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史上最强赘婿沈浪全文免费阅读>第290章:涅槃蜕变!惊艳绝伦!
  这十个乞丐发誓,这两天两夜他们所遭遇到的痛苦和折磨,超过了过去半辈子的总和。

  几乎每一分每一秒都沉浸在地狱一般的痛苦之中。

  而且仿佛永远看不到尽头。

  这种痛苦从骨头里面涌出,从血脉里面涌出,完全无法抵抗,无法压制。

  简直要让人魂飞魄散。

  真的有一种感觉,好像将他们彻底打碎了再重新组合起来。

  他们真的恨不得立刻死去。

  或者是昏厥过去也好。

  但是完全没有,那些痛苦依旧如同排山倒海一般涌来。

  而沈浪也见到了前所未有的一幕。

  同样是不符合现代科学,现代医学的一幕。

  这十个身体扭曲残疾的乞丐,就仿佛被彻底拉长拉直了一般。

  从歪瓜裂枣,变成了正常人的模样。

  这不由得让沈浪想起了《鹿鼎记》里面的胖头陀和瘦头陀,一个是高个子活生生给压矮压胖,一个是从矮子活生生抽长了。

  他仅仅只在地下室里面呆了半个时辰,然后就离开了。

  因为这些惨叫声实在是太凄厉了。

  而且这十个人就这样一直惨叫了两天两夜。

  ………………

  沈浪在给这十个乞丐改造血脉的时候,兰疯子破天荒地没有调戏咸奴,也没有看小说。而是拿起了一本佛经,细细阅读。

  他脸上的贱样,也消失了很多,目光也尤其地复杂。

  沈浪道:“兰疯子,你仿佛不太愿意见到这一幕?”

  兰疯子道:“岂敢,岂敢。”

  他确实有些不愿意见到这一幕,他花费了十几年时间,终于把这些流离失所的同伴给找到了。

  但找到之后,他并不知道该怎么办。

  但心中想着的依旧是蛰伏。

  蛰伏到什么时候?

  他完全不知道,也没有答案,

  当剧变发生的时候,他的年龄还太小了,心中根本就没有什么使命感。

  就只是想要找到这些小伙伴,然后保护起来。

  他来到宁政府上,更多也只是想要寄人篱下,给兄弟们找个落脚之地。

  但就这么脱颖而出,他实在是没有做好心理准备。

  沈浪道:“小时候的事情,你还记得吗?”

  兰疯子道:“我们小时候其实没有什么记忆,从小就在一座山上长大,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无忧无虑?”沈浪道。

  兰疯子道:“是啊,无忧无虑,尽情地玩。当然也在学习,但学习就是玩,玩就是学习。”

  沈浪道:“你们父母呢?”

  兰疯子道:“父母也在山上,有些教读书,有些教练武,有些缝衣服,有些做饭,有些种田。”

  沈浪不由得一愕。

  听上去这仿佛是一个乌托邦的存在,对于高尚者而言,确实无比的美好。

  沈浪道:“后来呢?”

  兰疯子道:“后来就出事了,大人就带着我们逃跑,一直往东边跑,想要出海远走。但是跑出了几百里就接连遭到了许多次追杀。”

  沈浪道:“谁的追杀?”

  兰疯子道:“不知道,全部都是顶级的武道高手。”

  沈浪道:“然后呢?”

  兰疯子道:“爸爸妈妈们为了保护我们,就冲出去和敌人战斗,瞎子叔叔带着我们逃跑。一路逃,一路逃,又一路被追杀。而且到处都是兵荒马乱的,到处都是流离失所的难民,我们就彻底走散了。”

  沈浪道:“然后你就花了十几年时间,把他们找到了?”

  兰疯子道:“我们总共有三十几个人,但我只找到了十个,剩下的再也找不到了。”

  沈浪道:“当时你是最大的孩子吗?”

  兰疯子摇头:“不是,兰魔兄长最大,当年他已经十三岁了,还有兰迷姐姐,但是这两个人都不见了,我就成为了年纪最大的那个,所以我有义务保护这些弟弟。”

  沈浪闭上眼睛思索,问道:“苦头欢,蓝暴也是血脉非常出色的战争难民,他们是你的兄弟们吗?”

  兰疯子摇了摇头道:“不是的。”

  沈浪道:“那大傻呢?”

  兰疯子道:“更加不是了。”

  沈浪此时对武道血脉研究已经非常深了。

  了解得越多,就越是震惊。

  大傻和仇妖儿的黄金血脉,绝对的独一无二,天下无匹。

  苦头欢血脉天赋很高,神女雪隐也是,但距离大傻和仇妖儿依旧有一段很远的距离。

  大傻和仇妖儿的血脉,真的高高在上,俯瞰众生。

  沈浪道:“这十个人都算是你的弟弟对吗?”

  兰疯子点头。

  沈浪道:“你不愿意见到他们出人头地吗?”

  兰疯子道:“太危险了。”

  沈浪道:“不会的,关于血脉的致命危机已经过去了。蓝暴,卓一尘都平安无事,天涯海阁已经为你们这群血脉天赋极高的人作保了,你们大可以放心地建功立业。”

  接着沈浪道:“咸奴也是你们当中的一员吗?”

  兰疯子摇头道:“不是。”

  沈浪道:“那你为何一直盯着她?”

  兰疯子道:“我们从小就无家可归,颠簸流离,本能地想要找到同类抱团取暖,咸奴有和我一样悲惨的过往,我们的心才会贴近在一起。”

  而就在这个时候。

  咸奴怒气冲冲了进来,猛地一指兰疯子。

  “公子,这个贱胚子偷看我洗澡。”

  兰疯子道:“不,不,不,咸奴姑娘,我根本就不是偷看你洗澡。我只是要记住你现在的模样,因为接下来的每一天你都会变得无比的美丽,所以你每一天的模样都值得纪念。”

  真会说话,甜言蜜语说得溜极了。

  但是,没有用的。

  咸奴二话不说,直接冲上去,一把将他拍到在地。

  拿起一根小竹子,对着兰疯子的胯间狂抽。

  “啊……啊……啊……”

  兰疯子发出无比凄厉的惨叫。

  沈浪看得头皮发麻,赶紧退了出来。

  这是一笔糊涂账了。

  咸奴下手也真是精准,确保能够让兰疯子痛不欲生,但是又不至于打坏。

  这个分寸,太难了。

  不过他的十个兄弟此时都在遭受地狱一般的折磨,兰疯子也有必要和他们同甘共苦。

  ………………

  两天两夜过去了。

  地下室的惨叫声终于结束了。

  这十个乞丐,陷入了沉睡。

  武烈带着十几名女武士走了进去,为每一个人清洗身体,然后敷上药膏,灌入参汤。

  就这样,这群人一直睡,一直睡。

  整整睡了五十个小时,然后才依次醒了过来。

  睁开眼睛!

  顿时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奇妙。

  身体里面仿佛有风在吹,整个人仿佛要飘起来一样。

  那种强大的力量感,那种健康的感觉。

  那种随心所欲的自由感觉。

  轻轻一用力。

  整个身体顿时直接弹起,然后落在地上。

  这些乞丐顿时完全惊呆了。

  之前他们的身体都是扭曲的,佝偻的,如同残疾一般。

  别说站着,就连坐着都很辛苦,所以大多数时候他们都躺着。

  走路,那更是深恶痛绝的。

  因为没有力气,而且身体不平衡,歪歪扭扭,太痛苦难受了。

  明明一百多斤的身体,却仿佛重如千斤一般,随便走几步都仿佛要摔倒在地。

  而现在。

  浑身都轻飘飘的,仿佛要飞起来一般。

  此时,苦头欢道:“你们的面前有镜子,各自好好看看全新的自己。”

  这些人抬头一看。

  果然有好几面镜子,比人还要高的镜子。

  只看了一眼,这些人都惊呆了。

  之前丑陋扭曲的身躯呢?之前半残疾一般的身躯呢?

  全部都不见了。

  每一个人的身体都恢复了正常,变得无比挺拔。

  甚至比正常人还要挺拔,如同长枪一般。

  而且面孔也变了,之前每一个人的面孔多多少少都有了变形。

  完全丑陋不堪。

  而现在一切都恢复正常了。

  顿时,十个人泪水狂涌而出。

  一开始还能够压抑,后来开始嚎啕大哭。

  十几年了。

  几乎从有记忆的时候开始,他们的身体就渐渐不正常了,后来越来越严重,越来越严重。

  最后变成了畸形。

  他们本以为这辈子就这样了,彻底废了。

  没有希望的人生,注定是颓废堕落的。

  所以他们才会时时刻刻躺在地上吹牛,因为只有那样的日子才是快活的,不需要面对现实。

  但是,现在所有人都获得了新生。

  苦头欢道:“从现在起,从这一刻起,你们获得了新生。”

  “从今天开始,你们不再是乞丐,不再是流浪汉,而是五王子麾下的百户军官。”

  “希望你们永远记住这一刻,永远记住是谁给你们的新生。”

  “从今往后,若是胆敢背叛者,天诛地灭。”

  “胆敢好逸恶劳者,天诛地灭。”

  “贪婪奸诈者,天诛地灭!”

  此时,沈浪和宁政走了进来!

  苦头欢寒声道:“之前身体不好跪不下去,现在见到主君,你们难道还不跪吗?”

  然后他单膝跪下:“拜见殿下,拜见沈公子。”

  那十个乞丐整整齐齐跪下道:“拜见殿下,拜见沈公子。”

  沈浪仔仔细细看了这十人一眼,缓缓说道:“之前你们都是乞丐,都是流浪汉,所以都没有名字。从今天开始,你们便是宁政殿下麾下的百户军官,未来会成为千户,游击将军,参将,甚至成为一方提督,封爵败将,所以你们需要有一个名字了。”

  “兰疯子是你们的大哥,那你们都跟着他姓兰,分别叫兰一,兰二,兰三……一直到兰十。”

  宁政不由得望向沈浪一眼。

  这么简单的名字好吗?是不是太随意了,有点像是阿猫阿狗一样。

  没有什么不好的,叫这样的名字,会时时刻刻都提醒他们是兄弟。永远都是一体的,永远不要互相背叛。

  沈浪道:“多余的话不说了,还有二十九天,恩科武举考试开始!”

  “若你们考中了,那么就一飞冲天,宁政殿下正式有了夺嫡的资本。”

  “所你们考不中,陛下会将你们斩尽杀绝,宁政殿下的夺嫡彻底成为笑柄,而我也将灰溜溜地回到玄武城。”

  “我希望这一幕不要发生。”

  “从今天开始,我们生死与共,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卓将军,接下来一切交给你了。”

  苦头欢叩首道:“是!”

  “所有人,全部穿上衣服,出去吃饭!”

  “半个时辰后,开始训练。”

  “武举考试分四项,举重,步射,骑射,马战!”

  “其他人要整整练习十几年,才能参加武举考试。”

  “而你们,仅仅只有二十八天。”

  “仅仅只有二十八天,若能够完成,建功立业,光宗耀祖。若不能完成,全部都死了吧!”琇書蛧

  “立,走!”

  …………

  接下来,这十个乞丐,开始了疯狂的训练。

  不,已经不能称他们为乞丐了。

  应该称之为兰氏兄弟,或者兰氏血脉者,兰氏天才。

  苦头欢一个人训练他们十个。

  每天训练九个时辰!

  一天十二个是时辰,竟然要训练九个时辰,剩下吃喝拉撒睡觉加起来才六个小时。

  简直就是往死里训练。

  而训练的结果……

  简直让沈浪不忍直视。

  不是因为太差。

  而是因为太……牛逼了。

  让沈浪这种弱鸡完全看不下去了,并且开始怀疑人生。

  这个世界的武道实在太不公平了。

  血脉天赋高的人,简直就是为所欲为。

  太可怕了。

  武举考试中的第一项举重。

  这十个人完全不需要练了。

  沈浪用黄金血脉蛊虫激活了他们的血脉力量之后,他们的体内直接爆发了强大的力量。

  第一把举起的重量,就远远超过了武举所需的数字。

  一刻钟都不需要练,直接就过了。

  接下来是射箭。

  按照沈浪看来,这射箭和血脉天赋关系也不大了。

  然而完全不是这样的。

  射箭一靠力,二靠稳,三靠目,四靠精神。

  当然了现代人射箭还需要靠静,靠感觉。

  但是对于这些血脉天赋极高的人,就完全不存在了。

  首先他们力大无穷,武举考试的标准是一石弓。但是对于高手来说,挑选更强的弓能够更加精准。

  所以苦头欢直接开始训练的就是一石半,这就相当于现代二百磅左右的超级强弓了。

  能够拉开这样强弓的人,算是微乎其微。当年亨利八世的弓也就是180磅而已。

  但是兰氏兄弟这些血脉强者,不费吹灰之力直接拉开。

  拉开之后,还能稳在那里一动不动。

  当然,强弓这么长时间拉开不射,对弓的伤害很大的。

  但是不要紧。

  有天道会。

  一石半的强弓他们准备了几百张,专门让兰氏兄弟练习用的。

  一个人练废十张都没有问题。

  这种强弓,极限距离能够射出二百五十米以上,但是真正有效杀伤距离,仅仅只有一百米左右。

  武举考试要求的步射距离是一百二十步,大概就是八十五米左右的样子。

  而苦头欢对这十人的要求更高,直接就从一百五十步开始。

  怎么形容这些人的进步呢?

  简直就是突飞猛进!

  寻常人的血脉,每天练习一百箭就差不多了。

  因为这样的强弓,是非常耗费体力的。

  而这群人就不断地拉弓,不断地射。

  半天时间,就要射出五百箭左右。

  这个数字简直就是逆天了。

  寻常人要是这么高强度的训练,筋骨只怕要扭曲了,腰椎也彻底变形了。

  然而对于他们来说,只是有些酸痛而已,晚上泡一下药汤,第二天又生龙活虎了,身体和筋脉里面,仿佛有无穷的力量。

  上午射箭,下午骑马。

  射箭对于他们来说,还有一点难度。

  骑马对于他们来说,几乎不费吹灰之力了。

  激活了血脉的他们,力大无穷,四肢矫健,感知非常敏锐。

  很快就能找到人马合一的感觉。

  仅仅两三天时间,这些人不但能够在马背上轻松自如,而且还能够在快速奔跑中自由上下马,还能够倒着骑。

  难道骑马也能靠武道天赋?

  第四天时间,完全不需要双手,靠着双腿双脚,就能够轻松驾驭这些千里马。

  空出的双手,可以轻而易举弯弓射箭。

  射箭的进度稍稍慢一些。

  但依旧无比惊人。

  第一天,基本上全部能够中靶。

  第二天,基本上全部都有了分数。

  第三天,基本上已经能够射中正中的那个圆。

  第十天时间,这些人的射术进度仿佛进入了某种瓶颈期。

  苦头欢减少了疯狂训练的时间。

  开始传授内功修炼。

  当然所谓的内功,完全是提升精神,提升心静止水的境界。

  学习了这些这两卷秘籍后。

  这些人的射术,再一次突飞猛进。

  武烈麾下的女武士,沈浪麾下的金氏家族武士,全部都看呆了。

  尤其是沈十三,他再一次陷入了自我怀疑之中。

  我还有练武的必要吗?

  这个世界也未免太不公平了吧。

  有了血脉天赋,竟然真的可以这样为所欲为。

  你们这些天才一日千里,可考虑过我们普通天赋者的感受吗?

  之前一个大傻,就让他怀疑人生了。

  现在一下子爆出来了十个天才,当然比大傻的级别还是很远,但是比起普通人来说,简直就是一骑绝尘。

  这就仿佛普通人赶路,骑着乌龟在跑。

  天赋高的人,也就是骑着一头小毛驴。

  而这群人,就是骑着千里马在狂奔。

  大傻这样的人就更过分了,简直就是骑着大鹏鸟在飞。

  有你们这些天才在,我们普通人是没有活路了。

  五王子宁政也完全看呆了。

  这个世界上有这么多天才吗?

  这进度也未免太……可怕了啊。

  射箭这种东西,本来是十年如一日,日积月累。

  但是这些人,完全肉眼可见的进步。

  这就如同树木长叶子,缓慢得悄无声息,需要过好几天之后,才能够看到他们长出来。

  又仿佛是喂猪,至少要养个一两个月,才能看出来明显的变化。

  而这群天才就仿佛是高速播放的电影,直接加速几十倍以上,叶子出溜一下子就长出来了,花瓣猛地一下就张开了。

  对于普通人来说,他们真的是在飞。

  本来宁政还觉得,从零开始习武,一个月内考中武举是天方夜谭。

  毕竟国都的武举考试强者如云,精英无数。

  但是所谓的精英在天才面前,完全是浮云一般。

  武举四项考试,仅仅只有一个月时间学习,原本觉得难如登天,连一样都学不完。

  现在看来,时间竟然绰绰有余。

  太可怕了!

  这个世界太疯狂了。

  然后,宁政心中叹息。

  我宁政何德何能,竟然能够得到这十一个天才的效忠?

  这十一个人才流浪天下十几年时间,没有一个人发觉。

  而沈浪竟然一下子将他们挖掘出来。

  如此看来,沈浪更加厉害。

  正所谓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而且沈浪激活了他们的血脉力量,这就更加逆天了。

  我宁政何德何能,竟然得到了沈浪的帮助。

  他心中说的是帮助,而不是辅佐!

  ………………

  “这个世界太不公平了,太不公平了!”沈十三叹息道。

  因为兰氏的那十个天才,射术已经超过他了。

  何止超过他,而且还超过了武烈麾下所有人。

  “普通人没法活了!”

  武烈道:“你为什么一定要盯着这些天才呢?你完全可以和别人比。”

  沈十三问道:“和谁比?”

  武烈道:“和你家公子比起来,你沈十三也是绝顶天才了。”

  呃!

  沈十三心中狂认同,但是却不敢点头。

  主人这个超级大弱鸡,武道天赋简直是天下第一渣。

  人群中随便挑一个出来,恐怕都找不到比主人更渣了。

  赢主人这样的废柴,胜之不武!

  武烈道:“沈公子的天赋应该是长歪了,全部都集中在智慧和美貌上了。”

  咸奴在边上点头道:“对,对,对我们公子虽然武道天下第一渣,但是长相天下第一帅啊。武烈你见的人多,可有见过和公子一样帅的人吗?”

  武烈不说话。

  沈十三道:“云梦泽世子,应该和主人一样帅吧。”

  咸奴摇头道:“不行,不行,云梦泽太贱了。”

  沈十三心中道:“可是,主人也很贱啊。”

  当然,他也就敢在心中说说,嘴里是半个字都不敢讲的,甚至表情和目光都不敢流露出半点,那样他真的会半死的。

  武烈道:“祝红雪。”

  咸奴道:“我没有见过祝红雪,他竟然和公子一样帅吗?”

  武烈点头。

  祝红雪确实是天下绝顶的美男子。

  而且顶级美男,更多靠的是气质,而不单纯是长相。

  忽然沈十三道:“咸奴,你瘦了一些啊。”

  咸奴顿时满脸通红,拼命摇头道:“没有,没有,你不要瞎说啊……”

  然后,她飞奔逃走了。

  沈十三一愕。

  为什么瘦了不愿意承认呢?

  明明瘦了很多啊,大概有二十斤左右。

  ………………

  时光如水,岁月如梭。

  不能装逼的日子,又飞快而过!

  不知不觉,二十几天时间过去了。

  距离恩科文举考试,仅仅只有两天时间。

  距离武举考试,也仅仅只有六天时间了。

  那么兰氏十一兄弟到底准备得怎么样呢?

  兰疯子提前十三天,背完了沈浪准备的所有策论和诗词。

  倒背如流。

  不仅如此,他每天还写十篇策论,二十首诗词。

  太恐怖了。

  这么高产,简直堪比十全老人。

  某个十全老人写诗靠的是不要脸,兰疯子靠的也是不要脸,不要心。

  他所背诵的策论都是中华上下两千年历史的千古名篇,不朽之作。

  他用起来完全随心所欲,毫无堆砌痕迹。

  所有的典故名句,信手拈来。

  这么说吧!

  如果不作弊的话,兰疯子的策论水平已经远远超过了沈浪。

  沈浪已经失去了批改他策论的能力了。

  一是因为沈疯子写得太好。

  二是因为他写得太不要脸,几乎每一个句子都能找到出处,全部引用背诵下来的千古名篇。

  说白了。

  沈疯子写的策论其实没有真正的灵魂。

  就只是一具完美绝伦的躯壳。

  但是……

  这个世界有灵魂的策论又有多少?

  命题作文而已。

  短短时间内,又有谁能够写出直击灵魂的作品?

  这就如同美剧《西部世界》里面的那些人造人,完全和真人一模一样,而且长得绝美。

  这样的美人放在你面前,不告诉你造出来的复制人。

  你日,还是不日?

  沈疯子的策论就是这样,惊艳绝伦。

  如同镜头之下的绝色美人,好看就行了,能硬就行,还管什么灵魂不灵魂的。

  再说科举考试,可不就是一档子买卖么。

  宁政读书十几年,学问很不错。

  他看过兰疯子的策论,说了一句话:“连续看十篇,感觉有些麻木。但是只看一篇,精彩绝伦!”

  沈浪问道:“能中前三吗?”

  宁政想了一会儿道:“每次国都科考前三的策论,我都读过,论惊艳程度远比不上兰岺,他用的那些句子实在太美,他用的那些典故实在太精确。”

  能不精确吗?

  兰疯子的每一个句子,都是从上千不朽名篇中摘取出来的,而且活学活用。

  当然了,策论和诗词都比较唯心。

  除非是真正经典不朽的作品,才会拥有致命的绝杀力。

  但是兰疯子在术一道上,完全用到了极致。

  所以恩科考试前三,不说十拿九稳,十拿七稳还是有的。

  况且国君说过,只要高中即可,不强求前三。

  凭借兰疯子的这些策论诗词,榜上有名那是绝对板上钉钉。

  那么惊艳绝伦的句子,那么精准绝妙的上古典故,要是不能高中那才有鬼了。

  兰疯子这边没有问题了。

  那么另外十个兰氏天才的武举,有问题吗?

  …………

  苦头欢依旧疯狂操练这十个天才。

  “公子,您带着兰疯子先回国都参加考试,武举考试要晚四天,我们三天后出发返回国都。”

  沈浪问道:“是他们水平火候还不够吗?”

  苦头欢道:“公子说的水平是指什么?”

  沈浪道:“榜上有名,中武举人。”

  苦头欢道:“那怎么可能?我要的可不仅仅高中,我要他们碾压众人,我要他们惊艳四方。若是有这样的血脉天赋还中不了武举人,那还不如自杀算了。”

  你们牛逼。

  你们这群天才说话就是狂,就是傲。

  惹不起,惹不起。

  然后,苦头欢一刻钟都不耽误。

  继续疯狂操练。

  十个兰氏的天才骑在马上。

  百米之外,十只老鼠飞快逃窜。

  苦头欢大吼道:“射,射,射!”

  “要是射不中这些老鼠,要是跑了一只,我活生生把你们打得半死!”

  “你们是废物吗?都练了一个月了,一百五十步外连一只老鼠都射不中?我要是你们,立刻抹脖子自杀,还有什么脸面活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脸面吃主君的俸禄?”

  有三个人没有射中,让老鼠逃脱了。

  苦头欢猛地冲上去,手中的鞭子如同狂风暴雨一般落下。

  “耻辱,耻辱,耻辱!”

  “废物,废物,废物!”

  “这一个月来,你们是在梦游吗?”

  “湖就在那里,你们都给我跳湖自杀吧!”

  说罢,苦头欢真的一把抓住三个人,直接扔到湖水之中。

  直接将三人按在水里几分钟,不让起来,让他们享受窒息的感觉。

  “脑子给我静一静,静一静!”

  “一群废物,一群废物!”

  沈浪众人看得头皮发麻。

  咸奴颤抖道:“武烈姐姐,苦将军练兵这么可怕吗?按照他这种练法,他手下应该都死光了啊。”

  武烈道:“因人施教,这些人都是天才,所以苦头欢将军就用天才的标准要求他们,将他们压榨到极致。”

  接着武烈又道:“几天之后的武举考试,我们真的要惊爆全国了。”

  …………

  次日!

  沈浪带着兰疯子离开,返回国都,参加恩科考试。

  国君,卞妃,太子,三王子,还有国都的所有人。

  你们等着啊。

  我沈浪马上就要上演一个更加惊艳的奇迹了。

  你们就等着被惊爆眼球吧。

  还有国都的傻逼们。

  记住你们的赌约,若我沈浪成功,若这十一人在恩科考试金榜题名。

  你们就要吃掉十斤屎。

  我粪坑都已经买好了,到时候你们不吃,我就活生生给你们灌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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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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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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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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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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