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皇兄小说>第 134 章 第 13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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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齐邈之说,太子是自行请命,甚至没有事先和圣人皇后禀明情况,直接向太上皇奏请密令。

  和太子同去的,还有一个宝鸾认识的人,以前的骁骑尉,如今的大理寺寺正,袁骛。

  袁骛之前在十六卫任职时,便协助大理寺破过许多疑难杂案,他从十六卫突然调遣至大理寺,虽有异议,但几个月的时间过去,他凭借出色的侦查破案能力,一举成为大理寺交口称誉的人物。

  此次袁骛随太子秘访江南西道,亦是太子主动提出。

  宝鸾不了解朝堂上的事,但她看得出太子此行决心之大。他似乎是要做些什么,像是雄心,又像是抗争。她为他高兴,又为他担心,她第一次希望自己是个男子,能为太子出几分力。

  因为太子要出行,择选太子妃的事也就延后了。

  宝鸾从太子的肩后看去,穿青衣的俊美少年垂目侍立,她特意打听过他的名字,他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相思。

  长相思,在长安。

  宝鸾搂着太子脖子轻声说:“大兄,无论你做什么,在小善眼里,大兄都是全天下最好的人,能让大兄高兴的事,肯定也是全天下最好的事。”

  太子身形一怔,对上宝鸾纯真清澈的目光,水葡萄一样的眼,干干净净,毫无心机。

  太子将宝鸾放进车里,浅笑捏捏她的脸颊:“小善亦是全天下最好的小娘子,这次阿兄未能周全照顾,等下次小善来东宫,阿兄再给小善赔礼。”

  宝鸾道:“大兄,江南之行,务必早归。”

  “一定。”太子放下车帘,退了出去。

  今年的立冬日,同往年一样,欢声笑语,歌舞升平。

  长安的冬日并不寒冷,宝鸾的秋衣外添一件织锦披衫,就算是御冬了。等到深冬之时,若有幸得白雪降临,便再披上一件鹤氅,就能在大雪中自在游玩。

  崔玄晖的书信已经寄来,宝鸾捧着信反反复复看了几十遍。

  崔玄晖在信中道,中途遇阻,发生了一些小意外,所以这段时间才会音信全无,如今阻碍已除,他已抵达□□都城,待探明城中形势,便会表明身份与□□共商日后和平相处之事。

  这些细节之事,宝鸾自然不会知晓,崔玄晖给她的那封信里,并没有提到任何遇险的事,是康乐长公主托人将信送给她时,另外告知她的。

  宝鸾得到的信,写的是崔玄晖一路所见所感。信中有诗云:牙璋辞凤阙,铁骑绕龙城。雪暗凋旗画,风多杂鼓声。

  宝鸾念着诗,闭上眼睛想象边塞的风景,以至于这几日做梦,梦里皆是黄沙漫天,风声似鼓。

  班哥盘腿坐在宝鸾脚边,仰着脑袋看她半伏在榻上,两手捧着信,一张小巧樱唇无声地念着什么,甚是陶醉。

  班哥没有念过书,念书并不能让他吃饱肚子,他只跟人简单学过认字写字,因为会认字能让他更容易找活干挣钱。

  班哥悄悄瞧见过那信上的字,笔墨横姿,铁画银钩,写得好极了。小公主总是看着信笑,看完后便将信小心保藏起来,第二天一睁开眼便又从那宝箱里将信取来看。

  班哥比从前晚睡一个时辰。守完夜回去,他并不马上就睡,他用腾出的这一个时辰练字。

  他看过那信一次,记住上面写了什么,亦记住那些字是怎样的笔风。

  他很小的时候便知道自己与常人不同,凡是他看过一遍的事物,皆像刻进他的脑子里一般,无论过去多久,他都能清楚地说出所有细节。

  班哥照着脑海中崔玄晖的信练字,练了好几天,又用那字拣抄出半首诗,诗就在他的袖中,他假装从袖中跌出那张折叠的纸。

  纸叠出来,没能引起小公主的注意。小公主的心思全放在崔玄晖的信上,浑然不知周围之事。

  班哥只好弄出动静。

  这一次,小公主总算看到地上躺着的薄纸。

  “那是什么?”宝鸾问。

  班哥不答,拣起来就要藏进袖中。

  宝鸾来了兴趣,从他手中拦下,拿过一看,看清上面的字迹,大吃一惊。

  宝鸾惊喜问:“这是你的字?”

  班哥低声道:“我没正经念过书,写出来的字也丑得很,让公主见笑了。”

  他很是窘迫,一双眼看过来,似乎恨不得立刻撕掉那张被她看见的纸。宝鸾见状,立刻将崔玄晖的信放进宝盒收好,转而细品班哥抄诗的字。

  她反复看了好几遍,声音温温软软,点评道:“这字写得很好,颇有表兄风骨。”

  班哥漆黑的眼涌起笑意:“殿下谬赞。”

  宝鸾取来笔墨,在那半首诗下面,补全诗的后几句。为显鼓舞之意,又在纸上印下她的公主宝章。

  一张纸,薄如蝉翼,捧在班哥手中,却似有千斤重。他小心翼翼地抬高,窗棂漏下的日光照透那张纸,纸上小公主的字迹如她的人一样,美丽高贵,温婉大方。

  她在上面写:隔座送钩春酒暖,分曹射覆蜡灯红。嗟余听鼓应官去,走马兰台类转蓬。

  班哥第一次觉得诗是个好东西,里面传达的意境,确实能令人回味无穷。

  宝鸾欣慰道:“你能文能武,若多加勤勉,也许以后能做官。”

  班哥问:“做官?”

  宝鸾招手让他靠近些,认真道:“你进宫做我的随奴,难道没想过日后的前程吗?”

  班哥默声。

  自是想过的,他不想一辈子都只做个随奴。

  宝鸾道:“随奴做官的例子不是没有,你天赋异禀,只要有人愿意为你举荐,他日功名加身,指日可待。”

  班哥道:“殿下……”

  宝鸾将心里的话告诉他:“你来我身边的时间虽然不长,但你的忠心却最为诚挚,我知道你待我好,我很感激,日后我定会替你谋一个好前程。”

  班哥道:“我想一直留在殿下身边。”

  宝鸾笑道:“可过两年我迟早要放你走,除非你想做宦官。”

  班哥伏在地上说不出话来。

  一个随奴最好的前途,便是做官。

  他第一眼看到小公主时,便知她是个很好的主人。他想,若是能占有这个主人,牢牢抓住她,趁她年幼时得到她的宠爱,他便能成为日后那个影响她一举一动的人。若她能有自己的势力,他便是其中最举足轻重的那个。www.xiumb.com

  他努力获得她的宠信,她睡觉时要他守着,说闲话时要他陪着,用膳时会赐他吃食。从东宫回来后,她更是对他青眼有加。

  如今,她又说出这样一番话,她给了他许诺,一个千金之诺。

  他本该知足,却觉得心里空荡荡。

  班哥凝望宝鸾,她如雾中之星的眸子正对着他笑,白如凝脂的手点了点他的额心。

  班哥忽地一把攥住这只手。

  他张唇欲言,脑海中的念头呼之即出。

  能一直陪在她身边的,何止宦官。太上皇那么多个公主,多数皆豢养面首。

  官拜高品的面首,大有人在。

  宝鸾没有被他突如其来的冒犯触怒,她柔声问:“怎么了?”

  班哥摇摇头,放开她的手,低喃道:“殿下要快些长大。”

  宝鸾以为他惦记着前程,苦笑:“还要长大到何时?再长几年,我都能尚驸马了。”

  班哥伏低身替她穿鞋,口是心非:“殿下的驸马,定会是天下最好的郎君。”又道,“对了殿下,今日我们要去哪?”

  宝鸾嘘声,左右张望,悄声道:“你先发誓,绝不会向外人透露我今日的行踪。”

  班哥立刻发起毒誓。

  宝鸾得了毒誓,一颗心放下来,凑到他耳边小声道:“我要去的地方我不勉强你跟去,若是你不愿意,我便一个人去。”

  班哥问:“什么地方?”

  宝鸾道:“朝阳殿。”

  朝阳殿,赵妃所居的冷宫,宫中人人绕道的地方。

  小公主要去看她的母亲。

  班哥义无反顾应下:“我愿意陪殿下前去。”

  立冬日皇后圣人不在宫中,宫道往来的宫人们都少了许多。宝鸾乔装成宫人的模样在宫道穿行,低着脑袋,步伐快速,身后跟着小黄门打扮的班哥。

  圣人曾下令,不准宝鸾前去朝阳殿探望赵妃。

  宝鸾上一次看望自己的母亲,还是三年之前。自从圣人下令后,她就再也没见过母亲。

  宝鸾实在是太想见自己的母亲了,她求过圣人,但圣人大发雷霆,命人将她看得更严。今日趁圣人皇后不在宫中,又有班哥愿意陪她去,他是个有本事的人,既忠心又能耐,一定能让她见到母亲。

  朝阳殿看守并不严,班哥没费多大力气引开朝阳殿大门口的宫人。

  宝鸾悄悄溜进去,在墙角下等班哥。

  不一会,班哥也闪了进来。

  “我阿娘就在里面。”宝鸾紧张道。

  班哥顺势握住她的手缓声宽慰:“殿下,放心,你想在里面待多久就待多久。”

  宝鸾一颗心跳得快速,她回握班哥的手,道:“班哥,你陪我一起进去。”

  班哥余光扫过破旧的殿宇,这里荒凉寂寥,根本不像是一个妃子住的地方。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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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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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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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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