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别墅快半个月之后,罗老九在郊区发现了最后这只铁链丧尸的踪影。
她本身没有地方可去,没有什么牵挂,见到铁链丧尸还会猎杀别的普通丧尸,便一直跟着铁链丧尸四处游走。
就这样,她跟着铁链丧尸走进了秦岭。
一转眼,也过去了好几个月。
能够在秦岭里面遇到白逸尘他们,是她没有想到的事情。
当然,白逸尘他们也根本没有想过还会遇到罗老九。
现在的这个世界,并不像以前那样,告别以后,若是有心,还能轻易重逢。
现在这个世界,告别以后,几乎就是永别。
大家听着罗老九的诉说,一边猜想着她一个人怎样在山林中生活。
渴了饮溪水,饿了吃山果,也许馋了还会捉一只野兔解解馋。
这样的生活虽说听起来有些令人向往,仿佛是神仙般的生活,但真正到了这个时候,就会知道当中有多么艰难了。
夜晚宿于何处?
在什么地方躲避风雨?
若是孤独,又能找谁说?
还有四处可见的蛇虫鼠蚁,冷不丁袭来的丧尸和变异动物……
大家都一致决定,这一次,无论如何再也不能让罗老九一个人偷偷跑掉了。
罗老九又询问了一下关于吴浩他们去了哪里,得到回答是都留在了安城,她就叹了口气。
大家都明白她的意思,恐怕留在安城凶多吉少。
且就算活下来,大概这一辈子也不会再有机会相见。
休息一阵之后,大家继续上路,将那些从铁轨上涌来的丧尸完完全全甩在了身后。
不久,队伍重新回归到了高速公路上,行进便比之前更加轻松了。
白逸尘背着罗老九给他的剑,一直想问问这剑是不是专为他准备的,但又觉得自己这样问,会不会有点自作多情。
或许人家就是喜欢带着两把剑出行呢?
毕竟她一个人在外面闯荡,有备无患嘛。
但是想到杀完铁链丧尸离开的时候,罗老九从背上取下这把剑的剑鞘递给自己的样子,明明就是一种“我早就为你准备好了”的神情嘛。
看看罗老九自己的那把剑,剑鞘上绑着的绳子长短刚好合适,她背上以后剑就像稳稳当当长在她身上一样。
但是给自己的这把剑,剑鞘上面的背带可就长多了,反而是自己背着更加合适……
白逸尘自己忍不住脑补了一通。
罗老九看了看白逸尘的神情,直接道:“这是我一个故人的剑。他已经去世了,所以剑就给了我。你和他身高差不多,用着他的剑倒是挺合适。先借给你了。”
白逸尘“嗯”了一声,没有再说别的。
果然,是自己自作多情了呢。
但罗老九没说的是,这把剑本来一直放在故人那里,自己前一阵子路过,不知道为何想到白逸尘似乎一直没有一件趁手的武器,于是便将这把剑带上了。
也许是对白逸尘他们队伍氛围的向往,他们那种和谐相处,为别人着想的精神,他们的善良和热情在感动着她。
所以,她也不切实际的幻想过,也许有一天,会跟他们再次见面。
那么,到时候就把这把剑送给白逸尘吧。
故人说过,这把剑如果最后能给一个需要它的人,能够好好利用它的人,那才是最好的归属。
罗老九没想到会这么快就与白逸尘见面。
她也说不出自己对他们这个队伍的感情,说不出一些煽情的话来,只好说将剑借给白逸尘。
队伍里多了罗老九,大家的兴致都很高。且这一日的路程一直是在高速路上,并没有再遇到别的什么阻力,可谓是一路畅通。
夜晚,大家宿在路边的废弃车辆当中,还从车里翻出了不少有用的东西。
虽说没有食物,但却找到了一些合脚的鞋子和合身的衣物。
大家的衣服早就破破烂烂,鞋子也是开了胶。
一找到合适的,就赶紧换上,比在商场里买了新的还要开心。
吃的食物还是佛像里面存的,只可惜佛像当中存的食物也快要见底,必须要想办法搞一些别的食物了。
不过今晚是暂时不用发愁的,该发愁的事情还是放到明天去发愁吧。
这一夜很安静,只有守夜的人杀死了两只游荡的丧尸,一只松鼠从白逸尘休息的车顶蹿过去发出的轻微响动。
第二天大家都精神抖擞地出发了。
不过这一日没有昨天那么好走的路了,前行了一段以后,前方出现了一个好几公里长的隧道。
这一次大家远远就看到了路牌,不像上次那样走进隧道里面,摸不清到底还有多远。
不过因为前不久才地震过,大家不敢贸然走隧道。
一是本来时不时还会有余震,二是谁也不知道这隧道里面有没有塌方堵塞什么的,万一走进去走不通,还要原路返回,那岂不是浪费时间。xiumb.com
白逸尘直接带着众人偏离了高速公路,走向山林之中。
这个地方是一座比较陡峭的山体,也是因此才会建了隧道。
既然隧道不能走,当然只能艰难翻越这座山体。
大家对于走山路算是比较有经验的那种,但像这种陡峭全都是岩石的山体,攀爬起来还是觉得很有难度。
就连白逸尘的行进速度都慢了许多,但何思清却是健步如飞,一直在前面为大家探路。
出人意料的是,罗老九走起这种山路来也是毫无压力,只看到她和何思清两人的身影在前方渐渐远去。
下午两点多,大家才一瘸一拐的到达山顶。
而何思清和罗老九早就在上面坐着歇息了很久,罗老九甚至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只兔子,已经在火上烤的吱吱冒油了。
大家停下来歇脚,顺带解决了中午饭。
太阳热辣辣照下来,但看着眼前还有很长的下山路要走,都不敢多休息,吃完迟来的午饭之后就开始下山。
山下速度快,但是却更难,大家一次一次的摔倒。
或是踩在石块上,直接滑行好几米,在岩石上擦破一块皮。或是根本就找不到一个下脚的地方。
大家走得磕磕绊绊,却看见何思清跟罗老九如履平地。
白逸尘完全是靠着自己的敏捷和力量,才不至于摔倒。
果真术业有专攻,何思清玩跑酷根本无惧这种地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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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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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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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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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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