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农女福妃名动天下笔趣阁>第一千二百一十四章 特别的迎亲队伍
  喜嬷嬷拿着勺子在冒尖的白米饭上最尖的地方勺了一小勺。

  安亲王妃没有意外,宁王妃脸上露出一抹诧异。

  她刚想说什么,却见安亲王妃没有什么一样,她便闭嘴了。

  钟鸣鼎食之家,皇家是钟鸣鼎食之首,所以嫁入皇家的媳妇,才出嫁前都会吃五谷饭,而且均是在冒尖的地方挖一勺来吃的。

  但是这挖一勺的地方也不能在最尖的地方,因为那是代表最尊贵的皇后才成吃的。

  宁王妃心里震惊极了,脸上却是不显。

  温暖对这些也没有研究,她理所当然的吃下了。

  吃完了五谷饭,接着便吃一些寓意好的水果,吃一口苹果,代表代代平安,吃一口金桔,代表吉祥如意,吃一口寿桃,代表福寿双全,.吃一口甘蔗,甜甜蜜蜜,节节高升,吃一口柿子,事事如意,吃一些石榴,多子多福,儿孙满堂......

  单是吃东西,温暖便吃了半个时辰!

  除了五喜汤圆,其他倒是吃一口便行了,但是架不住量多啊!

  她是彻底吃饱了!

  喜嬷嬷看了一眼日晷,笑道:“现在时间还早,我先帮郡主开面和梳头。然后看看郡主需不需要如厕,如厕后,沐浴过香汤,便可以上妆和穿嫁衣了!这穿上嫁衣后,就不能如厕了。”

  温暖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

  接下来,喜娘给温暖开面,梳头,她自己给自己化了个妆。

  温暖花妆的时候,不忘叮嘱紫菀帮小白和小笨也打扮好。

  在温暖化完妆,戴上凤冠,接受了大家一番惊艳的眼神和赞美后,她隐隐约约听见了喜乐的声音。

  温暖笑了笑:“迎亲的队伍快到了。你们可以准备拦亲了。”

  温然闻言立马跑了出去:“快,快关门!”

  林庭雅,温倩,温柔和吴婧美均纷纷跑出去的跑出去,藏东西的藏东西。

  而此刻大街上,两边都站满了看热闹的百姓。

  整个京城家家户户都挂上了大红灯笼,张灯结彩,举国同庆!

  纳兰瑾年身穿一身大红色喜服上面修满了金龙,五彩凤凰和祥云图案,尽显修长高大身姿,棱角分明的轮廓,英挺的剑眉,细长的冰眸,削薄的微扬,脸上挂着平日难见的笑容。

  他孑然独骑在迎亲队伍的之前,比之平日的一身银衣的他,少了几分冷傲孤清却依然散发着盛气凌人的气势,让人不敢直视!

  他一手扯着马缰,一只手捧着一束捧花。

  粉色的牡丹,搭配几朵浅黄色的朱丽叶玫瑰和白色的带花蕾的康乃馨和一些绿色的叶子。

  那束花的柔美,削弱了一些凌人的盛气,平添了几分如玉的温润柔和,让他整个人看上去俊美得近乎妖孽!

  大灰今天身穿一套黑色的西装,脖子上绑着一只红色的领结,四条腿,踏着优雅的步伐,。嘴巴叼着一朵它从瑾王府的花园里采摘下来的红玫瑰,意气昂扬的跟在白马身边走着!

  大灰的身后,跟着一支狼队伍!

  那些狼身上都穿着威风凛凛的盔甲,脖子上洗着一条红色的小领带。

  嘴巴都叼着一朵红玫瑰,步伐齐整,训练有素的跟在大灰的身后。

  大灰看着街道上两边的人,对自己投了惊艳的眼神!

  它的头抬得更高了!

  今天,它要娶小白回家啦!

  就是这花有点小气,主人也不帮他准备一束大一点的!

  天空上,一只苍鹰在蓝天上盘旋。

  这只苍鹰的身上也穿了一间马甲背心,脖子上系着一只和大灰一模一样的红色蝴蝶结,爪子上抓着一朵红玫瑰。

  从下面抬头看上去,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它抓着一条蛇呢!琇書網

  小黑的身后,跟着一群鸟类。

  有喜鹊,有百灵鸟,有鹦鹉,有大雁,......就是没有乌鸦。

  街道上,两便的百姓都被这一迎亲的队伍弄得呆了!

  大家议论纷纷,说什么都有!

  “天啊!瑾王原来长得这么俊美!”

  “瑾王的狼也很俊美!这些狼穿着衣服,也太可爱了吧!尤其是最前面那一头狼,看它那嘚瑟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它今天也娶媳妇呢?”

  “可爱是可爱,可是带着一群狼接亲,这万一出意外了怎么办啊?”

  “对啊,毕竟动物不通人性!”

  “你们有所不知,这就是传说中的狼大军!那可是上过战场,杀过敌的!人家是有品阶的狼,狼将军,怎么不通人性?慧安郡主真的是有福气啊!瑾王娶亲,竟然请来了狼大军来接亲!”

  “你们看,瑾王手中为什么拿着一束花?”

  “废话,一定是送给新娘子的!”

  “这还是第一次见新郎迎亲的时候,手中捧着一束花呢!好漂亮啊!”

  “是有什么寓意吗?我也希望我成亲的时候,新郎是骑着白马,手捧一束美丽的鲜花而来的!虽然也有想有狼大军,但是还是算了!有点怕怕的!”

  “对啊!要是有男子拿着这么美丽的花来找我,我一定立马便嫁了!太美好了!”

  “你们看,天上,天上有许多小鸟,它们在唱歌呢!”

  “天啊,真的好多小鸟,这些鸟类怎么回事?这个时节它们不是已经南飞了吗?怎么还出现?”

  “这一定是瑾王养的小鸟,瑾王这是放出一群小鸟迎亲呢!我听见喜鹊的叫声了!还有百灵鸟,黄莺!”

  “天啊,这迎亲的队伍和阵仗真的特别啊!瑾王也太会了!慧安郡主好幸福啊!”

  “真的是羡慕死人了!”

  ......

  纳兰瑾年听着众人的话语,嫌弃的看着手中的花束,他的手握过锋利的剑,拿过百步穿杨的弓,还真的没有拿过花束!

  但他想到温暖昨日让人带话他明天得骑着白马,捧着一束花来迎娶她,少了一样她都不嫁!

  他不由失笑。

  小丫头虽然聪颖过人,心智比寻常女子都要成熟,但到底还是个小姑娘!

  这一笑更是让那些花痴的女子都忙了呼吸了!

  一刻钟过后,迎亲队伍便来到了安国公府,纳兰瑾年姿态利落的翻身下马,手捧花束,昂首阔步,气宇轩扬的走进了正门打开的安国公府,他先来到正院前厅,拜见了岳父岳母大人,然后再带着迎亲的兄弟,浩浩汤汤的往后院而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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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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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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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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