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至于刚过午后,李信与沐英两个人,就已经站到了襄阳城西城墙的城楼上。
李大将军背负双手,居高临下的看着这座雄城,许久之后,才感慨道:“记得十多年前在京城读前人手札的时候,提起过襄阳城,说当年种家一家老小都守在襄阳城,抵抗了强横的北周数十年,最惨烈的时候,种家四代人打空三代,种家男丁里,年纪最大了继承了家主的位置,年仅十七岁。”
当年有一段时间,南晋与北周之间力量悬殊到了一定的程度,蛮横的鲜卑人动不动就要南下侵扰大晋江山,东线那边可以据天险而守,而襄阳城这边就只能硬扛,那几十年时间里,种家人真的是用一代代人的鲜血,死守住了襄阳。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后来哪怕姬家的皇帝再怎么小心眼,也始终对种家人两不相疑,这是种家人用几十上百条人命才拼出来的待遇,不管是后来战功更胜的平南侯府还是陈国公府,在大晋的地位都远不及种家。
说到这里,李信叹了口气:“不过数十年时间,便大不相同了。”
“襄阳城还是从前的襄阳城,但是守城的人已经不是当初的种家人了。”
沐英低头,呵呵一笑:“假使他们舍得死人,硬扛咱们投石车投过去的天雷,死伤再怎么大,也不至于给宁州军这么轻易的登上城楼,守住第一波,宁州军最低要三天才能破城。”
“而在襄阳城守城的将军,实在是太不像话,竟然就这么放开了城墙,失去了他们最大的依仗。”
沐英这些年都泡在军队中,眼界见识都不是当年京城里的那个沐郎将可比,他沉声道:“便是侯爷没有弄出火铳,只要宁州军进了城,有足够的天雷,也可以从容不迫的慢慢在城里推进,现在有了火铳,宁州军只会推进的更快。”
李信面色平静,开口道:“沐兄看来,李朔多长时间能够拿下整个襄阳?”
“这个说不准。”
沐英微微低头,开口道:“如果谢敬聪明一些,这会儿尽量避开大街,在巷子里与宁州军缠斗,边打边退,估计李将军还要苦战五六天甚至更长时间,才能把汉中军以及安康军赶出去,并且本身还要承担不小的伤亡。”
“如果谢敬蠢一些,还要出来与宁州军正面厮杀,估计用不了多久,汉中军就会全面溃逃,明日后日整个襄阳,就会落入大将军手里了。”
“姬家这几代人,都是任人唯亲。”
李信闷哼了一声:“就谢敬这种货色,仗着谢太后的裙带,也能被姬家人硬生生捧到这种高度,哪怕小皇帝把谢敬换成谢岱,咱们在西南这边做事也要困难不少,这谢敬就仗着自己一个天子娘舅的身份,一路犯蠢,一路平步青云!”
在这个方面,李信心里自然是有些怨气的。
当年壬辰宫变之中,他那时候虽然没有什么本钱,但是毫无疑问是出力最多的一个,也是豁出了性命去赌的一个,结果事成之后,李信并没有得到应得的地位与应得的信任。
更过分的是,壬辰宫变之时还在山阴当贵公子的谢岱,很快被调进了京城里,得到了远胜于李信的信任。
羽林卫不能戍卫禁宫,谢敬统领的千牛卫便可以。
正是因为这种对于“外人”的不信任,局势才会一步步变成今天这个模样。
十多年来,李信一直打心眼里瞧不起谢敬这个国舅爷,一直到现在,依然如此。
沐英微微低头,开口道:“大将军,眼下局势已经对我们十分利好,要不要末将带兵帮一帮李将军,这样便不会再有什么风险,很快大将军就可以拿下整个襄阳。”
“暂时用不着。”
李信皱眉道:“李朔练兵练了这么多年,真正打仗却是没有打过的,给他练练手也是好事,毕竟拿下了襄阳只是开始,襄阳之后还有更远的路要走。”
说到这里,李信突然想起一件事,开口道:“现在让人给前线的李朔送个口信,告诉他用不着赶尽杀绝,如果有朝廷军队愿意投降的,我部也愿意纳降,沐兄你派一些人跟在宁州军身后,接纳降兵。”
如今的西南军,论军事素质虽然没有到达这个时代的顶峰,但是已经对比起任何一支军队都不会逊色太多,但是西南军也有西南军的致命弱点,那就是……人数太少了。
十多万军队统治西南,自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想要打进京城里,就有些痴人说梦了,因此历来不管是谁起兵,最重要的就是在起兵的过程中飞快扩大自己的队伍,或者征兵也好,或者接纳降兵也好,总之要尽快把自己手下的一个人,变成十个人。
李信与那些历史上起兵的人都不太一样,他有自己的“基本盘”,但是这并不妨碍他接纳汉中军这类的降兵,汉中军本就不弱,被西南军整编之后可以很快形成战斗力,是不能多得的优质兵源。
沐英立刻低头,沉声道:“末将这就去办。”
“不用沐兄你亲自去,派手下一个副将去做就行了。”
沐英立刻低头,转头叫来一个西南军的下属,吩咐完命令之后,又站回了李信的身后。
这会儿,李信正在用千里镜观望远处的场景,不过城里的屋舍纵横交错,看的不太真切,他把千里镜收回怀里,回头瞥了沐英一眼,淡淡的说道:“沐兄也在虎子那里待了几个月,说一说你的看法。”
李信收敛的笑容,面色有些严肃。
“这火铳,可用否?”
“可用。”
沐英很快给出了答案,但是他顿了顿之后,继续说道:“不过这东西虽然新奇,但是并不是特别厉害,依末将看来,我部与宁州军各配置两三千人也就差不多了,再多无用。”
这是一个很中肯的意见。
说白了,火铳虽然是热武器,但毕竟不是火枪,它有太多缺点了,填装速度慢,威力不够强,而且有时候还会炸膛,更重要的是……Χiυmъ.cοΜ
这个时代不是没有远程攻击武器。
一个老弓弩手的破坏力,要远胜一个火铳兵。
事实上,在另一个世界里,不管是火铳还是火枪,都没有完全取代弓弩的地位。
李信点了点头,没有再继续谈论这个话题。
“等咱们拿下了襄阳,那一面大旗,就可以竖起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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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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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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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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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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