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史上最强赘婿雪隐>第371章:浪爷世界之巅!楚王都颤栗!
  在阿鲁冈做羌王的时候,几乎每一年都在打仗。

  打越国,打楚国,打沙蛮族,打西域诸国。

  看谁不顺眼就揍谁,几乎完全靠劫掠为生。

  和羌国这种国家接壤,完全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西域诸国,年年都被劫掠。又比如之前的越国,年年都被讹诈。

  当时的沙蛮族还没有统一,而且和羌国接壤的沙蛮族部落,地势还算平坦,还相对适合骑兵的突袭,所以也经常受到羌国骑兵的袭击骚扰。

  只不过每一次羌国和沙蛮族之间的冲突和战斗完全是为了怄气。

  纯粹就是看不顺眼。

  要说劫掠?

  抱歉,沙蛮族的部落比羌国还要穷。

  而羌国劫掠楚国的时候也有,就是次数不多,因为地势太恶劣,北上劫掠不太划算。

  楚国和羌国有近两千里的边境线,看上去简直让人绝望。

  不过天可怜见吗,这近两千里边境线基本上都是大雪山,唯有两个隘口,可以从羌国北上,长驱直入楚国。

  为了应付羌国疯狂的偷袭骚扰,楚国花了几十年时间在这两个隘口构建了关城。

  一个是平南关,一个是平西关。

  这两个城关加起来的守军只有三万人左右。

  但绝对是真正的易守难攻。

  攻打这种城关完全就是噩梦。

  两个城关都建在崇山峻岭之间,城墙最高的地方超过三十米,最低的地方也有十五米。

  如同虎踞龙盘一般,卧在两个隘口上。

  基本上只要有几千守军,就可以抵御几倍的敌军。

  这里的地势太过于险恶了,大军在这里完全施展不开,更别说骑兵了。

  所以这两个城关建起来之后,羌国对楚国的大规模突袭劫掠就算是停止了。

  但小股的突袭还会有发生。

  经常有小支的羌国武士翻过一些相对矮小的山川,进入楚国境内劫掠一番。

  但每一次的收获都不高,远远比不上劫掠西域诸国。

  所以羌王阿鲁冈之后十几年内,基本上只专注于劫掠西域,讹诈越国。

  而且当时楚国为了支持苏难谋反自立,大规模地让利,所以和羌国的关系也大大缓和。

  算来楚国和羌国,已经十几年没有爆发过大型冲突了。

  而这一次!

  大战再一次爆发。

  羌国女王阿鲁娜娜,率领五万大军攻打平南关。

  气势汹汹,杀气腾腾。

  按说这种攻打注定徒劳无功。

  羌国女王的五万大军虽然惊人,但这毕竟只是山谷之间的一个城关,地势狭窄险要,一次性投放一万军队都做不到。

  但没有想到,战况竟然险象环生。

  首先,阿鲁娜娜女王有投石机,尽管只有十几台。

  毫无疑问,这些投石机都是越国支援的,甚至操纵投石机的就是越国的士兵。

  而且还有几十具攻城强弩。

  最最厉害的,便是阿鲁娜娜麾下沙蛮族雇佣军。

  因为矜君的号召,大部分的沙蛮族雇佣军都返回大南国,去投靠矜君了。但还是有一小部分概念女王的恩德留下来,包括鹰扬在内。

  他们最最担心的就是羌国和矜君开战。结果这可怕的事情没有发生,阿鲁娜娜率军攻打楚国。

  这个……可以有。

  所以,沙蛮族雇佣军彪悍的战斗力再一次爆发。

  如此险恶的城关,他们竟然猴子一般从两边山脉爬上去。

  好几次都给楚国的守军带来了可怕的伤亡。

  楚国赶紧勒紧裤腰带,拼命增兵。

  务必要守住两个城关。

  而阿鲁娜娜女王的大军,依旧不知疲倦一般,每日都在疯狂攻打两座城关。

  ………………………………ωωω.χΙυΜЬ.Cǒm

  阿鲁娜娜女王的开战。

  使得原本就有些翻滚的局面更加沸腾了。

  越国人大喜。

  楚国人大骂。

  所有人都知道,阿鲁娜娜女王出兵肯定是因为沈浪,而沈浪是为了帮助宁政夺嫡。

  矜君退兵了,吴王按兵不动,那和楚王的战场就成为了两个王子争先表现的焦点。

  “沈浪这个小白脸就那么牛逼吗?把阿鲁娜娜女王日得这么爽吗?竟然让她出动五万大军攻打楚国?”

  “沈浪小白脸又有什么本事,银样镴枪头,可能是长得帅,会跪舔吧。”

  “瞧着架势,完全是羌国女王在跪舔沈浪啊,长得帅就是了不起啊。”

  这等谣言根本连洗都洗不清楚了。

  没有人相信阿鲁娜娜女王会真心爱上大傻,都觉得他是一个挡箭牌。

  所有人都觉得阿鲁娜娜和沈浪绝对有一腿。

  天大的冤枉。

  阿鲁娜娜女王和大傻是真心相爱的。

  而阿鲁娜娜女王和沈浪之间?什么关系!

  阿鲁娜娜无比相信沈浪,毫无保留地和他站在同一个立场上。

  但是……

  两个人一旦见面的话,不超过半个时辰,阿鲁娜娜就有种想揍死他的冲动。

  还跟他有一腿?

  拜托,我阿鲁娜娜一百个看他不顺眼好吗?

  …………………………

  楚军大营内。

  “叛徒,全部都是叛徒!”

  楚王暴怒。

  混蛋矜君,混蛋吴启。

  说好了三家灭越。

  结果呢?你们两个人全部都跑了,就剩下我一人在打。

  无耻之尤。

  还有阿鲁娜娜这个表子,之前不是答应得好好吗?绝对不会对我楚国动武。

  怎么矜君一退兵,你就迫不及待攻打我平南关?

  你这个女人为了讨好沈浪这个奸/夫,还真舍得下血本啊。

  楚王每天都能收到战报。

  阿鲁娜娜攻打平南关根本就不是佯攻,而是拼了命的攻打。

  每天战况都无比激烈。

  逼迫楚王一次又一次增兵。

  “这个蠢女人,他难道不知道攻打平南关反而是在帮宁岐吗?”

  不过楚王虽然愤怒,但依旧雄心满满,慷慨激昂。

  就算矜君退兵了那又如何?

  就算吴王大军止步不前又如何?

  我楚国战局依旧是一路高歌。

  这话倒是半点不假。

  这一个多月来,楚王战局可以称得上是从胜利走向胜利。

  天西行省北部,已经被他拿下了四个郡,边境直接向前推了三百里。

  在半个多月前,楚国三十万大军更是对镇西城进行了包围。

  镇西城不但是种氏家族的老巢,更是天西行省真正的首府。

  一旦拿下!

  整个天西行省沦陷。

  楚王大军可以直接攻打到越国都城之下。

  如今这个局面,想要彻底灭亡越国或许有困难。

  但是割让整个天西行省,确实十拿九稳。

  镇西城,可以说是越国第三大城,也可以说是第四大城。

  论城市的坚固高大,它超过了天南行省首府。加上种氏家族上百年的经营,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天下坚城之一了。

  不过论人口和富饶程度,它又不如天南城。

  用了整整半个多月,楚王才完成对镇西城的全面包围。

  这种包围不仅仅是军队的包围,还有防线,沟壑,临时堡垒等等。

  镇西城的城墙周长超过四十里。

  所以楚王构建的包围战场,面积超过上百平方公里。

  从天上望下去。

  真正的无边无际,接天彻地。

  密密麻麻到处都是军营,到处都是堡垒,到处都是防线。

  南瓯国到处都是密林高山,很难找到大片的平地,几十万大军根本就施展不开。

  而天西行省,出了夹在中间的这座大山之外,其余几乎是一马平川,最适合打超大规模战争。

  为了打这一仗,楚王几乎倾尽所有。

  这才是真正的倾国之战。

  那么楚王向隐元会借贷了吗?

  没有!

  楚王贪婪而又吝啬,根本不像宁元宪那么败家,国库可比越国充裕多了。

  “父王,经过近一个月的激战,越国大军伤亡超过四万,我军伤亡超过六万。”

  楚王颔首,对这个数字表示满意。

  作为主攻的一方,伤亡比对方多出两万,这很正常,是一个非常健康的数字。

  “经过三次增兵,如今我们在镇西城战场上的大军依旧维持在三十二万左右,而种尧守军不足八万,仅仅只有我们四分之一。”

  “我们依旧拥有大量的攻城器械,粮草充裕。”

  “只要卞逍大军不南下,这一战我们依旧有巨大胜算。”

  “哪怕双方士气上,我军也依旧远胜越军!”

  楚王提起一支大战刀,来到地图的面前。

  这支战刀足足有大几十斤中,楚王每次都喜欢把玩,表示自己的武勇。

  “听说越王身体震颤更加明显了,每天手中都拿着两个核桃在把玩?”楚王笑道。

  “是!宁元宪的身体每况愈下,宁岐咄咄逼人,或许用不了多久,这位奢靡无度的越王就要被架空了。”

  楚王冷笑道:“他是个精致人,每天把玩的不是玉石,就是文玩。哪里像是寡人,每日刀不离身。”

  “大王威武!”

  “有大王在,此战我楚国必胜!”

  楚王目光落在地图中间的镇西城上。

  原本他的时间很充裕的,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围城,等到种尧大军士气最低落的时候再攻城,便可事半功倍。

  但现在局面突变。

  矜君退兵了,吴王止步不前。

  那他楚王就有必要加速推进战局。

  在最短时间内灭掉镇西城,大军一直推到越国都城之下。

  然后,再和宁岐开启谈判。

  虽然不能毕其功于一役。

  但依旧是恢弘大胜,从此之后,再也没有任何人能够阻挡楚国成为南方霸主。

  宁元宪和寡人比起来,还是相差得太远了,此人完全是徒有虚表。

  但是楚王心中又有一丝阴霾。

  那个至高无上的大炎皇帝陛下,究竟想要做什么?

  竟然出面向吴王施加压力,宁岐究竟向皇帝陛下承诺了什么?

  我楚王难道对皇帝陛下你还不够尊敬吗?

  二十几年前灭姜离,也有我一份功劳啊。关键时刻,我可是直接倒戈的。

  当然这话楚王也是往自己脸上贴金了。此人太狡诈多变,所以姜离陛下很不喜欢他,和他非常疏远,根本就没有拉他进入阵营之内。

  而楚王一边暗中向大炎皇帝献媚,一边又拼命写信向姜离表示自己的敬仰之心。意图左右逢源,投机取巧。

  而等到姜离陛下暴毙,大乾主帅叛变之后,楚王立刻翻脸,出兵几十万攻打大乾王国领土。

  所以他一直认为,自己在灭姜离一事上是有功的。

  但是在皇帝陛下心中,此人只是投机成功,硬生生夺走了十几万平方公里土地。

  可是有点虎口夺食的味道。

  “父王,我们何时攻城?恐迟则生变。”楚国太子道:“最近炎京的风声不太对!”

  楚王冷笑道:“皇帝陛下不愿意见到一个强大的越国,也不愿意见到一个强大的楚国。但是我楚国和大炎帝国也不接壤,对皇帝陛下的威严我敬畏无比,但大炎帝国总不能派出大军强行干涉吧。”

  楚国太子道:“眼前之被动局面,罪魁祸首都在于沈浪。”

  “这个孽畜!”楚王对沈浪几乎恨之入骨。

  上一次的边境会猎,正是因为沈浪,楚王才蒙受奇耻大辱。

  而这一次,矜君退兵停战和沈浪也有直接关系。

  阿鲁娜娜攻打楚国平南关,更是沈浪在背后推波助澜。

  所以楚王真的恨不得将沈浪这个小白脸扒皮抽筋。

  “这个孽畜真是损人不利己啊,他以为这等行径是在帮宁政吗?完全是在帮宁岐!若宁岐成功上位,他沈浪死无葬身之地,金氏家族也要亡族灭种。”

  旁边的楚国礼部侍郎咬牙切齿道:“这等挑梁小丑,空有高明的手段,却毫无战略目光,若是他被宁岐弄死,臣愿意一醉方休。”

  上一次边境会猎,直接被打脸最狠的便是这位楚国的礼部侍郎了,当然还有更惨的鸿胪寺卿,关键部位受伤太重,直接被割了。

  “暂时不理这个小孽畜,疥癞之患而已!攻打镇西城,灭种尧,才是重中之重!”

  楚王挥舞着几十斤的战刀,猛地斩在桌子上,喝道:“三日之后,正式攻打镇西城,务必一战定乾坤!”

  “这一场倾国之战,我楚国必胜!”

  …………………………

  这一场几千里远征,远比想象中更加艰难。

  尤其是针对沈浪而言。

  简直太难了。

  六千多米海拔,一千多里的无人区。

  哪怕现在地球,装备齐全的情况下,也很难翻越这个级别的大雪山。

  喜马拉雅山脉平均海拔也就是六千多米而已。

  整个大雪山完全没有路。

  所以这简直是一场天上的行军。

  前无古人。

  沈浪带领的这一万军队,走过的地方全部都是万年积雪,没有任何人走过的踪迹。

  甚至连飞鸟都没有。

  而其中最难的,就是沈浪。

  海拔超过五千米后,他就开始高反了。

  整个人的肌肤显得酡红色,脑袋仿佛要炸开了一般。

  大傻背不行。

  木兰宝贝背着他,稍稍好过一些。

  至少木兰身上是香的,偶尔头实在太疼的时候,他还可以舔一口。

  只不过天气实在太冷了,伸出舌头要小心翼翼。

  基本上都在零下二三十度左右,而且这里的紫外线尤其厉害。

  但木兰的身体确实神奇。

  在这海拔六千米的大雪山上,她依旧如履平地。

  可以说,若不是沈浪总是偷偷摸她,她完全可以轻盈如飞。

  而且这么冷的温度,她的娇躯依旧是温热的。

  在南瓯国那么炎热的地方,她的娇躯冰凉凉。

  在大雪山上,她的娇躯温暖暖。

  太美妙了。

  所以有一天,沈浪就算有高反,还是忍不住把木兰吃了两遍。

  结果吃完之后,又鬼叫鬼叫的,号称脑袋要裂开了,完全无法呼吸。

  这个害人精,每一次亲热之后,木兰都挖一个雪窝烧水洗澡。

  见到木兰这么宠溺沈浪,沙曼王后有一天终于忍不住道:“木兰妹子,不如把这个夫君打死,我再给你介绍一个?”

  说真的,要是她的夫君跟沈浪一样,早就被她打死一百次了。

  木兰嗔怒道:“我把你打死还差不多。”

  沙曼王后无奈,这个强大而又绝美的娇娃木兰绝对是中了迷魂术了。

  这么渣的一个夫君,竟然当成宝一样。

  ……………………

  这一日,大军不得不暂停行军。

  因为下了大暴雪,寒风呼啸。

  风太大了,这个时候行军人都会被吹走。

  找到一个山坳背风之处,大军在雪地上挖一个大窟窿,然后在里面扎营。

  大傻兴致勃勃站在狂风之中,莫名其妙地兴奋。

  这里的风景太美了。

  好可惜我媳妇不在,我娃也不在。

  他的体力几乎是无限的,征求了沈浪和李千秋的同意之后,他在狂风呼啸中攀登了周围几个最高的山脉。

  然后开始咆哮。

  沈浪真害怕他的声音太响而引发雪崩了。

  温暖的睡袋之内,木兰身上光溜溜。

  “夫君,别闹了,一会儿洗起来太麻烦了。”

  “放心,我不弄,我只是碰碰。”

  两刻钟后!

  木兰又一次无奈地穿上衣服,走到无人之处,挖一个雪窝烧水洗澡。

  她回来之后,沈浪人渣躲在睡袋里面瑟瑟发抖。

  木兰走了之后,睡袋怎么都暖和不起来。

  而且嘿咻之后,缺氧更厉害了,头更疼了。

  我沈浪发誓,在大雪山上我再也不和木兰做那种事情了。

  这几天内,我再睡木兰一次,我就是狗。

  ……………………

  一个时辰后。

  汪汪汪汪!

  睡袋里面传来了奇怪的声音,真是奇怪,这大雪山上还有谁会养狗啊?

  次日!

  大雪停了。

  晴空万里。

  “太美了!”

  沈浪也被这壮观的景色迷倒了。

  涅槃军已经开始烧火做饭。

  不,不算是做饭,只能算是烧水。

  带来的媒要小心翼翼地用,因为数量不多。

  一天只能喝一次热的。

  烧的是辣椒鸡汤。

  每个人能够分一小碗,就着压缩饼干吃下去。

  天道会从西边弄来的超级辣椒,沈浪大规模种植后,这次带来了上千斤干辣椒。

  这辣椒鸡汤一喝下去,整个人都仿佛要烧起来。

  吃完干粮,喝完辣椒鸡汤后,每个人再灌满一壶。

  走在路上的时候,觉得冷了,抿上一口。

  美滋滋!

  当然,这次行军还带了很多的烈酒。

  但是沙蛮族人喝了这些烈酒之后,身体倒是热了,但是步伐也乱了,还要耍酒疯。

  而且喝多了之后,身体会陷入麻木,感觉不到冷,但实际上很冷,甚至会被冻死。

  但在辣椒鸡汤内加入烈酒,效果就更显著。

  换成其他任何军队。

  在路上早已经死光了。

  但是这两支涅槃军和沙蛮族神射手军队,硬是靠着辣椒水,烈酒,高热量的军粮,每天行军超过一百五十里。

  有伤亡吗?

  有!

  几十个沙蛮族的武士,太过于大意了,脚上的靴子磨破了也没有在意。

  结果两只脚都被冻坏了。

  等沈浪发现的时候,已经彻底乌黑坏死,必须截断。

  截肢后,他们就……都死了。

  之后,大军每天都要检查靴子几遍。

  而造成最大伤亡便是暴雪狂风。

  曾经一夜之间,失踪了三百多人。

  等到再一次发现他们的时候,已经彻底冻死了。

  但这支军队的勇敢和士气,天下罕有。

  哪怕面对这样的伤亡和危险,依旧没有人退缩。

  涅槃军甚至比地面上更加开朗了一些,非常沉迷这里的景色。这种致命的危险对于他们来说,更像是一种上天的考验。

  行军在这世界之巅,好像让他们常年压抑的性情变得开朗了。

  有种天高云阔的感觉。

  而沙蛮族的神射手军队,每天都在高呼,都在狂吼。

  因为他们内心充满了原始部落男人的浪漫。

  要征服整个世界。

  每一次攀登上一座高峰的时候,他们就会跪下来向神灵祈祷。

  然后在这片雪山的峰顶上画下图腾。

  当然仅仅半个时辰后,这个图腾就会消失,要么被风刮掉,要么被雪覆盖掉。

  兰一嘴贱问他们,明知道这个印记会消散,为何还要画呢?

  结果那个沙蛮族神射手反问道,你睡了一个女人,在她体内留了什么东西,她洗掉之后,难道体内就没有你的印记了吗?

  说得好有道理,让人无言以对。

  可惜兰一是个处/男。

  他忍不住问了一下,你睡过女人吗?

  那个沙蛮族神射手竖起一根手指。

  “一个?”

  “一百!”

  顿时,兰一妒忌得几乎要吐血,有种想要更换国/籍的冲动。

  早知道如此,当时兰疯子大哥应该带着我们去沙蛮族的。

  那样,我兰一或许都已经娶了十几个女人,小孩子都满地跑了。

  ……………………

  大军不怕远征难。

  千山万水只等闲。

  整整八天后!

  沈浪率领的一万大军,终于走完了千里大雪山。

  原本一万零七百军队,此刻还剩下九千五。

  一千二百人,长眠在雪山中。

  有些尸体能够找到,有些则找不到。

  当走完最后一座大雪山。

  视野之内,不再是皑皑白色。

  终于离开大雪山了。

  这段天堂和地狱一般的雪山之旅,终于结束了。

  每一个人都喜极而泣。

  太不容易了。

  很多人的眼球都在红肿出血。

  白雪皑皑,反光刺眼,几天几夜一直看着这雪山,眼睛都有一种要被刺瞎的感觉。

  沈浪已经给每一个人都准备了墨镜。

  但是在行军之中,很多人的装备行李甚至墨镜都大风吹掉了。

  一不小心摔个跤,身上的东西也都不见了。

  所以,到后面墨镜缺了一千多只,不得不轮流佩戴,使得部分士兵的眼睛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

  离开大雪山后!

  沈浪和九千多大军,朝着巍峨的雪山鞠躬行礼。

  大自然太让人敬畏了。

  大雪山,我们不敢说我们征服了你。

  我们只是看到了你,经过了你!

  甚至沈浪都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不敢置信,我们竟然真的创造了奇迹。

  竟然真的翻越了这世界之巅大雪山。

  “我太了不起了,这段伟大的历史,一定要给我们的孩子讲下去,他们的父亲翻阅了千里大雪山,走过世界之巅。”沈浪激动颤抖道。

  旁边的沙曼王后道:“沈浪,你能要点脸吗?你走过一天路吗?”

  沈浪抱着木兰的玉颈,在她绝美的脸蛋上轻咬了一口。

  “我娘子背着我走过大雪山,和我自己走过,又有什么区别呢?”沈浪满不在乎道:“在说我创造的奇迹又何止这一项,难道还要一样一样说给你听吗?”

  比如,浪爷曾经在海拔七千米高的时候和木兰嘿咻。

  这么伟大的事情,我骄傲了吗?

  当然事后木兰几乎要给他做人工呼吸来着,但……那也是深吻啊。

  还有,我在七千米海拔雪山上扮狗叫,我骄傲了吗?

  …………………………

  翻越过千里大雪山之后,又是上千里的崇山峻岭,依旧是无人区。

  但是比起大雪山的艰难,这崇山峻岭如履平地一般。

  大军的伤亡也微乎其微,每日行军的速度超过了一百八十里。

  五天之后!

  大军走出了大山!

  从山上回到了地面。

  终于看到了郁郁葱葱的植被。

  终于看到了城镇和村落。

  此地,距离楚王都仅仅只有三百多百里了。

  沈浪率领的这九千五百大军,绕开了城池,绕开了村落。

  直接朝着楚王都进发。

  这里是楚国的腹心之地,背靠着茫茫大山,完全称得上是高枕无忧。

  而且此地距离天西行省战场超过了三千里,完全没有战场紧张气氛。

  反而是充满了亢奋。

  每一个村落和城池都贴满了楚王诏书。

  每一天都有人再宣读前方战场胜利的消息。

  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一战他们必胜无疑。

  很快楚王陛下就能打下整个天西行省。

  楚国很快就会成为南方霸主。

  届时,整个楚国将普天同庆。

  不过,有欢乐,就有血泪。

  楚王发动如此巨大规模的倾国之战,需要天文数字的物资和军费。

  所以楚国民众的税负也一定会提高。

  几乎每一个城镇,都有官吏差役在收税。

  每一个城镇都在征集壮丁做劳役。

  每一条官道上,都有源源不断的粮草队伍,送往前线。

  这些民夫身上又鞭痕,目中有泪水,伴随着押送官兵的喝骂和斥责,手中的鞭子不断抽落。

  这算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吗?

  相较而言,宁元宪虽然败家,但对百姓却没有那么苛待,之前发动了几十万民夫运送粮草,也都是发放了俸禄和粮食,尽管也非常微薄,但至少没有让这些民夫白干。

  ……………………

  半日之后!

  沈浪的大军被楚国斥候发现。

  于是,索性再也没有掩饰行踪,大军全速朝着楚国王都行进。

  顿时间!

  整个楚国王都周围城郡官员彻底震撼。

  什么?

  竟然发现了一支越国的军队?

  足足万人?

  而且还是从南边来的?

  这……这怎么可能?

  那可是隔着千里大雪山,又隔着几百里崇山峻岭。、

  他们是飞过来的吗?

  一定是看花眼了。

  一定是出错了。

  说不定是什么盗匪,假扮成为越国军队的样子。

  又或者是民夫造反了?

  接下来,楚国不断派来小股的斥候刺探。

  所有的消息汇总。

  楚国王都留守的官员不得不相信一个事实。

  越国军队竟然真的打过来了。

  楚国王后震惊,留守的枢密使震惊,尚书台颤栗。

  然后,立刻派人用最快速度去禀报楚王。

  并且下令周围所有的城郡,集结所有大军,保卫楚王都!

  兵贵神速!

  被发现了行踪之后,沈浪麾下的九千五百大军,日夜兼程,不眠不休。

  仅仅一日一夜。

  行军二百多里。

  到达了楚国王都之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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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花儿陶醉,冷指的万币打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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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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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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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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