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穿着毫无“美”可言的黑布衣服,双手沾满了鲜血,脸上带着仿若小恶魔般的笑容——
在霍清持眼里,叶清月还是叶清月。
那个令他痴迷,让他时刻牵挂的叶同志。
霍清持曾听说过一句话。
女人最迷人的时候,便是她认真工作的样子。
看着认真救人的叶清月,霍清持只觉得这女人全身上下,就连一根头发丝,都在散发致命的魅力。
“好了。”
叶清月给郑侠包扎好伤口,起身对陆爱党等人说道:“把人抬走,去医院吧。”
接着,郑侠与任红军一样,都被带走了。
霍清持也被要求一起走,还有话要问他。
毕竟这么敏感的场合,霍清持的出现太可疑。
陆爱党虽然认识他,但如果不走正规程序,排除嫌疑,而是直接放了他,反而会给霍清持带来麻烦。
霍清持也很配合。
只是,在临走前,他从怀中拿出手帕,递给叶清月:“叶同志,给。”
叶清月一怔,下意识接过手帕,才想起来自己现在还满手是血。
这男人,明明自顾不暇,还在意她手上的血吗?
“我会帮你证明清白的。”叶清月低声对他说了一句。
霍清持目光柔和,与她对视,没有说什么,就与陆爱党等人离开了。
叶清月则去了医院,她要给任红军和郑侠取子弹,猜到要忙很晚,便让人回家报信,告诉还在等她的叶向红,行动结束了,她没事,只是有些工作要忙。
直至清晨,叶清月才做完手术。
任红军的手术倒是简单,郑侠那一枪却在腹部。
叶清月费了些功夫,才稳住郑侠的生命体征,保证人没事,甚至一觉睡醒后就能接受盘问。
一晚上没睡,叶清月从医院里出来时,还有些恍惚。
“叮铃。”
突然,自行车铃的声音,吸引了叶清月的注意。
往声源处一看,熟悉的俊朗面庞,撞入她的视线。
“霍同志!”
叶清月快步上前,“你没事了?”
霍清持看到她露出笑容,点头说道:“我把丁康与人贩子勾结的证据交了上去,表示自己是想查案,才出现在那里,再加上你和陆叔帮我作证,当场就释放了。”
他说着,将挂在车把手上的小笼包与豆浆递给叶清月,“还没吃吧?我给你买了早饭,你吃完了,我再送你回去。”
“谢谢。”
叶清月也没客气,她忙活一夜,快饿死了。
她拎着东西,蹲在街边,背对霍清持,小笼包一个接着一个地消失。
霍清持错愕,他道:“叶同志,为什么……背对我?”
“唔?”
叶清月停顿了一下,咽下嘴巴里的小笼包,仰头思考了几分钟,才慢慢说道:“我不喜欢在家人以外的人面前吃东西。”
霍清持一怔:“是觉得不自在吗?”
叶清月摇摇头,埋头继续消灭小笼包和豆浆。
等吃完了,霍清持骑车送她回向阳村。
“我也忘记原因了。”
半路上,叶清月忽然开口。
霍清持一愣,过了两秒才反应过来:“不喜欢在外人面前吃饭的原因?”
“嗯。”
叶清月道:“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如果有外人看着我吃饭,我会冒冷汗,浑身僵硬,菜都夹不起来,东西都嚼碎了,却怎么都咽不下去。”ωωω.χΙυΜЬ.Cǒm
顿了顿,她自嘲一笑:“很奇怪吧?”
看过她那副样子的人,没一个不笑话她的。
一次两次后,叶清月就习惯避开外人吃饭了。
“是有些奇怪。”
果不其然,霍清持也觉得她这样不正常。
叶清月并不意外他这么说,但心情有点低落。
“不过,那又如何?”
下一秒,霍清持的话,让叶清月不禁抬头看他。
因为坐在后座,叶清月能看到的,只有男人宽阔的背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与众不同之处吧?”
霍清持声音平淡,仿佛叶清月刚才与他聊的,并非什么难以启齿的话题,而是“今天早上吃什么?”这样寻常的事。
“就像我,叶同志,说出来也不怕你笑话,我害怕打雷。”
霍清持道:“我小时候贪玩,结果被雨困在山里,眼睁睁看着从天而降一道落雷,将离我不到十米的大树,劈得焦黑着火,我的眼睛也因为近距离直视雷光,变得看不清东西,很久之后才恢复正常。”
“从那以后,我就变得害怕打雷了。”
霍清持耸耸肩:“大男人怕打雷,很丢脸对吧?所以我都不敢告诉别人,每次打雷,我要么想办法一个人躲起来瑟瑟发抖,如果不能一个人,我就会在别人面前强撑。”
“我每次硬撑完,都会病倒,我猜是因为当时过度紧张的缘故。”
霍清持笑了笑,说道:“所以,叶同志,你不能在外人面前吃饭也好,我害怕打雷也好,虽然与许多人相比,我们有点奇怪,但这也没什么,说不定那些所谓的正常人,在别的地方与我们相比,也挺奇怪呢?”
“你安慰人的方式可真是……奇怪。”
叶清月嘴上虽然这么说,可心里莫名轻松了不少,她道:“我家里人安慰我时,都让我努力克服,总能变好的。”
可霍清持没有。
霍清持对她说,奇怪就奇怪,这又有什么呢?
这种说法,让叶清月有些……
轻松。
“……谢了。”
叶清月坐在后座,抬手拉住霍清持的衬衫衣角。
骑车从县城回向阳村的路,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大夏天的,即便清晨,也挺燥热。
若是换成以往,叶清月希望越快到家越好。
可这次,听到霍清持说出那句“到了”时,叶清月居然觉得,时间是不是过得太快了?
“真是麻烦你了。”
叶清月跳下自行车。
“这有什么麻烦的?”
霍清持巴不得能多一些这样的“麻烦”,与叶清月多待一会。
“清月,是你回来了吗?”
屋内,叶向红的声音响起。
接着,门被打开。
叶向红看到叶清月,原本微皱的眉头,也松了松。
“娘。”
叶清月叫了她一声,又对霍清持介绍道:“这是我娘。”
严格来说,霍清持与叶向红不算第一次见面。
叶清月把霍清持带回家解毒时,叶向红就见过霍清持。
只不过,霍清持醒来后就匆匆离开,只是与叶枫说了几句话,并未与叶向红打交道。
“你好,我叫霍清持,是叶同志的朋友。”
霍清持立刻下了自行车,走上前,一本正经地自我介绍。
看这架势,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女婿第一次上门见丈母娘呢。
————
上一章有人问女主为什么要点破郑光荣的身份,在这里解释一下,因为当时双方对峙,局势紧张到一个不好,就非死即伤【郑光荣看村长要逃跑,直接开枪这一情节已经表明气氛紧张】。
叶清月点破身份,也是确认友军的行为,再加上在场的,不是注定要死的人【村长】,就是自己人,所以即便郑光荣身份曝光,也不会有影响。
不如说,如果不点破,双方反倒会打起来。
这也是陆爱党看到郑光荣后,直接上去抱他的缘故,因为于康落网,郑光荣的卧底行动已经结束,不需要再伪装了。
orz我还以为我写的挺清楚,没想到女主会被误会,想了想还是解释一下比较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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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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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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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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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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