,这间破庙四处漏风,无论怎么闪躲,总是会有凌冽的寒风吹到这一老一少两个人的身上。
人在冷的时候,就会想家。
少年人看起来也就是十四五岁的样子,他被冻的浑身发抖,整个人不停的在打摆子,身体僵硬的扭着头看向老人,上下两个牙关在不停的打架。
“舅…舅公,我…我想回家了。”
少年人很费力的说完了这么一句话,用的是地道的永州方言。
老人是他的舅公,也就是他娘亲的舅舅。
老人也是勉强睁开眼睛,扭头看向少年,声音颤抖:“信儿……你…你娘没了,她临走之前让我带你来京城寻你父亲,以后这京城就是你的家…”
两个人都不是结巴,可是因为极为寒冷的原因,说话都是磕磕巴巴的,好半天才能勉强说完一句话。
少年人名叫李信,今年十五岁,今年年中的时候母亲因病走了,直到临走之前,这个被人骂了十几年“贱妇”的女人才把李信的身世吐露出来,说李信是京城平南侯李慎的儿子,又让自己的舅舅带着李信来京城寻亲。
想到这里,少年勉强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手中的那块雪白的玉佩,玉佩上刻着一个“慎”字,这是母亲交给他的信物,要他带着这个玉牌,进京来寻找父亲。
少年人咬了咬牙,把玉佩收进怀里,眼中隐隐含着泪水。
“可……我们昨天去那个……侯府。”
李信说话断断续续,单薄的嘴唇几乎被他咬出了血。
“那个侯府里的人……也骂我……野种。”
之前的十多年里,李信一直跟母亲相依为命,母亲被人骂了十几年贱妇,他自然被人骂了十几年野种,长大之后,他没有少为此跟别人打架,后来母亲干脆带他搬进的深山里,母子两个人都很少再跟外人接触。
这么一个被人骂了十几年的少年,这一次进京来,本来是怀着希望来的,他想见一见自己的父亲是什么样子,问一问他为什么这么多年都不来看望自己还有母亲。
可是,当他与舅公敲响平南侯府大门的时候,得到的却是两个冰冷的字。
“野种。”
这两个字,李信听了十几年,本来他都渐渐习惯了,可是这两个字在李家人嘴里说出来,就显得格外刺耳。
舅公艰难的眨了眨眼睛,整个人蜷缩了起来,把李信抱在怀里,声音低微:“你爹呀,他在外出征,不知道你来了,等他从外面回来了,自然会来认你,到时候,你的苦日子就到头咯。”
老人一边说,一边从腰里取出一个小木壶,递到李信嘴边。
“来,张开嘴喝一口,天太寒了,喝一口暖暖身子。”
这个木头制成的小壶里,装的是混浊无比的烈酒,是老人从永州一路带到京城来的。
李信摇了摇头,整个人缩在老人怀里:“舅公……你喝吧,信儿不冷。”
舅公面容苍老,用尽了最后一点力气,把木壶里仅剩的一点劣酒,倒进了李信的嘴里。
李信身子暖和了一些,身体在老人怀里缩了缩,隐隐带着哭腔:“舅公,我不想在京城,咱们明天就回永州去好不好…这里好冷……”
永州在南,京城在北,相比较来说,京城的冬天,要更加难熬一些。
老人心里也有些难过,他拍了拍李信的后背,声音微弱:“好……明天……我们就回永州去。”
寒风再度吹来,两个人都缩了缩身子。
外面风雪正急,大雪封住了所有的道路,注定了这一老一少,永远都没办法回到永州去了。
因为在这个寒冬夜,他们两个人,都冻死在了这破庙里。
………………………………………………
嘶……好冷…
李信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唯一的感觉就是刺骨的冷。
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就看到了漫天的白色。
奇怪……
记忆中,自己昨天晚上在跟那些小王八蛋们一起喝酒,然后被几个王八蛋给灌醉了,倒在地上就睡了过去,怎么一觉醒来……这么冷?
很快,刺骨的寒意就让李信彻底清醒了过来。
他环顾了一下左右,漫天都是白色。
见鬼了,昨天晚上还是夏天来着!
然后他就看到了自己身边还躺着一个老人,老人像是把自己紧紧搂在怀里的样子,不过他的脸色已经变成了毫无生机的青灰色,显然是已经死去多时了。
李信踉踉跄跄从地上站了起来,才勉强辨认清楚,这里是一间破庙的样子,破庙里没有别的东西,就只有一些已经残破的神像,还有一些杂乱的稻草。
此时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娘的,这些小王八蛋整老子?
不过这个念头刚刚在他脑海里闪过,他就觉得眼前一黑,然后倒在地上,人事不醒。
他太虚弱了。
人对抗寒冷,是需要消耗自己的热量的,现在的他,身体已经撑到了极点。
于是李信很干脆的昏了过去。
这个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破庙门口,一个衣衫褴褛的老人,推着一个独轮车,领着一个同样穿的破破烂烂的小女孩,路过了这间破庙。
这也是一对老小,老人家大概六七十岁的样子,小女孩看起来还小,最多也就五六岁左右。琇書蛧
不过与李信不同的是,这个老人和小女孩,浑身都沾满了黑灰,尤其是老人,双手几乎变成了漆黑色,十指的指甲缝里,满是黑色的煤灰。
很显然,他们是以卖碳为生的。
冬天太冷了,城里的老爷们可不会用身体里的热量硬抗,他们会在家里摆上一个个漂亮的火炉,然后在火炉里丢上几块碳,整个房间里便会变得温暖如春。
这个时代的碳,大多都是木炭。
木炭是需要人烧出来的,因此就有了伐柴烧炭这个职业,在冬天里上山砍树,再烧成碳卖给城里的老爷们。
不过这个职业,如果你只能烧出来普通的木炭,那也只能挣一口活命钱而已,连温饱也不能,更别提大富大贵了。
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碳贱愿天寒,说的便是他们。
此时已经是下午,一老一少路过破庙门口,那个小女孩突然停住脚步,指了指倒在破庙里的李信,脆生生的说道:“阿翁,庙里有个人……”
老人停下脚步,把独轮车放在一边,然后抱着小女孩走进了破庙,看到倒在地上,眉目还算俊朗的李信以后,老人家弯下身子,把漆黑的手在李信的鼻子下面探了探,确认李信还有呼吸之后,这个卖炭翁幽幽叹了口气,声音苍老:“也是个可怜孩子,这大寒天的,倒在这里可就没了活路了。”
说着,他弯着身子,走到破庙门口,把独轮车推了进来,然后颇为费力的把李信搬上了独轮车。
还好李信很是瘦弱,不然他还真搬不动这个少年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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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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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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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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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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