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呼着宋敏毓就回去了,两个人挽着手回去的路上看见了大队长又领着三四个青年往知青点的方向去了。
对视一眼,赶紧跟上去了,猜测这应该是新来的知青。
果不其然,还真的是又来了一批知青,两个男的,两个女的。
走到门口,看见大队长正在里面给他们安排住宿,因为朱梓红嫁人了,所以女知青现在就没有管事的了,男知青里头是最早来的一批的彭向东管事,如今连带着也就管起了整个知青院。
大队长叫林茵帮忙安排了一下两位女知青,他则和彭向东一起安排男知青。
又是嫌弃房间窄、味道大等等,和当时的她们是一样的情景,只不过没有像她们一样大胆的提出来要自己建房。
李心臻看了一下这里面两个女知青,都长的普普通通的,没有书里面描写的女二号舒茉。
李心臻记得书里描写的她是一个喜欢看书的人,长相虽然不能和叶沁丽对比,属于清冷挂长相,但算是一种绝色了。不过和其他书中的女二号相比,她既不是绿茶也不是白莲花。她是一个多面的人,是家族里面唯一一个地位仅次于舒老爷子的人。
后面因为随着故事的发展,舒家的发展追赶上了俞家的地位,而这个时候两家就想联姻。
虽然他们两个各自都早已心有所属,但是在外界的眼里就是两个人一定会在一起那种,后面一系列的发展使得叶沁丽误会了俞文瞳。
之所以说舒茉是女二号是因为在书里面关于商业方面的,她的戏份非常的重。李心臻还是非常好奇这样一个女子是什么样子的呢!
李心臻和宋敏毓一转头就看见后头站着叶沁丽和俞文瞳两个人,可能也是听说又来了新知青,所以来看热闹了。
她们两个人大中午的还没有吃饭,就先回去了。
宋敏毓咬了一口饼子含糊不清的问李心臻:“你说这一批一批的下知青,我们还有希望回城吗?”
李心臻撇了撇嘴,“你叹气什么!你外公不是说等那苏浩修转回去了,立马就把你弄回去吗?该叹气的是我这个孤苦无依的女人罢了!”
宋敏毓:“噗呲,就你还孤家寡人?”
李心臻摆摆手:“口误口误!”这不是当了那么多年的单身狗,还没有完全适应过来嘛!
聊过了这个话题,两个人就大口吃饭了!
……
日子一晃就过去大半个月了。
到了十月份,温度已经降了下来,大家都穿的比较厚了,还好有家里寄过来的大棉被,用的是周其琛之前送的被单和床罩。
天气冷起来的早上是真的不适合早起,可是喂猪又必须早起,大队长看大家最近上工的积极性不高,就到路口上抓迟到的人。
所以李心臻现在这几天还得早起去山上逛两下,假装是去割猪草了,还好过段时间就下雪了,到时候就不用搞形式主义了,可以多睡一会了。
李心臻坐在窗边看着这风刮的窗户咚咚响,心里不由的感叹这都过去大半个月了,不仅周其琛没有回来,她那几篇文章都没有什么音讯。
看来她好像对于写作方面可能确实没有什么天赋了!
正乱想着,就听见外头有人喊道:“请问是李心臻同志的家吗?”
带着一丝激动的陌生声音,李心臻疑惑的开了门,发现是一个邮递员小哥。
她一般都是去邮局拿信的,很少会送上门的。
“请问是李心臻同志吗?”敦厚的声音响起。
“是的,同志,有什么事吗?”李心臻看他手里拿的信封,点了点头。xiumb.com
“恭喜李同志,你的文章上了报纸,连着省报和京报呢,这信给你,还有两份附带的报纸!”邮递员笑着说着,活了那么久,第一次看见发表报纸文章的人站在他面前,而且还是上了两篇文章的同志,能不激动吗!
大概过来今天,镇上的领导和公社的领导都知道这件事了。他们邮局都想目睹这位厉害的同志长得什么样子,都是抢着过来的,还好他动作快,一下子就被选中过来了。
李心臻也非常的震惊和喜悦,她都以为两批文章都选不上呢,这可是意外之喜呀!
李心臻展开了两份报纸,发现上京报的是后面写的关于歌颂知青下乡建设农村的精神的那一篇,而上省报的文章则是前面写的关于拍马屁的文章。
这拍马屁的文章是真的没想到会上报纸,她都觉得有些过于浮夸了些!
李心臻刚想拿着报纸去找秦老头就看见大队长和刘会计,还有刚刚的邮递员一起走了过来。
“红鑫大队长,就是这位李同志,非常的争气,不仅上了省报,还上了京报,这可是公社从来没有过的事情!你们可要多多照顾她呀!”邮递员对着两位村干部夸赞李心臻。
李心臻谦虚的说:“还得感谢大队长的支持,就是因为您给了我喂猪这样轻松一些的活计才让我有时间去写!”顺便吹一波大队长的马屁,都说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大队长笑得合不拢嘴,忙点头,这可是从他当了大队长以来,大队里面有人上了报纸,还是京报和省报,他就是说没有看错人,还好给她挑了一个清闲的活,这才有时间写文章嘛!
“不好了,大队长,有人落水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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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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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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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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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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