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见众生>一三八 五树堡
  过了一阵,被救出来的姑娘醒了过来。

  喝了茶莫名昏过去,再醒来熟人都没了,反而一群不认识的人围着自己,吓得那姑娘险些哭了出来。紧接着还是汤昭上前,将黑店的事情一一说来,那姑娘听了,虽然还是流泪,却很快平静下来。

  灵州百姓在这方面很是坚强,或者很能忍耐。

  虽然在这个黑店被放倒是意外,但在灵州,路上被贼匪杀死实在不算稀奇,死一两个亲戚更是稀松平常。

  据这姑娘说,她是几十里外五树堡的人,回姥姥家串门,路上遇到了黑店出了意外。一般灵州地界,尤其是乡下,大姑娘肯定是不敢随便出门的,她也不是一个人,是跟着同村一个叔叔一起上路。这个叔叔从小习武,等闲三五个毛贼根本近不了身,再加乡下人穷困,身上没什么可偷抢的,一般不招贼。且这个小店也不是头一天开的,往日那叔叔一个人经过时也进去吃过茶饭,并未遭劫。没想到今天竟遇上这样的事。

  汤昭等询问了她家乡何处,原来就在前面几十里,几人正好路过,便送她回去。琇書蛧

  一路上,汤昭和她聊起地方人情。那姑娘见识不高,只知道身边的事,但看汤昭等人年纪不大,生得又和善,连乌孙童都浓眉大眼,相貌稳重,看起来值得相信,渐渐也就不怯生,说了许多事。

  据她说,这地方还是有不少寻常百姓的。毕竟田地要有人种,山贼也得吃东西,总不能大家都饿死。只是确实流贼很多,百姓们出门要结伴而行,在家要结寨自保。

  其实云州也是这样,乡间没有散户,都是大村大镇,外面高墙深沟保卫森严。只是云州多为了防凶兽越界,防种种阴祸,还没特意防着盗贼公然进村烧杀抢掠。而灵州也防着凶兽,更重要的是防着无处不在的山贼。

  正因此,灵州武风比云州更胜,差不多的乡村都要学武。孩童要学武,成人农闲时也要学武,连着姑娘自己也会一两手拳脚。只是一则村里余粮有限,更缺肉食,养不起那么多武者,二则寻常村落也没有好的武功传承,那些村把式大多稀松粗浅,练着还容易受伤。是以一般村寨会集中供养几个壮士好手。

  在灵州,村子里有没有好手坐镇,是生死存亡的大事。有自己的好汉,不但小贼不敢侵犯,连给山寨老爷们的供奉都少些。

  是的,所有村镇都要给附近的山寨上供。那些山寨也知不能竭泽而渔的道理,对过往商客抢劫杀人无所顾忌,对周围的村镇则收取供奉。收够了供奉,宽松的一点儿的山寨甚至能给予一定庇护,比如凶兽来袭时派人剿灭一下。但供奉不够的,杀鸡儆猴,屠村杀人毫不手软。

  那姑娘自豪的说,他们五树堡是附近最强的村子,村里上千人口,有好几个强大的壮士。更有一位姓桑的侠客。那位侠客并非名家子弟,但天生神力,又有奇遇,练成一身精湛内力,在侠客中也算出色的,比这附近的山寨鸡鸣寨的几个寨主也不差。因为他在,山寨都收的保护费都比别家第一大截,就是拖延一时也不大追究。

  而且,那位侠客为人正派,其他村子里都有子弟偷偷摸摸上山入伙做贼的,村里大多默许,指望子弟混出头来给村子里谋好处,但五树堡没有这样的事。侠客告诫小孩子学武先做人,宁可花钱送孩子进大武馆学本事,也不肯叫他们做贼。

  汤昭听了道:“他这样做要被贼人记恨吧?”

  那姑娘道:“当然了,他们恨死桑大哥了。桑大哥说,被恶人恨说明我们做的是对的。再说,他们也打不过桑大哥。”

  这姑娘说得天真,汤昭知道没那么简单,但他钦佩这样的人,在污泥中不只是独善其身,还能庇护一方乡梓,善莫大焉。

  那姑娘脚程不快,汤昭等人也不催她,一直到晚上才赶到五树堡。

  五树堡前,高墙耸立,壕沟积水,四角还有箭楼,当真如堡垒一般。那姑娘从大门进入,汤昭等人却被拦在外面。

  那姑娘急道:“杨五叔,他们是好人。”

  那守门的大叔道:“好人也好,坏人也好,反正外人不能进。你要想他们进村,找桑哥说去。”

  那姑娘道:“我当然要找桑大哥。”又对汤昭等道,“你们等一等,我跟桑大哥一说他就知道。”说罢一溜烟进去了。

  汤昭他们自然并非非要住这个村子,他们有帐篷,但这灵州夜里谁知会有多少趁夜偷袭的杂碎?住村子里确实少些烦恼——前提这不是又一个披着人皮的贼窝。

  等了片刻,大门开了,一个青年大步走出。

  那青年约莫二十七八岁年纪,相貌朴实端正,比起乌孙童更多了几分淳朴的乡土之气,身上穿着粗布短打,像个刚刚从地里回来的农夫。

  然而细看之下,他腰背笔直,目光湛湛,身上肌肉结实,尤其是脚步沉稳,颇有根基,行家一看便知,这是个武艺出众的练家子。

  汤昭打量着他,突然想起了关雷,虽然两人体型差着几号,但外练的路数应该相仿。在汤昭的老师中,关雷不算强者,但可是最正常的一个,也是汤昭武道上的启蒙老师,师生关系很好,一别数年天各一方,现在看到一点影子,也不由心生好感。

  那青年也打量着四个人,越看越是心惊,他的见识比其他人强,但也没见过这等风华人物,尤其是两个俊朗少年,气质出众,连城里的大族公子都比不上。

  这样的人物,怎么会是贼人呢?

  就算是贼,自己这村子也配给人家偷吗?

  想到这里,他放松了警惕,笑着上前抱拳行礼,道:“贵客到来,有失远迎,桑家梁在这里赔礼了。”

  汤昭等也跟着还礼,桑家梁热情的请他们进村歇息。

  他确认了汤昭他们是好人,包括守门大叔在内所有人一下子都放松起来,脸上都带了笑容,显然一村老少都极相信桑家梁的判断。

  穿过厚厚的围墙,村老站在村内迎接,满街孩子都聚过来瞧新鲜。汤昭看到村里房屋一间挨一间,十分拥挤。且大多是草顶土墙的茅屋,相当简陋,显然村里人多地少,并不富裕。除此之外,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倒也安宁。

  汤昭没见过灵州的乡村,如果是云州,这等村社就算穷的了。

  桑家梁带着几人到自己家歇息。他家里也是土墙,只是比别家宽敞些,顶上有几片瓦而已。进了屋子也没什么像样的家具摆设,倒是打扫得干净。里屋半边土炕,炕上有桌。桑家梁让他们炕上坐,又转身出门准备伙食。

  云州灵州都在北方,民居中都有土炕,汤昭熟练地脱鞋上炕,乌孙童等倒是稀奇,他们凉州多住毡房,没有土炕,有样学样坐了上去,一个小姑娘进来,给他们端了一人一碗油面茶。

  汤昭喝了一口油面茶,只觉得热气腾腾,谷香扑鼻,十分舒服。

  而且干净又安全,绝无添加料。

  喝了一大碗面茶,就听外面鸡叫不止。原来桑家梁正在掏鸡窝,显然要杀鸡飨客。汤昭下炕出门道:“好好地别麻烦了。我们不吃鸡,尤其是我这师兄……他不吃带翅膀的东西。”

  江神逸闻言从窗户里往外探头,道:“没错,我这师弟肠胃也不好,吃不得细粮,一会儿让他吃最粗的窝窝头便了。”

  桑家梁拎着鸡道:“你们才是别客气。咱们养鸡就为了吃,不招待你们这些见义勇为的英雄好汉,难道哪天便宜了进村来捣乱的鸡鸣山贼么?别看他们叫鸡鸣山,吃鸡可是很凶的。哼哼,鸡鸣山——咱们吃鸡,就好比咬了贼人的肉。”

  说着手起刀落,结果了一只大公鸡性命。

  桑家梁家里没女人,村老帮着叫来一个厨艺不错的村妇,将公鸡炖了,摘了些芽菜、蘑菇炖了一大锅,特意蒸了一锅白面馒头,又取出一坛家藏的浊酒飨客。村老和村里几个学武的好手加上桑家梁一起陪着他们吃饭。

  吃饭喝酒时难免聊天,几碗浊酒下肚,村老老脸渐红,也放开了,问道:“贵客从哪里来啊?”

  汤昭并不隐瞒,道:“我们是云州的,这两位从凉州来。”

  村老哦了一声,称赞道:“云州好地方啊。我年轻的时候,就听说那里特别富裕?大家都有吃有喝,无忧无虑的?”

  汤昭沉吟道:“也不能这么说。城里好些,乡下也就是温饱而已。”至少三年前他跟着刑极去乡村,平民百姓也只是粗茶淡饭,一年到头有一斗余粮换一身新衣就算好年景了。

  这两年据说好一些,至少风调雨顺了几年,也没有什么天灾人祸的。但自古以来,就算是太平盛世,天下百姓也不敢说衣食无忧。

  桑家梁闷声道:“但那边太平吧?没有那么多天杀的盗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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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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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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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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