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他背对着杨清婉,虽看不清脸,但宽肩腿长,有一种不可侵犯的威严之势。m.χIùmЬ.CǒM
杨清婉不敢再看,趁着他们不注意,躲进了草丛里。
真不知道是该说自己幸运,还是倒霉。
进山一趟,还碰上这档子事。
看那些黑衣人的架势,应该是杀手。杀手接活,必然是不死不休的,那个男子寡不敌众,又身负重伤,应该是活不了了。
难道眼睁睁看着别人被杀么?
杨清婉心里万分纠结,可是她手无缚鸡之力,怎么能在十几个杀手里救下他?
就在这时,她灵机一动。
可以试试驭兽术啊,之前她在上古秘籍中看到过咒语。
虽然还没试验过,但试一试还是有希望的。
杨清婉从怀里掏出一张符纸,咬破食指,以血为引,口里默默念着:“万禽猛兽,护我之灵,灭鬼除恶,由吾自召,去!”
这符纸瞬间燃尽,杨清婉转头看向水潭。
苍狼和金虎再不复刚才懒洋洋的模样,嘶吼一声,林中飞鸟惊起。
“这是什么声音!”
“好像是老虎……”
“天啊,怎么会突然蹿出来一只老虎啊!”
手下惊呼出声。
这声音听着好近!
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一只足有半人高的金虎从林中跃出,嗷一声张开血盆大口,震的他们握刀的虎口都发麻了。
这…这可怎么办?
他们手里只有刀,难道要跟老虎硬碰硬?
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突然从后面又跳出一只狼,两只一前一后,冲他们撕咬起来。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这两只竟好像商量好似的,对他们攻击躲避的十分巧妙。
一刻钟过去了,野兽的皮毛都没挨着,他们兄弟已经死了七八个!
金虎一巴掌就能把人拍晕,而苍狼直接扑咬喉咙,看着横七竖八的尸体,剩下的人也不敢再打。
实在是没必要,不如现在就撤!
黑衣人相互看了一眼,然后狠狠在男子身上插了一刀,施展轻功赶快溜了。
杨清婉屏住呼吸,趴在草丛里一动不动,确认那些人走远了,才敢跑出来。
金虎跑到她腿下,将她驮在背上。
柔软的虎毛比毯子还舒服,更别提金虎身形庞大,走路稳健,杨清婉的身子连晃都没晃。
“阿虎,你可真厉害。”杨清婉摸着金虎的下巴,夸奖道。
“那是自然。”金虎抖了抖胡须,很是神气。
旁边的苍狼:又被他装到了。
驭兽术居然还能听到灵兽的对话,杨清婉真是没想到。
她伸手去抚了苍狼的下巴,看到它蹭着自己的裤腿,才放下心。
哎,做个一碗水端平的主人可真不容易。
走到前面,男子已经气若游丝了,头被狠狠撞在地上,额前流出的鲜血把发丝凝成了一团,胸口还被插了一刀。
不能在这里久留,万一那群人杀回来就完了。
不管怎么样,先把人扛回去再说。
杨清婉把人放在苍狼背上,自己则坐在金虎身上,慢慢走下山。
这里离山脚太远了,她自己扶着人估计得走到天黑了。
她没有直接从大路走,而是从小路绕行,免得被同村的人看见。
快到山脚处时,杨清婉将人背下来,冲着两只小可爱挥手:“快回去,别被看到哦。再过几天,我还会来的。”
两只齐齐摇尾巴,也像再同她挥手告别。
然后慢悠悠地踱步回到密林深处,消失不见了。
要把这个男人放在哪儿呢?
这个人的身份她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救下他,是自己不能眼看着别人去死。
但是贸然把他带回家,人多眼杂的,被追杀的人知道了杨家就大祸临头了。
她还没好心到把命搭进去。
左思右想,杨清婉决定把这个人放在村里祠堂的旧屋里。那里几十年没有人住了,荒废的很,连小孩子捉迷藏都不愿意去。
至于这个人的伤嘛,她只能先尽力而为了。
旧屋的门锁都生锈了,杨清婉没钥匙,只好一脚踹开。
一推开门,漫天的灰尘都飞了过来,杨清婉捂着鼻子,幸好里面的房间还有床。
将男人直接撂在床上,杨清婉就回家拿了棉布剪刀和一件男人的衣服,放在背篓里,上面堆了些杂物,以免被别人看到。
杨清婉又去打了些清水,将男人身上的血迹擦拭干净,一些粘连的地方用剪刀剪开。
当脸上的污迹被拭去,杨清婉呆住了。
活了上百年了,也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男人。
面如白玉,剑眉星目,长发散落在脸颊上,身上的伤痕在胸膛上红得惹眼,倒显出几分脆弱的艳丽。
正午的阳光洒落在他身上,形成一层淡淡的金黄色光晕,衬得如同世外仙人一般,不可亵渎的高贵。
这张脸,还真是蓝颜祸水啊。
她不由自主地喃喃道。
不过衣服还是要换的,否则身上的刀口会感染的。
杨清婉摇摇头,摒除杂念,手刚碰到男人的腰带,就被狠狠地攥住了。
男人猛地坐起身来,一把将她拉入怀里。
杨清婉被惊得抬头,正正好撞进了一双清澈如水的凤眸。
男人的眸子狭长凌厉,此时正一动不动地盯着她,仿佛是盯上了一只猎物。
“你就这么对救命恩人?”杨清婉挣了挣手腕,男人的手像是铁钳子,牢牢握着,丝毫未动。
“救命恩人?”男人上下打量着她,缓慢地吐出了几个字:“是你救了我?”
昏迷之前,他记得是被人追杀,还听到老虎的吼叫声。
隐隐约约,看到金虎和一个少女?
那少女仿佛对这老虎很是亲昵,他当时自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哪有不惧怕猛兽的?
就算是驯兽师,也只是靠着鞭子和笼子来驯服,不可能在野外单独面对猛兽。
现在看来,好像是真的。
这个女孩,究竟是什么人?
细碎的头发,遮住了男人眼里的探究,还不等他反应过来,杨清婉就反手扣住了他的手腕。
不远处,一双眼睛透过窗户,悄悄看着屋里的一切,眼里透出病态的疯狂。
“早知道就不救你了,反正你也活不了多久了。”杨清婉看他脸上带着病态的苍白,一把脉,果然是久病缠身。
这男人看似正常,其实体内的毒素早已入侵到五脏六腑了,最多活不过三个月了。
“你会医术?”男人挑了挑眉,语气里带着惊讶。
他的病,就连御医都束手无策。
这小丫头,倒是出人意料。
杨清婉抱起胳膊,板着小脸:“你这毒,我没兴趣解。救你是医者本心,但是我不想自找麻烦。换了衣服,治好伤你就走吧。”
不是她狠心,这个人神神秘秘的,肯定出身不俗。
有人杀,自然也有人保。
她可不想卷入无谓的争斗。
接着,杨清婉就拨开衣服,开始处理男人身上的伤口。
胸口有一处深可见骨,腰腹部也被狠插一刀,其他大大小小的伤口有七八处。
杨清婉不禁感叹,这生命力,也是够顽强的。
杨清婉先用酒消毒,接着撒上了自己配的止血散,最后用棉布裹住,免得失血过多。
男人闭着眼睛硬是一声没吭,要不是探了他的鼻息,杨清婉还真以为他死了。
忙活半天,终于给他包扎好了身上的伤口,换好了衣服。旧的那件,她在院子里烧掉了,免得夜长梦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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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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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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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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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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