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秦城碧那疯子开始四处造谣,说姜留要给当妾。江凌为了把秦城碧的注意力和恨意转移到他自己身上,便让秦城碧误会他倾慕姜留。因为江凌装得实在太像了,他不只迷惑了秦城碧,就连姜任两府的人都认为江凌对姜留有意,更何况是外人。
面对这种情况,姜留一开始还辩解一句:不是这样,我与江凌是兄妹,我只拿他当哥哥。
这话说出口后,别人会回说一句“他是你的义兄不是胞兄”,然后看姜留的表情,仿佛她是个始乱终弃的渣女。所以后来,姜留干脆就不解释了。
若是朋友说,她就笑笑听着;若是别有用心的人讲,姜留便直接挥狼牙棒!这两位是她爹爹的好友,所以姜留笑眯眯听着。
姜留发现,爹爹的好友们虽看着都是放荡不羁爱自由、混日子的,但办起事来一点都不含糊。
两日后,柴四叔便把左羽林卫副将王新恩守卫同穴山时抓获偷入同穴山人员的情况摸清了。
景隆四年末,姜二爷发现白虎进宫献瑞,万岁将同穴山及附近的几个山头划为天降居所后,京兆府和羽林卫奉命,将天降居所内种田的百姓、打猎为生的猎户迁出,圈定了保护区的范围。这一番折腾用去三个多月,直到景隆五年春末时才算尘埃落定。
景隆五年,王新恩共抓住了一百三十二个偷入同穴山的人,姜留从这份长长的名单里没有发现“郑春久”的名字,想到郑春久也可能是魏从的假名,便决定从头再找一遍。ωωω.χΙυΜЬ.Cǒm
第一眼,她便盯住了“郑韭”。
郑韭是第一个偷入同穴山被抓人,他入山的时间是景隆五年正月十三,但郑韭却没被砍头。
柴易安解释道,“山中百姓搬迁需要些时日,那会儿还不算抗旨。”
姜留不解,“不算抗旨为何要把他抓起来?”
因为这个人是第一个被抓的,王新恩与柴易安吃酒时多说了几句,所以柴易安还记得,“因为郑韭偷进的是天降居住的洞穴。第一次被抓后,他解释不知道那里不让进,王新恩就饶了他一回。可过没几天,他又偷摸跑上同穴山被抓,这回他说是自己上回进山时丢了东西。王新恩觉得此人可疑,便将他送到了京兆府。”
姜留……
……
……
莫非魏滨带出宫的东西,被藏在了天降的洞穴内?这地方还真是……保险得很。
姜留继续问道,“柴四叔可知郑韭如今在何处?”
柴易安回道,“京兆府大牢是关押重刑犯的地方,郑韭当年秋被判服五年苦役。”柴易安笑道,“他服苦役的地方是瀛州,跟着黎炎光同一批走的。说起来,郑韭算是沾了你父亲的光。”
姜留点头,柴四叔这么说不无道理。因为当年她爹爹从刑场救下黎炎光,便好人做到底,得知黎炎光去瀛州服役后,便给江凌的外祖父写了封信,托他照看黎炎光。郑韭跟着黎炎光一起赶往瀛州,多少能跟黎炎光混出些交情来,也算是一并被照看了。
姜留追问道,“四叔可还有郑韭的消息?”
柴易安摇头,“之后我就不清楚了。”
郑韭景隆五年末被押去瀛州服苦役,现在是景隆十年春末,如果他还活着,苦役也快服完了。服役之后他就是自由身,再找他就更不容易了。姜留立刻升起一股浓浓的紧迫感,谢过柴易安后,她带着名单返回任府,立刻叫来延平将郑韭的事情讲了一遍,吩咐道,“速联系江老将军,请他追查郑韭的下落,若郑韭还在瀛州,一定要看牢了他。”
延平又在心里叹了一声无巧不成书,才笑道,“姑娘,郑韭不在瀛州。”
最近还真是时来运转,查案进展十分顺利。姜留激动得站起身,“延叔知道他在何处?”
延平点头,“前年冬天,郑韭与黎炎光父子一起跟随江熹景表少爷回京,然后跟着去了肃州。”
去了肃州……
“之后可有他的消息?”
延平摇头,“因郑韭是跟随黎炎光一起押往瀛州的罪犯,又跟着保护表少爷的队伍一起回来,所以小人对他有几分印象。他去了肃州后,小人便再未听到过他的消息。”
姜留立刻道,“我这就跟哥哥写信,你速安排人,将信以最快速度交到哥哥手中。”
延平退出去后,姜留立刻抽下书架上的《诗经译注》,用密信的形式将现在的情况交待清楚,交给延平寄了出去。
用密信传递消息的方法是姜留和江凌琢磨出来了的,就是用只有他俩才理解的编码规则进行编码——写信,也只有他俩知道如何解——读信。所以,就算密信意外落入别人手中,也不会泄露消息。
姜留的通信渠道及不上景和帝的,她的书信经过将近七日的传递,才被姜财送到江凌手中。
刚从战场归来,身穿染血盔甲的江凌握着来信,手都忍不住发抖。若不是重要的消息,妹妹不会用这种方式给他写信。
摘盔卸甲净手之后,江凌先启封看清落款的日子是四月二十八,便从书架上取了《诗经译注》,对照书信上的数字,逐字逐句将信解码之后,心便放了下来。这件事确实了不得,但只要姜留安好就是无事。
闭目将事情反复掂量一番后,江凌也认为郑韭就是魏从,他睁开眸子吩咐道,“去把黎青叫进来。”
不大一会儿工夫,十四岁的黎青身着兵服从走近营帐,抱拳行礼,“任将军。”
江凌来边城一年有余,边城将士和百姓对他的称呼由“任老将军的孙子”、“任小将军”改做“任将军”。这既因为他任家唯一的后人,不必再加个“小”字,也是对他能力的认可。
江凌让黎青落座,示意姜财和班大善出去守好帐门,仔细问了郑韭的情况,便落实了妹妹的猜测:郑韭一定就是正阳宫太监魏滨的养子,魏从。
因为他与黎家父子归京后,还曾去过同穴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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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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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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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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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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