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要继续吗?”
叶梅打破沉默,仿佛不死心一般,点了点茶几上,压着遗嘱的水果刀。
盛母发狠地看着叶梅:“我自杀前,也要先弄死你!”
不就是装疯吗?
她也会!
盛母就不信叶梅不怕死!
叶梅闻言,呵呵一笑,然后拿起茶几上的水果刀,一手握着刀柄,另一只手用两根手指夹着刀刃,在盛母逐渐惊恐的视线中,将水果刀凝成了麻花!
接着,叶梅将已经成麻花的水果刀塞进了盛母手中,轻声道:“你试试?”
说完,叶梅又起身,站在茶几边,一个高抬腿落下——
“砰!”
木质茶几裂成两半!
叶梅看着盛母逐渐呆滞的面庞,笑吟吟道:“你试试?”
说罢,叶梅转身抓起旁边的餐椅,举起来劈在抬起的腿上——
“咔嚓!”
木质餐椅碎了。
叶梅扔掉看不出形状的餐椅,拍拍身上的木头碎屑,坐回盛母身边,拉着她握着麻花水果刀的手,笑容绽开:“你试试?”
“啊!”
盛母尖叫一声,充满恐惧,她扔掉了麻花水果刀,哭了出来:“我不试!我不试!”
她怕了,她真的怕了!
“嘘,别叫了。”
叶梅揽过她的肩膀,刚才把水果刀拧成麻花,把餐椅劈碎的手轻抚盛母的背,她道:“大晚上的,吵到邻居就不好了。”ωωω.χΙυΜЬ.Cǒm
盛母瑟瑟发抖,立刻噤声,心里想你刚才劈断才茶几和餐椅的时候,可不是那么体贴邻居的人啊!
“真乖。”
叶梅见盛母安静下来,只觉得耳朵得到了解放,刚才真觉得自己要聋了。
她抓起盛母还在流血的手,叹了口气,“咱们做女人的,如果不自爱,怎么能指望别人爱自己?”
盛母愣了愣,脑子一时没转过弯来。
毕竟叶梅前一秒还像恶鬼一样毁了她家,后一秒突然这恶鬼突然给她灌鸡汤,是个人也不知道该不该喝啊。
“去医院吧。”
叶梅看向盛知雾:“给你妈拿件衣服。”
“嗯。”
盛知雾点头,回屋拿了件大衣。
把大衣递给叶梅时,盛知雾发现,比起叶梅身上的衣服,他妈这件衣服似乎很旧了。
是几年前,他刚挣钱时给他妈买的。
那时,他妈十分宝贝这件大衣,说穿在身上肯定好看。
一穿就是几年。
后来,盛知雾不是没给钱让他妈去买新衣服,或是直接买来新衣服给他妈。
这些钱与衣服,无一例外都便宜了盛海峰。
他妈却仍穿着几年前的旧衣服。
盛知雾心中发涩,如今他妈大概不会再自杀了,可什么时候才能不再围着那男人转,继续作践自己呢?
“怎么不挑件好看的?”
叶梅接过衣服,对上盛知雾晦涩的双眸,忽然抬高了声音,对衣服指指点点,“一看就知道是好几年的旧货吧?看着灰扑扑的,还土气!”
“谁说的?!”
盛母抢过衣服,抱在怀里,瞪着叶梅道:“我当初穿这件衣服的时候,人人都夸我好看!你这没眼力的……”
她想骂叶梅几句,可想到叶梅刚才凶悍的模样,很快闭上了嘴。
叶梅斜睨她道:“你也知道是当初啊?现在你穿这衣服,还有人夸你吗?”
盛母张了张口,想为自己辩驳,可仔细想想,这几年确实没人再夸她衣服好看,只能不甘心地闭嘴。
“知雾那么会挣钱,你把自己搞得这么掉价……”
叶梅说着,啧啧几声,不再多言。
可那意思也很明显了。
盛母被她说得,虚荣心刺痛。
掉价?
第一次有人这么说她。
她当年也是院里一枝花呢!
盛知雾是随了她才长得这么好看。
她年轻时,总是买最好的衣服,编最好看的辫子,周围那些眼红她的女人,就算是骂她不正经,也会在第二天模仿她的穿搭。
盛母也一直觉得,她是活在别人羡慕嫉妒的眼神中的。
可现在,被叶梅这么一说,她看着怀中的衣服,也觉得灰扑扑、陈旧了。
这衣服穿了几年,确实过时了。
现在街上人穿的大衣,很多都是百货大楼的进口货,高档时尚。
一问价格,她其实也能买。
可她为什么没买?
哦,因为她把钱都给盛海峰了。
想到这里,盛母心中又是一阵刺痛,她瞪着叶梅,道:“你想说什么?”
这女人肯定是想挑拨她和盛海峰的感情,才特地这么说她吧?
叶梅道:“把衣服穿上,去医院。”
盛母:“……哦。”
她哪敢反驳。
叶梅就是个恶魔。
盛母乖乖穿上衣服,跟叶梅与盛知雾去了医院。
“清月,你给她看看。”
叶梅带盛母挂的急诊,今天正好是叶清月值班。
叶清月看到三人十分诧异,“这是怎么了?”
说完,她拉过盛母的手,看到那道还没凝固的伤口,与旁边深深浅浅的痕迹,眼中掠过一丝诧异。
在医院的强光下,叶梅也才发现,盛母手上居然有这么多自残的口子。
她不禁看了盛知雾一眼,忽然有些明白,盛知雾这些年为什么一次又一次妥协。
叶梅作为外人,在看到盛母身上的伤口时,都会心中一紧,更何况作为亲儿子的盛知雾?
“我去拿药。”
叶清月转身假意去拿药,实际上从空间里取了比较好的药,装进医院的药瓶里,再给盛母消毒涂抹,“最近五天内,每天来医院换一次药,保证之后不留疤。”
她看了看盛母胳膊上的口子,有一道很深,别的还好,便道:“我再给你开点祛疤的药吧,坚持涂个一两年,这些痕迹都能淡。”
“真的吗?!”
盛母不由得惊讶,她每次为了盛海峰找盛知雾要钱,不得不自残,留下丑陋的疤痕。
盛海峰一开始还会心疼,可随着时间过去,又嫌弃她伤疤难看。
到了夏天,盛母也不敢穿短袖,怕别人也用异样的眼神看自己,对此十分自卑。
叶清月道:“嗯,但要坚持每天涂。”
盛母忙道:“我会坚持的!”
叶清月看了眼患者的名字,道:“慕婉,对吧?我会跟科室的人打声招呼,之后你直接来医院拿药就行。”
“好的。”盛母连连点头,看叶清月的眼神也变得温和。
这姑娘可真不错,长得好看,人也善良,又有本事。
再看看一旁的叶梅,长得……
虽然也好看,但内里完全不是一回事!
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可真是大!
盛母正想着,就听叶梅说道:“来医院拿药也挺麻烦的,你直接把药留在家里,我回头给她带过去。”
“什么?”盛母一呆,家里?
她下意识看向叶清月身上挂的牌子,想看医生的名字。
这时,叶清月道:“可你现在不是经常跑深城吗?也不好为了给人拿药,特地跑回来吧?你们什么关系啊?姐。”
在叶清月叫叶梅一声“姐”的时候,盛母也看清了叶清月身上牌子写的名字——
叶清月。
叶。
叶梅。
盛母白眼一翻,差点昏过去,她这是从大恶魔手里,换到了小恶魔手里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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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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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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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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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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