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必须要依靠这个上过战场的老校尉才成。
李信把叶鸣的话原原本本的跟王钟说了一遍,最后深呼吸了一口气,开口道:“王师父,这件事我事先毫不知情,不过既然碰上了,就没有逃开的理由,此战之后,不止是我李信一个人受益,咱们四百个兄弟,只要能活下来,就都会有好处。”
战功从来都不是一个人的,如果能吃下这份功劳,李信这个“主将”自然功劳最大,王钟这个副手也会有不小的功劳,不止是这样,李信麾下的这些羽林军,都给给自己积累下一个好看的记录,成为以后的资历。
当然了,绝大部分羽林军要这个资历也没有用处,不过战功是可以换钱的,大晋有一个铁打的规矩,一个人头一贯钱。
王钟脸色有些不太好看,他回头看了一眼叶鸣所在的方向,闷声闷气的说道:“当初叶帅掌兵的时候,军中就没有这种蝇营狗苟的事情,该是谁的功劳就是谁的功劳,现在倒好……”
他是想说,军中不纯洁了。
事实上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当初叶晟在军中的时候,大晋处在生死存亡的关头,自然要勇猛精进,军中没有太多心机,一心就是想着如何赢下战事。
但是现在,大晋已经承平半甲子了,不同的时代就会有不同的规矩,叶鸣要坐稳这个位置,不可能太过死板。
李信开口道:“王师父,这是陛下安排下来的,叶大将军也是没有办法。”
王钟抬头看了李信一眼,开口道:“李校尉,陛下……为何如此看中你?”
那是因为他要把我养肥了,去替他做事——
这种实话,自然是不能说出来的。
李信摇头道:“圣心难测,陛下如何考量,不是我们能够料想的,咱们先把这件事做好了才是正经。”
“王师父,这件事有几成胜算?”
王钟有些无语的看向李信:“当然是十成。”
“咱们人数占优,又占尽先机,如果那些北周的人真的敢来,有心算无心之下,提前预设的陷阱就可以打掉他们一两成的人,到时候队伍一乱,那些人自然就是待宰的羊牯了!”
三十多年前,王钟就是征北军中负责冲阵的前锋校尉,如今半个甲子过去了,这位老校尉依旧热血未凉。
“那个烽戍在哪里?”
“蓟门关以西六十里。”
王钟点了点头,沉声道:“咱们稍微休整一下,就可以提前出发了,事先与那个烽戍的人沟通一下,提前设置一些陷阱。”
李信深呼吸了一口气,开口道:“好。”
论起耍心眼,十个王钟绑在一起,也比不过李信,可是在排兵作战这方面,李信就完全不能和这位老校尉相比拟了。
不过李信有个很好的优点,不懂就乖乖听话。
————————
因为卸下了五辆大车的原因,李信一行人行军速度快了许多,他们下午出发,到了第二天下午的时候,就已经赶到了距离蓟门关西面六十里的烽戍。
这个烽戍背后是一个有几百户人家的小镇,名叫小陈集,附近几十里的百姓,都靠这个市集互通有无,现在是夏粮收货的季节,小陈集上常有卖粮的农户,那些残周的人就是看中了这些粮食,想进来打打秋风。
北周宇文氏被赶回关外之后,就重新回到了游牧生活,不过部族势力大减,甚至会到吃不饱饭的地步,因此才会铤而走险,常常越过烽燧,来关内抢东西。
蓟门关虽然有守军,但是看不住这些往来如风的轻骑,常常被他们放风筝。
第二天下午左右,李信等人赶了小陈集,一个负责引路的蓟门关将士指了指不远处的烽燧,对着李信低声开口道:“前面就是小陈集的烽燧了,这是附近比较大的烽燧之一,上下加在一起,有四百号人。”
所谓烽燧,就是看管烽火台的守军,类似于一个堡垒模样,算是镇北军的一个个小据点,毕竟整个北边的防线很强,大晋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只能每隔二十里建立一个烽燧,有敌袭的时候就第一时间点燃烽火,互相呼应。
烽燧只起到预警作用,人一般不会很多,一个小烽戍常常只有十个人左右,不过小陈集这个地方颇为重要,所以小陈集附近的这个烽燧,足足有几百号人。
这个烽燧,已经不仅仅是预警,如果碰到敌袭,他们是要负责迎敌,卫护身后的小陈集的。
李信带着手下人,步履整齐的朝着小陈集的市集进发。
这个时候,李信身后的四百羽林郎,都不知道今天晚上会发生什么。wWW.ΧìǔΜЬ.CǒΜ
因为羽林卫没有义务参与边军战事,这个时候提前告诉他们,他们是可以抗拒李信的命令,拒绝参战的。
但是如果迎面撞到了敌军,按照大晋的军法,有敌袭的时候,附近的所有人都有义务迎敌抗战,尤其是羽林卫这种正规的军人,一旦怯战,上官可以就地正法!
四百多个人小陈集的市集附近停了下来。
驻扎完毕之后,李信回头看了自己手底下这些羽林郎一眼,开口道:“诸位,今天晚上我们在这里驻扎,现在大家可以去市集上采买一些东西,不过不准在市集上闹事,再有天黑之前记得要全部回来。”
“否则军法从事!”
这些羽林郎都是没有出过远门的天子亲军,跟随李信从京城一路到北地来,日子过得很苦,大多都是一两个月没有见过油腥了,羽林卫是天子亲军,每个月的响钱从未拖沓过,这些羽林郎都不是很穷,闻言欢呼一声朝着市集冲了过去。
李信吩咐了几个哨官维护秩序,然后他迈步走出了营帐。
营帐门口,老校尉王钟已经在等着他。z
羽林卫一老一少两个校尉,迈步朝着小陈集北边的烽燧走了过去。
靠近烽燧几百步的时候,他们就被拦了下来。
“镇北军烽燧要地,禁止靠近!”
李信从怀里取出腰牌,沉声道:“羽林卫校尉李信,求见燧长。”
说来可怜,李信等人都早早的就知道了敌袭的消息,小陈集烽燧的当事人,却还不知情。
因为他们的上司还没有告知下来。
一来是因为李信他们已经到了,不会出什么问题,二来是因为防止小陈集烽燧的人露出破绽,引起残周敌人的怀疑。
为了做戏做的真,叶鸣选择隐瞒自己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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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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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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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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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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