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史上最强赘婿沈浪全文免费阅读>第314章:大戏开场!边境会猎第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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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数据足够大的时候,出现意外事件是难免的。一百个人里面,出现一个差错再正常不过了。

  但是两千三百多人,没有一个出现意外差错,全部通过。

  这就惊悚了。

  但又仿佛在情理之中。

  这就如同天才班的考试测验中,几十个学生想要做到百分之百满分很难,但所有人都超过八十分却很简单。

  眼前这支军队或许谈不上是天才,但绝对是顶级尖子。

  接下来沈浪和苦头欢为难了。

  应该怎么办啊?

  这次边境会猎,就只能有两千人参加。

  没办法,只能抽签了!

  两千个长签,三百多个短签,抽到短签的人就只能作为替补了。

  望着前面被砍断的几百棵树(因为每棵树能够砍好几次),沈浪忽然问道:“这些树长这么大不容易吧。”

  宁政身边的老太监道:“这片树林应该是陛下的爷爷辈种下来的,甚至有几十棵是先王种下的,算是御林。”

  沈浪道:“那是不是应该找陛下报备一下啊?”

  老宦官无语,几百棵树都砍完了你才想着报备,会不会太晚了。

  也就是你了,换成别人敢砍先王亲手种的树就等着掉脑袋吧。

  ………………

  两千三百多人的最后考核结束了。

  这群人依旧无比迷恋地抱着手中的超级陌刀。

  一刀两断的感觉真的会上瘾的。

  之前都是用铅刀空砍,练习了一百多万次,内心对真砍的冲动已经积累到了极致。

  这下子真的一刀两断,实在是太过瘾了。

  可惜啊。

  每个人就只能砍这么一次。

  这就对了!

  一直无敌的军队一定要对真正的战斗充满饥饿感,甚至上瘾。

  内心无比期待一刀斩下的感觉。

  如果换成其他军队,沈浪还会说从今以后这就是你们的兵器了,就是你们的第二生命。

  但对于这支军队是完全不需要的。

  每一支超级陌刀的上面,都刻着每一个血脉蜕变者的名字。

  这群人用陌刀斩完了大树之后,立刻小心翼翼地擦拭,并且上油。

  而且拿那种非常细腻的磨刀石,一丁点地磨刀。

  他们不仅仅开始研究这超级陌刀的纹理,甚至已经开始研究刀刃的颜色了。

  甚至真的害怕他们一冲动,用自己的脑袋去测试这刀刃锋利程度。

  而且研究得更加高深的人,开始用小锤子,轻轻起敲打这超级磨刀的每一寸地方,检查有没有暗伤,又或者有什么质地不均匀的地方。

  更有甚者,已经把陌刀放在水槽中,然后用溢出水的体积换算密度了。

  沈浪和苦头欢,还有宁政都惊呆了。

  谁说这群人傻了?

  沈浪教给他们的知识不多,而且其他人完全不感兴趣,唯独这群人完全听了进去,而且学了进去,并且开始自我研究琢磨。

  ………………

  接下来就是试甲!

  十七世纪西方的重甲,重量最高能达到四十公斤左右。

  中国宋朝的时候重甲大概在二十九公斤。

  那么沈浪这支王牌军队铠甲有多重?

  五十公斤。

  这是一个近乎逆天的重量了。

  普通士兵穿上这种板甲,压根连路都走不动了。

  但沈浪这支王牌军队,每天负重训练是三百五十斤,七个小时来回共一百多里的超级急行军,整整训练了两个多月。

  说句实话,穿着五十公斤的板甲,他们甚至有一种身轻如燕的感觉。

  两千多人的板甲,需要消耗十万公斤的超级钢材。

  这应该是越国最好的钢了,价格昂贵之极,全部出产金氏家族的金山岛炼钢作坊。

  这是全身甲,从头到脚完全包裹。

  唯一露出来的,大概只有眼睛。

  “砍,砍,砍……”

  十几斤的战刀,疯狂劈砍在这重甲上。

  飞溅出一阵阵火星。

  但是只砍出了几道痕迹,甚至连伤痕都算不上。

  这支军队不需要盾牌了。

  因为他们全身每一处都是盾牌。

  苦头欢脑子里面不由得幻想着,两千多个这样的超级重甲陌刀队出现在战场上,会是何等华丽画面?

  真正的遇神杀神,遇佛杀佛吧。

  又如同钢铁长城一般,刀枪不入,想象都热血沸腾。

  可惜啊,这样王牌军队完全是用金子堆出来的。

  沈浪究竟花了多少金币?苦头欢不知道。

  但是他知道,用同样的价钱至少可以武装出五万大军了。

  ………………

  明日就要出发去参加边境会猎了。

  换成其他军队一定要进行战前动员的,而且还要发开拔银子。

  但对这支军队完全不必要。

  “所有人,武器上交,铠甲上交,剩下半天时间,自由活动。”

  苦头欢最后下令。

  然后王大等人就呆了。

  自由活动?

  那……那我应该干嘛啊?

  这每天都训练的,怎么今天不训练了?

  总不能因为明天要出发,今天就停止训练啊?

  王大想了三分钟,根本想不到可以做其他什么事。

  既然是自由活动,那么训练应该也是可以的吧。

  于是,他拿出了自己那支二百多斤的训练铅刀,再一次开始了训练。

  一刀两断!

  一刀两断!

  尽管已经训练一百多万次了,但我觉得还是很有意思。

  这大概就是后世那些超级学痴。

  我的天那,学霸里面的题也被我做完了,黄冈密卷也做完了,商店里面能买到的题集我全部都做完了。这下该怎么办啊?没有题目做,我会死的!

  然后,两千多人全部拿出了练习铅刀,进入了疯狂的训练。

  ………………

  而另外一边。

  真正的十个天才,兰氏十兄弟听到自由活动的命令后,顿时狂喜。

  太不容易了。

  整整学习训练了几个月了,终于有半天的空闲了。

  来来来,推牌九。

  我兰一是老二,我来坐庄。

  来押大小了啊。

  要现银,不许赊欠。

  反正每个人都军饷,还不低。

  一时间,这十个人赌得如痴如醉。

  半个时辰后,空气中忽然安静了下来。

  因为苦头欢走了进来。

  “大……大人,自由活动时间,所以我们才……”兰一颤抖道。

  苦头欢二话不说,抽出了鞭子。

  “啪啪啪啪啪啪……”

  一个个往死里抽。

  “自由活动,自由活动,我让你自由活动!”

  “一个个蠢笨如猪。”

  “就你们这幅样子,有资格成为百户吗?刀法练完了吗?兵法背完了吗?算术学完了吗?”

  “还赌钱,赌钱!”

  兰氏十兄弟,每个人被狂抽一百多鞭。

  苦头欢活生生抽断了十根鞭子。

  兰氏十兄弟不敢哭,也不敢喊。

  心中欲哭无泪。

  这日子没法过了,明明是老大你说的自由活动啊。

  这就像是后世高三学生,你以为放假就是让你们玩?太天真了,只不过是换一个地方学习而已。

  打完之后,苦头欢还对这十个天才进行精神蹂躏。

  “你们觉得自己是特殊血脉者,就是天才了对不对?”

  “你们每个人都是百户了,好了不起啊。但是看看你们带的兵?他们才是真正的王牌,才是我和沈公子真正的骄傲。”

  “他们是世界上最好的士兵,让你们成为他们的百户官,真是糟蹋了他们。”

  “不怕跟你们讲,我就算将你们十个人全部打死了也没事,反正就你们百户这工作给一条狗在他们脖子上挂一块饼,它都能完成。这么优秀的军队,这么王牌的军队,谁指挥都能百战百胜。”

  “你们还真把自己当成天才了?我呸!”

  兰氏十兄弟被打击得面如土色,摇摇欲坠。

  然后,被鞭子赶去训练场,继续苦练。

  夕阳西下。

  苦头欢回到两千多个血脉蜕变者面前,脸色变得无比和蔼,声音炽热。

  “差不多了,不许练了啊!”

  “今天晚上绝对不许练,听到了没有,好好休息,实在觉得无聊的可以去看大地图!”

  “王大你带头,不许练了!”

  ……………………

  次日一早!

  国君召见了太子宁翼。

  “父王,边境会猎您真的要去吗?不是交给五弟了吗?”

  宁元宪道:“楚王都去了,我如何不去?”

  他全身都包裹在厚厚的棉被内,整个人仿佛都佝偻着,看上去尤其老迈虚弱。

  太子宁翼道:“可是您的身体……”

  “不碍事,我身体好着呢。”宁元宪道:“你监国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我还是很放心的,也就没什么话吩咐你的了。”

  太子叩首道:“儿臣惶恐。”

  宁元宪挥了挥手道:“黎隼,起驾吧!”

  大宦官黎隼上前,将宁元宪背了起来,一直背到巨大的马车内。

  “走!”

  一声令下。

  五千禁军护送着宁元宪,浩浩荡荡离开了王宫。

  王宫之外!

  宁政一身甲胄,单膝跪下道:“儿臣参见父王,万寿安康。”

  宁元宪没有说话,也没有露面。

  黎隼大宦官道:“长平侯起。”

  宁政站起躬身道:“父王,参加边境会猎的两千新军,已经全部集结完毕,是否检阅?”

  “不用了。”国君意兴阑珊道。

  依旧没有露面,仿佛连看一眼这两千新军的兴致都没有。

  满朝文武都来送行国君,随同宁元宪一起出发的,大概有五十名官员,大部分都是礼部的。

  众多大臣倒是看得清清楚楚。

  这两千多新军,就是沈浪抓来的废物炮灰?

  都练兵三个多月了啊。

  还是那么瘦弱?

  而且全部穿着粗布衣衫,也不穿铠甲?你这是因为穿了铠甲走不动路吗?

  而且你们的兵器呢?作为一支军队,连兵器都不随身带吗?

  关键是眼神。

  这是军人的眼神吗?没有一点点杀气,完全是一片木讷。

  三个月时间,就练了一招一刀两断。不知道可练好了没有。

  “行了,走吧……”国君懒洋洋道。

  大宦官黎隼大喊道:“走!”

  接下来的一幕,真的把所有人都惊呆了。

  沈浪和宁政麾下的两千多新军,竟然纷纷爬上了马车。

  这……这太秀了吧。

  国君乘坐马车,你们这些小兵也坐马车?

  走路都走不动了吗?

  太过分了啊。

  不穿铠甲,不带兵器也就罢了,不会骑马情有可原。连走路都不愿意?去参加边境会猎,竟然还坐车去?

  顿时,有一名御史就要出列抨击。

  旁边人赶紧拉住了他。

  算了算了。

  这群人是去送死的炮灰,对于将死之人就不要苛求那么多了。而且这些人可都是低能儿,可能还真走不了那么远的路。

  宁政、苦头欢和兰氏十兄弟骑上战马。沈浪坐上一辆华贵舒适的马车,

  “出发!”

  苦头欢一声令下。

  两千多新军乘坐一百辆马车,浩浩荡荡跟在国君的禁军身后,沿着朱雀大道离开国都,一路往西,前往越楚两国边境。

  他们的身后,还有上百辆马车。

  那里面装着的是新军的超级陌刀,重装铠甲。还有无数的肉干粮。

  没有任何壮行之酒。

  甚至群臣也没有祝福。

  因为所有人都认为这次所谓的边境会猎根本就是向楚国妥协,割肉让利而已。

  必输无疑的,那如果再说什么慷慨激昂的话,岂不是打国君的脸?

  无数百姓也纷纷前来看热闹,指指点点。

  “这就是要参加边境会猎的新兵啊?”

  “怎么几个月过去了一点变化都没有啊,我的那个傻子邻居还是那么瘦,还是那么呆啊。”

  “可怜哦,这群人要去送死了,死到临头都不知道哭。”

  这其中就有王大的弟弟王二,他的双腿已经接上了,但接的不好,依旧拄着拐杖。

  他一眼就找到了哥哥王大,心中愤恨,这傻子竟然还没死?

  都怪这个傻子,害得我王二双腿被打断了。

  不过这次他总要死了吧,活该!

  而大多数百姓心中应该算是百感交集的。

  他们毕竟是越国的子民,现在眼睁睁看着自己国君去丢脸,心中终究是不好受的。

  要不是国君在女人的肚皮上中风,也不至于要跪舔楚国,也不至于去丢人现眼。

  这样的国君,真是一个昏君啊。

  同行护送五千禁军心中也不由得鄙夷大骂。我们禁军都走路,你们这群废物新军竟然坐马车?真是岂有此理?都怪你们这群废物,害得我们禁军也被百姓们鄙夷。

  一支强大的军队,从他们身上就能嗅出杀气。但是,禁军在沈浪新军的身上完全没有嗅到任何杀气。只有呆板和木讷。

  ……………………

  大军离开国都范围,进入天西行省境内!

  出了琅郡之后,便朝着西北方向而去,进入了种氏家族的防区!

  越国太尉,镇西大都督,镇西侯种尧亲自出迎几百里,率领八千大军保护国君。

  “种尧兄,我们大概十几年没有见了吧。”国君缓缓道。

  种尧坐在马车内,身体微微前倾表示恭敬道:“臣惶恐。”

  作为越国军方巨头,他整整十几年没有进国都拜见君王,确实非常失礼。

  而宁元宪能够容忍对方这等行为,也能称得上相忍为国。

  种尧当年支持的是宁元武,他本身也喜欢宁元武这种英姿勃发的君主,宁元宪这人才阴柔了。

  但是这些年,种尧尽管和国君私交不好,但对国君的每一道旨意,他算是执行得非常到位的。

  宁元宪道:“边境会猎之后,万一南方有变,楚国大局进攻,能挡得住吗?”

  种尧道:“臣当竭尽全力。”

  宁元宪点了点头道:“这次师师在国都受了伤,是我照顾不周,要向你致歉的。”

  种尧道:“臣不敢。”

  然后,两个人陷入了沉寂。

  真是话不投机半句多。

  双方谁都不喜欢对方,待在一起确实难受。

  种尧大概还在腹诽,这次边境会猎摆明是给楚国送肉,国君你还来做什么?

  你这一来,害得我要千里迢迢出迎护送,反而影响我的正常军务。ωωω.χΙυΜЬ.Cǒm

  种尧是有资格鄙夷国君的。

  这些年为了牵制和监督他种尧,国君派来了心腹郑陀。

  结果呢?

  郑陀自己叛乱了。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也难为你宁元宪唾面自干。

  “行了,寡人乏了。”宁元宪挥了挥手。

  种尧起身:“臣告退!”

  然后,他离开了国君的马车,回到大军之中。

  从这一天起,种尧履行防卫国君的任务算得上是矜矜业业,但是再也没有来和国君私下会面。

  宁元宪朝着黎隼笑道:“卞逍傲,种尧也傲。但是卞逍的傲是独善其身、不善言辞,而种尧之傲是真的傲,又不是真的。”

  黎隼微微一笑。

  认同国君的话。

  种尧之傲,首先在于自负。

  哪怕面对国君,也表现的绝对不卑不亢。

  面对同僚时时刻刻都要压人一头。

  但真正骄傲的人,应该是不屑讨好巴结任何人的。

  就如同沈浪一样,他只巴结在乎的人,比如他娘子,他岳母,对这个国君他都不怎么巴结的。

  而种尧你若真的傲,为何还要和大炎帝国王族联姻?

  可见你心中还是分了三六九等。

  ………………

  整整走了十几天时间!

  大军终于到了楚越边境!

  毕竟是四个月前就约定好的边境会猎,行营已经完全搭建完毕。

  九十级的高台,也已经搭建完毕了。

  边境猎场,旌旗招展。

  宁元宪随同几十名官员,上百名宦官,上百名宫女,加上种尧的护卫大军,总共一万多人。

  仿佛为了表示比较低的姿态,宁元宪提前三日赶到。

  楚王觉得是胜利者,表现得非常矜持,宁元宪到边境的时候,他还没有来。

  宁元宪赶到边境后的第二天。

  各国使臣,纷纷到来!

  吴国,新乾国,梁国,晋国等等,几百名使臣到场。

  然后是大炎帝国使团到来,为首的便是大炎帝国廉亲王。

  大炎帝国使团,不仅仅是这次边境会猎的旁观者,而且还是见证者,裁决者。

  大炎帝国廉亲王和宁元宪曾经是儿女亲家,关系密切。

  两人进行了两个时辰的会谈。

  交谈的内容和边境会猎无关,因为在廉亲王看来这次越国必输无疑,就没有必要谈起了。

  两人聊的都是矜君。

  “帝国对矜君的态度非常暧昧,他颇有一批支持者。”廉亲王道。

  宁元宪道:“可是矜君和大劫寺纠缠不清,皇帝陛下不是最反感大劫寺的么?”

  廉亲王道:“可是很多人觉得,矜君一旦统一了沙蛮族,一定会进行王化,届时我大炎王朝的疆土将再一次南扩几千里。”

  宁元宪心中冷笑,大炎帝国大概是不希望南方出现真正的霸主,越是四分五裂越好吧。

  矜君作为一个搅局者,对帝国的利益再符合不过了。

  “所以越王你要做好思想准备,万一矜君统一了沙蛮族,上表皇帝陛下的时候,帝国可能真的会承认他的国度,甚至对他进行册封。”廉亲王道:“还有这次边境会猎,楚王的胃口大概也不会满足的,越王你……”

  他本来想说宁元宪这次边境会猎有些不智,但想了想这些话还是不适合说出来。

  他和宁元宪虽然曾经是儿女亲家,而且也是好友。

  但毕竟他是帝国亲王,而宁元宪是越国之王。

  离开的时候,廉亲王还是说了出来。

  “越王啊,这次边境会猎输了,你是不是要将宁政和沈浪流放掉?”

  宁元宪点头道:“当然如此!”

  廉亲王道:“流放好,流放好,既然流放了那就不要再召回来了,帝国有很多人不喜欢沈浪,很看不惯。”

  宁元宪笑道:“多谢王兄好意。”

  但是他心中却冷笑。

  你们大炎帝国看得惯谁?

  若非矜君所作所为符合你们的利益,你们也看不惯矜君。

  总之,你们就是看不惯任何尤其出色的天才,你们最喜欢的就是循规蹈矩之辈。

  最好所有人都在你们大炎帝国的条条框框下蠕行,千万不要有什么逾越之举。

  ……………………

  距离边境会猎还有一天的时候。

  楚王终于姗姗来迟。

  作为胜利者,他必须要矜持啊。

  虽然在场有帝国廉亲王在,但楚王年纪更大,资格更老,让廉亲王等一等也没有什么。

  当天晚上。

  廉亲王做东,找到两位大王。

  楚王见到宁元宪如此老迈不堪的样子,心中顿时大喜。

  而且他还注意到,宁元宪一直用左手,右手鲜有拿出来。

  很显然是右手行动不便。

  中风者最容易半身不遂了。

  顿时,楚王目光无比关切道:“元宪吾弟,几年不见,气色还好。”

  宁元宪缓慢道:“王兄真是见笑了,我比王兄小了十几岁,但是看上去竟然比王兄还要老迈,真是造化弄人。”

  楚王叹息道:“我们都是老家伙了,江山代有人才出啊。不过我倒是羡慕你啊,有几个那么出色的儿子,不像我这个太子,不成器的很。太子,还不来拜见两位叔父?”

  楚国太子出列,躬身道:“拜见廉亲王叔父,拜见越王叔父。”

  楚王这话也是在讽刺越王。

  曾经你宁元宪威风八面,而一旦病倒了,连两个野心勃勃的儿子都压不住了。如今你越国内的夺嫡之争愈演愈烈,倒要看看你怎么办?真是玩火自焚啊。

  而我楚国就没有这样的担忧了,太子之位稳固无比。

  宁元宪道:“楚国太子真是英姿勃勃,让人喜爱。”

  然后,他也不介绍宁政。

  宁政就一个人默默跪座在一边,仿佛隐形人一般。

  楚国太子道:“这位是越王的哪一位麒麟?”

  他问得非常亲近,但却算是一种讥讽了。

  宁政从来都没有露面过,所以作为越王的儿子,几乎无人认识。

  宁元宪垂首不语,依旧没有向人介绍宁政的意思。

  宁政上前躬身拜下道:“拜见廉亲王,拜见楚王,拜见楚太子,在下宁政。”

  廉亲王点了点头,表示回礼。

  楚王就仿佛没有听到,楚国太子端起酒杯示意一下。

  然后,宁政再一次作为透明人。

  半个时辰后!

  整场酒宴不欢而散。

  整场宴会,宁元宪彻底演绎了一个落寞者,从头到尾都一言不发。

  而楚王不时发出豪迈大笑的声音,连着喝了好几杯酒,也将一个胜利者演绎得淋漓尽致。

  ………………

  次日一早!

  三王祭天!

  天公作美,今日天气非常好。

  非常适合边境会猎。

  然后,廉亲王再一次诵读边境会猎具体条款。

  “越王,你确定出动两千军队?”

  “楚王,你确定出动五千军队?”

  两位大王点头。

  “输者,公开赔礼道歉,割让边境二十里,二十三堡垒,赔款八十万金币?”

  两位大王再一次确认。

  诸国使臣尽管已经知道这次边境会猎的具体内容,但再一次听到还是觉得非常荒谬。

  越国这割肉放血也太明显了啊。

  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坐车来的军队,不穿铠甲,不拿兵器,连路都走不动了么。

  真是亏得沈浪能够找到这两千个毫无价值的废物做炮灰啊。

  “如此,楚越两位君王,边境会猎正式开始!”

  “天下见证!”

  上千名各国使臣,纷纷在高台就坐,见证这一次边境会猎。

  上一次宁元宪和吴王的边境会猎,也是这样的。

  楚王见到自己这一方军容英姿勃发,杀气腾腾。

  顿时他心中豪迈,大笑道:“越王贤弟,听说你一贯来擅长对弈,这次会猎,不如先来一场棋局如何?”

  这话一出,众人不由得惊讶。

  越王擅长对弈,但没有听说楚王也好此道啊。

  宁元宪穿着厚厚的棉服,微微皱眉道:“王兄,这次边境会猎上,没有文猎啊。”

  楚王笑道:“两军厮杀对垒,需要时间准备,这闲着也是闲着,我听说贤弟是大国手,就让我们垫一垫场子,免得诸君等待得太过于无聊了。”

  边境会猎垫场也很正常的,宁元宪就最喜欢下棋博弈。

  宁元宪道:“可是我身体有些不适,不如就此作罢。”

  这态度仿佛彻底自暴自弃,恨不得立刻结束边境会猎,结束羞辱,返回国内。

  楚王道:“不急不急,越王贤弟的棋艺超过我何止十倍?你定是必赢的,我最近得到了一个残局,找遍了楚国境内所有的围棋高手,竟然没有一人能够破解,我想到越王贤弟是国手啊,我这便向你请教了!”

  然后,楚王大声道:“摆局!”

  顿时,一个棋局出现在了宁元宪的面前。

  另外一个巨大的棋盘出现在场地中央,足足有几十米大小。

  上面的每一个棋子,都巨大无比,使得在场的上千名多国使臣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越王宁元宪只看了一眼,便头皮发麻。

  这是天残局,他根本解不了的,已经试过好几年了。

  而在场的多国使臣也不由得心中腹诽。

  楚王你真是得势不饶人。

  不但要在军战上碾压屠杀越国。

  而且还要在文猎上欺辱越王?

  这天残局太有名了。

  在场几乎每一个围棋爱好者都尝试解过,但完全无解的。

  楚王躬身道:“越王贤弟,我这是真心向你请教的啊。这次对弈,完全不影响边境会猎输赢,我执黑子,你执白子。若越王贤弟你能赢我,帮我破解这个残局,我亲自为你击缶如何?”

  楚国太子道:“若越王陛下不能破解,那也请您为我父王击缶。”

  宁元宪心中无奈。

  他要是能解的话,几年前就解了,何必等到现在。

  楚王再一次躬身道:“越王贤弟,你是有名的大国手,便是试一试都不答应吗?”

  此时,楚国礼部侍郎道:“大王又何必为难越王呢?越王刚刚重病痊愈啊。”

  这话一出,全场纷纷点头称是。

  宁元宪大怒。

  你楚国这是什么意思?

  是说我中风坏了脑子,头脑已经不清醒了,所以怕露怯,连尝试一下都不敢吗?

  顿时间,宁元宪被顶在半空中。

  答应吧,又必输无疑。

  不答应吧,又会被人认为中风坏了脑子。

  他一贯来是以国手自居的,若是在围棋上被楚王欺压,那真是奇耻大辱了。

  而沈浪心中冷笑。

  楚王你这德性,还真是被我摸得透透的啊。

  把不住你的脉,我也不做兽医了。

  这天残局太有名了,也是从天涯海阁传出来的。

  天下围棋高手,无人能解。

  当然沈浪也完全解不开。

  但是……他的智脑能解啊。

  整整耗费了几十个小时,智脑进行了上千次的尝试,终于破解了这个天残局。

  顿时,沈浪出列躬身道:“楚王,区区天残局,又何必越王陛下亲自动手呢?宁政殿下便可!”

  此时,五王子宁政道:“父王,儿臣愿意替父王对弈。”

  众人一愕,这倒是一个办法。

  反正都是要输的,宁政输了就没有那么丢人了,反正这次边境会猎他是来背黑锅的,马上就要被流放了,多输一场棋也没什么。

  这天残局,无数国手都解不了,更何况你区区宁政,一个废物王子呢。

  沈浪道:“话说好了,若宁政殿下破解天残局,赢了楚王陛下,那楚王您可要为我家大王击缶,楚国太子要唱歌应和啊。”

  “行啊!越王若赢,我父子为他击缶唱歌。”楚王哈哈大笑道:“既然越王贤弟身体有恙,那让儿子代替也是可以的。只不过输了之后,击缶一事可要越王亲自动手,别人不能代劳,如何?”

  宁元宪道:“一言为定!”

  楚王道:“一言为定!”

  然后,宁政走上高台,代替宁元宪下棋。

  而出国那边,也由楚国太子代替楚王下棋。

  反正楚国那边谁下都一样,这是天残局,关键是看白子如何破局。

  两位君王之子一边落子,那边大棋盘上,同步落子,也算是另类的现场直播了。

  所有人昏昏欲睡。

  因为这个棋局已经注定。

  多少年了,这棋局都无人能解。

  宁政算得上什么?

  然而……

  仅仅一刻钟后!

  所有人睡意全无!

  因为棋局大变!

  宁政这边竟然要赢?

  这,这怎么可能啊?

  这天残局白子必输,明明无解的啊?

  多少大国手呕心沥血都没能破解,这可是天涯海阁的残局啊。

  宁政竟然破解了?竟然要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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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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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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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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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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