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书七十年代我靠种树成了大佬>第171章 礼物:一只银镯子
  李心臻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拉了出来,李云戈骑上院子外的一辆二八杠的自行车朝李心臻说:“三妹,赶紧上车吧!”

  李心臻看家家户户的都在准备年夜饭,不知道他这个时候要带她去哪里,就问道:“你要带我去哪里呀?我们不应该要留下来帮忙吗?”

  虽然说她是不喜欢大冬天的用冷水洗菜啥的,可是准备年夜饭需要挺多人帮忙滴,到时候吃现成的多不好意思!

  李云戈一脸难以相信的说:“你不是最不喜欢干活嘛,带你出去躲懒还不好,反正有那么多人,缺咱俩个也没事。

  而且我去藏区的时候找到了一个好宝贝,你肯定喜欢。放在了家里,带你去拿嘞!”

  李心臻记忆中的原主似乎一直和李云戈玩得很好,就放心的上了后座,还好是大冬天的,扯着他后背上的衣服就可以坐稳了。

  两个人骑行的路上遇到了李树洺和李母,李树洺也好久没有见到在部队里的三哥了,很开心的招手:“三哥,我就知道你们去年没回来,今年一定会回来的!”

  看他单手骑车,后面的李母生气的骂李树洺:“臭小子,好好骑车。你是不是嫌弃没有摔够?”

  李树洺感受到了李母生气说话的口水都喷到了脖颈处,立马把脖子缩了起来,瓮声瓮气的说:“知道了知道!”琇書蛧

  脚里加快速度,想着赶紧骑过去与李云戈他们碰面。

  李云戈也大老远就看到了,没有多搭理李树洺,反而朝后座上的李母道:“婶婶,我带三妹去拿她的礼物去了,等一下就回小院!”

  李母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虽然不喜欢王梅这个大嫂,但是云戈这孩子从小到大的经常来家里玩,和半个儿子差不多了。

  也知道兄妹两个人感情好,看他们速度太快了急忙嘱咐道:“你们骑慢点,冬天结地上结冰了很滑的!”

  李心臻挥手说:“好的!”李云戈的技术还是很不错的,稳稳当当的,这可能就是军人的力量吧!

  李树洺看着他们两个人咻的一下就骑走了,撅了撅嘴,三哥是真的偏心到没边了,自己不仅没有礼物,连个眼神都没有!

  李心臻和李云戈两个人就骑到了他的家门口了。

  走了进去,发现他们家比自己家大了一些,因为有四个儿子,所以大伯家的房间多了几个,但是相对而言,院子和厨房就小了一点。

  李云戈看李心臻在院子里东看看西看看的,朝双手哈气说:“外头冷,进去暖和暖和,我知道咱会回来一趟的,所以火炉里的火没有灭掉!”

  进到了房里,确实非常的暖和,李心臻就问他:“礼物呢?”

  “在我房间里面,你等我一下,我去拿!”李云戈把双手放在炉子上边烤了烤说道。

  “一起去,我看着这遗像有点怕怕的!”李心臻听他说要进房间,立马回答道。

  他们家客厅的墙壁上挂了一个遗像,是李心臻她们的祖爷爷,按理说本来应该挂到小院的,可是李大伯和他爷爷奶奶关系最好,就放到了他们家里了。

  李心臻从小就没有见过祖爷爷,这张遗像又有点威严,一双眼睛看过来让人有点怕怕的。

  李云戈无奈道:“你还是一点没变,这有啥好怕的!”三妹的胆子不知道怎么回事的,在外面胆大包天的,在家里连祖爷爷的遗像都怕。

  走到李云戈的房间,里面整整齐齐的,连被子都是叠的方方正正的豆腐块,李心臻用手指摸了一下反光的桌子,发现一点灰尘都没有。

  这真的比自己的房间干净好多,作为一个女生有点惭愧了!

  “诺,你看看这个银镯子好不好看?”李云戈从一个带锁的柜子里拿出了一个小木盒子,从里面拿了一个雕刻的非常精致的银镯子递给了李心臻。

  李心臻接了过来,细细的看了一眼,手镯的表面上浮雕着繁琐却不凌乱的优雅花纹,点点的银光宛若星空般绚烂而美好。

  李心臻还是非常的喜欢的,样式非常的小巧精致,好看极了!

  忍不住问:“三哥,这也太贵重了,我不能收下,你自己留着以后送给你未来媳妇吧!”

  这镯子不管是成色还是款式,应该都值不少的钱,虽然李云戈说这是他在藏区低价购买的,可是她不相信!

  李云戈后退了一步,说:“这可是哥专门给你带的礼物,赶紧收着!

  其它的人可就是简单的头花,这个是专门给你的。

  至于说……以后的媳妇,那我可以用我的工资去专门给她买首饰!”

  最后,李心臻就只能收下了这一个银镯子。

  李云戈忍不住朝李心臻说:“你不是最喜欢这种闪闪亮亮的东西吗?怎么一两年不见就变了?”

  李心臻看了看手里的镯子,摇了摇头说:“没有呀,我还是很喜欢这种布灵布灵的东西,就是觉得太贵重了!”

  “嘿,这有啥的,哥给你的就是你的。”李云戈满眼慈爱的看着李心臻,觉得她肯定是下乡后吃了苦长大了。

  李心臻受不了这种铁汉柔情,直接一拳过去了,“咱就是说,你能收起你那慈爱的眼神不!

  瘆人得紧!”

  李云戈一秒破功,收起了眼神。

  拿着一包头花,让李心臻先挑,其他的留着过年的时候给每个妹妹都分两个。

  这些颜色花花绿绿的,李心臻从一众艳丽的颜色里挑了一个大红色的和一个浅紫色的。

  看时间也差不多了,回去的话就等她们大人掌厨了,也没啥事需要做了,李云戈就又驮着李心臻回到小院去了。

  果然,李母和大伯母两个人在厨房里忙活着,李心妍在国营饭店做事的,所以也进去帮忙了。

  客厅里面烧了两个火炉,李父和李大伯在和奶奶说着话,还有一个就是年轻人围着的火炉。

  大伯家的老大李云戎,和李云戈一样也是在部队的;老二李云彬,是跟着姑父跑大车的,赚得是最多的一个;老四李云凯,正在纺纱厂做学徒。

  李云戎是已经结婚了的,旁边坐着的是他老婆张桐雨,这会正在和李娇柔说着悄悄话呢!

  已经可以感受到这大堂嫂对自己的目光很是不善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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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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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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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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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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