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昭站在门前,抬头看薛府门楣。
无论穷富,没有功名的白丁门上不能加有门楣,但薛大侠一介江湖武夫、犯禁侠客,如今门楣却很瞩目。
檀香木门楣上,阴刻一道剑的形状,仿佛剑鞘,等着一把宝剑归藏。ωωω.χΙυΜЬ.Cǒm
剑形以下,刻着四个大字:
“镇压一方!”
汤昭怔怔出神,突然听得身后异响。
一团黄呼呼的影子从墙上跃下。
那是一只花斑猫,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从他身侧摇摆路过。
汤昭心想:这猫……好肥!没想到薛府上猫狗双全。
花猫扭扭摆摆踱步过去,突然回头,眯着眼睛看向汤昭,胖脸上露出睥睨的神情。
咦?
汤昭一怔,心中一突,暗道:狗是恶犬,猫是凶猫!
笃笃笃……
身后一阵马蹄声响起。
一匹枣红马飒沓如飞,直驱薛府,在府门一丈之地勒马。
马上骑士跳下马来,一身大红色的披风迎风飘起。
来人是一个武官,来到门前,推开大门,长驱直入。
汤昭愣住,薛府的大门多么难进他也算见识了,这人竟能大喇喇的闯门,想来是位大人物。当时匆匆一瞥,只觉得对方年纪也不甚大,不知是什么官职?
大人物进门,外面又安静下来。
时间不断流逝,汤昭渐渐觉得腿脚麻木了。
“昭子?”
听到隋风的声音,汤昭回头,就见他赶了过来,道:“要不咱们先走吧?这大门大户的,本来也不该是咱们来的。爹之前就嘱咐我,要看情况不对,莫要犯轴,一定把你好好地带回去。回去也没啥,你就跟着咱们搭伙,哪儿吃不了一碗饭?”
汤昭抬头盯着宽阔的门楣,道:“是啊。刚刚我都想直接走的。但是他临终嘱咐我……无论如何那信物我送了进去,一定要收回来。刚刚在林子里我已经丢了一件,难道还能再丢一件吗?”
就听门中脚步声响,那老门子出来了。
汤昭心头一沉。
看样子,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
小老头不拿正眼看汤昭,只往远处看,道:“刚刚那个……那个……谁?”
汤昭平了一下气,道:“学生汤昭。”
“我不管你是汤昭、水昭——”那老头声音陡然拔高,非常刺耳,“你来薛府行骗,那可是找错人了!睁大眼看看,这里是什么地方?是你这穷酸混吃蒙喝的地方吗?”
汤昭一时说不出话来,隋风惶恐上前道:“老爷,我们没有……”
“啪——”
那小老头把一个匣子往汤昭头上扔,汤昭忙抓住,紧紧地把匣子攥在手里。
把匣子打开,露出一件世上罕见的物件。就像两块水晶片的金属架子。
那是一副眼镜。
眼镜片上,布满了裂纹。
一片镜片有一道粗大的裂痕,将镜片拦腰截断,而另一片则龟裂,裂到像开了片的瓷器。
汤昭低头看着,目不转睛,手指颤巍巍将眼镜打开,抬起来对着阳光。
因为镜片已经碎了,却被镜框框住,聚合在一起,光都透不过来。汤昭的眼睛藏在碎片后面,完全看不见眼神,只能看见他嘴唇紧紧地抿成一条线。
老头大概第一次见眼镜,表情稍微缓了一下,语气却不缓:“带着你的鬼玩意儿,还有你那封狗屁不通满篇鬼话的信给我滚出去!”
说着,他又把信扔给汤昭,直接砸在他怀里,又顺着衣襟掉到了地上。
汤昭俯下身,捡起那封信,蹲在地上,把眼镜折叠好,珍而重之的重新放回匣中。
整个过程默默无言。
虽然老头个子不高,即使比未长成的汤昭也高不了多少,此时却因为两人姿态的不同居高临下。他冷笑道:“我说滚,可不是叫你滚到墙外头哪个旮旯里。至少给我滚出……合阳县!合阳县不小,可没地方给骗子站脚。就今天!就晚上!明天之前给老子滚出县界!若不然……你打听打听薛大侠是谁,要一个人的脑袋也就一句话的事儿!也是你小子走运,我的狗还没回来,不然你还想囫囵出去吗?”
说着他转过身,声音转慢,悻悻道:“真是晦气,一天遇到两个讨吃的……”
眼见他就要离开,一直沉默的汤昭突然道:“请稍等。”
老头皱眉,回头。
汤昭缓缓站了起来,将信和信物放入怀中,脸色还是那么苍白,双手交叠,拱手为礼。
“多谢薛府厚赐,也多谢先生金玉良言,只恨晚辈无用。”
老头神情阴晴不定,道:“别欺负老头子不读书,我知道你们这等酸丁惯会阴阳怪气,你是……什么意思?”
汤昭神色平静,语气也很平和,道:“正如先生所言,晚辈乃一百无一用的书生,说什么都是枉然。恭敬不如从命,只好如您所言,连夜落荒而逃……”
此时隋风越发局促了,几次欲言又止,最终拉住驴缰绳。
汤昭口齿清晰,语声郎朗:
“无论如何,今日之事,晚辈铭记于心。今日无能为力,惭愧无地自容,他日晚辈若有所成,府上又平安如昔,必重新登门拜访,那时必有厚报。”
老头一拍门框,道:“我听懂了。你果然是讽刺咱们来着!等我狗回来——”
突然,就听有人哈哈大笑,道:“这小子说话真有趣!”
一袭红色扑面而来,一个武官模样的人从中门大踏步横切过来,从老头旁边走过时,毫无让路的意思。那小老头给他挤出几步,险些摔倒,侧身站在一旁,脸色难看至极。
与此同时,隋风找到机会,把汤昭拉了回来。
那红披风站在两人当中,俯视汤昭。因为身高的原因,他俯视汤昭天经地义。即使隋风也比他矮上近一个头,所有人都不能和他平视。
汤昭也第一次面对他,就见他二十七八岁年纪,剑眉上挑,英气勃勃,红披风外面挂着一把带鞘长剑,里面是黑色公服,腰间似乎还悬有其他物件,一时看不清楚。
盯了汤昭一眼,红披风笑道:“这小子看着机灵,又有一股愣劲儿,特别有意思。”
老头气冲冲道:“大人,这是我们的……”
红披风摆摆手,道:“行啦,你不叫他滚了吗?还想怎么的?难道还要本镇送他一程么?”顿了一顿,又道,“难道是没有盘缠?”
汤昭愣了一下,道:“学生……自有。”
红披风道:“难道我兴起,非要送你个东西。”随手在腰间一抹,抛出一点亮光,“林子里捡的,送你了。”
汤昭下意识的接住,定睛一看,竟然愣住了。
那块金灿灿的物件,是他的长命锁。
金还是那些金,玉还是那块玉。
只是玉上出现了一条触目惊心的伤痕,几乎把白玉一分两半。
它也碎了……
汤昭盯着那道划痕,只觉得像盯住府门前那道深深的沟壑,甚至比那条天堑更深,深不见底,盯得太久,目光渐渐模糊,周围一切开始歪斜、旋转……
“昭子……昭子……”
隋风急促的声音让他清醒了一些,但头变得重了起来。
他用手指按住太阳穴,逼迫自己保持清明。
回过头,那红披风还站在那里,头疼让他的视野一阵模糊,连那人的五官神情也变得诡异起来。
他强忍着脑中的不适,低头道:“学生多谢大人……”:
突然身子一僵。冷汗落了下来。
就见那红披风上洒着斑斑点点血迹,因为一色鲜红,不细看看不出来,看出之后,方觉的血色夺目刺眼!
循着血迹往上,就见披风里面,半遮半掩挂着一个血淋淋的人头!
视野一黑,汤昭彻底失去了意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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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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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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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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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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