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山西去一百里的洪阳镇妙手医馆内,张清风叹口气手离开了床上男子的腕子,当初将对方从金凤山溪流内救出,是因为对方当时虽伤势很重,心口的刀伤狰狞恐怖,但却怪异的尚有一口气在,只是一连救治了这么久,却没有任何清醒的迹象,就像是成了一具植物人。
更棘手的是,这个男子身上没有任何可以证明身份的东西,只有一把奇怪的软剑,还有脖颈上一块名贵的玉佩。
“爸,怎么样?”
穿着白衣服的水仙问道。
水仙和红梅是张清风的两个闺女,在洪阳镇很出名,因为两人皆出落的如花似玉,就像是碧玉雕成的两朵美人花,追求者趋之若鹜。
“还是那样,继续给他喂药喂饭养着吧,毕竟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他的命已经很硬了,受了那么重的伤,居然没死。而且体质又很奇特,居然恢复的这么快,就是你俩的零花钱,这月又要少点了,毕竟给他服用的中药都很贵。”
张清风道。
这个妙手医馆的收入极其有限,毕竟现在西医才是大趋势,很少人能有耐心过来拿中药回家去煎药服用了,大家都习惯了去药店拿药片吃,简单方便,国医的落寞不得不说也与时代有关,就像是当初大家抛弃大辫子,抛弃长袍大褂一样。
本来就生活拮据,养活三人勉强刚够,再加救来的这男子,张清风肯定感到了几分压力。
“哼!爸,我都一个多月没买件新衣服了!他们给我买,你又不乐意!为什么非要救他,连医院都说这人八成没救了,救活也是个废物!难不成咱们一家人都要为了这个外人节衣缩食,我反对继续救他!我们要听警察的将他送去救助站,你看他身上带着凶器,背后还有那么大的一个悚人的纹身,肯定不是好东西!说不定救活了也是南郭先生与狼!”
穿着红色衣服的红梅郁闷的道,满脸都是不情不愿的表情,她想不通一家人为什么非要救这个陌生的男子。
张清风一听,也只能干笑几声,“就再救一个月好不好?再没苏醒咱就送去救助站,我听你的好不好?”
“二妹,救人是行善积德的好事,再说他这么可怜,丢给福利院的话,还不死定了,你再坚持一下,回头姐姐的零花钱都给你好不好?”
水仙劝慰道。
“我不管!反正老爸说了,再救一个月!”
红梅气呼呼的说完转身走了。
张清风无可奈何的挠挠头也出去了,他妻子得癌症走的早,自己一手拉扯两个孩子长大,水仙温柔善良,而红梅却是势利现实,面对一个陌生又救治麻烦的男子,两人自然有不同的看法。他作为父亲,也没法左右孩子的想法,家庭的生活压力有些重,再坚持一个月,也是他的极限了。
父亲与二妹走后,水仙站在床边,看着昏迷不醒的男子,眼神闪烁柔和的关切。虽然对方还没醒,但水仙相信他一定能醒来,因为最初最艰难的一个月,他都奇迹般撑了过来,心口那个狰狞的伤口都结了疤,整个被污血染红的脑袋都褪去了一层层的皮,诡异的长出了嫩红的新肉,而连医生都说乱作一团的脏腑,也逐渐稳定愈合了,他现在还活着,无疑就是医学史上的奇迹了。xiumb.com
为什么不能继续救治他?
良心的驱使,让她感觉自己不能丢下他不管,遇到就是缘分。
虽说男女有别,但张家现在的情况已经雇不起家政了,父亲又要在医馆赚钱,所以平日里都是水仙勉为其难帮床上昏迷的男子以温水擦拭身子,如果不擦拭的话,恐怕早就身上生出疮眼皮肤溃烂了,而二妹红梅显然是不会去做这些事情的。
找来水盆倒入温水,水仙拿了一块毛巾浸湿拧干,又开始帮这个男子擦拭身子。
除了一些男女有别的地方不便,其余地方她都帮对方擦拭的很干净,长这么大她还是第一次这么亲密的接触一个男人的身子。对方看起来有些偏瘦,但脱下衣服后,全身却是肌肉精悍,结实的就像是钢铁打造,体型很是完美,那些网上标榜炫耀的所谓倒三角八块腹肌公狗腰,在这个男人的身上都能看到,水仙一边帮他擦拭,一边不由心中泛起异样的感觉。
虽说镇上想要追她的男子有很多,但水仙都看不上,没有什么交往的兴趣,她只想跟着父亲学医救人,小时她亲眼看着母亲因为癌症从落落动人,变成骨肉如柴,又亲眼看到母亲在医院咽下了最后一口气,那一幕对于当时仅有九岁的她来说,造成的心理冲击,是无法想象的。
所以水仙对医道痴迷。
对所谓的恋情根本不来电。
但现在,她为了救人,却异常亲密仔细的接触了这个陌生的男子,这还是她平生第一次,这么长久且细致的与一个男子相处,虽说无心去想别的,却因为长时间的接触,又正值妙龄不知不觉心中生出几分情愫,她总感觉这个陌生的男人,像是自己上辈子就认识的。
费了很大的劲,她将男子身子摆成了侧卧的姿势。
后背那个被红梅多次攻击的纹身出现在了水仙的眼前,这是一个奇异的月亮形状的纹身,呈现诡异的银白色,处于这个男子脊柱的右侧,月亮的纹身的周边绘制了各种不知名的梵文,而月亮纹身的内侧则是一尊和蔼的菩萨端坐着,姿态优雅,宝相庄严。
水仙一直感觉,这个纹身有些奇妙之处,因为纹身处的温度,总是高于男子身体其他的部位,而且每当月圆的时候,更为明显甚至烫手。其实有件事水仙并没告诉父亲与二妹,那就是头天救回这个男子的时候,他后背不仅有个月亮的纹身,还有一个太阳的纹身,就在脊柱的左侧。
日与月隔着脊柱纹在他宽阔结实的后背,很是精致。
而且,那个太阳的纹身是金黄色的,就如纯金镀上去的!里面是一尊打坐的神佛造型,她查过一些资料,知道那尊佛是大日如来。
只是仅有一天,那个太阳纹身就消失无踪了。
因为这些事,水仙对这个男子的身份更感到了几分好奇。
就在她脸色微微发红,擦拭这个如弯钩般的月亮纹身时,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一直昏迷不醒的男子,竟然哼吟了一声,水仙的手吓的立马抖了一下,赶紧将他身子摆正,紧张又激动的道:“你……你醒了?!别怕,我是救你的人!”
只是……
这个男子根本没有回应。
水仙不由怀疑自己方才是不是听错了,最终只能郁闷的皱皱眉头,再次帮他摆正开始擦拭胸口。心窝位置留下的刀疤触目惊心!让水仙每次看到都感觉头皮发紧!这个部位如此的脆弱,她根本无法想通,男子是如何被刀刃刺中心窝还能存活的?
当初救他回来的时候,医生一看对方心窝位置的伤口,就劝水仙一家人放弃救治了。
因为心脏被刺伤,哪里还能活着?
但意想不到的是,他就硬撑着活了下来!这件事匪夷所思!只能说是他命硬。开始张清风还怀疑他是镜面人,心脏在右边,但很快就推翻了这个猜测,他是个正常人。唯一的解释就是,刀伤不深,没触及心脏的核心区域,侥幸捡了一条命,但这个解释,水仙也是持怀疑态度的。
因为刀疤太大了!
轻微的刀伤不可能造成。
反正这个男子的身上,充满了太多的神秘之处!很多事都无法下结论,扑朔迷离。
就在水仙帮他擦拭完毕,盖上毯子的时候,嘭的一声玻璃碎裂的声音响起!紧接着就是二妹的尖叫以及男人的咆哮声也响起!水仙当即面色大变,赶紧朝外面的医馆奔去!这是一处四四方方的院子,后面住人,前面靠着街道的位置建了简单的医馆铺子。
刚到医馆,水仙就看到自己父亲张清风,被一个虎背熊腰的男人抓住了衣领,啪就扇了一记耳光!
“你这个江湖骗子!老子喝了你一个月比尿都难喝的中药,前后花了三千块,屁用没有!到现在天天便秘,你是不是看老子的钱好骗,看老子好欺负啊!今天你要是不把我花的钱都退给我,老子就废了你!信不信!”
壮汉暴怒道。
红梅直接吓的面色惨白,浑身发抖的站在了一旁。
水仙到了现场之后,先是惊的一怔,便匆忙奔到了跟前,“这位大哥,有话好好说,你先放下我爸啊!钱都是小事,你别打人啊!你再这样,我报警了!”
“报警?那你试试!你当老子吃素的啊!我打他怎么了?害老子吃了一个月的苦中药,我没把他打残就已经给面子了!”
壮汉瞪眼凶狠道,吓的水仙花容失色。
外面很快围了一群看热闹的人,议论纷纷,噪杂中一伙面色张狂嚣横的年轻人,直接挤入人群进了医馆,为首的青年穿着哈韩裤,染着黄色的头发,人高马大五官很是帅气,身后四人也是差不多的打扮,流里流气一看就是地痞之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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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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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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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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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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