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瑞也跟着来了。
“爹,雪停了后马上让人将稻田里的雪清走,麦田的不用。”
现在稻田盖着一层雪会有保温作用,但雪融化前不清走,那时候变成雪水,早晚温差大,雪水会结冰,就很有可能冻死稻苗了。
她得尽最大的努力培育出冬水稻!
一年不行就两年,两年不行,就三年……
“好。”其中的道理温家瑞自然也明白。
两人又回到家,去养生园那里看了那三分稻田和其它蔬菜瓜果。
然后便匆匆的回屋里换衣服,准备去祠堂祭祖了。
吉时,祠堂的大门打开。
村民一个个的穿上新衣或者家里最干净最好的衣服,挑着一担祭品来到祠堂大门外的空地上,等着人齐了便进去拜祭祖先。
这种时候,女人是不能进祠堂的,都是男人进去,女人只能在外面拜祭。
村里的人来得差不多的时候,朱氏带着大房一家,有说有笑的缓步走过来。
温家祥和田氏在后面挑着一担子祭品,走在几人衣着光鲜的几人身后,给人的感觉就像下人一样。
大房一家,今日每个人都穿戴一身,华衣锦服,穿金戴银的走到了祠堂的最前面,每个人都精神奕奕,神采飞扬的。
村里的人的视线都不由落在他们身上。
今天下着雪,天气有些冷,温玉身上还披了一件鹿裘,整个人看上去娇俏明艳,贵气婉约。
二房一家早就从镇上回来了,温玲看见大房一家来了,忍不住凑了过去。
她在寒风中冷得有点发抖,看着温玉身上的鹿裘不由有些羡慕:“二姐,你这件披风真好看。很暖和吧?”
“那是,这可是鹿裘,一件就要五十两银子。”温玉摸了摸身上的鹿裘,脸上难掩得意。
“你这衣服是去年流行的款式吧?”温玉看着温玲身上的衣服,一脸嫌弃。
温玲拢了拢身上的新衣,因为今年被赶出了谭家,娘亲为了省点银子,就买了去年的旧款,比较便宜。
现在被温玉这么说,她有点难堪,本来穿新衣的喜悦都没有了,她站在边上没有再说话。琇書網
永福婶子看着朱氏头上的金钗,手上的玉镯子,还有身上的衣服一看就滑溜溜的,心中羡慕得不行。
“嫂子,你这一身衣服真好看,这料子我在镇上的布庄没有看见,你在县城里买的吗?这种布一尺得好几两银子吧!”
朱氏一身暗红的万寿纹新衣,微微一笑,白皙红润的脸,越发显得她像一个养尊处优的老妇人:“不是,这可是有银子也买不到的散花锦,是婉姐儿在皇上面前得了赞赏,才有的赏赐。那孩子孝顺,都寄回来了。县里可没有这么好看的花色,听说京城富贵人家多数都是穿这种料子的衣服的。”
语气难掩得意。
村里的人听了都纷纷赞美:“婉姐儿真的太厉害了,居然连皇上的赏赐都能得到!家富他娘,你真的太有福气了,有这么厉害的孙女,下一年咱们该不会都得给你行礼吧?”
“说不定还真的会,婉姐儿给她攒个诰命夫人回来,咱们就得行礼了。”
“哪能啊!”朱氏脸上一脸得意,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王氏一家认识贵人有什么了不起?有本事自己成为贵人啊!
“家富,你是怎么教育孩子的,教得真的太好了!个个都是才子才女!”
“小朱氏,你这发钗上面的是红宝石?这么大一颗红宝石得值不少银子吧?”
“听说亮哥儿今年功课考核又得了个优,太厉害了!在麓山书院那样的书院都能得优,再过一年说不定咱们村就多一个状元了。”
“这是亮哥儿的媳妇?长得真好看,这容貌十里八乡都是头一份了!一看就是大户人家里出来的。”
村里的人都围着大房一家搭讪,你一言我一语,七嘴八舌的说着赞美的话。
一家人如众星拱月一般,满脸笑容,面对众人的追捧,他们亲切而谦虚的回应着大家的话。
朱氏很享受这种被众人追捧,羡慕的感觉,越发觉得认识贵人不如自己做贵人来得爽。
这时,王氏带着儿孙来了。
王氏由温柔和温馨搀扶着,后面跟着温家瑞等人。他们身后冯安和贺平一人挑着一担子祭品,走在最身后。
王氏今日同样穿了一身暗红的新衣,因为下雪了,她还披了一件深紫色妆花云锦拼接白色貂毛做成的披风,整个人看上去雍容华贵。
不仅仅是王氏,一家人都披了披风,都是用珍贵的狐狸毛或者貂毛做成的,整件披风里面的毛色没有一丝杂色。
男的全是黑色的貂毛,女子的全是白色的狐狸毛,只是外面缝制的那一层布料的颜色不一样,温暖的是红色白狐披风,肤白貌美的她,在皑皑白雪中,婉如人间精灵。
温柔的是玫红色的披风,里面穿了一间浅粉色的褙子,艳若桃花,美丽迷人。
温馨的是深紫色的,里面穿的是浅紫色的褙子。她的容貌和温柔极其相似,只是嘴角多了一颗小痣,笑起来多了一丝调皮感。
温然的是粉色的,小姑娘粉雕玉琢的,可爱得不行,就像年画里走出来的,善财童女。
四周都是银装素裹的世界,一家人有说有笑的走过来,看上去简直就像仙人下凡。
待到一家人走近,村民看着王氏一家人的衣服,又看看朱氏一房的衣服,只觉淡了.....
村长的女儿温筱筱看见温暖几姐妹穿的披风,喜欢得不行:“娘亲,然姐姐的衣服很漂亮!我也想要哦!”
村长媳妇轻轻拧了一下温筱筱的脸蛋:“我的心肝,买一件那样的披风的银子就可以盖一座房子了,娘亲可没银子给你买!给你做一件棉布披风就行。”
有人听了好奇的问村长媳妇:“那叫披风的衣服很贵吗?那比起朱氏他们一家身上穿的衣服呢?”
村长儿子温书霖看了一眼大房那一家人的衣服:“温亮他们一家人的衣服全部加起来,也不够家瑞叔那一件披风贵吧!”
一村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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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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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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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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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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