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国代表天天都在打嘴战,吵来吵去一个多月,半点结果都没有。
当然楚国这次是战略输方。
但正是因为如此,楚国才显得咄咄逼人,摆出一副要压着越国低头的样子。
这一次三国冲突,损失最大的当然是吴国,两个战场折损了四万多军队。
至于伤亡的民众则完全没有公布。
还有折损的钱粮,完全是一个天文数字。
楚国表面看上去损失不大,但实际上也差不多足够楚王吐血的了。
首先为了响应苏难叛乱,楚国真的在边境和种尧开打,作为攻击方,损失巨大。
尽管打下来了好几个堡垒,而且把两国边境线朝着越国这边推进了四五里,但是伤亡绝对过万。
关键是这四五里内的几个堡垒,全部要吐回来的。
现在吴越已经表面结盟了,楚国是一定要暂时进入战略防守态势的。
这上万伤亡已经足够大,但是比起苏难灭亡带来的战略被动,那完全就算不上什么了。
这些年苏难和楚国勾结,为了让苏难谋反,为了肢解越国,楚国为苏难和羌国输出了多少利益?
差不多十年时间的暗地贸易让利,简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
现在苏氏叛军覆灭了,这笔投资完全打水漂。
所以真正的损失,楚王可能比吴王还要大。
关键是羌国现在竟然也成为了越国的盟友,这下一来对楚国压力太大了。
正是因为如此,楚国使团在谈判桌上完全寸步不让。
楚国退兵,归还所有占领的堡垒,这一点已经谈妥了。
但是接下来两条没有谈妥。
第一,越王要求楚国公开道歉认错,承认这一战是由楚国主动发起的。
第二,越王要求楚国赔款三百万金币。
听到这个条件沈浪都快要喷了,国君你还真是狮子大张口啊。
为了这次大战,越国向隐元会借贷了二百多万金币,因为战争比想象中顺利很多,也更早地结束,所以这笔钱还没有花完。
宁元宪的意思是想要把这笔钱从楚国头上讹诈出来,甚至还要赚一笔。
这怎么可能?
楚王脑袋进水了也不会答应。
他甚至宁愿再打一场,也不愿意赔款的。
当然办法不是没有。
只要让羌国骑兵冲入越国境内劫掠骚扰,让楚国感觉到压力,那么在谈判桌上楚国就会怂下来的。
不过宁元宪没有那么做。
他虽然是一个虚荣,又爱冒险,又刻薄的君主。
但是他并不缺乏眼光,羌国好不容易成为了越国的盟友,那就需要好好经营,把双方关系加深加固。
而且羌国这把刀,要在关键时刻用,千万不要把人家当成小弟一样,需要的时候就让人家冲上去,三天两天的差遣,这样迟早会翻脸。
他也了解到,这一代的羌王阿鲁娜娜是一个性情中人,更注重改善羌国民众的生活。
所以这一个多月时间内,羌王已经派遣了两拨使团前往羌国。
第一波使团是正式恭祝阿鲁娜娜成为羌国女王,并且交换国书。
第二波使团带去了无数人,送去了大批茶叶,丝绸,粮食,并且答应收购羌国出产的羊皮,牛皮,羊毛,奶酪等等。
而且第三波使团也准备成行了,打算派出无数的能工巧匠,帮助羌国打造一个水库,并且建成若干个城镇。
总之就是不断让利,几乎没有提出任何条件。
宁元宪是很精明的,如果在位的是阿鲁冈和阿鲁太这样贪婪成性的人,那你不管怎么让利都是没用的。
但是阿鲁那那就非常吃这一套。
随着越王宁元宪主动交好,羌国和越国也正在渐渐变得亲密起来。
当然,吴楚两国谈判到最纠结的时候,宫中有人来问沈浪,愿不愿意加入谈判团队。
结果沈浪回答没空,不愿意去。
顿时,国君宁元宪气的够呛。
你这个小孽障啊,不管你自己的事情,你就半点都不愿意掺乎啊。
我以后要是再找你沈浪,我宁元宪就是……
无奈之下,宁元宪又在心中放了一阵狠话,然后又悻然作罢。
他又能怎样?把沈浪再抓进来抽几鞭子吗?
沈浪暂时才不会去管吴楚谈判这件破事,摆明了长年累月都不会有结果的。
国君这个人太复杂了。
那边对羌国大方得很,一项项决策不知道多英明。
而这边对楚国的谈判却充满了幻想,总是想要从楚国这边讹诈尽量多的东西。
说大方又很大方,说贪婪又很贪婪。
而且这个人太容易飘了。
当然浪爷也没好多少。
大家半斤八两,一样货色。
对于沈浪而言,现在最最重要的就是一个多月后文武举考试。
正所谓一鸣惊人。
若是他真的成功了,十一个乞丐全部金榜题名。
那么五王子的势力几乎一下子就建起来,虽然不说一飞冲天,但也相差不远。
而一旦失败了。
那沈浪和宁政都彻底沦为笑柄,所谓的夺嫡也就不用幻想了。
如今浪爷在国都真是大红大紫,甚至在整个越国都红透了。
用后世的话说,就是超级话题网红。
而且还是负面角色。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他和国君之间的军令状虽然没有具体透露出来,但是别人可以猜啊。xiumb.com
现在整个国都的人几乎都知道了,沈浪不但招募了十一个乞丐,而且还要让他们参加秋末恩科考试,还要让他们全部金榜题名。
若做不到,沈浪就滚蛋回家,五王子宁政被夺回侯爵封号。
当然所谓被夺回侯爵封号完全是那些传言者自己加工的,算是火上浇油。
但是整个赌约大概还是正确的。
传出来之后,所有人还是再一次震惊了。
沈浪这个疯子,这个挑梁小丑,你能不能消停一下啊?
你这样一直疯狂刷存在感有意思吗?
你这个装疯卖傻的小丑架势,我们实在已经看腻了啊。
这可是十一个乞丐啊。
这次参加国都恩科考试的人,全部都是千里挑一的绝对精英。
一个从来都没有上过学堂,也没有参加过任何科举考试的兰疯子废物,你让他直接参加国都的恩科考试?还想要让他高中?
十个没有练过武的半残疾,你还想让他们全部高中武举?
这已经不能用傻逼和疯子来形容了。
这就是居心叵测,这完全是在玷污越国科举的尊严。
而且也没有任何赌场为这件事开赌局。
甚至连街上的流浪汉都不愿意开赌。
只是有一天,某个泼皮无意中说了一句话。
若是兰疯子能够金榜题名,我就吃掉十斤屎。
然后,这大概就是国都因为此事唯一的赌局了。
然后加入的人越来越多。
许多地痞流氓,流浪汉,乞丐,甚至普通人也纷纷加入。
若是沈浪能够成功,若是兰疯子和那十个乞丐能够金榜题名,我就吃十斤屎。
甚至有很多泼皮公开喊话,如果沈浪输了,不需要他/屎,只要被他吐一口口水就可以了。
然后要吐口水的人越来越多。
最后几千上万人号称加入赌局。
沈浪若赢,他们每人吃十斤屎。沈浪若输,他们每人在沈浪脸上吐一口口水。
沈浪还能说什么呢?
世人真是太健忘了,这才过去多长时间啊,国都的人就已经忘记沈浪杀了多少人了。
这一两个月时间,他们真的把沈浪当成跳梁小丑了,对他竟然毫无畏惧了?
不仅仅是民间,朝堂上也不消停。
每天都有御史上奏弹劾沈浪,弹劾宁政。
沈浪招募乞丐进入宁政侯府,本就是大逆不道,有辱越国尊严。
现在竟然还要让十一个乞丐参加恩科考试,那就是玷污圣人尊严了。
无数官员纷纷请奏国君,惩治沈浪,将这十一个乞丐从长平侯爵府赶走,并且剥夺他们文武学监生的身份,剥夺他们参加科考的资格。
这个话题,都已经成为朝堂上每日固定的话题了。
每天都有人弹劾。
不仅如此,连吴楚两国谈判的时候,楚国使团每天都要拿出来说几遍,讽刺越国施政荒谬,讥讽越王昏庸。
国君宁元宪也烦不胜烦。
但没有办法,这件事情他本就理亏。
沈浪疯,你国君也跟着疯?
让十一个乞丐参加恩科考试?
这件事情听起来就无比荒谬。
现在臣子弹劾起来,难不成你能因为这件事情降罪不成?
没办法,宁元宪每天都在装傻。
你们爱喷就喷吧,反正寡人就是一句话:再议。
当然了,国君现在也有能力装傻。
毕竟越国刚刚大杀四方,大获全胜,他的威名正处于巅峰。
所以偶尔耍耍无赖,践踏一下臣子的底线,对名誉伤害也不大。
不过国君每天都被御史喷,而且还不能反驳,实在是好难受。
所以,宁元宪在心里不知道将沈浪恨成什么样子了。
小孽障,看看你做的好事。
现在你躲起来清闲了,寡人却要每天挨喷,而且还不能反驳反击。
真是气煞人了。
你千万别落到我手里,否则!
………………
事情不断发酵,发酵。
终于有一天爆发了。
太学监生,国子监学生,还有国都的读书人集结起来围攻宁政的长平侯爵府。
逼迫沈浪让十一名乞丐退考。
真是岂有此理。
我们辛苦读书十几年,练武十几年,才有资格参加恩科文武举考试。
你们这十一个乞丐只是投靠了沈浪,就直接能够参加恩科。
凭什么啊?
这样读书人的体面何在?
练武人的体面何在?
文武科举体面何在?
圣人体面何在?
这群读书人和练武人,直接抬着两个圣人的雕像来的,围在宁政的府邸之外。
“宁政出来,宁政出来。”
“沈浪出来,沈浪出来。”
宁政为人正直,这一听就要出去了。
结果被沈浪喊住了,这件事殿下您就不要搀和了。
然后,沈浪走出门来,和这些书生,武人见面。
见到沈浪出现,这些人顿时愤怒了。
“沈浪,你这个投机取巧之辈终于来了。”
“沈浪,你这个跳梁小丑终于来了。”
“沈浪你不要太过分,自己没有参加任何科举考试,结果被陛下赐予举人功名。现在又要让十一名乞丐参加科举,你将圣人颜面置于何地?”
“沈浪你赶紧将这十一个乞丐全部退考,赶出长平侯爵府,送入大理寺监狱,然后你向天下请罪,这件事情才算过去了。”
“这些乞丐怎么能够当官?你完全将国法当成儿戏,将越国朝堂当成猪圈了吗?有辱斯文,有辱尊严。”
沈浪摊手道:“诸位贤达,当时我摆摊招人才的时候,求贤若渴。你们完全可以来应征,完全可以自己来做宁政殿下麾下的官员啊,你们当时为何不来?”
下面人群中顿时讥讽之语传来。
“跟着宁政殿下毫无前途,长平侯爵府的官职送给我都不要。”
“可不是吗?别说是主簿了,就算你沈浪这个长史的官职,送给我都不要。”
沈浪道:“这就有意思了,这些官职你们自己看不上,自己不要,还不允许我给别人了?”
有书生回答:“那怎么能够一样?你将这些官职给这些乞丐,就是藐视朝堂,藐视君王,藐视圣人之道。”
其实,包括兰疯子在内的这十一个人都还没有拿到实际官职。
需要他们在一个多月后的恩科考试高中之后,才能真正走马上位,就官任职。
武烈低声道:“公子,跟这些人完全没有道理可讲的。”
沈浪道:“我没有想要和他们讲道理啊。”
武烈道:“那要不要我带人将他们赶走?”
沈浪道:“不,人越多越好,炒得越热烈越好。这是一场逆天的奇迹,就是需要这样烘托的。今天他们越是围攻得厉害,一个多月后放榜,如果这十一个乞丐全部高中,那带来了冲击力就越大,奇迹就越耀眼,对五王子夺嫡就越有利。”
武烈道:“公子,不都说夺嫡要低调吗?高积粮,缓称王啊!”
沈浪道:“那也得看有没有低调的资格啊。”
这个世界最难的就是低调懂不?
没有实力的时候你装什么低调?只会默默无闻,彻底被人遗忘。
而就在此时!
一群书生和武人忽然骚动起来。
“冲进去,冲进去,把这十一个乞丐全部打死。”
“对,将他们打死,还越国朝堂于威严,还圣人之道于神圣。”
“冲进去将这十一个乞丐打死!”
然后,这几百人就打算冲进宁政府邸,采取暴力行动。
沈浪一声令下。
一百名雄伟的女壮士冲了出来。
沈浪下令道:“咸奴,武烈,这群人围在外面可以,但是只要敢靠近围墙,靠近大门,你们就果断出手,捏爆他们的卵蛋!”
“是!”
一百个女壮士高呼。
顿时,外面围攻的书生和武人遍体一寒,小鸟一缩。
捏爆卵蛋?
太可怕了啊,从此萎了不说,还可能活活痛死的。
而且女人捏卵蛋,大概不能算武/装/镇压,只能算是个人打架。
……………………
这几日,沈浪极度忙碌。
每天都在地下密室中做实验,血液,蛊虫等等相关实验。
这已经是第一千多次实验了。
现在已经成功了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
就差临门一脚了。
而兰疯子,每天都在背策论,背诗。
这是沈浪来到这个世界上见到的第一个脑子方面的天才。
简直让所有人自卑。
所有的文章,真的是过目不忘。
看一遍就能背。
简直让金木聪妒忌得吐血。
甚至沈浪都好妒忌。
本以为一个多月时间,兰疯子要背下一千多篇策论,几千首诗词,肯定忙碌得很,一定是悬梁刺股,日夜不休。
结果……
人家每天就背三个时辰,剩下的时间都在玩。
要么去泡咸奴,要么去看杂书,要么跟着金木聪一起写小说,要么给人算命。
人比人气死人。
不过他的口味还真是有点重,宁焱的卫队中,虽然都是女壮士,但好歹还有几个斗奴出身的女子长得不错。
偏偏他一眼就看中了咸奴。
腰围八尺,身高也是八尺,说真的两人就算好了,兰疯子可能还真的够不着咸奴里面。
这还怎么办事?
咸奴在上面?
那不超过一分钟,兰疯子直接就骨头碎裂,暴毙而亡了。
咸奴的吨位可是比那个女屠夫还要大得多。
有一天金木聪实在忍不住了,问道:“疯子,你为何一眼就看中了咸奴啊?你口味也太重了吧,你是对超级巨大的女人有什么偏好吗?”
兰疯子摇头道:“当然不是。”
金木聪道:“那为何你之前睡的女人,都是二百多斤得多?”
兰疯子叹息道:“因为便宜啊,同样的价钱,瘦女人睡一次,二百多斤的女人能睡十次。世子啊,我们这些穷人的世界你不懂的,你一出生下来就美人环绕,想要睡什么美人没有啊?对于我们穷人来说,闭上眼睛都是一样的。”
金木聪顿时想要哭了。
他都快二十岁了,结果就睡过一个女人,而且还是被人睡的。
不过,他才不会承认呢。
他反而大言不惭地点头承认,摆出一副自己是老/司/机的样子。
当然兰疯子早就知道金木聪底细,在哄他玩呢。
金木聪道:“既然你审美正常,为何会看中咸奴啊?”
兰疯子道:“你们看到的是二百八十斤的咸奴,而我看到的是她未来减肥之后只剩下一百三十斤的咸奴,绝对的大美人,而且还是处子,我这算是提前投资,懂吗?”
顿时金木聪呆了,道:“咸奴姐姐应该不愿意减肥吧,一旦减下来,她的战斗力也就减弱了,就凭借她现在的体重,战场上压都能把敌人压死了。”
兰疯子道:“女为悦己者容,等到她爱上我的那一刻,他就会心甘情愿为我减肥了。”
而就在此时,外面咸奴道:“别做梦了,我不会看上你的,你太小了。”
顿时兰疯子面红耳赤道:“咸奴姑娘,你千万不要听信那些谣言啊,那些都是污蔑。”
咸奴道:“我亲自看到的。”
………………
两日之后的夜晚!
沈浪抱着冰儿睡觉,忽然被喊了起来。
武烈的声音很轻。
但沈浪稍稍一动,冰儿还是醒了。
“怎么了夫君?”冰儿呢喃道。
只有睡得昏昏沉沉的时候,她才会喊夫君。
平时清醒的时候,冰儿都是喊姑爷的。
“没事,你继续睡吧。”沈浪柔声道,然后在她的脸蛋上吻了一口。
“唔!”冰儿继续闭上眼睛,依旧保持着原来的姿态,就好像沈浪还在抱着她一样。
走出房间后,沈浪问道:“来了?”
武烈道:“来了。”
………………
来了!
剑王李千秋带着苦头欢的尸体返回了国都。
地下室内,苦头欢的尸体躺在台上,一动不动。
“没有呼吸,没有心跳,但是也不腐烂。”李千秋道:“非常罕见,非常离奇。”
沈浪仔细观察。
苦头欢首先是中了剧毒,而且是血液剧毒。
沈浪用银针刺入苦头欢身体,蘸了一点点血,然后溶于水中。
“带一只活物来。”
片刻后,一只体形很大的狍子被运了进来。
沈浪把这碗水喂入狍子嘴里。
仅仅喝了两口,几秒钟后,这个狍子口鼻流血暴毙。
果然是剧毒。
就这么一丁点,就毒死了一只几十斤重的狍子。
而苦头欢几乎将一壶毒酒全部喝完了。
再观察他胸口的剑伤。
按照正常人的话,这可是正对心脏中间。
卓昭颜真够狠的,下手如此果断,直接刺心脏,这是要对苦头欢一击必杀啊。
但是……
苦头欢的心脏不在那个位置。
而且这种情况并非是天生的。
而是因为某种特殊的原因,他的五脏六腑其实都移位了。
当然还包括他的面孔。
沈浪揭开之后,顿时被丑哭了。
这张面孔简直比被硫酸腐蚀过还要可怕,不仅仅像是被大火烧过,而且五官位置完全扭曲偏移了。
沈浪知道,苦头欢就是卓一尘,他十八岁就中了武状元,然后因为身体发生剧变,被送去天涯海阁医治,因为血脉天赋太出色,所以被左辞阁主收为记名弟子。
而这些身体剧变,完全是因为他的血脉。
当时他已经快要被天涯海阁治好了,但是为了给卓氏家族报仇,他离开了天涯海阁,这才又变成这个鬼样子。
这些年,他根本就不是为了自己而活着,完全是为了卓氏家族,为了卓昭颜那个狠毒的女人。
所以说,舔狗都没有好下场呀!
不仅仅是苦头欢,包括兰疯子带来那十个乞丐,都因为血脉的原因身体发生了异变。
要么五官扭曲,要么身体佝偻,要么四肢扭曲,看上去仿佛是残疾一样。
“公子,他就是苦头欢吗?”武烈道。
“嗯。”沈浪道:“你很崇拜他?”
武烈道:“嗯!”
不管是卓一尘,还是苦头欢,都有无数的崇拜者。
因为不管是武状元,还是大盗,苦头欢都做到了极致。
在整个越国,甚至在大炎王朝的南方,他都成为了一个传奇。
武烈道:“公子,他死了吗?”
沈浪道:“不知道啊。”
沈浪确实也不敢肯定苦头欢究竟死了没有。
如果说他没死,心跳也没了,呼吸也没有了。
但如果说他死了,沈浪通过X光透视,还能够看到他体内还有细微的能量波动。
一般来说真正的死亡就是脑死亡。
当血液无法将足够氧气输送到大脑的时候,就会造成脑死亡。
大脑时时刻刻都需要大量的能量。
苦头欢没有呼吸,没有心跳好多天,按理说大脑应该早就死亡了。
但是,他的血液中仿佛有一种非常特殊的能量,依旧能够维持大脑的最低生存。
所以某种程度上,他没有死。
这苦头欢的血脉真是逆天,和大傻也就差了一点点,难怪十八岁就能够成为武状元。
这些年他完全被卓昭颜耽误了,否则他继续呆在天涯海阁,武功只会更加逆天。
这个时候,沈浪才感觉到了一点点玄幻的气息。
“能救活吗?”李千秋问道。
听到这话后,武烈自己退了出去。
她觉得有些秘密,自己还是不要知道的好。
沈浪道:“剑王前辈,我也没有十足的把握。”
这个实验他已经做了半年时间了。
一开始是为了救神女雪隐,利用了大傻的黄金血脉能量。
但是后来发现,雪隐体内的浮屠山蛊虫非常神秘,他们对大傻体内黄金血脉能量拥有疯狂的欲望,源源不断地吞噬。
这些蛊虫吞噬了大傻的黄金血脉能量之后,又源源不断地分泌出来新的血脉能量。
比大傻黄金血脉次一个等级的血脉能量。
但是数量上却多了十倍都不止。
大傻的黄金血脉何等强大?
何等逆天?
就算次几个等级的血脉能量,也无比惊人。
然而,这些奇迹仅仅只是开始。
这些浮屠山的神秘蛊虫吞噬了大傻的黄金血脉能量之后,进入了疯狂的爆发期,不断地繁殖和分裂,数量越来越多,越来越多。
如今,沈浪已经培育出第十代了。
原本这第十代的蛊虫依旧会分泌出神经毒素。
但是在一个非常偶然的机会,沈浪用剑王妻子血液中的蛊虫做了实验。
剑王妻子被义女薛雪下毒之后,神智全失,整个人仿佛蟾蜍一样可怕。
沈浪检查过后,她中的其实也是一种蛊毒。
沈浪将两用蛊虫进行混合。
本以为不能互相交配,但没有想到可以!
这样繁衍出来的新蛊虫,竟然完全没有了毒素。
雪隐体内的那种神经毒素也没有了,剑王妻子体内的那种毒素也没有了。
这些蛊虫体内就只有一种能量,那就是大傻的黄金血脉能量。
而且,源源不断地繁衍分裂。
只要有足够的血液和能量,他们能够不断进行下去。
这就非常可怕了……
这意味着能够进行血脉改造。
这些蛊虫已经无毒了,只要将他们注入人体之内。
这些蛊虫就会不断吞噬人体血液能量,然后不断地释放。
而它们释放出来的血脉能量,是带有大傻黄金血脉能量的,尽管已经低了几个级别。
但依旧非常逆天。
沈浪当然狂喜!
于是他就找了几个死囚做实验。
结果……非常惨烈!
这些人的身体根本就承受不了大傻的黄金血脉能量,蛊虫进入他们体内之后,几乎片刻将他们吸成了人渣,然后猛地爆开。
不管是用死囚,还是用动物做实验。
没有一个能够活过一刻钟。
这证明了,就算想要改造血脉,也需要有强大的根基,普通人身体根本承受不了。
当然,如果只有极少量的蛊虫注入体内,那么实验体会变强,而且存活的时间也会变长。
但依旧很难活过半个月。
所以,沈浪说他的实验已经成功了99.99%。
而兰疯子带来的那十个乞丐,体内都有惊人的血脉能量,但是他们还来不及强大,就已经沦为了战争难民,流离失所。
这些人最大的也就是三十岁左右。
也就是说,当年他们成为战争难民的时候,最多不超过十岁。
他们运气也不好,没有被豪门贵族领养,所以体内血脉能量根本就来不及引导和疏散,久而久之,这股能量无法被激活,因为无法被释放,就活生生将他们变成了扭曲之人,如同残疾一样。
而他们就是沈浪最好的实验体。
因为他们本能血脉能量非常强大,沈浪改造出来的全新蛊虫,带有黄金血脉能量蛊虫,可以激活他们体内的血脉能量,而且不会让他们被蛊虫吞噬成为人干,也不会暴烈而死。
但沈浪还是不忍心直接拿他们进行改造激活。
眼下,苦头欢几乎已经死了!
那么,他就成为了最好的实验体。
若是沈浪的黄金血脉蛊虫能够救活苦头欢,那就大概证明能够挽救那十个乞丐的命运,能够激活他们体内的血脉能量。
“苦头欢,我这个血脉激活改造实验临门一脚,最后的这0.001%就交给你了。”
“如果成功,那你就活。”
“如果失败,那你就死!”
沈浪深深吸一口气,拿出了一根针管。
那里面大概有三毫升左右的淡黄色液体。
那里面密密麻麻都是黄金血脉蛊虫,不计其数,超过亿计。
剑王李千秋也非常紧张。
因为沈浪如果能够救活苦头欢的话,那也意味着大概能够治好他的妻子。
“虽然我有八成的把握,但还是听天由命吧!”沈浪笑道。
然后将针刺入苦头欢的血管之内,将这三毫升左右的黄金血脉蛊虫注入了苦头欢的体内。
两分钟后。
注射完毕!
剑王李千秋道:“这就结束了?”
沈浪道:“对啊!”
然后,两个人屏住呼吸,盯着苦头欢。
甚至不敢眨眼,唯恐错过一丝一毫。
然而……
整整几分钟时间过去了。
苦头欢依旧一动不动。
依旧没有呼吸,依旧没有心跳。
剑王李千秋的心不断下沉,下沉。
难道失败了?
千万不要啊。
见到沈浪的表情越来越凝重,越来越严肃。
剑王李千秋道:“沈浪不要急,不要急,应该没有那么快的,我觉得等明天再来看比较好。”
“我觉得是能够成功的,至少也要几个时辰,才能看到反应吧。”
剑王李千秋尽管越来越凉,但还是喋喋不休自我安慰。
沈浪也不由得急了。
因为他通过X光眼看得清清楚楚,这些黄金能量蛊虫进入苦头欢的体内之后,顿时进入了疯狂兴奋的状态。
疯狂地扩散,疯狂地吞噬,疯狂地释放。
几亿黄金蛊虫在苦头欢体内横冲直撞。
短短片刻,就充斥到他身体的每一个角落。
但是……
苦头欢却依旧没有呼吸,没有心跳!
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实验失败了?
千万不要啊!
明明有八九成把握的,怎么可能会失败啊?
一旦失败了。
不但救不活苦头欢,失去一员大将,关键是后面的计划都要泡汤了。
很多实验都要重新开始了。
但时间完全不够了啊,错过了这次恩科考试,下次想要上演奇迹大爆发,不知道要什么时候。
然而……
就在这个时候!
“扑通,扑通,扑通……”
一阵猛烈的心跳声响起。
苦头欢的心脏忽然之间,就开始了猛烈地跳动。
他活了!
…………
注:第一更送上,总算早了十分钟了,晚上我继续努力,兄弟们顶我,支持我呀,拜托了!
谢谢泣→天^轮回的几万币打赏,谢谢陈阿水,醋笨笨的万币打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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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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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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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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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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