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还是砸到了他的额头,皮破血流的,白眼一翻就晕了过去。
李心臻一下就看出来了那个罗小军是装晕的,晕倒了眼睫毛还在颤抖,倒下去的时候也是慢悠悠的摔下去的。
这罗小军还挺聪明的,知道现在被砸了,他就处于优势地位了,可怜了其他的丢狗人士就只能吃下这个亏了。
大家都没有预料到这个情况,大队长一看立马叫上几个人把罗小军抬到卫生所去了。
这砸到的是头部,一不小心就会搞出人命的!大队长叫李心臻赶紧去找叶沁丽去卫生所,现在非常的需要她。
一行人就匆匆忙忙的来,抬着罗小军又匆匆忙忙的离开了。
李心臻也装作焦急的样子去找了叶沁丽过去,在路上和她解释了一下事情的发生经过。
叶沁丽忍不住吐槽:“这岂不是便宜了罗小军他们,我们村应该丢了四五只狗吧,现在这情况可对他们不利呀!”
李心臻也忍不住回答:“这还得怪秀秀婶太鲁莽了,本来是他们有错的,现在好了,直接把人的头给打破了!”
正在卫生所外面等叶沁丽的大队长也正在说秀秀婶,这本来是他们这边占理的,现在把人头给砸了,还不得重重拿起,轻轻放下!
秀秀婶也被吓到了,这她也不知道当时是鬼迷心窍了还是怎么的,也没有想到这石头会那么准的砸到他,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叶沁丽看了一下,伤口的情况还好,不算太深,清洗了伤口后,涂了一层药就用纱布给包了起来。
“人没事,就是得静养一段时间,毕竟是砸到了头!”叶沁丽弄好了就出来和大队长说道。
大队长点了点头,真的是头痛呀!为了防止他到时候讹上,得知了人没什么大事后,就又领着村民们回到了老知青院里。
审问了一番,发现除了罗小军和曾卫东两个人,男知青或多或少都没有忍住诱惑,吃了一些狗肉。
至于女知青第一次吃的时候不知道那是狗肉,后面被威胁说要是敢说出去的话就要她们好看,所以也不敢往外头说。
大队长知道要拿到越多的证据这样就不怕罗小军去公社告他们了,而且除了小黄以外,那些狗应该都吃了,骨头和皮应该会埋在院子里,就让大家去搜寻了。
小黄这会也恢复了一点,一下就闻出了那棵柿子树下,汪汪的叫着。
一下子就吸引了李心臻的目光,走了过去,发现有一块鼓起的地,泥土和周围的颜色有一点点不一样。
大队长走了过来,用铲子一铲,就翻出来好多骨头和内脏等等,那味道散发出来,令人窒息。
李心臻可能是晚上脑海里练习医术,有时间还会做梦梦见自己在做手术,已经习惯了这些血淋淋的场景。
宋敏毓就憋不住了,直接出了知青院,在外面等李心臻去了。
找到了证据,大队长就说:“大伙都散了吧!现在证明你们的狗确实是被这些知青给偷的,但是秀秀也把罗小军给打破了头,具体情况还得明天看看了!”
然后又与李心臻对视了一眼,就说:“你们得跟人宋知青说一声对不住,刚刚冤枉了人家。”
于是在外头的宋敏毓就接受到了大家的道歉,摆了摆手说没关系。
第二天,果不其然的,大队长去知青院,罗小军就以头被打破为由说不赔钱,说他的头都被打破了,要是让他赔钱就去公社面前举报他们虐待知青等等。
可是总不能让别人白白丢了一条狗,所以大队长就让知青院凑十块钱给这些人,就当是买了这些狗。不管她们怎么凑,反正一天之内就是得给。
于是在不情不愿中,每个人都凑了一两块钱,筹齐给了大队长。
大队长把钱分配了一下给了丢狗的人家,秀秀婶家是没有钱拿的,她的那份钱已经付给了叶沁丽,罗小军治头的药钱可是要秀秀婶付的。
通过这件事情,秀秀婶一家就和罗小军和整个知青院的人都不对付了。
而且老知青院的名声在大队里也非常的差了,连江百合都没有和她们搭伙吃饭了,还好他们一般都不是在饭点上杀狗,都是悄咪咪的,所以不和她们住一起的江百合是不知道这件事的。
李心臻也没有想到这江百合没有来找自己,反而是去找宋敏毓去了,她想找宋敏毓搭伙吃饭,还暗搓搓的说要是和她一起吃饭的话就可以帮宋敏毓省钱等等。
宋敏毓:“为什么她会来找我呀?我都非常不留情面的把她骂回去了,但是她还是隔一会就来问我!”
李心臻把手里的毛衣放下笑道:“可能是看上了那上次说的咸鸭蛋!”
上次她说了要用草木灰腌制咸鸭蛋,被人家看到了屋里摆放的三十几个蛋,自然就传出去了。
“那我也不可能白给她吃呀!我脑子又没有瓦特!”宋敏毓翻了个白眼回答。
“哦对了,你家里寄了一封信过来,我给你拿回来了!喏!”她从兜里掏出一封厚厚的信出来递给了李心臻,然后就打算回去了。
走到门口停了下来,回头对着李心臻说:“话说你也可以买一辆自行车呀!多方便,这样你就可以经常去镇上了!”说完就跑了,她已经劝了好几次李心臻了。
李心臻一直都是以没有钱为理由推脱,她不能让宋敏毓知道她是因为不会骑,不然多没面子呀!
搞的宋敏毓一直以为李心臻是身上的钱票不够,一直想借钱给她,弄的李心臻哭笑不得的。
李心臻把信拆开了,里面写了三张信纸,还夹了一沓票子,有五张大团结,还有一些全国粮票和工业票等。
信的前两页都是李树洺说在学校的读书生活有多枯燥,还说了爸妈总是克扣他的零花钱,还把隔壁邻居家的一些琐事给写了上去,就跟写流水账一样的。琇書蛧
后面的一张纸不是他的字迹,工整了许多,一看就是她二姐写的,写的是关于她大姐李心怡查出来怀孕了三个月的事情,想让李心臻帮一个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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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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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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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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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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