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氏是爱女心切,女儿说什么信什么。
但是杨老头可不是好糊弄的人,经历的风风雨雨多了,所以杨清婉又把这个借口升级了一个版本。
“以前跟着舅舅学了点,而且这次昏迷的时候,我在梦里遇到一个白胡子老头,他说我天赋异禀,是学医的好苗子,教了我不少呢。”
这话说的也太玄乎了。
虽然乡野之间经常有怪谈,但那大多都是谋财害命的鬼怪,怎么阿婉遇到的就是好心的神仙?
吴氏根本不信:“你晕也没晕多久啊?能学个啥?”
杨清婉绷着小脸,一本正经地说:“天上一天,地上一年呢。我晕俩时辰,其实已经跟着师父学了俩月了。”
几个人听完都没说话,只有杨小梅坚定的点点头:阿婉就是厉害,连昏倒了都能学本事!
杨清婉大大方方地迎接着杨老头的打量,神色如常,看不出丝毫破绽。
还有什么借口比神仙好用?没有真人,没有姓名,反正也查证不出真假。
半晌后,杨老头消化了这个事情以后,沉声说:“这件事谁都不要到外头讲!有本事,也可能会让外人起祸心。尤其是梅丫头,别吃人家两口啥都往外吐噜!”
大家都点点头,就当婉丫头多了门手艺呗,也不是多个胳膊多个腿,不值当出去喊。
再说杨家有两个悍妇,在村里也不受欢迎。一见吴氏婆媳,别人就绕着走,就算想拉家常,也没人可说。
解决完疑问后,杨清婉放下心。
筷子飞快的夹下,菜很快就见底了,碗里的米饭也吃得一干二净。
吴氏看得咂舌:“怎么跟饿死鬼投胎似的?”
不过相比以往的训斥,语气轻柔许多。
会医术,这就表明以后家里能多少添点进项,再加上今天小梅的事,吴氏对这个孙女也没那么苛刻了。
不过,杨清婉并不知道吴氏心里这些弯弯绕。
她做游魂上百年了,饭菜都是能看不能吃,说是饿死鬼也不算错。
尤其是田氏的手艺,虽然不是鱼翅燕窝,但是家常菜的味道,跟侯府的厨子比起来也不差什么。
要是有肉就好了,杨清婉吃完摸着肚子想。
杨家养的鸡鸭都要拿来卖蛋的,不能动。买肉就更不用想了,家里的钱比脸还干净。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赚银子,所以杨清婉放下碗筷,提出过几天想上山去挖些药材卖钱,万一碰碰运气有个野兔野鸡啥的,也能添个肉菜,给大家补补身子。
这一番话把吴氏的心都熨平了。
婉丫头一醒了就想着干活,看来是真的懂事了。
她硬邦邦地撂下一句话:“还用得着你个丫头片子操心?”
话语虽硬,态度已经是前所未有的软化了。
晚饭后,杨清婉累了一天,正准备上床休息。
杨小梅推开门,蹬蹬蹬跑过来,塞给她一把甜枣,也没说话就出去了。
杨清婉看着她进了北屋,心下顿时了然,这是吴氏给的。
…
次日,吴氏和杨老头一早就下地干活去了。
收麦是一年中最忙的时候,每家都是趁早收了,好脱了壳,颗粒饱满的去卖。时间久了,麦子瘪下去,就卖不出什么好价钱了。
万一再倒霉的碰到下雨天,不仅耽误收割时间,麦粒还可能会发霉,吃都吃不了了。
因此,收麦越快越好。
杨小梅则拿着扫帚在院子里扫来扫去,左一划右一划的,颇为无聊。
看见杨清婉从房门里出来,杨小梅赶紧丢下扫把,冲着厨房喊:“大嫂!婉丫头起来了,可以吃早饭了!”
吴氏走之前让她干完活,跟婉丫头一起吃,免得吃饱了就不动弹。她眼巴巴地瞅了半天,可算出来了,肚子都饿扁了。
吃完饭,田氏就要去地里做活了。
若不是为了照看下杨清婉的身子,她早上是要跟吴氏一起早点去的,毕竟家里也没几个人干,早点收完才好。
“娘,我想去后山转转。”杨清婉收拾好碗筷,对准备出门的田氏说道。
田氏见她气色还行,就同意了。
总不能一直拘在家里,人会越病越重的。
北旺村地方不大,是大耀国北行山脚下一个小村子,人口也少。在这住的都是世世代代的农家人,相互都知根知底,民风也相对淳朴。
这里离京城也不远,大约七八十里地,因此也有些勋贵人家买了庄子的,偶尔上山打猎游玩。
青山碧水中,朦朦胧胧的日色,像一抹烟雾一样,落在树木花草上,形成了一滴滴晶莹剔透的露珠。
真好啊,自由的空气。
杨清婉深吸了一口,背起竹篓,迈出了杨家的大门。
“哎,哎”一只手拉住了江清婉的袖子,回头一看,杨小梅撅着嘴巴哼唧着:“我跟你一块去呗,自己一个人在家多没意思。”
平日里,因着吴氏的名声,村里人也不让小孩跟她玩,万一磕着碰着,吴氏闹上门去多难看!所以杨小梅也没什么玩伴,基本就是呆在家里。
杨清婉思索片刻,将背篓放下来。
“约法三章。第一,你背着篓子上下山,不许喊累。第二,不许乱跑,迷路了我可不管你。第三,一切听我的话。”
杨小梅乖乖点头,捡起篓子跟在了杨清婉身后。Χiυmъ.cοΜ
自从昨天的事过去以后,杨清婉在她心里地位比吴氏还高。
往后山走,路边会经过不少田地。
庄稼人很多都趁着早上凉快的时候下地干活,有几个妇人中间休息的时候,就坐在地埂上闲话家常。
“这几天,我家隔壁的陈叔病得可不轻啊,院子里都能听到咳嗽声,啧啧啧。”
“是真的,刘大夫还去他家看了,我亲眼瞧着的!”
“哎哟,那陈大娘得多伤心!老两口和和美美几十年了,老伴得这个病。”
陈大娘,应该是那个给她送过水的妇人吧?
杨清婉下地没多会就口干舌燥的,是这位大娘给她送的水,昏倒后,还是她帮忙叫的杨家人。
想起大娘慈眉善目的笑意,杨清婉听到这个事以后,决定采完药材就去陈家看看。
虽然她现在的功力还不能用高级的符术,但是开个方子还是没有问题的。
一见她出门了,几个正在干活的村民停下锄头,七嘴八舌地问道:“哟,这不是婉丫头吗?身子好些了?”
“昨天听梅花娘说,你会医术啊?还救了小梅,是真的?”
杨清婉大方地点点头,将跟舅舅学医的那番说辞照常讲了一遍。
反正她会医术的事乡亲们早晚都会知道,不如趁这个机会说出去。
众人听说真是如此,纷纷围了过来。
“哎哟,真是不得了,阿婉好本事啊!”
“是呀,真是看不出来,以后有什么不舒服,还得麻烦你给我们瞧瞧呢。”
也不乏有好事挑拨的声音出现,说道:“区区一个丫头片子,充什么大头蒜呢。要我说,她就是碰巧了,年纪轻轻她能治什么病。”
言语里满是轻蔑,纯心是给人添堵呢。
杨清婉面色不改,顺着声音望过去,原来是刘寡妇。
刘寡妇爱嚼舌根子,前些日子背地里讲吴氏坏话被逮住了,挨了好一顿揍。
吴氏人高马大的,力气也足,把她揍得躺炕上一个月没起来。这个仇,就结下了。
杨清婉淡淡一笑:“婶子的腰好了?当心这张嘴,火气大,就会口臭。”
杨小梅在旁边赶紧用袖子捂住鼻子,干呕了几声,不少人都忍不住嗤笑起来。
杨清婉:…倒也不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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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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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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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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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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