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代是有棉衣的,他刚进京城的时候,就看到得胜大街上到处都是穿棉衣的行人,偶尔还有一些穿皮货的富贵人家,可见是与李信那个世界是差不多的。
在昏迷醒过来之后,他就知道自己来到了一个迥然不同的世界。
首先,他现在所处的这个王朝,叫做晋,李信虽然不是特别精通历史,但是总算粗略知道一些,中国历史有好几个晋,比如说春秋时期的晋国,以及篡了曹家的司马晋。
而根据那个倒霉孩子的记忆,这个世界的这个晋,国姓并不是司马,而是姬,虽然春秋时期晋国的国姓也是姬,但是李信可以肯定,这个世界绝不是春秋。
因为他看到了纸。
很多很多的纸,甚至得意楼九娘递给他的这块兽炭,就是用一张粗纸包着的。
因此,这是一个与前世截然不同的世界,李信没有办法获得先知先觉的能力,如果不是这个世界还用汉字,说汉语,有这条秦淮河,他甚至会怀疑自己还在不在地球上。
凭借着一张还算甜的小嘴,李信一路问路,顺利的找到了一家棉货店,买到了一双棉鞋还有一床稍微厚实一些的被子,因为天寒的原因,棉货店的价格比起往年贵了不少,这几样东西总共花了七八百钱的样子,这样刚刚挣来的一贯钱也就花去了七七八八,这个时候,天色已经是下午了。
花了几文钱,在路边随便吃了一碗面之后,李信就准备出城回北山了,正当他走在得胜大街上的时候,一个粗嗓门对着他大声呼喝:“小子,让开!”
李信回头看去,只见一行十数人都骑在高头大马上,在得胜大街上肆意奔驰,刚才对着他呼喝的,是一个络腮胡子的大汉,正在为身后的这些马匹开路,李信还未来得及反应,就被身边的一个行人一把拽到了路边,然后这些速度极快的马匹,就擦着李信的身子飞驰而过,此时李信身后背着一床被褥还有一双棉鞋,他人虽然没事,但是这一转身,身后背着的东西就被这匹枣红色的大马一下子撞飞,被褥和棉鞋都撒了一地。
那些骑马的,都是一个个少男少女,那个骑着枣红马的是一个少年人,马术显然不精,撞了李信之后,自己的枣红马也受惊停了下来。
李信的身子虽然没有被撞到,但是也被冲击力波及,整个人摔在了地上,过了许久之后,才勉强从地上爬起来。琇書蛧
此时,那些骑在马上的年轻人们,也都一个个跳了下来,这些人每一个不是披绸就是穿裘,显然非富即贵,他们围在那个枣红马的旁边,出声问道:“叶……公子,没伤着吧?”
李信摔在地上,身上的几个关节部分都有了一些擦伤,咬牙忍了许久,阵痛才慢慢舒缓了一些,他抬头看向那个撞了自己的少年人,只见那个骑着枣红马的叶公子,面色白皙,虽然穿着紧身的男装,但是并没有喉结,几乎可以一眼辨认出是女扮男装。
这个女扮男装的叶公子,平日里显然不怎么骑马,这时候才惊魂甫定,拍了拍自己的胸脯,对着身边的这些年轻人勉强一笑:“诸位,小弟没有什么事,只是怕耽搁围猎,骑的快了一些,好像碰到了一个人。”
听到她这句话,众人才把注意力放到了李信头上,李信本就穿的颇为寒酸,此时被撞的跌倒在地,整个人都衣衫不整,脸上更是隐隐有些血迹,看起来极为狼狈。
这群年轻人当中,一个看起来年纪最大的公子看了一眼李信,然后回头对着叶公子微笑道:“还能爬起来,估计是没碰着,过些日子陛下就要在北山围猎,要考校咱们这些将门子弟,你们大家先去北山熟悉熟悉地形,莫要耽搁了围猎,这里愚兄来收拾。”
这个人显然在他们的圈子里颇有威信,这些非富即贵的年轻人闻言,立刻翻身上马,朝着城外北山的方向飞奔而去。
等到这帮人走完之后,这个身穿白衣的年轻人才迈步走到李信身边,从自己的腰里摸出一粒金子,伸手递在了李信身边,微笑道:“这位小兄弟,刚才是我朋友骑马太快,不小心碰到了你,看你身上还带了些东西,都被撞散了,这粒金子在城里的钱庄,怎么都能换上四五贯钱,你拿去,就当赔你的东西,顺便给小兄弟治伤。”
李信此时手臂被磨破了皮,整个右手都是处在麻痹状态的,过了一会儿之后,他的右手才能勉强活动,能动之后,他先是摸向了自己怀里,当摸到九娘送给自己的那块兽炭还在之后,李信才微微松了口气。
这块兽炭,以后是要还给得意楼的,如果弄坏了,李信给得意楼做一年山寨货,也未必赔的起。
确认了兽炭还在之后,李信才抬头看向自己面前的这个白衣年轻人,这个白衣年轻人看起来也就是二十岁左右,年轻无比,身上穿着疑似狐狸皮的纯白裘衣,整个人看起来不仅风度翩翩,而且颇有气质。
他说话虽然很客气,但是语气里隐隐有些瞧不起人,不过富贵子弟说话通常都是这样,李信也见怪不怪,而且这个时候,他也没有和这些“官二代”们作对的本钱,于是伸出手,接过这个白衣公子手里的金子,微微低头:“多谢公子。”
能低头时且低头,毕竟他刚来到这个世界,还要在京城活下去。
白衣公子见这个少年人很是识趣,脸上露出了一个满意的笑容:“小兄弟且去治伤,如果这些钱不够,小兄弟可以来平南候府找我,我是平南候府嫡子李淳,小兄弟在候府门口报我的名字就行。”
平南候府……李淳。
李信浑身微微颤了颤。
他是全盘接收了那个倒霉孩子的记忆的,按照自己母亲的说法,自己的身份,应该是平南侯李慎的儿子,只不过自己那个渣爹不靠谱,把他跟母亲都丢在了永州,不管不顾。
想到这里,李信抬头看了李淳一眼。
也就是说,面前这个鼻孔朝天的家伙,应该是自己的……兄长?
李信心中突然生出一股没来由的怒气。
昏睡的那天晚上,李信看过了那个倒霉孩子的记忆,记忆里的那些惨事,虽然不是亲身经历,但是也足够让李信对平南侯府心生厌恶了。
最起码,那间破庙里的彻骨寒冷,李信是切身体会到了。
他上前两步,走到李淳面前,把那粒金子交还了回去,低声道:“原来是平南侯的公子,平南侯威名,小民一直如雷贯耳,小民只是走路被碰到了,身上没有受什么伤,既然是平南候府的公子,那些钱,小民不敢收。”
李信说这话的时候,是低着头的,因此没有人看到他冰冷的眼神。
那一天,李信找上平南候府的时候,这位李家的公子李淳并没有在家,所以他并不认得面前的这个少年人。
李淳脸上露出一个玩味的笑容,他伸手把这粒金子捏了回来,淡然一笑:“既然你没受什么伤,那这钱也就算了,本公子还要出城,便先走了。”
没有人会放着钱不要,在李淳眼里,面前的这个可怜少年人无非是想要更多而已,自以为看穿了一切的李淳,洒然转身,翻身上马,朝着东城门飞奔而去。
李信强忍着自己身上的疼痛,弯身捡起自己被撞飞的被褥还有那双棉鞋,用袖子擦了擦上面沾染的泥浆,重新背在背上之后,一瘸一拐的朝着北山的那座小木屋走去。
憎恶的种子,在这个少年人心里发了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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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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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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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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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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