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的一部分,被当时宇文氏的宗室带到了蓟门关以北,回到了他们的祖地,重新成为了游牧民族。
这就是如今宇文诸部的来历。
当然了,最开始的宇文诸部,远不止四个部族,那时候只要在北周有一点小势力的人,北逃之后都会成为一个小部族,只不过这些小势力在随后的几十年里逐渐被整合吞并,到如今就只剩下了这四个大部族。
现在的宇文四部,分别是宇文乞圭部,宇文赫兰部,宇文浮屠部还有一个宇文垂部。
前面三个部族,都只是普通的宇文氏宗室,距离当年的北周皇族血脉差的很远,只因为北周破灭的时候,宇文乞圭,宇文赫以及宇文浮屠三个人,都是领兵的将军,所以他们才能各地带领一拨人,在草原上成立了各自的部落。
最后一个宇文垂部,却是正儿八经的北周皇族,宇文垂乃是北周最后一个皇帝宇文静的儿子,也就是四十年前的皇子。
四十年前,宇文垂不过二十多岁,不过因为喜好武事,于是以皇子之身从军,北周国朝生变之后,这位北周皇室里仅剩的一个皇子,便带着大量的宇文氏族人,北逃到了故土,重新建立了宇文部族。
这个北周皇子宇文垂,还曾经在北边称过皇帝,继承北周帝祚,不过也只是自娱自乐而已,连其余三个部族都没有承认,更别提已经一统中原的大晋朝廷了。
而且在承德朝时期,宇文诸部生存艰难,不得不向大晋称臣,宇文垂也就自己摘掉了皇帝名分,不再称皇帝。
如今,当年的北周皇子宇文垂早已经撒手人寰,现在宇文垂部的首领,是宇文垂的长子宇文昭,同时,宇文垂部也是宇文诸部之中,最庞大的一部,首领宇文昭不到四十岁,正值盛年,一心要把宇文诸部重新变成宇文部。
这是一件很难的事情,毕竟其他三部的力量虽然没有宇文垂部强盛,但是加在一起是要胜过宇文垂部的,不然这么多年,也不可能还是一盘散沙。
但是现在,机会来了!
前不久,云州城种家军无缘无故进攻宇文乞圭部,以至于宇文乞圭部的精壮就死了三千多个,其余重伤加在一起足有五六千人!
宇文乞圭部本就是四个部落之中最小的一个,经历过这件事情之后,可以说是元气大伤,也因为这个理由,宇文诸部之中势力最大的宇文昭,便给另外三家寄了书信,约定在一起商量如何应对咄咄逼人的南晋。
这并不是第一次了。
事实上四十年前,他们刚刚逃到北边的时候,为了赶走北边的游牧民族,他们便联合在了一起,得到了大部分草原地盘之后,就又从新分散。
这天,在宇文乞圭部受袭大半个月之后,草原深处的一块空旷的地方,立起了一座大帐。
大帐附近,四股泾渭分明的人马,分别守住四方,很显然,这是一个用来会谈的地方。
主持这一次会谈的人,自然就是宇文垂部的首领宇文昭了。
这是一个四十岁出头的汉子,不同于游牧民族喜欢穿皮草,这个草原上最大部族的首领喜欢穿丝绸,他虽然一脸大胡子,但是却穿着汉人衣裳,服饰精美。
这是北周皇族百年来养成的习惯。
在北周覆灭之前,他们已经在神州之中立国百余年,传位七帝,在这一百多年的时间里,北周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天下最强盛的王朝,以至于中原的世族们纷纷依附,也就有了类似于荥阳郑氏,赵郡李氏之类的北周世族。
那时候的北周,基本已经全盘汉化,作为王朝上层的皇族宇文氏,在生活上过的,比南边的晋人还要讲究。
如今北周覆灭不过四十年,宇文垂更是在北周长大,到了宇文昭这里,自然旧习难改,平日里不仅着汉服,还说汉化,让身边的人称呼他为“王爷”,而不是鲜卑族的称呼。
事实上因为在中原土地上待得久了,不只是宇文垂部,其他三个宇文部族,也都是说汉化的,百多年前他们的鲜卑族语,早就已经消逝在了尘埃里,除了几个鲜卑的名词流传了下来,已经没有几个人会说鲜卑话了。
这个戒备森严的大帐里,一身紫色袍子的宇文昭,与另外三个部族首领坐在四张桌子上,他们的面前各自摆了一只烤全羊,以及新鲜的羊奶酒。
只有宇文昭的酒杯里,是大晋这些年很流行的祝融酒。
宇文昭提起酒杯,面色沉静:“诸位,满饮此杯。”
说着,他一饮而尽。
另外三个人对视了一眼,却都没有喝酒,跟有默契的放下了酒杯。
原因很简单,这一次会面是宇文昭提起的,地方也是他选的,他们三个人都怕死。
数十年来,宇文垂部一直没有放弃一统宇文部的念头,这是草原上每个人都心知肚明的事情。
宇文昭也不介意,自顾自的喝完杯中酒之后,对宇文乞圭部的族长宇文觉笑眯眯的说道:“穆勒王,听说前些日子,云州城的种家军袭击了贵部,致贵部伤亡惨重。”
在草原上被称为“穆勒王”的宇文觉眼皮子动了动,缓缓说道:“不劳天王挂怀,那种玄通已经被我部击退,不足为虑。”
宇文昭冷冷一笑。
“你休想骗人!”
“当日与种家军一战,你乞圭部死了两千七百七十一人,伤了三千四百多人,尽是你部精锐,如今乞圭部已经元气大伤,穆勒王还要在这里硬撑脸面?”
这话一出,不止穆勒王宇文觉脸色大变,其他两个部族首领也都变了脸色。
这是乞圭部内部的事情,他们都只知道发生了战事,不清楚伤亡数目,而宇文昭却如数家珍,很显然,在乞圭部里有宇文昭的内应,并且这个人……
地位不低。
三个人都没有说话。
在草原上被称为天王的宇文昭拍了拍桌子,沉声道:“诸位,南晋四十年前占我故土,把我等赶到了北疆不说,这几十年来愈发欺负人了。”
“前些年,他们还只是以低价买我们草原的皮草贩卖,偶尔抢掠我们的牛羊,这些咬咬牙都可以忍。”
“但是如今,他们居然直接不讲道理,进犯乞圭部!”
“往上追溯几代人,大家都是宇文部,同气连枝,如今兄弟为南人所欺,我们岂能就这么忍了?”
这位宇文天王声音洪亮。
“若是这一次忍了,下一次便不止是乞圭部,而是你浮屠部,赫兰部,或者是我王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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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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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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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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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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