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考试真的迫在眉睫了。
深秋时节,树叶凋零,又是一年西风起,训导营前的林间路铺满了落叶。任是营中怎么组织学生清扫落叶,一夜风过,又是满地金黄。
这一日,秋日融融,检地司的学员在门口集合,等着教喻出发前做最后的动员。
汤昭站在一众年轻人之前,看着一张张已经熟悉的面孔,心中百感交集,道:“该说的,不该说的,我之前已经说过了。事到如今,你们还需要听我说什么?”
“和往年一样,考试的地点是秘密的。线索这两日已经给出,足够详细了,能不能在七日之内到达考场就看你们自己了。不过我觉得你们都能找到。毕竟连我都能找到。”
少年们轻笑——汤昭这是说自己情报分析课不行。
不是谦虚,据说确实不行,成绩也就和中年级的学生相仿。教喻也从来没掩饰自己的缺点,而且还很努力和同龄少年一起补课呢。
“这回我是带队的老师,不过大家也看到了,我一个人,没有三头六臂,指望我看着你们每个人可不行。我只能跟着观察你们之中的几个人,愿意一路上叫我观察,遇到危险等着我救命的举手?”
众少年面面相觑,无人出声。
虽然大家很喜欢汤教喻没错,但是一举一动都被教喻盯着,那也是毛骨悚然啊。
汤昭笑道:“看来没人愿意,老师嘛,跟的太紧也讨人嫌啊。所以我不会太靠近你们。你们也别打听我到底跟着谁,就在路上为所欲为吧。不过——谁要是作奸犯科,丢检地司的人,我会看到你们的。不止我看到你们——”他伸手指天,“举头三尺有青天。”
这句话汤昭之前就说过,其实能留在训导营的年轻人,不仅仅是资质出众,人品也不差,或性格各异,但都知书明理,存心周正,最次也得沾上一个大节无亏,不然早就被淘汰了。
训导营培养的是检地司武官,又不是养蛊养死士。
但汤昭还是再三强调,毕竟成绩有参差,他或许有疏漏也没办法,但若有一人作恶,他做教喻就彻底失败了。
“修合无人问,存心有天知。”
这句话也是汤昭不断重复的。
“最后——都已经是最后了,三年都过来了,自己想想,三年以来付出了多少?多少日夜勤奋苦练心力交瘁?多少年背井离乡、多少个月夜思念家人?多少次深夜郁闷难眠想要放弃?这些日子都熬过来了,到了最后几日难道还要放弃么?行百里者半九十,别被山顶前最后一块石头绊住了脚。”
“我现在只有三个愿望,第一,在考场见到你们。第二,在终点线见到你们。第三……”
“多年以后,你们成了检地司的栋梁,成为剑客、剑侠,再见到我时,还记得我,叫我一声‘汤教喻’。”
“现在,出发。”
众少年嗷嗷叫着跑了出去,也不知漫长的旅行。
汤昭却没离开,等了一会儿,学生们都影子也不见了,一众助教换了便装从营中出来,道:“教喻,我们走了?”
汤昭点头,笑道:“隐蔽点儿。你们做学长学姐的,要是追踪被发觉了,可就丢人了。”
没错,汤昭作为教喻,确实只需要去暮城考场等着学生们就好。跟着学生沿路监督的事儿,自然有助教去做。
若有作奸犯科、作弊犯规的,助教看见了当场做出惩罚。倒是偷懒的、放弃的不会怎样,想要放弃是很容易的。
其实这些助教很多也只毕业了一两年,本事未必就比得过这一届的尖子生。但助教是不限制装备的,每人身上都有真术器,还知道考场情报,有心算无心,这样也被发现或者被甩掉,那只能说技不如人,得服人家手段。
等到众助教也出发了。汤昭跟董教喻告别,道:“那我先走了,辛苦教喻留守。”
董教喻张了张嘴,没问他监考之后还会不会回来,只是道别,又道:“这两个月相处很愉快,我会告诉别人,汤教喻不愧是个好教喻。”
汤昭也道:“多谢教喻的照顾,我在训导营的生活很愉快。咱们回头再见。”
说罢拱手而别,趁着上午阳光正好,万里无云,踏着满地黄叶,时隔两个月离开了训导营。
他应该会回来的,训导营的藏他还没看几本呢。
汤昭来的时候一身轻松,走的时候也是一身轻松,反正行李有罐子装着,他也没什么多余要带的,穿着训导营的制服,带着剑,独行而去。
只是外人看来,他却是穿着一身寻常青衣,赤手空拳,似是个踏青出游的少年书生。
这还是光的把戏。汤昭用剑象在身上缠绕,遮去了制服,重新制造了薄薄的幻象,凝聚了青衣的影子。
经过两个多月的锻炼,他的剑象至少在制造光影方面已经渐渐随心如意,如这种小小幻影已经不需要他费心的构建,直接就能一念成形。从这一点来说,他和剑已经有了不少默契。
是以他走出大营时,形象与来时那个白身少年连打扮都没有区别。
惟一的区别,身边少了一个人?
离开训导营,汤昭并没有回近在咫尺的中天府,而是沿着向西南的道路继续往前。
他平时赶路喜欢骑马,或者在无人处骑着他心爱的“六龙”车,享受风驰电掣的感觉。这一回却不紧不慢,以寻常武林客行路的速度行了数十里,直到中午方到了前面一处市镇。
这“黄凤镇”乃是万人规模的城镇,若在旧时就算大镇了,但如今百姓聚集大城镇,这镇店规模只是寻常。
镇中三条主街道,商贸通行,百业俱全。
镇子口恰有一家两间门脸的小酒肆,门口摆着大酒缸,连个名字也没有,只挑着一面半新不旧的酒幌。
汤昭路过一眼看见,直奔而来。
店门口打酒的老板娘见一个一身青衣,相貌俊朗的少年郎进来,眼睛一亮,忙道:“哟,原来是小少爷来了,今日是吃饭还是喝酒?吃饭有鸡有肉,喝酒有家里自酿的状元红,正适合要高中的状元郎。”
汤昭笑道:“我找人,可能已经有人在里面了。”
直接挑帘进门,就见七八张小桌坐了一半。大多是三五个一起喝酒,唯独角落里一桌只有一个年轻人,面前是一碗粗茶,一碟铁蚕豆。xǐυmь.℃òm
汤昭一笑,直接坐到年轻人对面,对上了那双颜色浅淡的眸子。
“这么快就来了?我还以为我先来,要等你一阵呢。”
危色微笑道:“甩掉那个助教并不需要多久,我已经等了一个多时辰了。”
汤昭扫了一眼,道:“既然等了这么久,何不吃点好的?光用蚕豆磨牙还行?”便叫老板娘,道,“有什么拿手菜来两个。下两碗面条。”
转头再对危色道:“这么说助教也太差劲了吧?怎么说他们在营里侦察与反侦察的课程分数都不低的。”
危色淡笑道:“课程只是课程,实践是实践。我们若是不能反侦察,可是要死人的。我们当初有一次考核,是所有人都在一座独立的小镇里,镇中都是普通人。我们提前一天都隐藏好了。隔日有老刺客进镇搜寻,凡是被发现的,一律揪出来杀了。只有躲过三天才算成功。想要提前结束,就把老刺客杀了。”
他之前不愿意提起在阎王店的经历,不过只有汤昭独自在一起的时候却是常常提起,而且总是把自己说的越发艰辛悲惨。
汤昭听得渗人,有些难过,也不便问后面究竟发生了什么,道:“无论如何,都结束了……这半个月的任务也算结束了。无论如何,我都做到仁至义尽了。也亏了你易容扮演精妙,扮演秦永诚那小子半个月竟没有露出破绽,连他朋友都看不破。”
危色道:“扮演一个没什么经历也没什么亲人的年轻人并不为难。而且……其实他也没什么朋友。秦永诚和姓辛的那小子本不是一路人。只是两人一开始都没什么希望,便凑在一起搭伙摆烂罢了。后来秦永诚被您激励,重燃斗志,辛鹰也挣扎了一下,但很快就放弃了,反而最看不惯秦永诚,两人就疏远了。至于其他同学,都是三年早结伙的同伴,只剩两个月,他往哪里插去?他便一直独来独往的,便便宜了我。”
汤昭无声的叹了口气,这些学生间的事他是不知道的,知道了也没用,哪里没有这种事?道:“按照约定,假的秦永诚在出训练营之后就消失了,未来就交给真的秦永诚。他要是能来,就在规定时间赶到考场,若是不能,就算他考试失败了。反正每年不能按规定赶到考场的不止一个。”
至于秦永诚要是遭遇更大的困难,乃至于危机……
那也没办法。
就算是检地司,对于考核也有死亡名额的。这都是他自己的决定。
说到这里,老板娘端了菜上来。这种小店也没什么正经拿手菜,不过是切了一盘卤味,炒了个豆芽鸡蛋,又下了两位卤蛋面。
汤昭唏哩呼噜吃面,只觉得十分享受,笑道:“吃饭。咱们就不管他们了。先去暮城吧,马上就要回故乡了,甚是想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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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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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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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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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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