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王爷还真的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的不上道的人,可是偏生的又是如此直白,这京中可能也就唯有沈定山一人了。
“你看我家旭儿比你家了清容大了一岁。”
“哦……”
沈定山的目光移到了宇文旭那里。而宇文旭立即挺起了自己的肩膀,也是让自己稍微的显的高大健壮了那么一些。
“一个十二,一个十三……”琇書網
沈定山念叨着,好似是回味过来了,俊王爷这话中的意思了。
“我们结个儿女亲家如何?”
俊王爷见沈定山明白了,这才是权了一口气,终于也是将自己的想要话说了出来。
“恩,”沈定山点点头,“如果王爷不嫌弃我家小女粗鄙的话,我自然是愿意的。”
他虽然是武夫,可是看人的眼光却是奇准的,这不都是说,人以类聚,物以群分的吗,他家的儿子是个什么性子,他当然是知道,性子虽然是跳脱,可是为人处事方面,却是正气的,而宇文旭与他关系如此好,显然也都是同他的性子相当,否则也不可有自小一起长大了。
而且在他儿沈文浩还是庶子之时,就从未轻看过他,就知道此人是不在乎身分,只在乎品性的,再是说来,也都是这么多年了,他对于宇文旭还是十分满意的,若是成为自己的儿子,他想来,也不会揍的太多,当他儿子没有问题,那么当个女婿便更是不成问题了。
而且俊王府的人,到有不少像他这样的,不纳姨娘通房之类的习惯,他自是不想委屈了自己的女儿,虽然他是最疼沈清辞一些,那是因为沈清辞最小,也是跟着她娘吃了不少的苦,现在还是能让他抱在怀中的孩子,可是并不代表,他就不喜欢沈清容,不疼这个女儿。
都是他的儿女,他虽然不能做到一世同仁,可是却都是希望他们过到最好,娶妻娶贤,嫁也嫁一有情郎。
而且沈清容也有十二岁了,也应该是定亲了,与俊王府结要也好,省的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打他家女儿怕主意,他家的女儿长的什么样子,他这个当爹的又不瞎子,现在还是藏着掖着的,哪天要是被人知道,还不知道多少人打主意,最烦的就被宫里那些动心思,他不想让女儿去宫中那个地方,血肉铺成的锦秀芳华,要来有什么用,清容自有她妹妹给她赚来的十里红妆,有他这爹给她当成的靠山,以后还有一个武司的大哥,还需要怕什么,再加上俊王府的都不是薄礼之人,定会好好的善他家女儿的。
当然,还不要忘记提一件事情,他女儿可是他们俊王府的救命恩人,俊王府的人也都是在将这一份恩情,永远铭记于心的。
宇文家的这一门亲事,到是可以订下的。
“行,那我们便是说定了。”
俊王爷一锤定音,这时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男女可以不用相看,再者,他们两家本就是相熟,只要口头定下来这门亲事便成。
“阿旭,你的玉给为父。”
俊王爷将自己的手放在空中,宇文旭还是傻愣愣的,直到沈文浩踢了他的一脚,怎么的,他这么好的妹妹,白给了他,他还嫌弃不成,这么笨的,以后还怎么娶他妹妹,难不成他不知道,现在他未来的大九子,都是要想吼一声,我不把妹妹嫁你吗?
宇文旭这才是被踢醒了,他连忙的将手放在自己的脖子上面,拿出了一枚玉佩,宇文家的孩子,每一人自是出生起便有一块随身之玉,因着他们出生而来,也可以说,是他们身份的向征,而现在。
俊王爷要用了这枚玉当成定亲的信物,就足矣可见到底他们的对于沈清容有多么的重视了。
“这是我儿的信物。”
俊王爷将手中的玉佩放在了沈定山的面前。
沈定山接了过来,刚是想着,要还什么样的礼,结果一只小手就伸了出来,然后这只小手里面挂了一串佛珠,佛珠已经被磨的十分的光滑,上面隐约也是带有一丝淡淡的梅香清香。
沈定山一见拿着佛珠的沈清辞,简直都恨不得狠命的揉揉她的小脸,
“这小机灵鬼,怎么什么都是知道?”他将佛珠拿了过来,再是递到了俊王爷的面前,“这是我儿出生之时,去香觉求取过来的,是我夫人亲自的带在了她的身上,一直跟了她很多年,虽然不甚名贵,可是却是与她一起长大,也是我儿寸步不离之物。”
“好,”俊王爷连忙的一手抓了过来,还差一些都是将沈定山的手给抓破了,就怕沈定册会后悔一样,而现在买定离手,可就不能反悔了。
俊王爷将佛珠交给了宇文旭,宇文旭连忙双手将佛珠拿在手里,似乎佛珠上面有着那少女的体温一般,还加着一丝幽幽的梅香,他细细抚着,然后再是佛珠带到了自己的手腕上面,不大不小正好。
而沈定山就这么将自己的女儿给卖了,两家也是就商量着,先是如此的定下,等到沈清容十五岁及笄之后,再是商量嫁娶的事情。
沈定山自然是满意的,反正还有三年的时间,他们再是慢慢的准备,而他现在一点也不担心嫁女儿,虽然说他对沈清辞那个小败家女真的是有些无奈,可是她却上帮了大忙了,不然的话,他现在真的不知道要去哪里给女儿准备嫁妆?
他女儿嫁的可不是一般的人家,是京中显贵,数一数二的皇亲,虽然说,俊王府不会在乎这些,可是他却不能让别人笑话的他的女儿,幸好,他女儿现在的嫁妆是不愁了,还有那个大珊瑚。
二十万两。
天啊!
他心疼。
谁家可以给他二十万两,他立马的把那块破石头给卖了。
“咦?”沈清容不时的摸着自己的手腕,“我的佛珠怎么没有了?”她已经在身上找了大半天了,可是仍是没有找到那一串佛珠,那是她的贴身之物,平日都是从未离身过的,除了沐浴之外,从小到大都是未离开她的身,只是今日怎么找不到了,莫不是掉到哪里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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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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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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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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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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