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顶的阴影为之一空,露出艳阳高照,阳光暖洋洋的照在身上,令人十分安逸。
转瞬之间,恍如隔世。
真的,逃脱了?
汤昭浑然放松,坐在地上不起来,抬头打量周围。
周围都是大树,树下灌木蓬勃,野草茂盛,一片深山老林、杳无人烟的模样。
“唉,还是在山里啊。”
汤昭叹了口气,也不奇怪。
判官最后说三十里,很可能就是传送三十里的距离。那座道观本来就在深山里,往东南西北三十里多半还是山。
但不知道这里离黑蜘蛛山庄多远?
已知,道观离山庄约五十里,汤昭离道观三十里,问,他离山庄多少里?
解:
别解了,反正就是二十里到八十里之间。
这距离不远不近吧。
以汤昭的脚程,就算是八十里一日一夜也能走到了,忍耐一点儿不吃不喝也可以。
但他也得认得路啊!
在山里辨认方向倒也有树木年轮辅助,但他不知道到底往哪个方向才是回去的路。
要真是越走越错,别说一天,就是十天半月也走不出去,甚至活活饿死在大山里。
不会吧,他不会逃脱罔两然后饿死在山里吧?
汤昭也只是这么想想,并没真的悲观。
这是因为他有底气,若在一个月之前,把他独自一人仍在山林里,非出人命不可。但如今他有一身凑凑合合的武功,还有一把天作之合的法器,法器还自带火源,就有了自保的资本。
可惜没人教过他如何荒野求生。陈总只提过几个“爷”的名字,教给他几句“鸡肉味,嘎嘣脆”的金句,具体实用的知识一点儿没有。他倒知道几倍蛋白质,谁知道从哪掏出蛋白质来?
还是先走几步,看看有没有人烟吧。
汤昭先通过太阳辨认了南方,便打定主意往南走,一路走一路刻下标记,以防自己走回头路。
一路走到日上三竿,汤昭走到饥肠辘辘,没看到一个人家,略有些失望。
初冬的山林里真没什么吃的,最后一茬枯黄的叶子有气无力的挂在枝头,地下层积的树叶把月前落下的酸野果沤成了肥料。想要打猎,树底下更连只兔子也没有。
树枝上倒偶尔有松鼠跑过,只是一来又小又可爱,让人不忍下手,二来也难以捕捉。
汤昭缩着手,心想:听说松鼠过冬前会囤积坚果谷物,要不要跟踪去扒了……会不会太缺德了?
他一面走,一面胡思乱想,前面突然出现了一道河沟。
汤昭心中一喜,暗想:莫非有鱼吃?
走到河边,只见河水早已干涸,只留下一道深沟。
对了,这附近的水沟都干涸了,据说是阴祸前兆。
他略感怅然,突然心中一动:
这山里会有几条河呢?
这条会不会就是薛家门前那条?要这样,他沿着河走,岂不是就能到薛府,或者遇到检地司的人?
就算不是那条河,山中若有人居住应该也离着水近一些。就算躲避阴祸下山迁居,也该留下几座茅屋才对,至少能寻些合用的东西。
此时他刚刚和剑客大战一场,心态和以前完全不同,再遇上之前那人贩子也不害怕,倘若真遇见了,还能出口气。
除非荒郊野岭再蹦出个剑客来,否则他还真没什么可怕的。
难道荒郊野岭还真能随随便便蹦出个剑客来?天下剑客什么时候这么富裕了?
沿着河沟往下游走。又走了一个多时辰,依旧不见人家,他除了饥饿,更觉口渴,忍不住想:这河沟里的水全干了么?就没剩下点底子?
想到这里,他俯下身往沟底看去。
底下似乎都是泥……等等……那是什么?
在阳光找不到的阴影处,有一处影子在颤动,汤昭长大了眼睛仔细看,依稀像是个……
突然那影子向上移动,飞快的离开阴影区,沿着坡岸爬了上来!
“是人?!”
汤昭一愣,连忙倒退几步,将法器握在手里,却没激发出火焰。
河底人爬上岸来,轻轻拍掉身上灰尘。
汤昭这才看清,来人竟是个女子。
那女子看着年纪不大,身材高挑,披着一片灰色的油布披风,蓬松的像只猫头鹰,再仔细一看,还真是只猫头鹰——她头上戴着猫头鹰图案的帽子,把头发遮住,头上脸上都是灰,整个人有点灰扑扑的。
太阳下,女子摘下帽子,用手捋着头发扫灰,看到汤昭道:“咦,哪来的小孩子?”
汤昭不动声色把法器收回袖子,道:“姐姐,我迷路了,好久没看见人了。请问这里是哪儿?”
哪知他那把剑并非短剑,收进袖子里也冒着头,这一动作反而显眼,那女子一眼看见了,道:“嗯?原来不是普通的小孩子?”
汤昭笑道:“姐姐这么问,也不是普通姐姐吧?”
那女子又打量了一番汤昭,笑道:“看你相貌不是坏小孩,真迷路了?”
汤昭点头,肚子正巧呼噜噜叫了起来。
那女子微微一笑,道:“你等会儿啊。”说罢坐在旁边一块大石头,手从斗篷下伸出来,只见她双手都戴着手套,一只手拿着一卷书本。
她脱下手套,打开书本,里面还夹着笔,认认真真的上上面记录着什么。原本披着蓬蓬的灰衣有些笨拙,一旦专注记录,气质为之一变,显得专注又文静。
汤昭不便看她写得是什么,目光在她头上、身上、手腕上一转,心想:这个姐姐,好有钱啊!
那斗篷,那本子,那笔,那手腕上的手链,还有那摘下来的猫头鹰帽子,全都是术器!
若按照一根木剑一万两银子算,这一套得多少钱?穿金戴银、珍珠宝石也比不上!
难道说,荒郊野岭真的又蹦出个剑客来?
那女子足足记了两页,道:“跟我来吧,好歹请你吃一顿。”
汤昭心中欢喜,跟着她走了两步,才想到:等等,不会有危险吧?
要知道就在刚刚,他还和一个剑客生死搏斗,此时再遇到一个陌生高手,谁知是敌是友?
但是……这荒无人烟的地方,遇到人殊为不易,难道还能因为怀疑就错失良机吗?
其实她是高手,那才对了。这破地方不是高手怎么敢独身乱走?而且看来她是有正经事来的,不是心怀不轨鬼鬼祟祟的。
汤昭心暗想,若一开始不跟着去便罢了,既然都跟着走了,若是把怀疑之色表现出来,反而得罪人,还是大大方方的好。
他一面谨慎的带着法器,一面问道:“姐姐,你住在山里吗?”
那女子道:“我在这边有事,暂时在山上住几日,再过几日就走了。你来的时候好,晚上七八天就见到我了。”
汤昭算算日子,心想:不会这么巧吧?
“就你一个人吗?独自住在山上很辛苦吧?”
“嗯,山上缺水,有些不方便。而且有点寂寞,你想留下来陪我?”
“啊……不是……”
汤昭瞅了一眼那女子,确认她只是顺口一说才松了口气。
两人走了一阵,远远看到一座小屋。
刚看到那座屋子,汤昭吃了一惊,那房子怎么看也不像在深山能看到建筑。
不,别说深山,街道上也不会出现这样的建筑。
这建筑圆头圆脑,看来活似皮球,建筑顶上有两个小角,看起来像是猫头鹰头上的两嘬毛。屋子的颜色也非常显眼,披红挂绿还带点粉,看得满眼都是色彩跳跃。门前竖着几根灯柱,挂着奇形怪状的灯笼,白天也闪闪放光,最高的那根灯柱上,摆着一个猫头鹰木雕。旁边几棵大树中间一个挂着吊床,一个扎着秋千。
那女子道:“我这房子怎么样?”
汤昭竖起拇指,道:“好闪,像画里画的。”想了想,他又补充道,“酷炫!”
他说的画可不是一般的水墨粉彩画,也不是年画,是指的陈总画的各种插画,虽然陈总画工不行,但想象力不缺,什么风格都画的出来。
那女子喜道:“有眼力。这里就是临时住住,我没有特别布置,有机会带你去看看我家里的房子,比这里绚丽百倍。还有我养的七十七只鸮宝宝。”琇書蛧
汤昭想问:你不会是猫头鹰剑吧?
但这样说也太冒昧了。
而且也未必对,如果他现在第一次进黑蜘蛛山庄,可能会以为黑寡妇是蜘蛛剑,但其实她并不是剑客。江湖上异人很多,未必都和剑客有关。
羡慕道:“我也想要建一座自己喜欢的房子。”
其实他更想要一座很大的房子做他大集团的总部。
如果他能开成那个大买卖,他就兑现他的许诺,聘用卫长乐当高管,把平江秋的罐子摆在最里面最安全的地方。
那女子道:“想要房子倒也不难,自己建造就难了。看你的样子,是要做剑客吗?那样虽然强大,可是失去了很多可能性了。”
两人从院门里进去,刚刚迈入灯柱,就见猫头鹰雕塑突然活了起来,咕咕两声,仿佛打招呼,紧接着铃声大作。
屋檐下垂着一排铃铛,形状各异,微风吹过有时发出轻响,但此时铃铛声密集如雨,叮叮当当不绝于耳。
那女子本不在意,还对雕塑报以微笑,要去拉旁边一根绳子,突然神色一变,盯着汤昭,一字一顿道:
“罔——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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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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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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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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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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