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大梁国的都城,这里无疑是天下最繁华的地方,人声鼎沸、车水马龙、络绎不绝。
天子脚下,不缺天潢贵胄、王宫贵族,也更不缺各种富商土豪,当然,平民百姓自然是居多。
越是这种尊卑差距悬殊且人多的地方,就会发生各种各样让人惊奇感叹的大事,让人津津乐道,叹为观止。
而这两个月,要说议论得最多、最让人感叹的,还得是丞相嫁女。
叶丞相是当今太后的兄长,当今圣上的舅舅,这叶家尊贵可想而知。
要说这叶家嫡女叶绾绾,那真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千金小姐,生在富贵门庭,还是嫡出小姐,叶家夫妇的掌上明珠,又得太后宠爱,万千宠爱于一身,风头无两,这京中贵女,无人能及。
名门闺秀,知书达理,才貌双全,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这已经让人惊叹了,更别说她还有着一张若明珠美玉般绝美的容颜。
十三岁的时候扮演花神,惊艳了满城风月,无数才子提笔挥毫,只恨自己才疏学浅,写出不那绝美的国色天香。
那时众人还感慨,该是多么出色的男子才配得上这叶家贵女,然而这才两年,她就被娶入宫中为妃。
虽然唏嘘遗憾,却也觉得理所应当。
如此倾国倾城的美人儿,就该配那泼天的富贵,无上的权势。
虽然只是贵妃,并非中宫皇后,但是那迎娶的排场可比当初的皇后风光多了。
光是叶家的嫁妆就一百八十台,还有太后给的一百台添妆,叶小姐外祖家也跟着凑了十九台,一共二百九十九台,远远超过当初冷皇后入宫。
出嫁当日,十里红妆,绕城一圈,风光无限,一路上连洒的喜钱都是金豆子,这奢华程度简直让人大开眼界,如何不让人议论纷纷?
便是都过去两个月了,还让人忘怀不了,遇到那不曾亲眼见到的外乡人,总是忍不住绘声绘色的描绘一番当日的盛况。
在他们的想象里,叶家小姐嫁入宫中,有太后姑母宠着,夫君炀帝爱着,应当是无比幸福的,是金屋里藏的美娇娘,万千宠爱、无上尊贵,谁人不羡慕?
皇宫,关雎宫
华丽的宫殿,白玉砌墙,金水泼画,雕梁画栋,富丽堂皇,柔软的羊绒铺地,金丝软纱为幔,东海明珠串帘,金为杯、玉为盏,奢华至极。
唯一与这里不符的,是那浓郁到让人作呕的药味,各种药材的味道混合在一起,其中还夹杂着鲜血般的腥臭。
“哐当!”
一只玉盏打翻在地碎成渣,汤药也洒了一地。
老嬷嬷站在步榻旁边,苦口婆心:“娘娘,这可是太后娘娘花了重金才得来的方子,老奴知道你心里有气,但何必跟自己的身子过不去?”
“你还年轻,好好调养,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一袭白衣的女子靠着靠枕,青丝如绸缎倾泻,身子弱质纤纤,肌肤宛若上等的白瓷,可惜因为生病,泛着不正常的苍白。
惨白的脸,毫无血色的唇,仿佛即将撒手人寰,可便是如此死气沉沉的样子,也能看出她的容貌不俗,漂亮的鹅蛋脸,眉目如画,琼鼻如玉,好似天神捏的仙女儿却忘了染上色彩。
便是这幅病态,却也好看得很,我见犹怜。
一旁的嬷嬷指挥着人赶紧把地上的东西清扫,又让人赶紧去重新熬一碗过来,却没注意到,那坐在那里的娇人儿眼里的不耐烦已经被满眼的戾气所取代。
墨色的眸子仿佛一个无底的深渊,无边的怨恨和戾气翻涌,隐隐还有嗜血的殷红。
吩咐了人,嬷嬷转头还想劝说几句,可不等她开口,贵妃娘娘一个冷眼扫过去:“滚!”
冷冰冰的一个字,仿若冰锥铁钉,扎得嬷嬷心口一寒,顿时收了声。
“老奴还是亲自去看着药吧。”
吵人的苍蝇终于走了,叶绾绾看着自己的手,十指青葱,纤纤玉手,除了瘦了点儿,没有丝毫的瑕疵,真好。
她站起身走向内殿,身上的衣服一件一件剥落,等她走到偌大的铜镜面前,全身上下已经不着寸缕。
她细细的看着自己的每一寸肌肤,真好,没有刀伤、没有烙印、没有那些丑陋无比却剜之不去的伤痕。
就连容貌,也是完美的样子。ωωω.χΙυΜЬ.Cǒm
泪珠毫无征兆的从眼眶滑落,这是梦吗?为何如此真实。
她是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再也不是曾经那不人不鬼的样子。
明明没死,却比鬼更加像鬼。
“娘娘!”宫女突然看到这一幕,一声惊呼,吓得连忙找来衣服为叶绾绾披上。
“您这是做什么啊?娘娘本就身体虚弱,要是再受了寒,那可是要命的。”
一件件衣服穿上,又裹了厚厚的狐裘夹袄,摸到叶绾绾手里寒,还赶紧塞了一个汤婆子给她。
要知道现在已经是五月了,宫女都只穿着两件单衣,可叶绾绾却被裹得仿佛在过寒冬腊月。
本来她也有一个健康的身体的,可是两个月前,太后娘娘亲自赏了一碗绝子汤,至阴至寒,几乎要了她的命。
就连大婚之日,都是喝了足足三碗参汤才保持着没有晕过去,否则那一番礼数走下来,怕是直接就能把她送进棺材。
老天爷把她送回来了,却还是迟了两个月。
大婚、绝子汤,她一切痛苦的起源......
太后、父亲、赵奕、冷云卿......
“哈哈哈......哈哈哈......”
叶绾绾想笑的,她也确实笑了,仰天长笑,泪珠却落得更加汹涌。
捂着脸,却也捂不住那溢出来的怨恨委屈,还有无尽的杀意。
若是重生在大婚前,一切没开始,她还只是那叶家不知世事的娇娇女,也许她会有一丝仁慈感慨,可惜啊......老天爷都不给她机会。
再来一次,还是他们对她恶毒在先,那就别怪她...把他们一一送入地狱,不是死,死多容易,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看着自己的一切都消失,傲骨寸寸断裂,万念成灰,那可比死痛苦多了,活生生的.....人间炼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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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娘,你怎么了?”
“娘娘?”
叶绾绾被唤回神,这才发现刚刚自己竟然魔怔了,那些俨然已经成了她的心魔。
看着面前的宫女,楞了一下才想起她的名字。
“青纱。”自幼侍候在她身侧的贴身宫女,入宫五年后,死于一场阴谋,被活生生打死在她面前。
青纱:“娘娘,你这声音都哑了,奴婢给你泡了参茶。”
叶绾绾接过参茶喝了一口,这百年人参的味道确实能提气,放下茶杯:“给我梳妆。”
青纱有些惊讶,随即立刻回道:“奴婢遵命。”
贵妃娘娘愿意梳妆,她还是很高兴的,证明娘娘终于不再消沉了,这是好事。
一旁的另外一个贴身宫女红裳也走过来帮忙:“奴婢为娘娘梳头。”
一人梳头,一人上妆。
恍惚中叶绾绾想起来了,红裳是太后身边李嬷嬷的女儿,因为太后疼她,所以才把心腹之女送给她做贴身丫鬟。
尤记得她被诬陷残害太子,太后没能救她,倒是把红裳捞了过去,几乎没受什么罪,甚至活得很是滋润,都相看好了人家。
区区一个丫鬟,竟是比她的生死还重要。
叶绾绾看着面前的簪子,心口戾气和杀意翻涌,那一头,又尖又细,若是扎心红裳的脖子,也一定很好看......
青纱手很巧,很快就画完了妆容,浓淡适中,看起来气色红润精神,恰到好处。
叶绾绾本身就是极美,这多了气色,瞬间娇艳欲滴,仿佛刚刚绽放的花儿,引人采撷。
可惜,叶绾绾想要的不是这个。
目光一扫,落在了那最红艳的口脂上面,拿过,用力一抿,瞬间唇红如血。
这淡淡的妆容配上这滴血的红显然有些突兀,加上叶绾绾现在才不过十五,年纪太小,撑不起这艳丽的颜色。
青纱正要劝说,叶绾绾眼尾上扬,唇角缓缓勾起,邪魅妖冶,魅惑众生。
叶绾绾的美貌,青纱自然是再清楚不过,娇艳稚嫩,绝色美貌,真的不适合这么成熟的妆容,可现在...这妆容竟是被压了下去。
突然瞥到什么,青纱拿来丹蔻,执起叶绾绾的手,为她指甲细心的涂上颜色。
纤长的手指,最衬这鲜艳的色泽。
叶绾绾看着自己的手,好看是好看了,但总觉得缺了什么。
“我哥不是送了一把扇子?给我拿来。”
青纱:“奴婢这就去拿。”
红裳终于盘好了头发,点缀好金钗:“娘娘,梳好了,你可是要去见太后?今日月初,皇后娘娘邀了个宫娘娘在揽月楼听戏,娘娘若是不想见他们,可以从飞仙台过去。”
叶绾绾眸子一敛,冷笑:“这后宫里,没有本宫去不得的地方,只有她们避着本宫,岂能让本宫避让她们?”
青纱取了扇子过来,叶绾绾接过,轻轻一甩,扇面展开,幽蓝色的凤凰跃然于眼前,这颜色,极美。
中宫皇后冷云卿,能再次看到你们,本宫可真是......欢喜至极啊!
‘开心’到手都在发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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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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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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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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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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