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涪县被破,平南军就不得不全力防守绵竹,因为绵竹一破,锦城就等于裸露在敌人眼前,到时候绵竹和剑阁两处受力,平南军的兵力根本不支持他们两处迎敌,西南局势瞬间就会彻底倒向朝廷一边。
这也是李慎为何如此看中涪县的原因。
他从剑阁带走了一千骑卒,马不停蹄的赶往涪县,一路上几乎是日夜兼程,终于在第三天中午赶到了涪城城下。
不过这位柱国大将军,在距离涪城还有四五里路的时候,就勒住了缰绳。
因为涪城已经易帜。
一面硕大的李字旗仍旧飘扬在涪城城头,但是李慎心里很清楚,这个李已经不是他那个李了。
在这面李字旗附近,还飘扬着一面狰狞的王旗,这面王旗代表着,涪城已经易手。
此时,涪城的城墙上,还是一片猩红色,城墙下尸体横陈,还有许多禁军服色的人在清理战场。
柱国大将军死死地盯着涪城方向,然后深呼吸了一口气,缓缓闭上了眼睛。
按照时间推算,这支朝廷的兵马攻打涪城,应该只有三天多的时间,短短三天多的时间,这支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军队,就先后攻破了江油关,又一鼓作气拿下了涪城。
这让李慎分外难受。
涪城被占之后,如果李慎不能尽快把这支朝廷的军队从涪城赶出去,他的平南军就要被前后掣肘,最多半年,西南可能就坚持不住了。
李侯爷坐在高头大马上,目光中都是怒火,以他的修养,此时也很难再继续保持淡定了。
“传令锦城,立刻派人出城,准备攻涪城!”
在他身后的一个骑士立刻低头,恭声道:“卑职遵命!”
说完,这个骑士立刻离开队列,朝着锦城的方向去了。
李慎思索了一会儿,朝着涪城的方向缓缓前进。
他身后的一千骑,立刻跟在他身后前进,一个李慎的亲卫跟了上去,沉声道:“侯爷,涪城已经失落,前面太危险,您就不要再靠过去了。”
李慎摇了摇头。
“他们是从摩天岭翻过来的,不可能有马,我们骑着马,他们追不到我们,只要在一箭之外,就不会有什么危险。”
这个亲卫没有办法反驳,只能跟在李慎身后,缓缓朝着涪城前进。
涪城的城楼上,已经脱下了一身甲胄的靖安侯,好整以暇的看着远处而来的这一队骑兵。
他身上有血。
事实上,他们三天之内拿下涪城,并不是如何轻松,毕竟虽然在兵力上占了绝对优势,但是一时半会要拿下一个有三千守军的城池,并不是一件容易事。
在这场攻城战中,李信所部轮番攻城,小公爷叶茂两天没有合眼,最后还是身体中箭,才被李信强行抬下了战场。
最后一次冲城的时候,是李信亲自覆甲,带队冲锋,才一鼓作气拿下了涪城。
这一战,李信所部至少有五千人左右的伤亡,其中过半已经闭上了眼睛。
这个战损比,是不太合格的,按照他们的兵力对比,如果操作的好,不可能死这么多人,但是因为李信太过着急拿下涪城,所以才死了这么多人。
不过当李信驻足墙头,看着远处气急败坏赶过来的一队骑卒,他觉得一切都值得了。
如果再晚两天拿下涪城,他们就可能被平南军堵在城外,到时候他麾下接近五万人,都有可能被堵截在涪城城下。
李慎带着一千人,在距离涪城一箭之地停了下来。
李信站在城楼,换了一身干净衣裳,然后手里拿着一根外形别致的千里镜,眯着一只眼睛看着用这个相对后世来说比较粗糙的望远镜,看着远处的这些骑兵。
他通过镜片,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脸。
然后,靖安侯爷脸上露出了一抹微笑。
他对着身旁的人挥了挥手,笑着说道:“来人,给我备马,有大人物来了,我要出城去见一见他。”
一旁的赵嘉接过李信手里的千里镜,看了你一眼远处的人,有些担忧的说道:“侯爷,他们是骑卒,您贸然靠近太危险了。”
李信哑然失笑:“这是我们的地盘了,他们还敢冲阵不成?他们要是冲阵,危险的是那个大人物,而不是我。”
“你放心,他不敢跟我换命的。”
相比较来说,对于西南局势的重要性,李信是赶不上李慎的,朝廷这边没了李信,最多就是平定西南的进度缓下来几年,但是如果西南没了李慎,平南军那边几乎立刻就会崩溃,朝廷可以轻而易举的拿下西南。
这位柱国大将军,是一个绝对的理智主义者,李信可以笃定,他是绝对不可能跟自己换命的。
片刻之后,李信骑着马,带着五百步卒,出了涪县的城门。
赵嘉仍旧站在城楼上,他还是有些担心自己老板的,毕竟那位勇猛无敌的小公爷,此时已经负伤倒在了床上,没有人能够贴身保护李信了。
一柱香之后,李信已经骑马到了距离李慎五十步的地方。
因为敌方是骑卒,不乏有弓手,所以李信身前有一排步卒,举着盾。
父子俩,在距离京城两千多里的涪城城下见面了。m.χIùmЬ.CǒM
李慎面无表情。
而靖安侯爷则是满脸微笑。
“好久不见,柱国大将军。”
他笑着跟李慎打招呼。
李慎没有搭理李信,而是闭着眼睛深呼吸了几口气,最后睁开眼睛看着李信,缓缓的说道:“直到现在,我才不得不得承认,你的确很厉害。”
“这个不用你说,本侯爷自己心里也清楚。”
李信脸上挂着恼人的微笑,他似笑非笑的看了一眼李慎。
“怎么,平日里镇定自若的平南侯爷,此时脸色怎么这么难看?”
“是不是生气了?”
李慎面无表情。
“你现在退出涪城,我看在你娘的面子上,还可以放你出去,如果你冥顽不灵,那么你绝对会死在涪城。”
李信脸上的笑容更甚了。
“到了现在,你还把我当小孩子吓唬。”
“我就在这里,有本事你就来弄死我。”
靖安侯爷表情嚣张。
“我退一步,我就是你儿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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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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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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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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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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