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勇看有名公安想靠近,手中钢笔立刻发力,刺破了人质太阳穴的皮肤,鲜血立刻流了出来。
众人不敢再轻举妄动。
叶勇大声叫喊,让公安们后退,旋即拖着人质,直奔派出所后门而去。
众多公安立刻追了过去,叶清月紧随其后。
“清月!”琇書蛧
叶梅想让她别冒险,但还是晚了一步,只能跟上去,叶向红同样紧紧跟着。
“砰!”
然而,当叶清月刚随众人跑出派出所后门时,她听见了枪声。
下一秒,就见刚才挟持公安的叶勇,松开了人质,手中钢笔掉落。
他低下头,只见心口处有个血洞,往外汩汩冒血。
因为把大衣给了洪馨,他里头只有单衣,很快被鲜血染红,整个人跪倒在地。
叶勇倒地后,露出他身后一名站在不远处,手里持枪,穿着军绿大衣的中年男人。
陆爱国!
叶清月诧异,他怎么会来这?
“是……你……”
这时,叶勇也看到了拿着枪的陆爱国,因为失血过多而苍白的脸,变得扭曲。
叶清月见此皱眉,叶勇认识陆爱国?
而陆爱国在看到叶勇后,也是稍稍一怔,露出诧异的表情。
“清月!刚刚的枪声……”
叶梅与叶向红跑了出来,正要问,就见叶勇胸口冒血,她大吃一惊。
叶勇听到声音朝这边看来,见到叶向红,扯出一个讽刺的笑:“你还说……你没有……”
话没说完,他捂着胸口的伤,整个人后仰倒地,再也说不出一句话,只能发出粗重的呼吸声。
他,要死了。
叶勇望着黑沉沉的天空,只觉得身体越来越冷,脑海中思绪纷乱。
他为什么会沦落到这个地步?
年少时的他,是村里的霸王。
他天生力气大,即便是看不惯他的大人,也打不过他。
如果敢在背后说他坏话,被他知道了,是免不了一顿揍的。
最后还得给他赔钱道歉,没钱的起码也要拎只鸡来给他补补,不然往后在村里的日子可不好过。
叶勇时常带着一帮“兄弟”在村里、县里溜达,吆五喝六,威风得很。
他那欺软怕硬的后爹,在他面前也只能当孙子。
那时,他的日子可潇洒极了。
哪里会想到,二三十年后的自己,会像条丧家犬一样,倒在地上没理人,默默等死?
他的人生,又是从哪开始变的呢?
叶勇很快就想起来了。
他十九岁那年,收成不好,各家各户都在挨饿,他就算去找人茬,也捞不到油水,干脆到附近捕猎,看能不能弄到野鸡野兔打牙祭。
结果四处转悠,也没逮到东西,倒是发现了猎户留在山上的捕兽夹,可同样没抓到猎物。
叶勇以为今天没收获时,却听见身侧草丛有声音。
什么东西朝这边跑了过来。
距离太近,叶勇都没来得及躲开。
他眼前一花,一个影子冲出草丛,好巧不巧撞进了他怀里!
是个人。
而且力气还挺大,这一下差点把叶勇撞吐。
他这暴脾气,张口就要骂街,怀里的人抬起了头。
凌乱的头发下,是一张清瘦白皙的脸庞,嫩得像是能掐出水。
一双灵动的大眼睛仿佛会说话,眼圈红红,泪水在里面打转,可怜巴巴。
大约是见叶勇板起脸的样子太吓人,那眼泪立刻就掉了出来,沾染到眼角那一点红痣,媚极了。
叶勇曾听过村里一个读过书的老人,形容女子落泪时很美的样子,说了个词——
梨花带雨。
叶勇知道梨花长什么样,又白又小,雨打上去轻而易举就残了。
就算是他这个粗人,看着也会觉得梨花又可怜又惨。
但他不懂梨花和女人哪里相像了。
村里的女人都是要下地干活的,皮肤黢黑,和又白又小的梨花没有半点像,哭起来声音惊天动地,鼻涕眼泪糊一起,要多丑就多丑。
无论男女,就没谁哭起来能好看的。
可看着怀中少女落泪,叶勇只觉得心脏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撞了一下。
脑海中立刻就浮现出梨花带雨这四个字。
这名少女,就像一朵花——
不,她是一片花田。
因为一朵花不足以形容她的美。
就在叶勇发呆的这几秒,少女推开了他,往别的方向逃去。
叶勇瞧见她跑的方向,是猎人放捕兽夹的位置,当即大声喊道:“别去那里!”
少女似乎被他吓到,浑身一抖,脚步踉跄,却跑得更快了。
叶勇眼见着她就要踩到捕兽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到,冲上去撞开了少女。
与此同时脚踝传来撕心裂肺的痛!
“啊!”
叶勇惨叫一声,“我的腿——”
那是他与无名少女——叶向红的第一次遇见。
平时不高兴能把村里姑娘一脚踹翻的在地的村霸,像是失心疯一样,为了救一个毫不相干的少女,废了一条腿。
后来,追着叶向红而来的养父母赶到,叶勇忍着痛,抄起地上的粗树枝,把两人打走。
而叶向红一直在旁边抱着头瑟瑟发抖。
叶勇也看出来了,这像花一样的姑娘,胆子小得很,不能吓。
他压着脾气,好声好气地对叶向红说话。
等叶向红恢复平静,一看到他鲜血淋漓的腿,立刻将他背起来,往林子外冲。
叶勇被她的力气吓到,旋即意识到她是要救自己,立刻给无头苍蝇似的少女指路,两人到最近的卫生所,让医生帮忙取下捕兽夹,给伤口做了处理。
然而,叶勇受伤太严重,医生说十有八九是要残废的。
叶老头他们闻讯而来,一听叶勇要残废,想着这恶霸也是恶有恶报,却不敢把幸灾乐祸写在脸上。
他们知道,废了条腿的叶勇,也能打死自己。
瞧见连累了叶勇的叶向红,叶老头就要把气撒在她身上。
可叶勇抄起旁边的茶缸就往他头上砸,把叶老头吓了个半死,哪敢再放肆?
最后是叶勇他娘李婆婆,看出儿子是动心了,问清事情原委后,做主拿了两个糙面馍馍,把叶向红从养父母家换回来,说留着给叶勇当媳妇,现在正好伺候他。
就这样,叶勇将少女带回了家。
那时,叶向红还不叫叶向红,养父母平时叫她都是“你”、“那个谁”,所以她无名无姓。
叶勇便说:“你以后是我媳妇,那就跟我姓吧!”
第二天,他又叫来几个关系好的兄弟,一帮人苦思冥想,给少女取名字。
当时大家一心向红旗,便给少女取名“向红”。
那之后,村中恶霸叶勇,就多了个叫叶向红的媳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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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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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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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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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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