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素王和素王妃相继过世,素王世子,也就是他同父同母的亲大哥继承了王位,成为了新一任的素王,除了承袭王位的那天,小王爷亲自去王府道了贺、送了贺礼之外,再也没有任何的交集。
事实上,从小他和家里其他的兄弟姐妹关系就不太好,因为他小的时候,特别不爱说话,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待在一个地方看书、发呆,也不怎么乐意跟其他的人出去玩,总体说来,是被家里大多数的人都无视的一个孩子。
后来,他亲爹听从了嘉仁帝的建议,将他送进宫去,本来以为会在那个凶巴巴的太后身边长大,没想到在太后身边不到一个时辰,就被他的太子哥哥和皇帝陛下的那位养子二话不说给抢回了太子府,从此成为了太子府的一员。
刚开始到太子府的时候,小王爷不是很适应,太子府的一切都跟他在家里的时候是完全不一样的,虽然他的太子哥哥为了让他能更好的适应,专门把他住的院子布置成跟他家里的一样,但他还是会有很强烈的陌生感。刚来到太子府的头几天,他都没有睡好,总是会在半夜醒过来,很茫然的看着周围,过了好一会儿才认清自己在什么地方。
除了换了个地方很陌生之外,太子府的作息也让他不怎么适应,小王爷在家的时候,以前是不怎么出门的,哪怕是跟着先生念书,也是先生到他的院子里,而不是像其他的兄弟一样,去家学念书。总之,他在家里的生活就比较悠闲的。
但到了太子府就不一样了,他每天要早早的起来,跟着两个哥哥进宫,在勤德殿跟着太傅和东宫讲学念书。在东宫念书,时间不是很固定的,如果那天要上早朝,他就可以在家里多睡一会儿,等早朝结束之后,再坐马车进宫。如果没有早朝,就要特别的早进宫。
总而言之,太子府的生活要比他在家的时候累得多,不过虽然很忙,过得很辛苦,但他觉得很充实,每天都过得很快乐,学到了以前不知道的东西,见过了很多以前没有见过的人,吃过了很多没有品尝的美味,感受到了除去父母之外,其他的人对自己的温情,尤其是他的那两位兄长,从小到大都没有感受到了兄弟之情,他在他们的身上得到了。
“崇德帝和桐王应该是很心疼他的,那么小的年纪,就承受一些不该承受的。”金苗苗趴在桌子上,打了个哈欠,“明明是嫡子,明明是家里最小、最应该受宠的孩子,却被那些庶子们欺负,明明可以为他遮风挡雨的亲哥哥,却假装看不见这一切。幸好崇德帝和桐王把他带回来养,要不然,继续搁在素王府,会出什么样的意外、能不能长大成人,还真的不一定呢!”
“说的就是啊!”沈茶点点头,“虽然在他很小的时候,换了一个陌生的环境,让他适应了很长时间,但这是改变他一生的转折点。”
“他后来能成为整个西京城最儒雅、最受欢迎的公子,也是因为生活环境的改变。桐王在回忆录里说,小王爷不止一次的当面向他们表达自己内心最真诚的感激,如果没有他们当年的当机立断,就不可能现在的自己。这样的恩情,他哪怕用命去还也是还不清的。”
“一语成谶,他真的用自己的命去还了这份恩情。”宋其云叹了口气,接上沈昊林的话,继续说道,“崇德帝登基之后,小王爷被封为黔郡王,封底就在西南的黔城,准他不就藩。所以,直到小王爷过世,他都没有亲自去过一次自己的封地。他倒也不怎么在乎这个,反正封地的一切都懒得管,全部都丢给了桐王。桐王对这个弟弟宠得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崇德帝曾经说,桐王这个宠法,没把小王爷宠成个小霸王,真的是特别的不容易。”
“本身就是个好孩子,怎么宠都不会变坏的。”金苗苗换了个方向,继续趴着,“不过,大年夜的宫宴上,行刺桐王的到底是谁?谁会挑这么一个特别的日子行刺?而且进宫门之前,都是要搜身的,怎么可能带着凶器进来的?”
“是外族新上任的那个首领。”看到金苗苗惊讶的看着自己,宋其云一挑眉,“这个人是不是让你觉得很意外?是不是没有想到?”
“确实是。”金苗苗撇撇嘴,“到底是为什么呢?他们不都是已经签订协约嘛?难道是反悔了?”
“没有反悔。”宋其云摇摇头,“外族的这位首领,是在签订和约的第二年新年,带着贡品来朝拜崇德帝,顺便在西京城过个年。刚开始的时候,一切都好好的,也不知道这位首领突然犯了什么毛病,看到桐王和小王爷相谐走入举办宫宴的打点,他就一蹦多高,拿起桌案上用来片烤羊腿的小刀朝着桐王扑了过去。他的速度特别快,殿中的侍卫还没反应过来呢,就已经扑到桐王跟前了,距离桐王就有一臂之遥。小王爷一看情况不对,下意识的用自己的后背挡住了外族的那个首领,他的第一刀狠狠的扎在了小王爷的背部。首领想要再扎一刀的时候,他的刀还没有落下来,就被桐王一脚给踹开了。”Χiυmъ.cοΜ
“小王爷因为这一刀丢了性命,是扎到了要害?”看到宋其云点点头,金苗苗叹了口气,“真的是可惜了。”
“因为失血过多,小王爷当天晚上就过世了,他遵守了自己的诺言,用自己的命报答了崇德帝和桐王对他的恩情。崇德帝和桐王为他守了整整三天的灵堂,这是任何一个皇室子弟都没有资格享受的待遇。不止如此,因为王妃悲伤过度,生下了他们两个唯一的孩子之后,就撒手人寰了。崇德帝和桐王在料理了王妃的后世之后,将自己最疼爱的弟弟的独子接回宫里抚养,这就是那个小皇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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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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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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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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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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