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慢慢跟以前的“兄弟”断了联系,也学着收敛自己的脾气,去做叶向红口中的“好人”。
叶勇想起以前在县城里遇到的一位大哥。
那大哥身上有龙虎刺青,脸上还有刀疤,看着凶神恶煞,却被一个比他矮了两个头的瘦小女人,揪着耳朵往家里拖。
大哥非但不生气,还边叫痛边哄着那女人:“媳妇,你别这样啊,我一个大男人,多丢人啊?就算不为我的面子考虑,你手揪着不累啊?歇歇呗?”
叶勇听说那位大哥以前是在港城混的,江城是他老家,回来后跟以前的青梅竹马又遇上,两人结了婚,那大哥似乎浪子回头,不像以前那般混,人也变好了。
他当时听了很不以为意,为个女人就能从坏变好?
扯淡呢!
可现在,叶勇信了。
叶向红于他而言,是不染凡俗,干净纯粹的花田。
他无意间闯入了这片花田,被这里的美好所吸引,想要永远待在这个好地方。
叶勇想永远和这么好的叶向红在一起。
所以,他想要去做叶向红心目中的好人,好男人。
可好人并非那么容易当的。
在他断腿期间,家里人发现他脾气变好,以为他真的废了,所以没了以前的心气,对他与叶向红的态度也慢慢差了。
面对家人一日日的苛待,叶勇想去教训这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
可腿伤未好,他真要动手,最后被扣个不孝的帽子,叶老头还能找外援对付他。
叶勇十几岁时,就仗着自己身强体壮,与外头那帮牛鬼蛇神混,哪里不清楚人心险恶,如今的他应对不了那些腌臜事。
再加上他已经决定做个好人,最后选择了忍耐。
有叶向红陪在他身边,这样的日子也不算难熬。
或许做好人真的有好报吧,过了一年,叶勇的腿奇迹般地好了。
当然,叶勇也知道,所谓奇迹,大多是人为。
这一年里,叶向红将那位老中医背来背去,为他诊治了一次又一次,给他采药、换药,为他包揽了家中大小事务。
如果不是叶向红这般尽心尽力,他这腿哪能好起来?
叶勇对叶向红的爱意愈发浓厚,他也知道,叶向红同样爱他。
又过一年,叶向红十八岁时,叶勇与她结了婚,两人正式成为夫妇,没过多久就生下了叶梅。
那年收成不太好,叶老头觉得闺女就是赔钱货,又跟他没血缘关系,养在家里完全是浪费他的钱,便做主要扔掉叶梅。
自打叶勇断腿后,即便好起来了,性格也与过去那混世魔王截然不同,对他也尊敬了不少。
叶老头都忘了过去自己被叶勇欺压的种种,反倒作威作福起来。
他觉得叶勇这次也不敢反抗,就决定将叶梅扔河里。
这几年,叶勇一直压着性子,做那所谓的好人,虽说被人夸奖感谢的滋味挺新奇,也不坏,可也遇到了不少憋屈的事。
他能忍下来,都是为了他对叶向红的承诺,他要做个好人。
可叶老头要扔他闺女!
叶勇忍不住爆发了,包括叶向红也发了次疯,把叶老头吓得够呛,最终保住了叶梅。
那晚,叶勇看着小床上的闺女,心中一片柔软,可等回了自己的床上,他又有些忐忑,叶向红会说他吗?
他今天要回叶梅后,心中恶气不消,干脆把叶老头和叶正华的脑袋都打破了。
叶勇被鲜血激起了过去逞凶斗狠的戾气,还想继续动手时,却见到叶向红抱着孩子,瑟瑟发抖的模样,才意识到自己做得过头了。
“向红……”
叶勇想对床内侧的叶向红说点什么,他不希望叶向红知道他原本是个什么样的人,对他失望,不再喜欢他。m.χIùmЬ.CǒM
然而,让叶勇没想到的是,叶向红却主动抱住了他,轻声道:“对不起。”
叶勇不知道,叶向红为什么要跟他说对不起。
可媳妇没有害怕他、嫌弃他的举动,让他心中的喜悦冲散了其它想法。
那一夜,是他因为叶向红怀孕生女,不得不禁欲后,第一次释放自己的情绪。
后来的日子,也如一般人家那样,平平淡淡。
没过几年,他的二闺女叶清月出生了。
小奶娃眼角那一点红痣并不清晰,却让叶勇想到第一次见到叶向红的模样。
叶勇对叶向红说道:“清月长得好像你。”
叶向红抱着叶清月,轻轻“嗯”了一声。
“向红,你爹娘糊涂,没有顾好你这么好的闺女,我们不一样,我们一定能养好清月,让她做个幸福的孩子,在幸福的家庭中长大,谁也不能欺负她。”
叶勇用手指轻轻刮着小闺女柔嫩的脸颊,认真地说道:“我们要好好养着她。”
叶向红听着叶勇的话,也很认真地点头:“嗯,我们一起,好好养着清月。”
那时,叶勇说的每一句话,都是他的真心。
他是真心想过,与叶向红好好养育他们的孩子,让孩子们在幸福的家庭中长大。
但,好人太难当了。
想要做大家口中的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要付出许许多多的努力。
这些,仿佛扣在叶勇身上的枷锁,让曾经孑然一身,自由自在的他,倍感压力与束缚。
时间越久,他越喘不过气。
唯有叶向红的笑颜,能给他带来些许的安慰与放松。
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曾经美好到让他可以放弃一切去追寻的花田,似乎也没有那么大的力量,帮他抵御生活的重压。
叶勇有些迷茫了。
少年时,他因为叶向红,要做一个好人的决定,真的是对的吗?
“阿勇,你媳妇偷人了!我亲眼看到的!”
而在叶勇彷徨之际,一名与他年纪相仿的女人,找上了他。
这是同村从小到大认识,一直喜欢他的人,也是当初因为嫉妒,挠破了叶向红红痣的那个女人。
那之后没多久,女人家里就给她找了夫家,嫁到隔壁村,再没见到。
却没想一见面,她就对自己说出了这般荒唐的事。
“我不信。”
叶勇想这么说,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你在哪看到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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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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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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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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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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