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沁丽轻咬唇为难的说:“不瞒婶儿,我那一件红色大衣是文瞳哥送的,打算明年订婚穿的!”随便应付过去再说,她不喜欢把自己的衣服借给别人穿。
周围的人一听叶沁丽的话就开始窃窃私语,大概意思就是说借穿一天的功夫都不肯。
李心臻优雅的翻了一个白眼,这些人好意思说人家,明明有几个是今年年初结婚的新媳妇,那嫁衣应该保存的好好的,不也没有主动借。
借是情分,不借也不能被骂呀!
李心臻就感叹还好她不喜欢大红色的衣服,一般都穿的比较朴素,反正天天的得干活,穿那么好干嘛!嘿嘿嘿。
“你……”林婶儿看她这意思是不打算借了,想再问问看,就看叶沁丽拉着她的手说:“不过给我十分钟的时间,我可以把这婚服给缝补好,我的针线活不错。”
林婶儿半信半疑的看着这个城里姑娘,也知道其他人不会愿意借婚服,“这这这,你真的能够把它恢复如初吗?”
叶沁丽微笑的点了点头,她的这份技艺还是因为以前在大伯家住,没有人给她买衣服,就自己缝补,自己拼凑衣服。
慢慢的就越来越厉害了,这大喜的日子,叶沁丽想着就当日行一善吧!
林婶儿把针和衣服都给了叶沁丽,还好剩了不少红线,在叶沁丽的巧手下,十分钟之内就把它给缝补好了,而且还在缝补处锈了几朵花。
看着这衣服又可以穿了,朱梓红立马向叶沁丽感谢,然后在大伙的催促下进屋把衣服换好。
大家也就该回哪的回哪去了,林婶儿拉着叶沁丽的手狠狠的夸了几句也回去了。
李心臻还得留在这里,朱梓红是知青,没有亲人在这里,所以知青院就算是她的娘家。
等她换好衣服,男方人也已经来接她了,骑着从大队长那借的自行车,带着朱梓红绕着村里一圈,然后就回到男方家了。
李心臻就和着一个和朱梓红玩的好的女知青把她送到婚房里面,拿着一个两毛钱的红包就离开了,后面就不需要她们管了。
飞速的奔向宋敏毓和叶沁丽她们那一桌,坐下的时候已经上了一道菜了,碗里就剩一些菜渣了,还好宋敏毓给她也盛了一点汤,不然第一碗就没有尝到味道了。
等第二碗碗菜上来了以后,李心臻也开始重拳出击,精准夹击。慢慢的,第三道、第四道……陆陆续续的上完了菜。
其中有一个大娘说家里有人没有来,用一个瓷碗夹了好些菜,当然这都是说辞罢了,这种喜事一般都是一家子出动的,用这个理由好夹菜回去而已。
大家心里跟明镜似的,直接把每一碗的菜都夹的干干净净的,让她要么自己吃要么就留着回家吃。
第一次参加这种农村的席面,李心臻她们三个虽然奋力夹菜,但是还是没有吃的太撑,想吃的菜就那两三道,一上来就被夹光了,剩下的又没有啥油水,不过一顿饭过来,桌上啥也没有剩下。ωωω.χΙυΜЬ.Cǒm
那个大娘后面也是直接开吃,带来的那个碗里也就夹了一点点菜,可能看她们抢的那么快,怕自己速度跟不上得不偿失。
吃完饭,李心臻她们就回去了,路过知青点的时候看见郑盼儿一个人留着里面烧火煮东西吃。
“看来她还要点脸嘛,起码没有去吃席!”宋敏毓在两个人的中间说道。
“那肯定了,明天都要被抓去批斗了,就算她去林婶儿也不会让她进去的!”李心臻慢吞吞的回复。
过了一会,走到叶沁丽的旁边拍了她的肩膀说:“要我说还得是你厉害呀!这针线活出神入化呀!”
宋敏毓也走到叶沁丽的另外一边说:“我当时还以为你说大话呢,没想到真的缝的那么好看,啥时候教教我们呗!”
叶沁丽笑了笑说:“我也就这点手艺罢了,听说是你把郑盼儿给揪出来的,那郑盼儿和朱梓红有什么仇吗?”要说问八卦还得问李心臻,她已经和各位婶子们混的熟透了!
“哈哈哈,问我就没错了,我刚刚打听到了原来郑盼儿和朱梓红都是来了这三年的老知青,同一批人现在就剩下她们两个了,同时看上了大队里目前唯一一个家庭条件还不错,人也有力气的何毕贤了。
朱梓红本来就比消瘦的郑盼儿好看,然后人家家里条件还比郑盼儿好,这次结婚还寄了五十块钱的嫁妆过来。
但是郑盼儿家里就非常的不行了,看名字都看得出来她们家盼儿子,家里有一个弟弟,郑盼儿一个月省吃俭用的还要寄钱回去给家里。
然后吧其实是郑盼儿先接触何毕贤的,但是一听她们家的身世就打退堂鼓了,后面自然而然和朱梓红在一起了。
可能是郑盼儿以为是朱梓红抢了她看上的人吧!以为她把朱梓红的婚服给剪了就能阻止他们结婚吧!”
三个人的站位就变成了李心臻在中间了,两个人听的津津有味。
在阳光的照射下,三个影子被拉的老长。
李心臻下午的时候到宋敏毓那里问了一下她要不要买塑料布,宋敏毓哪里懂这些,反正还要在这里待一个月,就让李心臻给她也带一份回来了。
至于叶沁丽就不打算问了,人家可是有男票的,不需要操这心。
第二天,拿着六个白面馒头和一小罐咸菜就去猪棚了,割猪草的背篓的直接放在猪棚里没有拿回来,秦师父已经帮她打过太多次猪草了。
贿赂了秦老头,就一个人出发去镇上了。
在快到镇上的时候发现了有一片小树林,里面有很多的石头,可以遮挡住水果。而且这附近都没有什么人过来,李心臻就选定在这里交易了。
装扮成秦至的形象,走到苏浩修的院子里,带着他们去了小树林,快到石头那就让他们停下,自己进去把水果从空间里放出来摆好。
然后再出来和苏浩修交易,等苏浩修点好水果,就拿出一沓大团结出来给了李心臻。
李心臻把一百多张大团结收好,然后和苏浩修说下次收货的地点待定就离开了。
走了一会发现后面竟然有尾巴,李心臻勾起一抹笑容,然后走到镇上七拐八绕的直接把人给甩开了。
在巷子里头换好衣服,一出来从墙头就飞出一个木牌子,“啪~”正中李心臻的头部。
“哪个小兔崽子乱扔东西?”摸着头喊道,忽然发现地上的东西很眼熟,这不是上次在山上捡到的木牌子吗?
捡了起来,看了一下内容,好像和上次那一块有一些地方不一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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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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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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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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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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