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之内,一片凌乱不堪。
母老虎宁焱公主更早醒了过来,还有些睡眼朦胧。
昨天晚上好像做了一个诡异的梦,梦到自己和人渣沈浪睡在一起了。
或者说是梦到她把沈浪给睡了。
这个梦太吓人了,太真实了,差点当时就没把宁焱给吓醒。
打了一个呵欠。
母老虎四肢大张,横行霸道,她还要再睡一个小回笼觉。
但是她忽然发现自己竟然压着一个人。
我……我这是起幻觉了?
她先伸手一模,然后猛地一睁眼。
旁边睡着的可不就是人渣沈浪吗?身上不着寸缕。
再看自己,也是一样。
再看地上,到处都是衣衫碎片。
啊……啊……啊……
母老虎宁焱在心中尖叫不已。
但也仅仅只是在心中尖叫,如果在现实中喊出来那也太丢人了,我宁焱岂是一惊一乍之人?
尽管心中慌得一逼,但表情还是要淡定。
不就是男女睡觉吗?
又不是没有睡过?
不!
她……她还真没睡过。
接着,她的脑子开始天马行空地想。
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怎么办?
是不是该悄悄地溜走,这样才不尴尬啊?
而且沈浪想要睡我不是一天两天的,现在终于被他得手了,他肯定非要对我死缠烂打不可。
不行,我得想一个法子断了他的念想。
尽管那种事情确实很舒服,但我宁焱是堂堂女汉子,岂会被男女之事所困?
趁着沈浪没有醒来,母老虎宁焱公主开始酝酿接下来的对话。
应该怎么拒绝沈浪的死缠烂打呢?
这只是一场意外。
千万不要当真。
更不要对我宁焱有所幻想。
我们之前是不可能的,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我宁焱是根本不会喜欢你的。
对,就这么说。
态度一定要果决,否则他肯定会缠个没完没了。
而这个时候,浪爷终于醒过来了。
他睁开眼睛,顿时见到了光着身子的母老虎宁焱。
先是眼睛大睁。
然后开始回忆。
宁焱板着面孔,义正言辞,准备开口。
但沈浪比她还要快。
“宁焱公主,昨天晚上不关我的事啊。”
“是你自己缠上来的啊?”
“我也是受害者。”
“我不会对你负责的啊,你也不要对我有什么痴心妄想。”
“我很爱我娘子的,我这个赘婿做得美滋滋,绝对不可能娶你的。”
“所以昨天晚上的事情,你就当是一场梦,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
“大家江湖儿女,对这种事情要看得开。”
“你这样看着我做什么?而且还一副想要打我的样子?”
“你的胸怀应该很宽广的啊,男女这点错误又算得了什么?过去就让他过去了。”
“咦?怎么还有血啊?”
“宁焱,你该不会是第一次吧,这就太荒谬了啊,你嫁人好几年了,怎么可能还是初次?”
“你还不会是割破自己手指,然后想要讹我吧。”
这个世界上,嘴贱是要挨打的。
下一秒钟,沈浪就宁焱按在床上暴揍。
惨叫连连。
她整整打了十分钟。
十分钟!
打完之后,两人又莫名其妙滚在一起了。
又过了半个小时。
宁焱指着沈浪道:“人渣,刚才你抢我对白了。”
沈浪好后悔。
早知道宁焱也是这么想的,这些话他就不该说。
白白做小人了。
但他不是怕被讹上吗。
“沈浪,尽管我们睡过了,但以后咱们还是兄弟。”
沈浪用力点头道:“好兄弟。”
“好兄弟。”
沈浪道:“宁焱,在我们那边,做兄弟有一个规矩。”
母老虎道:“啥规矩。”
沈浪道:“一个宿舍里面如果有两个男人关系非常好,其中有一个人忽然变成了女人,那你觉得她应该怎么做?”
母老虎道:“搬出去。”
沈浪道:“不,应该让兄弟先爽爽。所以你我之间虽然是好兄弟,但有些时候逢场作戏也是可以的……”
沈浪的话还没有说完,直接被一巴掌拍在床上了。
这次,没有再滚在一起。
“沈浪我警告你,刚才是第二次,但也绝对是最后一次。”
“我宁焱以后要是再和你鬼混在一起,我就把你阉了。”
我日。
你和我鬼混,凭什么阉我?
宁焱穿好衣衫,走了出去。
…………
院子外面,帝国大使云梦泽在吹箫。
别想歪,是真的竹箫。
宁焱握紧拳头,想要过去打死这个种马。
但是看了一下自己白嫩嫩的小粉拳,感觉应该不是这个种马的对手。
悻然作罢。
“云梦泽,以后你要落在我手里,我弄死你。”
放完狠话之后,宁焱走了。
而此时,心慌慌彻底发酵,整个人都不知所措。
不想回家,却又不知道去哪里。
总之就是心慌。
沈浪衣衫被撕碎了,随便披了一件衣衫出来。
云梦泽道:“吾弟现在看起来放松多了,精神状态好多了。”
沈浪有些尴尬:“哥,谢谢啊。”
不过说完后他就有些后悔了,为什么要谢呢?
好你个云梦泽,竟然害我出轨?
我沈浪这么洁身自好的人,绝对不会做出对不起娘子之事。
都是你害我,都是你害我。
不过,这些无耻的话仿佛也说不出口。
云梦泽道:“没什么,我是一个没用的人,也就这点本事了,不过宁焱才应该感谢我,我弟不缺女人,而她却很缺男人。”
沈浪道:“她,她啥情况啊?”
云梦泽道:“她丈夫是一个很被动的男人。”
浪爷秒懂。
原来是一个小受啊。
这是男同骗婚啊。
云梦泽道:“吴越两国长期对立,加上姜离暴毙,越王有些被动,就想办法联姻,把宁焱许配给了帝国廉亲王的儿子,结果这小子长大后只喜欢男人。这才养成了宁焱这般爷们的性格,她都是装的。”
原来如此啊!
云梦泽道:“不过装得太久了,她自己都觉得是个爷们了。所以她很麻烦啊,眼界又高,寻常男人看不上,能够配得上她的男人,相处久了之后,真就把她当成爷们,完全起不来了。浪弟不就差点进入这个状态了吗?”
沈浪当时觉得自己已经进入第四阶段了。
没有想到,其实还停留在石这个第三阶段。
云梦泽道:“我这一看不行啊,得赶紧把这事情办了,要不然这丫头正要走上爷们不归路了。偏偏你俩像是干柴和烈火,我就顺便泼了一把油,当了一会王梦泽。”
沈浪这一听便知道,我哥也看过《金X梅之风月无边》,也知道王婆典故。
“哥,其实《风月无边》那本书应该你由来写的。”
云梦泽道:“试过了,写不好。”
沈浪道:“为啥写不好啊?”
云梦泽道:“浪弟你那本书尺度太低了,我续写的话有些发挥不出来。”
沈浪一愕。
哥,我这本《风月无边》已经比原著尺度高很多了啊,你还嫌低。
你打算写成什么啊,《朱燕血》?
然后沈浪道:“哥,《东离艳史》该不会是你写的吧?”
云梦泽吓了一大跳,赶紧环顾左右,摆手道:“莫瞎说,莫瞎说,会死人的。”
沈浪道:“哥,那我走了啊,大概要很长时间才能再聚了。”
放松了身心,接下来就要迎接激烈决战了。
决战之后,伴随着大决战。
云梦泽道:“哥是一个没用的人,帮不了你什么,只能在这里遥祝吾弟大获全胜了。”
然后,他双手拜下。
沈浪一丝不苟还礼。
沈浪就这样穿着乞丐装离开了云梦泽的宅邸。
外面沈十三打了一个哈欠。
大傻却依旧精神奕奕。
“二傻,你衣服怎么了?”
沈浪道:“和人家打架被撕了。”
大傻道:“和宁焱打架吗?”
沈浪一愕:“你怎么知道?”
大傻道:“应该刚才宁焱也气冲冲出来,说下次再见到你,一定要打死你。”
下次?
还想有下次?
想得美。
宁焱你这个母老虎艳是艳,但我绝对不会招惹了。
爷还惹不起你。
经过黄凤身边的时候,隐约听到她嘀咕了一声人渣。
我是被迫的好不好?我也是受害者,像我这样洁身自好的男人已经不多了。
不过算了。
跟这么丑的妹子解释什么啊。
因为长相的原因,她愤世嫉俗惯了,作为主人应该包容她。
就这样,沈浪穿着粉碎乞丐装招摇过市。
“咦,那不是不行的沈浪吗?”
“怎么走路那么嚣张啊?”
“摇头摆尾的,看上去好像一条狗啊。”
这些都是男人的评价。
而女人的评价。
“真的好帅啊,就算穿着乞丐的衣衫还那么帅。”
“整个国都四大美男之一啊。”
“是啊,比女人还要美。”
“可惜啊,那方面不行。”
“摇头摆尾的,看上去好像一条狗啊。”
………………
今天流的泪,就是昨天脑子进的水。今天流的血,就是昨天造的孽。
看上去有多么欢快,实际上就有多么肃杀。
此时的国都,无数普通人无知地欢快着,朝堂却一片肃杀,风雨欲来。
张翀枯瘦的身子站在镜子面前,穿官服。
下狱之后,张家就穷了,是买不起大镜子的。
这面镜子还是沈浪送的。
穿完之后,张翀微微皱了皱眉。
官服有点大了。
不,不是官服大了,是他身体瘦了,缩了。
“父亲,您这病至少需要躺一个月,如今才十来天,您怎么上朝?”
张翀没有说话,而是一丝不苟将官帽戴上头顶,朝着门外走去。
刚走了几步路,感觉到有些昏眩,便稍稍放慢了脚步,闭上一会儿眼睛,然后继续走出去,上了一辆马车,朝着王宫行驶而去。
进入朝堂之后。
众人纷纷前来拱手招呼。
“翀翁,为何不在家中养病,这么早就过来了啊。”
张翀笑道:“之前没怎么上过朝,没见过世面,今天这不就迫不及待来了吗。”
每一次朝会之前都是这样的,严肃活泼。
这就是朝中高官的格调,哪怕接下来要疯狂对喷,朝会之前也有可能互相开玩笑。
张翀之前还真是没怎么上过朝,再担任怒江太守的时候,他在国都挂职也就是五品,还没有资格上朝的。
如今,他是御史台右大夫,单纯官衔够高了。
苏难笑道:“敛之,今日上朝可有什么奏本啊?”
敛之,是张翀的号。
张翀笑道:“倒是有一本要奏苏翁,却又不知道该不该拿出来。”
苏难道:“莫要吓我,莫要吓我,老夫胆子小得很。”
片刻后。
众人肃静。
监国太子入殿,在王座边上坐了下来。
“父王马上便要回宫了,这几日本宫真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全靠诸卿得力,父王不在的这几日,朝中也太平无事。”
“今儿最好也别有什么事,太太平平让本宫被监国的日子给平稳渡过去。”
太子说完后。
整个朝堂,仿佛对边境会猎的结果毫无所知。
然而……
所有人都知道,两国君王会猎,越国输了。
不但文对弈输了。
而且武厮杀也输了。
不仅仅是输,而且输得非常惨。
场面非常难看。
但越是这个时候,朝堂的气氛就越要轻松。
赢了自然要大书特书,恨不得马屁震天。
而输了那就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
不要提半个字。
不要露出哀色,否则你这是在讥讽国君吗?
也不要露出喜色,否则你这是在幸灾乐祸吗?
旁边太监朗声道:“诸卿有本奏来,无本退朝。”
无人有本,这个时候千万不要惹事端。
这个时候有人冒头的话,面临的可能是灭顶之灾。
会承受国君无边无际的怒火。
因为……
边境会猎输了。
这让国君颜面尽失。
这位主是什么性格,大家可清楚得很。
他要是不痛快了,那整个越国的天空就是阴云密布,雷霆闪电。
他最擅长的就是迁怒于人了。
上一次怒江郡新政失败,整个朝堂的气氛何等恐怖?
所有官员每日上朝都垂着脖子,夹着屁股。
一直等到国君把这股怒火全部发泄出来之后,所有人才送了一口气。
那么上一次国君的怒火造成了什么后果?
张翀下狱半年,几乎死在牢里。
怒江郡大小官员被杀了几十人。
晋海伯唐氏家族,被杀了近千人。
之后朝堂之上的官员,陆陆续续被杀,被关,罢免十几人。
然而上一次怒江郡的新政表面上是大功告成的,老牌贵族唐氏灭族了,所有的封地被收回了,兵权也没了,而且还新得了整个雷洲群岛。
努力吹嘘一下,完全可以当成莫大功绩的。
百年之后史书中只会书写国君宁元宪开疆拓土,得雷洲群岛,拯救海外孤民数十万。
而这一次边境会猎大败。
再怎么粉饰,再怎么吹嘘,也不可能变成胜利。
这次国君丢的面子更大。
所以会有什么后果?
他的怒火会何等惊人?
这次又要死多少人?
天知道。
关键是过去二十几年,每一次两国君王边境会猎,宁元宪都是赢。
而这一次吴国新君上位不久,宁元宪口口声声称之为黄毛小儿,乳臭未干,完全不放在眼里。
整个朝堂为这一次边境会猎胜利的庆祝已经预备很久了。
所有官员都贺表,都已经写了好几份了。
而且国都还会有专门的庆典,王后还要施粥,甚至还要挑选最苦寒的一个郡免掉赋税。
算是君王与民同乐。
让天下万民同享荣耀,共沐君恩。
为了这次胜利庆典准备了这么久。
结果输了!
宁元宪会何等羞怒?
无法想象!
“有本奏来,无本退朝。”
朝堂依旧一片寂静。
张翀四处看了看,依旧没有人上奏。
于是他出列,躬身道:“太子殿下,臣有本。”
众人顿时朝张翀望来。
你牛逼。
你不怕死。
你这刚刚死过,这又打算作死?
国君马上就要回来了,滔天的怒火就要降下,你就不要闹事了好不好?
太子收敛了笑容道:“说。”
张翀道:“镇远侯苏难之侄苏林,无爵无功名,却担任镇远城主簿一职,他在任上无德无廉,跋扈枉为,赶跑三任城主,镇远侯之妹侵占民田几千亩,草菅人命,整个白夜郡无人过问,臣请彻查。”
众人一愕。
就这么个鸡毛蒜皮的小事?
也值得你拿到朝堂上来说?
这里是国都的朝堂,不是天西行省中都督府。
当然,这只是一个小小的信号而已。
算是一个表态,我张翀打算怼苏难了。
太子道:“镇远侯,可有此事?”
苏难颤颤巍巍出列,拜下道:“无风不起浪,就算没有这事,也要彻查到底。”
太子道:“行,那就查吧。”
然后,太子道:“张大夫,你可还有事?”
张翀道:“无事。”
太子道:“既然都无事,那就退朝吧。”
百官退出朝堂。
这次的朝会,仅仅不到两刻钟就结束了。
走出王宫之后。
所有的严肃活泼,消失得无影无踪。
百官面容肃杀,一声不发,钻入各自的官轿之内。
抬头看了看天。
明明艳阳高照,却让人觉得阴云密布。
国君输了,大失颜面,大家都缩起脖子,等着挨过接下来的难关吧。
世事艰难,大家苦熬吧。
不知道这次国君的怒火又会何等可怕?
这次又要死多少人呢?
但是死道友不死贫道,大家缩起脑袋当乌龟便是了。
没看到连大喷子王承惆都歇火了吗?
平时这位御史大夫喷天喷地喷空气,看谁不顺眼就喷谁。
而今天他一直低头,就好像朝堂大殿地面上有蚂蚁数一样。
暴雨要来,地震要来,所有的动物们都缩起脖子,躲回洞内。
……………………
乌云从北边而来。
原本还万里无云的青空,渐渐被阴暗笼罩。
这天越来越热。
偏偏乌云压下来,却又没有雷鸣。
但这雷霆仿佛随时都会响起。
酝酿得越久,这惊天的霹雳就越骇人。
国都距离吴越边境不远,仅仅只有三百里左右。
边境会猎输了之后,宁元宪几乎一刻不停,直接返回。
所谓一刻不停,就真的是日夜兼程赶路。
几千人都要累瘫,腿都要走断了,困倦欲死。
但几乎无人敢出声。
就连战马的嘴巴也被罩住了。
几千人就这么压抑安静地南归。
有些宫女真的忍不住了,直接踉跄摔倒在地上,磕了满脸的血。
旁边的武士一声不发,直接将她拖走。
从头到尾,不敢惨叫一声,不敢哭喊一声。
国君的车驾就像是一个移动的宫殿,不是马拉的,因为那样太颠簸,是十几个超级大力士抬着走。
要匀速,平稳。
车驾里面时时刻刻都放着一碗水,不管是上坡还是吓破,这碗水都不能泄出。
大太监黎隼,已经两天两夜没有睡觉了。
他依旧如同往常一样忙碌,脸上没有露出什么惶恐。
但是心中的惊惧只有他自己知道。
这段时间,他的汗毛始终是竖起的。
甚至不敢怎么喝水,也不敢怎么吃东西,因为那样可能要方便,要放屁。
当国君不顺心的时候,边上人就算喝水动作大一点都是罪过,喘气急一些也是罪过。
关键是国君宁元宪的这股怒火,还没有倾泻出来。
几乎两天两夜了,没有说一句话,没有骂一句。
这才是最可怕的。
宁元宪骂人的时候,反而没有什么。
他一声不吭的时候,才是真正杀气冲天。
这个时候谁要是妨碍了他的眼,那就要倒血霉了。
宁元宪躺在榻上,微微眯着眼睛。
他也两天两夜没有睡觉了。
稳赢了二十几年的边境会猎竟然输了。
之前调子顶得这么高,烘托成为两国之战一般。
甚至上升到国运的地步。
结果文武两战都输了。
南殴国战局焦灼,正是他宁元宪最需要胜利的时候,结果北边那个年轻的吴王狠狠一个耳光扇了过来。
奇耻大辱!
他才几岁啊?
当他宁元宪的儿子都嫌小啊,结果在对弈上竟然赢了宁元宪。
这还不算什么。
关键是两国骑兵的冲杀。
越国竟然惨败!
那些战败的士兵也不用惩罚了,因为几乎都死光了,当然吴国的骑兵也就剩下了不到四分之一。
但这一传出去,就会变成越国精锐骑兵全军覆灭。
这会引发怎样的动荡?
所有人会觉得,越国军力不行了,骑兵竟然输得如此之惨。
还会有人引发联想。
吴王年轻,如同朝阳冉冉升起。
越国宁元宪年迈,如同夕阳,不断坠落。
“寡人老了吗?”
宁元宪忍不住拿过一面镜子,照了一下自己。
仿佛真有一些老态了啊,没有之前那么精神奕奕了。
紧接着,宁元宪惊地发现,自己竟然有白头发了,
有白头发还不正常吗?
他看上去很年轻,仿佛三十几岁壮年,但其实也已经五旬了,和玄武侯金卓是同龄人。
比苏难也小不了几岁。
但发现了这本白头发,让宁元宪非常震怒。
他一直觉得自己虽然五旬,但最多只有三十几岁的模样。
还是之前的镜子好。
之前的铜镜朦胧,找出来的人影光洁年轻。
现在这玻璃镜这么明亮清晰,连皱纹和白头发都能照出来。
这是沈浪发明的?
他发明的什么玩意啊?
他仗着自己年轻吗?
是啊,他是年轻,才刚刚二十岁。
国君猛地就想要将手中的镜子砸了。
但还是忍了,那样会显得自己很弱。
他是一个虚荣的人,又是一个虚伪的人。
就算要发怒,也不会明明白白地发怒。
两国君王边境会猎输了,寡人不在意。
寡人之所以愤怒,是因为你们犯错了。
而就在此时,一阵马蹄声急促而来。
大宦官黎隼眼皮猛地一跳。
作死吗?作死吗?
果然听到这阵急促的马蹄声后,国君太阳穴暴跳,就要发出雷霆之怒。
“陛下,黑水台急报!”
又是黑水台,隶属国君一人的情报组织,暴力组织。
“什么事?”黎隼寒声道。
“琅郡的何贵人自杀了。”黑冰台万户道。
贵人在汉朝的时候地位很高,仅次于皇后,但是在之后的朝代就地位不一了。
在越国凡是被国君宠爱过的女人,却又没有册封妃嫔的,就称之为贵人。
何贵人,就是何妧妧。
她曾经被国君宠幸过的花魁,结果发现没有见红,而且牵扯到进士李文正,甚至牵扯到太子和三王子的党争。
国君当机立断处死了李文正,掐灭了剧烈党争的萌芽,然后把何妧妧打发回老家琅郡软禁起来。
沈浪返回国都的时候经过琅郡,她还专门去官驿拜访过,足足等了一个多小时,仿佛就为了向沈浪问一句话,那首《明月几时有》是不是你写的?
国君眉毛猛地一竖,厉声道:“什么时候的事?”
“两日之前。”黑水台高手道:“这是何贵人的遗书。”
“拿进来!”
片刻后,何妧妧的亲笔遗书就出现在宁元宪手中。
“陛下,臣妾冤枉。
这一切都是沈浪的阴谋,他为了害死李文正,将我牵连下水。
我本纯洁无瑕,之所以没有见红,也是他所害。
那首《明月几时有》是他让人卖给我的。那件让陛下念念不忘的裙衫,也是派人送给我的。
半个多月前他经过琅郡,我亲口问过。
李文正家中的画像,占有血迹落红的丝帕,都是他的手笔。
此人将臣妾命运颠覆,将陛下玩弄于鼓掌之中。
臣妾对陛下之心,昭如日月。
如若可以,陛下可以剖开臣妾之腹,看臣妾的心脏是红的还是白的。
臣妾愿意以一死,以证清白。”
何妧妧的这封遗书,国君看了一遍又一遍。
整个人就仿佛压抑的火山一般。
酝酿火焰到了极致。
他感觉到了背叛,可耻的背叛。
沈浪,寡人对你不薄啊。
你竟然如此对我?
为了杀一个李文正,你玩弄何妧妧的命运也就罢了,你竟然敢玩弄我?
那李文正家中诅咒太子的小人,也是你的手笔了?
你好毒的心啊。
为了杀一个小仇人,竟然不惜党争?
竟然胆敢诅咒寡人的太子?
那怪李文正诅咒太子一案查来查去,都没有任何结果。
因为边境会猎的失败,宁元宪本就处于无比压抑的愤怒之中,几乎没有了什么理智。
就仿佛一个压抑的火山,就要找一个喷发点。
现在,这个喷发点来了。
“找死,找死,找死……”
国君疯狂地嘶吼。
“我对你如此之好,你竟敢背叛我?”
“人心凉薄,人心凉薄。”
“此子歹毒啊!”
“黑水台,去……去……去把沈浪拿了!”
“打入黑水台监狱。”
……………………
“轰隆隆……”
国都上的乌云,压抑到了极致。
终于!
忽然猛地一阵雷霆巨响。
让人战栗。
几乎整个大地都在颤抖。
几百名黑水台的黑色武士,潮水一般冲入了金氏别院之中。
捉拿沈浪!
…………………m.χIùmЬ.CǒM
镇远侯爵府内。
“父亲,黑水台武士冲入金氏别院,捉拿沈浪。”
苏难伸出手,昂首望天,仿佛对暴雨翘首以待。
“此子,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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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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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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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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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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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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