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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七章:弟兄交心

  第二日卯时,魏鹏特意到上官陆的息所锤炼武之势,只是自开始就有些心不在焉的,时不时看向上官陆。

  翌日,卯时。

  心里挂念自家陆哥的魏鹏早早便在院内锤炼武势,只是那装腔作势的模样,真的是一点儿也不专业,心不在焉也就罢了,手脚上也没有丝毫力量显得软趴趴的。

  “习势要专!”

  “知道了,陆哥!”

  魏鹏的回应既响亮又清脆,因为一夜过后,他熟悉的那个陆哥又回来了。

  用过黄婶准备的朝食之后,魏鹏随着面无表情看不出任何情绪的上官陆进入房间,试探着轻声问道:“陆哥,没事吧。”

  “没事,鹏子,想的怎么样了,可有决定?”上官陆轻轻摇头,坐定之后看向魏鹏问道。

  “陆哥,我决定投身军伍成为一代名将,以军功来实现我的愿望。”魏鹏毫不迟疑无比坚定的回道。

  “鹏子,你可想好了,走朝堂可博公卿之职,走军伍一途,过于艰辛,不是杀戮便是血腥,自此以后便是刀光铁影生死未卜。”

  “陆哥,不是我不想,而是现实如此,这几日多与同窗学子相谈,越发觉得没有氏族之力的支持,我以白净之身,于朝堂之上宦海沉浮,哪怕用三四十年再或是更久,也难以得偿所愿,心中所愿恐是终生无望。”

  “再说,如今神雀北有謌克、胡安、黑山虎视眈眈,西有诸多公国跃跃欲试,南有贴木王庭、亦力、高掌、子木诸国心怀鬼胎,大战一触即发,特别是謌克与西方各公国,战事从未间断,战功自然也就无须发愁,自是源源不断。”

  尽管说的很洒脱,但魏鹏的脸上依旧有遮掩不住的苦涩,毕竟倘若曹郡府还在,作为曹氏氏子,曹郡府唯一的子嗣,还需要为这些事情发愁吗?

  而且,魏鹏所言皆为实情,夏族王朝,无论是如今的神雀王朝,还是神雀之前的诸朝,氏族才是一切的一切,没有氏族之力的支持和相助,仅凭个人的力量想在朝堂,这个夏族最大也是最高的名利场生存,无异于痴人说梦。

  譬如,四殿两阁大学士,必须得到九大氏族的支持,而六大学士也只能是这九大氏族默许的人,就连皇帝也无权干涉,因为这是贤亭立下的规矩。

  譬如,府主、州治、城主,在皇帝任免的同时,定然需要获得郡、州、城内的各大氏族支持,因为这些氏族的力量在郡、州、城内足够强大,足以影响政令的发布,不然一郡府主政令不出郡府、一州州治成孤家寡人、一城城主形同虚设那是怎样的境地,何等凄凉。

  当然,不是说不考量个人能力如何,毕竟氏族鼎力支持之人会是庸才吗?自然不是,哪一个不是在千军万马中冲杀无数次来证明自己精明强干的能力,彰显自己出类拔萃的才华,以获得这些氏族的青睐。

  “鹏子,身处朝堂之中,虽说艰辛但毕竟没有生死之忧,何况也并非不可出人头地,但凡有了机遇必然是一飞冲天,军伍之中的纷争与权谋何曾少了朝堂半分,亦并非如你所想那般美好。身败名裂好歹还留下有用之躯,战事一起却定然是以命相搏,身死不过在眨眼之间。”

  对于魏鹏的选择,情理之中意料之外,上官陆并不感到诧异,朝堂、军伍,一文、一武,但自内心来说,上官陆并不希望魏鹏走军伍这条路,戎马一生生死难测。

  “陆哥,夏族自残血夜之后这几千年来,求敕勋封爵者众,勋者为其名、爵者贪其利,风云变迁王朝更迭,勋者仅存于朝,爵者封地却是真正得千秋万代,不知多少风光无限的氏族就是因为族中没有爵位以至昙花一现,族人最终都成为游魂野鬼的,文勋也好,武勋也罢,终究不过是过眼云烟,只有爵位可保一族万载有存,王、公、侯、伯四等爵位,才是我的目标,若我身处朝堂,何来不世之功,曹氏又怎会如我所愿?”魏鹏的眼神有些迷离,眼神也开始有些迷茫,毕竟就像他说的那样,如今的神雀、如今的夏族,封爵何其难?可若想曹氏一族心甘情愿的低头,怕是国士、柱国这等一品勋位也不行,不过是锦上添花,唯有爵位才称得上雪中送炭。

  “鹏子···”上官陆担心的喊道。

  “陆哥,我没事,只是在国子监待的时间久了,接触到的人多了,这感触自然也就多了,只是这了解的越多、明白的越多,才越加清楚其中的艰难,才更明晰自己的位置,虽然残酷,但总比浑浑噩噩多年后的恍然大悟要强太多了。”魏鹏摇摇头示意自己没事,有些自嘲的说道。

  “鹏子,世上路有千千万,不过是各有千秋,此前我一直担心你钻了牛角尖,现在看来倒是我多想了,我打算择日出监,前往边军。”盯着魏鹏的眼睛看了许久,上官陆确认魏鹏是真的想明白了,这才放下心来,同时也将自己的决定说了出来。

  “边军?五羊?陆哥,何须如此呢?”

  魏鹏非常惊讶,毕竟将军庄上官一族可是有奉国将军爵位在的,虽是侯爵,却也是神雀朝的侯爵,在青州那一州之地也算是相当耀眼的存在,不管是从官也好还是投身军伍也罢,必定是前路一片坦荡。

  “哎···我与靖王有十年之约。”

  “是、是因为郭姑娘?”魏鹏轻声试探着问道。

  “是,也不是。”上官陆摇了摇脑袋,一脸苦涩的回道,说完便又轻声问道:“鹏子,可想好去哪儿了吗?禁军、都指还是边军?”

  “边军,五羊关。”

  “好,你我兄弟联手闯荡五羊边军,马踏草原打得鞑子跪地求饶,一刀一枪搏出属于我们的一片天。”上官陆拍了拍魏鹏的肩膀,豪情万丈。

  “博士曾言,这人生于世间,贵在自知、难在自明,也幸亏有你们,我才能够渐渐明悟己身、正视己心。五羊边军、鞑子,父亲当年便是因他们而身死京城,帐无论欠的再久,那也是帐,是该到收账的时候了。”此时的魏鹏,脸上阴郁已然淡去,浮现着笑意,看上去轻松很多,或许是受到激情澎湃上官陆的影响,眼神中满是期待。

  “是啊,讨账去。”

  “陆哥,你说我们兄弟二人相约同去五羊,源哥知晓了会怎样?哈哈···”似是想到上官源气急败坏的懊恼样,魏鹏自己先笑了出来。

  “源子生性洒脱放浪不羁,做一名游历世间快意恩仇的武者再合适不过,不似你我不得不为名利所牵绊,终身不得求己之心。”上官陆看向窗外,言语中有一种说不出的落寞,唯心而活何其潇洒,但凡人流落于红尘俗世中,又如何能够超脱呢。

  “是啊,源哥是幸运的,但终归还是需要有人负重而行,就让我们来吧。”魏鹏说话的声音逐渐变得低沉,眼神中是无奈也是不甘,更有一股不可泯灭的斗志。

  “主子,血狼寨胡知所的书信。”

  就在这时,姜愧快步进入房间,并将手中的书信递给上官陆。

  拿到胡知所书信的上官陆非常兴奋,激动的两手都在颤抖,毕竟这是他自五年前离开血狼所寨之后,第一次收到他们的书信,迫不及待便展开书信仔细阅看,只是越看脸色越不好,最后竟是呆坐在那,久久不动。

  “陆哥、陆哥,怎么了?”魏鹏在一旁接连喊道。

  “哎,今年鞑子打垛极其凶残,南部几个金毡部皆有出兵,五羊边军损伤惨重,我之前所在的血狼所弟兄也是死伤无数,所寨内也就所正胡贺宇尚且还好,其他几人···”声音低沉、语气悲切,上官陆实在是没有想到,第一次收到血狼的来信,竟然是胡贺宇担忧寨破人亡的托付之言。

  “鞑子地处极北荒芜之地,物产不盈,谷物粮食等更是极为短缺,鞑子几千年来无数次兴兵南下进犯五羊关,无关恩怨善恶,乃鞑子、夏族两族生存繁衍之争,富饶秀丽的君山北麓变成现在万里荒野,沙石遍地的不毛之地。”闻言,魏鹏的脸上出现凝重之色,沉声感慨道。Χiυmъ.cοΜ

  “是啊,在血狼所寨的那段时日,我才算明白族群生存繁衍之争何其残酷,几千年的征战拼杀,两族都有太多的英灵永久停留在那片土地上,唯有至死方休才能结束这一切。”

  “至死方休,胜的定然是我夏族,因为边军有你我、夏族有你我!”

  “是,哈哈···”

  “哈哈···”

  魏鹏这算不得吹捧的吹捧让上官陆心中的阴郁暂时舒缓不少,在黄婶将一应祭祀之物带来之后,上官陆直接在院中祭奠血狼所寨那些战死的弟兄,看着冥纸一张张烧成灰烬,上官陆似乎看到了那一张张熟悉的脸庞,还不断冲他打着招呼,开着玩笑,一个个笑呵呵的向他告别,上官陆站起身来,冲着他们行以战礼,轻声念叨着。

  “血狼边军,死战、死战、死战···”

  “弟兄们慢些走,过些时日,我便为尔等报仇雪恨,相信很快···很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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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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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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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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