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之大,更胜云州数倍,然人口还不及云州一半,且大多聚居东部,越往西走,越不见人影。
实在是凉州环境过于恶劣,东边靠近云州边境有一座大山,仿佛分水岭一般挡住了海上来的大半水汽,过了山脉气候一下子干旱起来。
临近东边山脉之地,山麓还有些耕地,尚有成规模的城镇,再往西便是广袤草原,只有些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生活,再深入下去,连草也不再长了,只剩下沙漠和荒原。
在茫茫的荒原中,越往西越是干旱,越往北越是寒冷,都已经不适合人类生存,大片大片都是无人区,仅有零星水源附近形成了绿洲,倒形成了些部落乃至小市镇。
过了云州边境,便离开了大晋疆域,到了莽荒胡地,据说荒原尽头,又有一些水草丰茂之地,还有不同的大势力盘踞,建立自己的文明国家,那些就不属神州之内了。Χiυmъ.cοΜ
比如说,名气最大的鬼方,就是荒漠深处一个异域王国,据说拥有人口百万,城池数十,那里的居民生就异相,与神州人迥异,风土人情也是天差地别。只是大漠危险,凡人难以穿越,只有零星商贾通行,形成了若有若无的商路。
在凉州边境,最多的是来往胡地收购羊毛、马匹,贩卖器皿、茶叶的商人,建起了几座榷场边城。
还有一些隐居世外的大势力,虽然也是神州血统,但底蕴深厚,脱离大晋朝廷,自成体统,也藏在荒原深处,堪称神秘,外人连山门也摸不到,只偶尔有人见到神仙一样的弟子下山行走,渐渐化为草原上的传说。
凉州边境,荒漠。
荒漠不是沙漠,没有连绵不断的沙丘和铺天盖地的黄沙,只有薄薄的沙土,大片大片的裸露岩石,看起来光秃秃、黑沉沉,是名副其实的生命禁区。
日已西斜,气温一分分冷了下去。
荒漠难分春夏秋冬,却分日夜,一日晨昏仿佛经历一年寒暑。即使已近四月,白天暴晒,晚上依旧气温急剧下降,便如冰窖一般,夜风如刀,不准备充分的旅人绝难生存。
“救命……救命……”
一处巨石后面背风处,有人断断续续的呻吟着。
他已经断断续续的呻吟许久,叫的嗓子都哑了,从白天叫到夜晚,眼见入夜,已经感觉到刺骨的寒冷,呻吟声中透出几分绝望来。
这时,他就觉得一束光靠近,似乎是灯光,那人大喜,用尽全身力气叫了一声:“救命!”
就听有人道:“我就说没听错吧,还真是有人。”
脚步声靠近,那道光终于照到了地下人身上,但见那人是个胖子,能看到穿着还算讲究,像个富商,但现在已经满身沙土,狼狈不堪。他左腿竟然断了,膝盖以下空空荡荡,血迹殷然,显然是不久前受的伤,只是用撕下的衣襟胡乱包扎了一番,勉强止血。
此人受了重伤居然还挣扎呻吟大半日,求生意志是挺强的。
“啧,真惨。”
来人感叹了一声。
那胖富商偷眼看了来人,对方是两个人,都很年轻,穿着穿不多的青衣直缀,一个颇为俊朗但皮肤黝黑,另一个相貌平平无奇,观之即忘。以这富商的见识,一眼就看出这是两个富贵人家的童仆,甚至还能在一扫之间猜测两人性情:
那俊的那个比较骄横,相貌一般的那个应该更加老实。
但总之不是盗匪那样的危险人物,看起来没什么杀气,而且年轻人比起有经验的老江湖,发额外的善心机会更大些。
那胖富商松了口气,呻吟道:“救命……我被土匪劫了,财货……家人都没了,救救我,我一定报答……”
那俊童仆端详了他一番,解下腰间水囊,递给了他。
富商大喜,忍着伤痛接过,喝了起来。
他虽然已经口渴欲裂,但接过水竟不痛饮,先取水沾湿自己的嘴唇,又喝了一口在口中含了片刻才咽下去,然后才小口小口的喝了起来,显然经验很丰富。
那俊童仆道:“救不救你我们说了不算,这样吧,你跟我们去见少爷。”
那富商唯唯诺诺道:“是,劳烦小爷引见。”他摸了摸身上,从怀里摸出一个金珠子,塞给那童仆。
那俊童仆笑道:“少来这套,难道我……”
这时旁边那普通童仆伸手过来,把金珠接了,道:“江八哥,拿着呗,白给的钱干嘛不要?咱们救他一条命,还不值这些黄白之物吗?”
那俊童仆怔了一下,随即笑道:“也是。马不食夜草不肥。你这个腿也是给人砍得?”
那富商见他们收了,松了一口气,几乎就要昏过去,撑着道:“是一个……盗匪!好狠的强盗,把我的人全杀了,要不是我有逃命之物,差点也完了,要不是遇到两位活菩萨……”
那俊童仆道:“一个人?”
那富商道:“对对,独行大盗!人不可貌相,戈壁上竟有这么凶悍的独脚大盗!两位小爷,可一定要提醒你们少爷小心。”
那俊童仆道:“有意思,这大漠上若真有能伤了我们的大盗,我倒想见识见识。”说着他伸手翻出一个瓶子,正要打开,旁边那普通童仆道:“八哥,用我的。”
说罢也拿出药瓶,倒出一颗药香扑鼻的丸药来。
那富商早看出这两个童仆身材匀称、精神完足,必然身有武功,眼见拿出来的伤药药气馥郁,必然是江湖上的秘药,更确定那位“少爷”必是江湖上哪家哪派的贵公子,心想:这些小奴才懂得什么天高地厚?学得几手武功就鼻孔朝天,以为天老大地老二,到时那恶女人找上门来你们哭都哭不出来。
虽然暗暗鄙夷两人没见识,但为了自己计,还是不要再被那人找上来才是,药也不能不吃,忙接过来就着水囊吃下药,登时觉得一阵热气往四肢百骸移动,疼痛大减。
他小心翼翼道:“好神奇的灵药!多谢两位小爷救命!我吃着好像是紫金书院产的千妙丸,难道说贵主人是紫金书院的高第……”
那普通童仆突然抓住他,将这肥胖的身子往肩上一扛,道:“哪有那么多废话?去跟我见我们少爷说罢。”
那富商松了口气,被他扛着从巨石后出来,虽然战战兢兢,但很快就发现这童仆走路稳稳当当,扛着自己将近二百斤的身子一点儿也不打晃,心头暗暗惊异,心想:这小子至少也是个壮士,不会是个侠客吧?
能用侠客做童仆,还这么年轻,这主人是什么身份?
这回是遇上高人了啊。
此时夜幕已经降临,大漠一片黑暗死寂。唯有那俊童仆在前面点着一只灯笼,照亮前路。
那富商虽然肥胖,但刚受过伤,被夜晚的冷风一吹,只觉得骨头缝儿里都是冷的,有心想求灯火靠近些取暖,但他颇识时务,已经察觉,比起那看着傲气其实心善的俊童仆,这个相貌平平的童仆看似闷不做声,其实颇有主见,心肠刚硬,也不喜欢自己,因此被此人扛在肩上,安分守己,多一句话也不敢说。
走了一会儿转过一座小丘,但见光芒亮起。
原来小丘之后已经扎起了一座营地。
营地外围有简易而齐全的栅栏,上插火把,照的灯火通明。营地当中的碎砂石被清扫一空,请出一大片空地,中间燃起了一堆篝火。一群人正围在篝火边上,火上烤着的猎物滋滋冒油。肉香混合着酒香在夜风中勾人心魂。
营地有一座大帐篷,不知什么皮做的,金丝为绣,明珠做顶,端的十分奢华,周遭有两顶小帐篷,虽然不如大帐富丽堂皇,却也结实整齐,超过了一般旅人所用。营地一侧居然还有简易的马棚,拴着牲口停在马车,堆着石头围墙保暖。
这是一座虽然小但齐全周到的营地,才刚刚入夜就能把营地收拾成这样,说明主人实力不凡。
看到营地的这一幕,那富商眼泪都下来了——这是多熟悉的一幕啊!今天之前,就在昨天,自己也拥有这样的营地,这样的篝火,这样的温暖帐篷啊。自己本来可以美酒烤肉,左拥右抱在大漠里暖暖和和一睡到天亮的!
该死的贱人,生生把自己毁了!
这时那个俊童仆凑近篝火,对着当中一人说了什么,过一会儿就见当中人点了点头。
扛着他的童仆这才上前,在火堆前把他卸了下来,道:“少爷,就是这人。”
那富商抬头一看,就见正中间那“少爷”二十七八岁年纪,衣着富贵,一副养尊处优的模样,一左一右坐着两个妙龄女子,也是穿绸裹缎,珠围翠绕,各有各的妖娆,一个倒酒,另一个端着一盘果子,喂到少爷口边。
尤其出奇的,那少爷旁边趴着一只狐狸,皮毛如雪,一看就是珍贵品种,正懒洋洋的靠着火打盹。
两侧还有人,有老有少,似乎有好几个小孩子。那富商不敢多看,不顾自己腿上有伤,行大礼道:“小人金玉堂鲍人伍见过少爷。”
那少爷“嗯”了一声,随意的就着女子的手喝了一口酒,道:“听说你是做生意的?被人打劫了?”
那富商本就难过,此时顺情发作,涕泪横流,道:“小人好惨呐。本来是个本本分分的生意人,东走西奔走南闯北做点小买卖,吃口辛苦饭。谁想到被人找人门来,杀人越货,如今小人财也没了,队伍也散了,人也残了,不知以后怎么活啊……”
那少爷嗯了一声,道:“你不想活了?要我给你个痛快?”
那富商一震,忙道:“不不不,蝼蚁尚且贪生,小人……”
这时,一个声音在旁边道:“本本分分的生意人?金玉堂?你是人牙子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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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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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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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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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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