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书七十年代我靠种树成了大佬>第68章 砸石头
  那个门上写了一个宋字,就是宋敏毓住的屋。

  当时建房子的时候为了方便别人区分,就在自己的房子上面取了自己的姓氏刻在了上头。

  他们就拿了一两个手电筒照明,灯光有限,在路上的岔口忽视了另一头也有一点点草木灰的痕迹,直接往李心臻她们住的方向走去了。

  宋敏毓把手里的东西放下,刚刚把水烧好了,就听见外面啪啪响的拍门声,“谁呀?别拍了,这就过来给你开门!”

  一打开门就看见了村里的何二叔带着一伙人在她门前,脸上看起来涨红的,应该是气的!

  宋敏毓不解的问:“二叔,找我有事吗?”

  何二叔家里有七个兄弟,他排第二,然后为人比较敦厚老实,和村里的人都相处的不错,有时候还会帮衬一点,所以大家都亲切的喊他二叔!

  “我们家小黄是不是被你偷走了?你把它交出来我就不跟你这个小丫头计较!”何二叔气得吹胡子瞪眼的,看她一个小姑娘来到乡下,也不打算跟她一般计较。

  宋敏毓听不懂他在说什么,“我怎么可能偷小黄,这我偷它也没啥用处呀!”

  在后面站着的是之前丢狗的人家,秀秀婶也在里面,叉着腰说:“宋知青,你也别装糊涂了,这坪前面的草木灰怎么解释,快点把小黄还有其他的狗还给我们!”

  “就是,我们家的狗也肯定被你偷了!”琇書網

  “这小姑娘家家的,做什么不好,偷狗!呸!”

  “之前看她和那李知青一起吃饭,那香味,你说会不会煮的就是狗肉!这知人知面不知心呀!”

  “嘿!那狗肯定不在这边,我们等一会也李知青那搜去!”

  后头的人说的越来越激烈了,也不听宋敏毓的解释,后面干脆想强闯宋敏毓的家。

  场面顿时就乱了起来,连打头阵的何二叔也控制不住了。

  “干什么呢!干什么呢!都给我住手!”

  李心臻带着大队长走了过来,她很早就听到了吵闹的声音,当机立断的跑着去找大队长去了。

  这些人都是丢了狗的,心中难免有极大的怨气,和他们说道理怕是说不通的,只有大队长在这里才能够制止他们。

  李心臻走到宋敏毓的旁边,说:“乡亲们说话最好过过脑子,我们两个也就是偶尔家里寄了点补贴才能去镇上买的吃的,一般的时候都是和大家伙吃的一样!”

  “而且,我们两个小姑娘怎么可能抓得了这些看家的狗,就拿秀秀婶家的大黑来说,你们都知道有多凶了,这……”

  大家一听也觉得李心臻说得有道理,大家也都安静下来了。

  “那你这门口的草木灰怎么解释?我可是每天都给我家小黄撒了一把草木灰的,就是防止它走丢了!”何二叔有些着急的问道。

  李心臻也看向了地上的草木灰,除了地上的一些以外,墙边上也堆了一些。

  看向宋敏毓,只见她无奈的说:“你们看那里堆着的草木灰,是我打算用来明天腌制咸鸭蛋的。”

  走到草木灰的旁边,用手电筒指着说:“你们看看,地上的那些可能是我提过来的时候没有拿稳,所以就掉了一些。”

  草木灰自带吸热、吸湿、保温和杀菌功能,农村最爱用草木灰稀释成泥来腌渍咸鸭蛋,放上一年都不坏。所以她说的确实是真的,小黄身上也不可能散那么多在路上!

  “这这……大队长,你得帮帮我找小黄呀!才丢了没多久,肯定能找到的!”何二叔听宋敏毓都说的那么明白了,也知道了什么意思,就想着大队长召集人去找一下。

  这段时间丢狗的数量确实比几年加起来都多,搞得人心惶惶的,大家都生怕一不小心狗就被偷了。

  也有好多村民来找他反映这个问题,只不过都是过了挺久才发现丢了狗,一两天过去了,哪里还能找到。

  大队长拍手决定,“大家伙赶紧举着火把去找!分头去村里找,小黄应该还没有走出村里!”

  李心臻和宋敏毓也拿着一个手电筒帮忙一起去找了,这毕竟也丢了好多狗了,不把那个偷狗的人抓住,只怕是自身的安全也保证不了!

  “快快快,我发现这路口的另一边也有草木灰,大家往这边来!”何二叔大声招呼着其他人,于是大家都细心的沿着草木灰的方向走去。

  走了一会,发现通向的竟然是老知青院里。

  “大队长,这回一定不会错了!我家小黄一定在这里了!”周二叔激动的说着。

  “行,去敲门吧!”大队长揉了揉发痛的太阳穴,这城里来的知青应该不会为了吃口肉而去偷狗吧!

  敲了一会,发现没有人出来开门,但是隐约听见了里面哐哐当当的声响,似乎还有狗的叫声。

  何二叔也听见了小黄的声音,把门给撞开了。

  里面的场景就是一个男知青罗小军用绳套套着小黄的脖子,另外一个男知青曾卫东手里拿着一块石头,上面还带着一点点血迹。

  两个人吓懵了,都呆在那里没有动。

  何二叔一看小黄都快被弄死了,立马冲了上去说:“打死你们这些个丧尽天良的东西,乡亲们,给我往死里打!”

  大家一蜂窝的涌了上去,对他们两个拳打脚踢的,大队长也没有阻止他们,谁一看到这种局面不恨死他们。

  在厨房里面烧水的付立功这会也不敢出去了,把门给关上了,还好他没有在外面,躲过了一劫。

  李心臻和宋敏毓在后面看着这场打架。

  小黄躺在地上,还好及时赶到,不然就没命了。

  果然人饿久了就容易变的疯狂,这些狗都是村民留着看门的,他们竟然把狗抓来杀了吃肉。

  “好了好了,先别打了!”大队长看情况也差不多了,两个人都已经鼻青眼肿的了。

  “我家大黑呢!把它交出来!”秀秀婶打累了,喘气问道。

  “已经……没了!”曾卫东小声的说道,最早杀的就是那一条疯狗大黑,他们两个路过那的时候,那狗一直疯叫着,罗小军就一个石头把它给砸了一下。

  没想到就死了,两个人就慌忙的把狗偷偷的带回去了,本来是想埋了它的,付立功看见了就提议也不吃了吧!他们都好些日子没有吃过荤了,就同意了。

  后面看没有东窗事发,就越来越放肆了,一想吃肉就去抓狗。

  “你说什么?看我不打死你们这些杀千刀的!”

  虽然早就知道它凶多吉少了,但是一听大黑已经没了,她还是非常的激动,不顾大家的阻拦,捡起地上的石头就往罗小军的头上扔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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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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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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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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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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