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闻书一个人在家,饿得头晕眼花,便出来找叶芳回去做饭。
他在家时,他娘把家务活全包全揽,说君子远庖厨。
许闻书十指不沾阳春水,二十岁在家看到酱油瓶倒了,都不会扶一下。
刚下乡在知青点时,他都是和女知青搭伙吃饭。
说几句好听的话,连水都不用挑,出点粮食就好。
后来,大家见他不干活,就不带他吃饭了。
好在他遇见了叶清月。
一开始,他只是被叶清月的长相吸引。
即便是在城里,他都没见过如此惊艳的女人,第一眼就被叶清月勾走了魂。
可无论他怎么勾搭,叶清月只会越躲越远。
直到他听说,叶清月家没钱,高中让她辍学,她还大哭一场。
最后是她娘拿刀发疯,叶家怕她娘杀人,才让叶清月继续读高中。
许闻书虽然嫌弃叶清月的家庭,但色字头上一把刀,他趁没人时,悄悄问叶清月,是不是喜欢读书。
没想到,先前勾搭不上的叶清月,第一次主动跟他说话了。
尽管吃不上肉,两人的关系却越走越近。
叶清月读的县高中,老师水平也不及格,自己对书本上的东西都一知半解,更别提教学生。
她上高中一年,啥也没学到,初中也因为类似的理由,基础薄弱,惨不忍睹。
许闻书家虽然落难,但父母也是知识分子,生活上娇惯他,学习上却不容许他偷懒。
即便他天资一般,学到的东西,也比叶清月要多。
他借口给叶清月开小灶,实际上是冲着美色去的。
然而叶清月在这方面很保守,连手都不让牵,但会在其它的地方对他好。
给他做饭,在他口粮不多的时候,给他带吃的。
可许闻书要吃的不是这些粗粮,是肉啊。
那种肉!
就在许闻书馋肉馋红眼时,有别人送到他嘴边了。
叶芳就是那个喂他吃肉的。
在他学习时,叶芳会帮他准备吃的、喝的,红袖添香,崇拜地看着他。
比起只会盯着书看,在遇到难题时,才会抬头看自己,跟自己说话的叶清月。
叶芳极大满足了许闻书作为男人的虚荣心。
两人很快就滚到了一张床上。
许闻书并不喜欢叶芳这种类型,大饼脸太粗糙,带出去丢人。
他只是打算先玩玩,等离开这破乡下,就把叶芳甩了。
可没想到,叶芳和自己亲嘴的事被人看到。
她那个棒槌大哥,直接拿刀逼自己跟叶芳结婚!
许闻书胆子小,只得答应跟叶芳办酒席。
乡下人没见过世面,不知道扯了结婚证才是真夫妻。
许闻书还盘算着,等去上大学,他有的是办法甩掉叶芳。
这几天,就先让叶芳做做美梦,乖乖伺候他。
可没想到这才第一天,叶芳就让他挨饿!
许闻书气冲冲来找人。
叶芳却比他更委屈,控诉叶清月的种种不是,一下子把许闻书的注意力转移走了。
叶清月在她嘴里,成了心机深沉的狐狸精,她则是那个受尽迫害的小白花。
“清月……不是那种人吧?”
许闻书听完,不敢相信,他印象中叶清月虽然长得妖,但性格保守。
也是因此,他一直想得到叶清月。
许闻书并不是想娶叶清月。
这样一个家庭糟糕的女人,配不上他。
可他也不想别的男人得到叶清月。
看许闻书提起叶清月,就一副被迷了魂的样子,叶芳心中暗恨。m.xiumb.com
她脸上装作委屈:“那是因为清月喜欢你呀,她在你面前,当然乖巧懂事,可我和你结婚,在她心里,我抢了她心爱的男人,她对我能有好脸色吗?”
许闻书一听这话,心里舒坦了。
以前和叶清月相处,他也没觉得叶清月有多喜欢他,男人的自尊心十分挫败。
叶芳这话却说到了他的心坎上。
许闻书也跟着相信,叶清月非常爱他,才嫉妒叶芳,找叶芳的茬。
“你说她为了报复你,污蔑你爹是小偷?”
许闻书听完叶芳的话,没有丝毫怀疑。
“我爹昨晚回来,听说清月分家,担心她住那鬼屋遇见危险,所以去看了看。”
叶芳抹着眼泪:“可没想到,叶清月见到我爹,就大喊小偷,我爹不得不逃走。”
“闻书,你是见过我爹的,他老实本分,咋可能偷钱?”
叶芳说道:“更何况还是三百块,那么多钱,会要人命的!”
许闻书虽然厌恶叶芳那个棒槌大哥,但对她爹娘的印象还不错,叶正华老实,陈玉兰温柔。
他也不相信叶正华会偷钱,于是道:“清月平时不会做这种事,或许是因为我娶了你,才被嫉妒冲昏了头脑,小芳,你别担心,我去跟清月说说,她肯定听我的。”
被叶芳洗脑后,许闻书已经断定叶清月爱他爱得要死要活,他说什么都会听。
叶芳虽然不乐意许闻书跟叶清月见面,担心两人旧情复燃。
可叶正华的事迫在眉睫,她也只能捏着鼻子同意了。
“咕噜噜……”
突然,一阵异响。
许闻书表情尴尬,太丢人了。
他见叶芳也是一脸错愕,不由得恼羞成怒,把叶芳推开:“还不是你,作为妻子失职,都不知道做了饭再出门,害我饿了一天!”
叶芳无语,报信的人说她娘家出大事了,她哪还有心思磨蹭,先做饭再出门啊?
不过,叶芳知道许闻书好面子,只能顺着他来,“是我的错,我们先回我娘家,我给你做饭吃,你再去找叶清月。”
她不想在这种事上浪费太久,赶紧拉着许闻书走了。
……
与此同时,叶清月家。
王胜英误以为叶清月受委屈,安慰了她一阵后,才拿着碗离开。
叶清月送她出门,看向叶枫。
叶枫坦白从宽:“我怕你吃亏,就借还碗的事,把胜英姐带来了。”
“别欺负人家好心,总是麻烦别人,时间一久,再好心的人,看你也觉得讨人嫌了。”
叶清月戳了戳叶枫的脑袋,“明早我去县里割点肉,用土豆烧一碗,你给胜英姐送过去。”
“知道了。”叶枫虚心受教,他也知道,尽管事出有因,可总利用别人并不好。
“家里打扫得差不多了,该准备做晚饭了。”
叶清月看了眼外头的天色,径直走向厨房。
刚进去,叶清月就发现她疏忽了一件事,“忘了捡柴火了。”
“娘,你和阿枫在家切菜,我去山脚捡点枯枝生火。”
叶清月说了一声,拎着篓子匆匆出门。
她手脚利落,很快捡了一堆够少顿饭的柴,往家的方向走。
此时天色有些黑,她隐隐见到不远处,有个走路姿势很奇怪的人,在朝她靠近。
叶清月心中一紧,醉汉?
前世,她在村里时,没少有老流氓拿喝醉的借口,往她边上凑,想占她便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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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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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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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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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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