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呢?皇上,为什么?”
“做皇上不是挺好的吗?住的是金碧辉煌的宫殿,吃的是锦衣玉食,您还有很多很多漂亮的美人,这不好吗?”
“为什么要去那么危险的地方?南方是哪里?有危险?”,叶思娴语无伦次。
虽然不喜欢给他研墨,可叶思娴知道他是个好皇帝,兢兢业业,爱民如子。
在昭阳殿的每一天,她都能听到那些胡子花白的老大臣夸赞他是英明的君王,看到那些大臣连跪地挨骂都是五体投地的。
万寿节前的那几天她就隐约感觉气氛凝重,原来……怪不得,他日夜都不停歇。
“所以,您在万寿节上是故意骂我的?就是为了把我带出宫,好让我待在这儿不被人陷害?”,想明白一切的叶思娴泪流满面。
“别哭了”
粗糙的大手笨拙替她擦去眼泪,手上的老茧划得她脸疼,那是他常年习武持枪拿剑留下的烙印,是他作为帝王的骄傲。
“你听话,住在这儿等朕来接你”,赵元汲语气缓和下来。
站在九五之尊的位置上历练了三年之久,他看人的眼光十分毒辣,格外珍惜眼前心口合一的姑娘。
“旁人倒也罢了,皇后是朕的发妻,贵妃和宋嫔也是自东宫就跟着朕,替朕生儿育女,朕不好随意动她们,你明白吗?”
即便没什么感情,即便她们的家族存在各种各样的腐朽行径,可她们终究只是女人,他向来不喜欢跟女人计较。
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随意对她们发难。
“那皇上,臣妾能问一句为什么吗?为什么是我?”叶思娴学聪明了,她不再提什么‘余静瑶’,而是问:“和臣妾被选入宫的理由一样吗?”
目光澄澈的小才人昂首盯着威武高大的帝王,眼神毫不畏惧,乡野家的姑娘初生牛犊不怕虎。
在见到皇帝之前,这两个字只在说书先生的故事里出现过,她并不懂得怎样算威严,也弄不明白京城里的人为什么都怕他。
反正她是不怕的,这就是自己夫婿,只是小妾多了些而已,和普通人家的男人并没什么不同。
漫长的沉默过后,赵元汲揽住她的双肩,郑重回应她:“不一样”
叶思娴小脸涨得通红,赵元汲心头一动将她揽在怀里:“还想知道什么?”
“想知道为什么?”,叶思娴钻进他怀里不敢抬头。
赵元汲突然打横抱起她大步迈进寝殿,将她放在床榻上欺身而上。
“那你觉得是为什么呢?”
“因为皇上喜欢我?”,某人红着脸大胆。
“你说是就是”
年轻有力的帝王拥着心爱的女子,细致而笨拙在她粉唇上烙下一吻,绵软娇嫩的触感让他耳根泛红。
活泼娇俏的小美人早已脸色紫胀,羞得狠狠将脸埋进他怀里。
当夜,两人相拥而眠。
突然的离别让他们不舍得闭上眼,告别的话说了一遍又一遍,一个舍不得,另一个不放心。
“我娘总说,身为女子要贤惠知礼,可也不能委屈自己,皇上,我会好好守着规矩,但我也不会委屈我自己的,你也不能委屈我”,叶思娴将头埋在结实的胸脯。
“朕什么时候委屈过你?”,赵元汲抚在她的后背轻轻挑眉。琇書蛧
“那您为什么不让臣妾侍寝?您都点了臣妾很多次牌子了”,叶思娴不解。
“你这么想侍寝?”
“也没有,主要是那两个嬷嬷教的,我都快忘完了,她们又不肯再教一遍”,某人苦恼。
赵元汲:“……”
“你还小,忘了就忘了吧,睡觉”,某帝王受到前所未有的挫败。
“真的没关系吗?”
“朕说了睡觉!”,赵元汲内心抓狂。
后宫妃嫔人人都争着侍寝,为了荣华富贵,为了皇子公主,为了巩固地位。
头一回听说侍寝是因为快忘了嬷嬷教的技能。
敢问这种话天底下还有第二个女人能说出来吗?他这是娶了个什么女人进门!
可是,双手却不自觉越搂越紧。
第二天叶思娴醒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身边的被褥早已凉透。
“皇上走了?”,她拽着身边陌生宫女的衣袖。
“皇上四更就上路了,让奴婢们好好服侍小主”,宫女恭敬。
“那皇上有没有交待什么?他什么时候回来?”
“皇上只说让小主好好散散心,其他一切都安排好,您不必担心”
……
叶思娴穿戴好,跑到行宫最高的一处假山上极目远眺。
远处的山一重又一重,浓翠的山萦绕在轻盈的薄雾之间,任凭她怎么望也望不到尽头。
这是她头一回觉得这江山可真大,大到一眼望不到尽头,这天下所有的老百姓,全都压在她夫君一个人的身上。
难怪他总是愁眉不展,难怪御书房总有那么多大臣等待皇上的决策,难怪他要义无反顾跑到最危险的地方拯救他的子民。
他是皇帝啊。
风大,叶思娴流了许多眼泪,回来的时候眼睛都是肿的。
早膳也索然无味,心里脑里想的都是那一个人。
“娘亲,您以前说要给女儿找个好婆家,也不知道您看不看得上这家,女儿好像看上了”
用过早膳,叶思娴带着身边两个宫女去找温泉。
一路上她问了好些话。
“我不在宫里,皇后娘娘不会发现吗?会怎么说?”
“小主您放心,皇上已经下旨将您禁足,没有旨意任何人都不会去打扰”
“那过年呢,马上就该过年了,我过年也不用出现吗?”,叶思娴着急。
宫女则淡定摇摇头,意思是不用。
“那皇上这么久不在宫里,太后和皇后娘娘会怎样?”
那宫女好像很诧异:“并不会怎样,皇上心系天下,经常出京各处查访,过年不回来是常有的事”
叶思娴终于死心不再多问。
行吧,在这儿过年也行,就是有些无聊,如果能把圆月、巧燕和小秦子他们叫来就行了。
可惜不能,锦绣轩还是得有人吃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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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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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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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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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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