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场是大规模豢养马匹,训练战马的地方,因为家家户户养马,本来鲜卑人是不用专门养马的马场的,但是北周灭国之后,狼狈逃出蓟门关的鲜卑人大量缺少马匹,在最开始的十几二十年时间,只能在水草肥美的地方设立马场,从而让马匹数量尽快提上来。
如今四十多年过去,鲜卑人的马匹数量已经足够多,但是几十年前设立的马场,依然没有撤销,宇文四部各有马场,乞圭部的马场规模比小,只有数千匹马,宇文昭本部的王帐,有四五个马场,一共养了七八万匹马。
李信趁着乞圭部力量空虚,只一个照面就把乞圭部的队伍冲散,但是乞圭部并不是什么特别小的部落,他还有八九万的族人在族群里,李信只是冲散了他们的战士,假如恋战下去,在这些家家都有弓弩的鲜卑人面前,三千人是不太够看的。
所以李信在占了便宜之后,立刻下令后撤。
几百个天雷扔下去,乞圭部至少有上千人受伤,这里不是关内,关内还有烈酒消毒,有大夫医治,在关外,不管是什么伤口,都要靠你自己的身体硬抗,即便是被天雷的陶片划伤,也有可能因为破伤风丢掉性命。
而且李信下令四下放火,这个时候已经是秋冬季节,火势将会很快蔓延,这样一来乞圭部的伤亡,恐怕要到两千人,甚至更多。
更关键的是,乞圭部的青壮已经被宇文昭抽调走了,今天出来与李信作战的部族战士,是乞圭部最后的能战之人,除了这些人之外,剩下的人基本上都是老幼了。
乞圭部最后剩下的战力大为受损,他们就一定会想着把宇文昭抽调走的一万青壮唤回来……
三千骑兵说少不少,但是也说不上太多,撤退起来还是很灵活的,李信下令之后只小半个时辰,这些骑兵就全面从乞圭部里撤了出来,在一个穿着鲜卑服色的中年人带领下,朝着乞圭部的马场奔去。
此时,已经是凌晨,月光铺洒下来,隐约照亮着前方的路。
叶茂骑马跟在李信身后,叹道:“师叔,咱们好容易才摸到了乞圭部附近,才打了大半个时辰,我的手都没有热起来,便撤了,实在是太不合算了。”ωωω.χΙυΜЬ.Cǒm
叶公爷看了李信一眼,然后继续说道:“方才乞圭部的防线被……天雷直接炸开,我等杀进去,不说把乞圭部打到灭族,最少也要让他们死个一两万人!”
李信坐在马上,回头看了叶茂一眼,淡淡的说道:“方才小只大半个时辰,咱们就在乞圭部那里丢了三四百条人命,这些鲜卑人几乎人人善射,再打下去,用不了多久,咱们都会在那里变成刺猬。”
叶茂挠了挠头,继续问道:“那咱们去马场做什么?”
“去弄些吃的,然后把马场的马给抢了。”
说到这里,李信眯了眯眼睛,呵呵一笑:“一个乞圭部,份量是不够的,接下来是赫兰部,如果咱们能够再搞定赫兰部,宇文诸部就一定会起矛盾,宇文昭也会提前撤出蓟门关。”
宇文部加在一起,也就百万人而已,宇文昭这一次在蓟州附近,已经集结了接近二十万兵力,按照一户五口来算,也就是说每家每户都已经出了一个人去打仗,这种规模的征兵在关内是绝对做不到的。
关内能十丁征一,甚至二十丁征一都颇为困难。
宇文部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个规模,一来是因为大家的确都没有粮食吃了,不得已只能去大晋抢,二来是宇文昭自己的王帐出了一大半兵力,这才能号召其余三部出人出力。
但是……也就止步于此了。
他们迟早会乖乖退出蓟门关,回到关外去。
没有办法,强横的战力可能能够让一方在一场战争两场战争之中取胜,但是这种上升到国战级别的战争,最终打的并不是战力,而是人口,国力和财力。
这些决定了战争到底能够打到什么程度,打多久。
以宇文诸部现在的能力,他们拿下蓟门关之后,哪怕大晋不做任何抵抗,他们也就是在北疆多抢点粮食,抢点人而已,等抢够了自然就会退回关外去消化这一笔财富,不太可能威胁到大晋的江山社稷。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京城那边对于北疆的局势并不是特别看中,因为不管是未央宫的天子,还是尚书台的宰辅心里都明白,北边闹得再如何凶,无非是北边多死一些老百姓,威胁不到大晋的江山社稷。
而西南那一支可以对抗禁军的反军,才是切切实实的威胁!
北边的乱局,将来腾出手的时候可以慢慢收拾,而西南的局面,却是一天也耽搁不得!
当然了,如果朝廷不加以遏制,宇文部经过这件事之后将会飞速壮大,此后如果能经常入关,十年乃至于几十年后,那个曾经马踏中原的宇文周,很有可能会再一次复现。
叶茂跟在李信身后,皱了皱眉头。
他开口道:“师叔,赫兰部是除了宇文昭王帐之外最大的一个部族,不要说三千人,就是咱们这一万多人一起上,也不太可能对赫兰部造成什么威胁……”
赫兰部,是人口接近三十万的大部族,虽然被宇文昭抽调了三万多精壮出去,但是部族里估计仍有数万战力,李信想要再像对付宇文昭那样对付赫兰部,几乎是不太可能的事情。
李信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然后缓缓说道:“宇文昭为了打下蓟门关,出了大力气,他的王帐最少出了十万人,现在王帐极其虚弱。”
靖安侯爷一边骑马,一边淡淡的说道:“宇文昭是北周皇室不错,但是北周已经灭国四十多年了,没有几个人会认他这个皇室,赫兰部既然是宇文诸部之中的老二,那么便没有不想做老大的道理。”
“把握住这个心思,便很好找突破口,最多就是让朝廷给赫兰部也封个王就是了。”
两个人边走边说话。
明亮的月光之下,已经可以隐约看见乞圭部的马场。
借着明亮的月光,李信用千里镜看了看前面,然后回头对叶茂说道:“按照我收到的情报,这个马场大概有七八百人看守,都是乞圭部的青壮,天亮之前,能不能拿下来?”
好战的叶茂两眼放光,狠狠拍了拍胸脯。
“一个时辰之内,属下一定拿下这座马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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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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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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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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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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