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沈浪身上又换了一套衣衫。
最贵的锦缎,上面绣着不仅仅是金丝了,还有另外一种更加昂贵的材料。
一种兽筋。
这种兽筋非常坚韧,适合用来做弓弦。
但是它还有一种特别出色的地方,那就是在光照环境下,它能够不断变幻颜色,显得特别华贵神秘。
所以这种兽筋的价格,是同等重量黄金的十倍以上。
沈浪这件新袍子上面,就用了几十米这样的兽筋,所以这身新锦袍别提有多么华丽了。
这个骚包,来怒江猎场不到三天,他就换了四套衣服了。
今天这一套是最贵的。
不认识他的人见到他这身衣服还会吓一跳,这人谁啊?
莫非是那位侯爵府的世子,哪位公爵府的公子?
殊不知仅仅只是玄武伯爵府的赘婿,还是一个乡下平民的子弟。
唉!
没有办法啊。
没有身份的人,才需要穿名牌啊。
马阿里,李港诚从来不穿名牌,也不喜欢戴名表。
很多人就说瞧瞧人家,那么牛的身份都带着卡西欧的电子表,什么劳力士,百达翡丽都是傻子才会去买。
然而真相就是,低调是一种很昂贵的东西。
普通人的低调,其实就是默默无闻啊。
不过有一点破坏了沈浪绝世美男的风范,他脸上的那个牙齿印。
不但没有消,而且还变得更显眼了,因为已经青紫了。
但奇怪的是,在场众多美女还就盯着他脸上这个牙印看。
哎呀,好羡慕金木兰啊,有这样俊美无匹的面孔可以咬。
换成我,别说是咬脸了,就算要其他地方我也愿意啊。
……
接下来,就是签订契约了。
晋海伯唐仑尽管有千万般的不甘,但众目睽睽,而且在三位超级大佬的目光注视下,不得不签字,并且盖下大印。
这一瞬间,他的身体都颤了。
眼眶有一些发热。
金山岛啊,他家族的命根子啊,已经经营几十年了啊。
如今,却要落入敌人的手中了啊。
真是让人不甘啊。
所以哪怕是毛笔,唐仑的签字也几乎要划破契约羊皮纸一般。
接着,玄武伯金卓签字盖印。
一式三份。
其中第三份,要送入国都给国君盖下大印,然后封存归档。
太守张翀也来了。
仅仅一夜之间,他仿佛瘦了不少。
本来刀劈斧砍的面孔,更加尖削了。
他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更加看不到一点点失败的沮丧。
沈浪还是没有忍住,朝着张春华望去一眼。
今天从早上到现在,这个狐狸精竟然都没有看沈浪一眼。
唉!
女人真是输不起啊。
之前你家要赢的时候,天天来勾搭我,就差伸手来掏我裤裆了。
现在我沈浪只不过小赢了一场,你竟然就对我毫不搭理了。
关键今天的张春华也穿得很美。
和她之前低调才女的打扮不同,一身大红裙子,加上妩媚的狐狸精面孔,真是要亮瞎人眼。
沈浪看了她一眼,张春华没有任何反应。
沈浪看第二眼,张春华面无表情,没有任何回应。
沈浪看第三眼。
哎呀!
腰部位置,一阵疼痛。
木兰的手指拧着他一点点腰肉,就要一百八十度旋转。
沈浪瞬间痛得眼泪都要下来了。
木兰绝美的面孔依旧带着笑容,如同孔雀开屏一般,拼命绽放自己的美丽,仿佛要将张春华碾压下去。
沈浪搂上娘子的腰,凑过去在她嘴唇上吻了一口。
众目睽睽啊。
所有人有些惊呆了。
所有男人妒忌得心中吐血,暗中破口大骂:小白脸,无耻的小白脸。
所有女人心脏一抖:好勇敢的小郎君啊,如果他这样众目睽睽地亲我,我只怕要湿啊!
木兰脸蛋一红,便松开了手。
甜蜜的同时,也恨不得裂地钻入。
夫君不要脸,她还是要的。
宁启王叔也看见了,只能装作没看见。
这么严肃的场合,三方正在签订这么神圣的契约。
这完全关系到金氏家族命运啊。
你竟然在这种时刻轻薄你的妻子,世风日下啊。
你这种人是怎么活到入赘玄武伯爵府之前的啊,按说早就应该被打死了啊。
…………
契约签订完毕后。
晋海伯朝着宁启王叔三人拱手行了一礼,直接扬长而去。
放狠话这种事情是不存在的,有些事情能做不能说。
张翀太守上前,朝着玄武伯拱了拱手。
玄武伯回礼。
说来奇怪,张翀和玄武伯这方明明是最大的敌人,你死我活的对手。
一切围攻金氏家族,都是此人所为。
但偏偏双方从未面对面针锋相对,始终是彬彬有礼。
张翀再朝着三位大人物拜下,道:“翀,告辞!”
宁启王叔竟然回了一礼道:“张怒江保重。”
然后,张翀带着一对儿女走了。
宁启王叔道:“玄武,我这就要回京了,将这里的事情禀报国君。但有一句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玄武伯道:“王叔请讲。”
宁启道:“大势所趋,顺昌逆亡。你家虽然赢了一场,但恐也改变不了大局。现在弯腰还来得及,还能保住家人。真等到你死我活,撕破脸皮的那一日,只怕真是大祸降临了。”
宁启王叔这真不是威胁,而是好言相劝。
他是希望玄武伯金卓效仿祝兰亭,把家族封地交出去,兵权也交出去,仅仅留下万亩庄园,那样虽然失去了权势,却还能保住富贵。
玄武伯金卓道:“家族基业是祖先传下来的,不能毁在我的手中,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宁启王叔便没有再说话。
这位玄武伯啊,还是那个刚正古板,连讲话都不知道委婉,真的如同乌龟壳一样又臭又硬。
“保重。”宁启王叔道。
然后,这三位超级大佬也走了。
从头到尾,威武公爵和索玄都没有和玄武伯打过任何招呼。
索玄侯爵是立场不一样。
而威武公卞逍则完全是因为傲慢,玄武伯金卓这等人物,还没有放在他眼中。
……………………
时间回到几个时辰之前。
跋涉二百里后,祝兰亭子爵和仇枭终于率领二百多名精锐武士,赶到了玄武城。
不过,他们依旧没有赶去北边的堤坝。
而是再一次聚集人马。
仇枭着急了几十名海盗高手,祝兰亭召集了自己留在玄武城主府的部分卫队。
两人集结五百名精锐,借着最后的夜色,朝着玄武伯爵府北边的堤坝狂奔而去。
此时,天已经快要蒙蒙亮了。
但依旧大雨倾盆,路上连半个人影都没有。
祝兰亭子爵率领的五百多人,全部换上了海盗的服饰。
没有那么多海盗服怎么办?随便准备一身皮甲,用黑布蒙面,眼睛鼻子部位挖三个孔便是了。
接着最后的夜色,五百多人狂奔几十里。
终于赶到了玄武伯爵府北边三十里处的堤坝。
这是整个怒江蓄水湖最大最长的堤坝,横跨在两个山谷之间,足足有三十丈长,五丈多高。
这段堤坝,金氏家族足足用了三年多的时间才建成,动用的人力超过几万次。
如今已经有二百多年历史了,堤坝上甚至长满了树木,但依旧坚固无比,如同巨人之臂挡住纵横百里的水面。
也正式因为这些堤坝的修建成功,使得怒江,阳武二郡的无数田地不愁没有水灌溉,每年都能丰收。
而这段堤坝,名字就叫金序大坝。
因为当年主持修建这个大坝的,就是二百多年前的那一代玄武伯金序。
此时,大坝上还有两个哨所。
几乎任何时候,都有一队武士在这里看守,
多的时候二十人,少的是有也有七八人。
祝兰亭子爵看着这段雄伟的大坝,心中颇有妒忌之心。
你金氏家族凭什么就比我阔气这么多?
不过建设得越雄伟,一会儿摧毁的时候就越震撼。
大雨已经下了整整半天一夜了,蓄水糊的水位已经够已经涨到一个很高的位置了吧。
在巨大的水压之下,我只需在堤坝上挖出一个大口,滔天的洪水就会将整个堤坝彻底摧毁,摧枯拉朽一般。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更何况是一个大口子呢?
当年你金氏家族耗费了无数人力物力,用了整整几年时间才修建的大坝,被我祝兰亭轻而易举就毁掉了。
然后……
那个画面就别提有多震撼了。
玄武伯爵府一千多平方公里的封地,十几个镇,一百多个村庄都会成为汪洋。
所有的房屋,田地都会被摧毁。
到那个时候会死多少人?
几千人?
上万人?
只有天知道啊!
金氏家族会损失多少钱?
也只有天知道啊。
但足够将他们夺回金山岛的胜利抵消得干干净净。
足够给金氏家族毁灭性的打击。
真是上天助我啊!这下了半天一夜的暴雨依旧没有停下,便是上天赐我毁灭金氏家族的良机啊。
你们这些即将死去的贱民,千万不要怪我祝兰亭心狠手辣。
怪就怪你们投错了胎,竟然成为了金氏家族的子民。
无毒不丈夫。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所有工具都准备好了没有?”祝兰亭问道。
“全部准备完毕。”
祝兰亭道:“派出三百武士,布网巡逻,遇到任何人,格杀勿论。”
“派出五十人潜入堤坝上的两个哨所,将金氏家族的守军小队杀光。”
“剩下一百五十人,拼尽全力,掘堤!”
“毁掉金氏家族的百年基业。让无数玄武伯爵府的子民绝望死亡!”
“让金氏家族和沈浪孽畜,后悔和我们为敌过!”
………………
兰山子爵府北边二十里的堤坝,规模就要小很多了。
仅仅只有十丈长,三丈多高而已。
这个堤坝也是祝是家族的私产,被称之为兰山坝。
上面的水库虽然连接着怒江蓄水湖,但仅仅只是一个支系。
当年金氏家族耗费无数人力物力,修建了金序大坝,是为了十万子民谋取福利。
而祝氏家族的堤坝和水库,就仅仅只是为他一家服务了。
这里整个山谷都是祝兰亭的田地,山地,种植园,马场。
此时就算在大雨之中,也能看到祝氏家族的豪奢。
城堡虽然远不如金氏家族的那么大,但却大量用的汉白玉石。
而且雕楼玉砌,小桥流水。
金氏家族的城堡,完全是一个军事堡垒。
祝氏家族的城堡,才充满了贵族享乐的气息。
大大小小的花园,就有几十个。
但国君就是爱这种贪图享受的贵族,一点都不喜欢金氏家族这种矜矜业业,爱民如子的贵族。
玄武伯爵府的百年基业是整个封地,望崖岛,还有几千私军。
而兰山子爵府的百年基业,就都在这山谷里面了。
无数良田,花园,豪奢宅邸。
………………
金晦连夜狂奔,仅仅二百里的距离,就换了五匹马。
终于在天快要亮的时候,赶到了祝氏家族的水库,来到了兰山堤坝之下。
他完全是如临大敌,准备厮杀战斗一场。
但是到了大坝之后,发现连一个鬼影都没有。
兰山子爵府的水库堤坝上也有一个哨所。
但金晦赶到的时候,哨所里面的五个士兵正在呼呼大睡。
尤其辣眼睛的是竟然有两个男人睡在一个被窝里面,而且身上光溜溜的。
一个男人长着大胡子,显然是军官。
还有一个年轻男人颇为俊俏,眼角还带着泪,但是表情却又有几分销魂。
金晦不堪深究里面的原因。
直接拔出匕首,轻轻一划。
顿时,被窝里面的那对雄鸳鸯,直接毙命。
紧接着,他又轻而易举带走了另外三个祝氏家族武士的性命。
然后,他就要去办事了。
忽然,身后一阵响动。
金晦闪电一般冲出,一剑横在对方脖子上,猛地就要切下对方的脑袋。
但……他很快就停下了。
因为,这是一个女子,衣衫不整,双手双腿被捆绑,遍体凌伤。
用脚指头都可以想象,她刚刚经历了什么。
这些禽兽掳来了这个女子,囚禁在这哨所中。
怎么办?
杀人灭口吗?
金晦用力了好多次,但终究没有下手。
轻轻一挑,割掉了绑在她嘴里的布条。
这个女人,长得很美。
嘴唇微翘,眼睛不大,但是却非常动人。
身上穿着的也是丝绸衣衫,可见出身不差。
“不要想跑,一会儿我带你出去。”金晦道,然后割掉捆住她双手的绳子。
“接下来我做的任何事情,你都没有看见。”金晦道:“事情完毕后,我会带你去一个地方。你的死活,就有他来决定。”
而就在此时,这个女子仿佛发疯了一般,朝着那几个哨所士兵爬过去。
从地上端起一块石头,狠狠将那三个祝氏家族武士的脑袋砸个稀巴烂。
最后,她将手中的石头猛地砸向自己的脑袋,就要寻死。
真是刚烈。
这一刻,金晦心脏一抖。
不知道为啥,浑身有点麻痹的感觉。
下一秒钟,他一脚踢飞了这女子手中的石头,紧接着一手斩在她的后颈。
顿时,这女人昏厥了过去。
金晦怕她再寻死,用最快速度,将她重新捆绑起来,连嘴巴都绑住,免得她醒过来之后嚼舌自尽。
……………………………
上梁不正下梁歪!
这祝氏家族上下没有一个好东西。
我金晦这样做是为民除害。
金晦浑身热血沸腾,脑子里面不断浮现那个遍体凌伤的美丽女子,想起她要杂碎自己脑袋的决绝。
这些畜生,畜生!
他用尽全力,在祝氏水库的堤坝上挖掘出一个大孔。
足够大,也足够深了。
然后,金晦将那只巨大的箱子塞了进去。
油布依旧没有拆开。
找到里面的引线,直接点燃。
接着金晦飞快狂奔,返回哨所里面。
然后,她猛地将那个女子扛在肩上,将轻功运用到极致。
快跑!
快跑!
仅仅一分多钟时间,金晦就跑出了二里地。
然后翻身上马,朝着边上的山上狂奔而去。
尽管他不知道箱子里面的是什么东西。
但是他知道,姑爷弄出来的东西,都不是好东西。
都是可怕,充满毁灭性的东西。
很快,长长的引线烧到了尽头。m.χIùmЬ.CǒM
这时!
天上的大雨竟然停了。
整个天地间,仿佛陷入了寂静。
然后!
“轰……”
一声巨响!
整个地面都微微颤抖。
祝氏家族的水库堤坝,仿佛被巨人猛地撕开。
无数的条石飞上了空中。
整个堤坝,被炸开一个巨大的裂口。
下了一夜半天暴雨而积攒的洪水如同巨龙一般,汹涌而出。
朝着祝氏家族的庄园,天地,城堡,楼阁疯狂席卷而去。
充满了毁灭性的力量。
…………………………
注:第三更送上,今天更新一万六千多,真是累到极致,拜求兄弟们的支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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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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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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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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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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